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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神在手,天下我有 下(45)

作者:风流书呆 时间:2021-02-09 10:41 标签:打脸 强强 快穿

  章鹄还是很生气,忍不住碎碎念:“你哪点不好?你这么聪明、漂亮、可爱,你哪点不比别人强?你怎么就帮不到他了?能交上你这样的女朋友,他祖上积八辈子德才有这一回运气。只可惜他本人没福,一辈子也就是这个穷命!像他这种有眼无珠的人,到哪儿都混不出什么名堂!”
  章鹄端起放满冰块的水喝了一口,消消火,这才问道:“他劈腿了哪家千金?”
  朱碧连忙摆手:“你别闹,我真的一点儿都不在乎,你别为了我又跑去人家的公司整得鸡飞狗跳。他爱劈就劈呗,这种眼里只有钱的人,我才不稀罕!”
  刚开始她的确很生气,但是看见章叔叔气成河豚的样子,她又觉得好好笑。
  忆起之前的几段恋爱经历,她打趣道:“章叔叔,你说我为什么总是恋爱失败啊?问题到底出在谁身上?”
  章鹄想也不想就笃定开口:“问题肯定出在别人身上。你绝对没有问题,你浑身上下都是优点。”
  “哪儿有人浑身上下都是优点的?你好歹说几个缺点嘛!”朱碧心里舒服极了,偏偏又要假装谦虚。
  章鹄认真想了想,答道:“你唯一的缺点就是太优秀了,给人高攀不起的感觉。”
  朱碧捂住嘴,眼睛笑成了月牙。哈哈哈,她就知道章叔叔会这么说。每次她失恋,找章叔叔聊一聊就能很快恢复好心情。
  “我觉得问题还是出在我自己身上多一点。”笑过之后,朱碧清醒地说道:“第一段恋爱,那个男生太粘人了,我不喜欢粘人的,我性子有些独,需要很多个人空间,我不希望别人过多的打搅我。其实我知道,我脾气是有点怪的。
  “第二段恋爱,那个男的长得不耐看,我才看了两星期就腻味了。我太颜控了。
  “第三段恋爱,那个男的明显是为了我家的钱,对我太卑躬屈膝,我受不了。这次是第四次,没了家世的点缀,其实我也只是一个普通女孩子,我也会招人厌。不,其实我比一般女孩子更招人厌。”
  朱碧幽幽叹了一口气。
  章鹄一句一句反驳:“太粘人的男人没出息,你看不上就对了。每个人都需要独处,作为伴侣,就应该给对方留出这样的时间和空间才是正确的做法。你脾气一点都不古怪,你很可爱。爱美是人的天性,世界上就没有不颜控的人。没了家世的点缀,你还有很多优点,我一天一夜都数不完。”
  章鹄说着说着就把自己给逗笑了,伸出手揉了揉朱碧烫成小波浪的毛茸茸的长发,无比温柔地说道:“你哪里招人厌了?我怎么看不出来?我家的小天才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姑娘。”
  这句话,他几乎从朱碧小的时候一直说到大。
  他是真的这么认为。
  朱碧抓住他作乱的大手,嬉笑道:“你是我章叔叔,你当然觉得我哪儿哪儿都好啦!”
  不知怎的,她忽然想起一个成语——情人眼里出西施。
  自己和章叔叔?情人?
  朱碧脸颊忽然涨得通红,像放开烫手山芋一般,连忙放开了章叔叔的手。要死了,她这颗神经病一样的大脑怎么会产生那样的联想?
  朱碧慌神了,急忙冲服务员招手:“麻烦这里买单。帮我把这个、这个和这个各打包一份好吗?”
  章鹄奇怪地问道:“你怎么就走了?你公司有事?我把今天下午的行程都推掉了,准备陪你去逛街。你不买买买,你心里能舒服?”
  朱碧每次失恋,章鹄都会陪她从白天逛街到深夜,这是惯例。
  “今天不逛了。”朱碧红着脸摆手,像是有些着急。
  “怎么不逛了?忽然良心发现,舍不得宰我了?”章鹄戏谑地问。
  朱碧的脸颊越来越滚烫,心情也越来越慌乱。什么舍不得啊,章叔叔胡说什么呀!
  嗨呀,这么一说,竟然还真的有点良心发现了!
  朱碧捂着胸口说道:“我心慌,我想回家。”
  她眼眸水汪汪的,皮肤红艳艳的,精致的脸蛋被毛茸茸的长卷发裹成小小的一团,看上去又可怜又可爱。
  不知怎的,章鹄竟看愣了,心脏不受控制地在胸腔里狂跳。
  他也慌神了,连忙说道:“那就回家吧,我送你。”
  两人提着一个糕点盒子从咖啡厅里走出来。心不在焉的朱碧下台阶的时候没看路,身子忽然歪了一下。
  章鹄连忙伸出手,将她搂进怀里,还习惯性地拍了拍她的后背,柔声安慰:“没事,别怕,章叔叔护着你呢。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逛街要穿运动鞋,别穿高跟鞋。”
  朱碧反射性地抱住他的脖子,趴在他宽阔强壮的胸膛里喘气。
  两人的姿态非常亲密。
  就在这时,吴子瑞被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挽着手臂,从台阶下走上来,愕然地看着两人:“你们在一起了?”
  朱碧和章鹄:“……”


第417章 没有我你算老几01┃堕落的当红炸子鸡
  只是微微愣神了一秒钟,朱碧就迅速反应过来。
  她不但没放开章鹄的脖子,反而踮起脚尖,在他脸上清脆响亮地亲了一口,留下一个鲜红的唇印,然后才挽住章鹄的手臂,把头歪在他肩膀上,娇滴滴地说道:“是呀,我们在一起了哦。”
  章鹄:“……”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刚才被谁亲了?
  吴子瑞直勾勾地看着他们,眼珠慢慢爬上红血丝。
  当年,他被高胜箐丢进那所学校之后就再也没回过章家,每个月的零花钱和普通孩子一样,仅仅够用而已,好不容易考上一个三流大学,高胜箐也没有任何表示,只派了一个秘书把他送去了外地的学校。
  后来他毕业了,章家一次性给他打了五百万,在G市给他买了一套公寓,之后就再也没联系。
  他去公司找高胜箐和章鹄,竟然还需要预约。
  这样的结果,吴子瑞完全无法接受。尤其当他知道,庄理竟然成了世界首富,还收养了朱碧。
  作为庄理的养女,朱碧将合理合法地继承他的商业帝国。那可是不计其数的金钱和无与伦比的权势!
  命运仿佛又回到了原点。上辈子庄理死的时候,不正是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朱碧吗?后来,她还拿到了章氏!
  这个女人总是能不费吹灰之力获得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重生之后,吴子瑞特别信命,所以他渐渐产生了一个古怪的想法——朱碧是不是旺夫命?跟她在一起的人总会运气特别好,特别顺利!娶了她,自己的命运一定能回到正轨!
  怀揣着这样的妄想,近几年,吴子瑞一直在疯狂纠缠朱碧。不把朱碧弄到手,他誓不为人。朱碧是庄理的养女,跟她结了婚,他照样能得到庄理的巨额财富。
  然而现在,他看见了什么?
  他竟然看见自己的女人和自己的父亲抱在一起!
  吴子瑞的脑海中一片电闪雷鸣。
  章鹄何尝不震惊?他脑子里的电闪雷鸣比吴子瑞更狂乱。
  他低下头,木愣愣地看着依偎在自己怀中的小姑娘。
  朱碧轻轻晃动他的手臂,像猫儿一样撒着娇:“亲爱的,你不是说要陪我逛街吗?我想买AMS家的新款包包,你陪我去看看好不好?”
  章鹄心尖一颤,然后浑身便冒出一层鸡皮疙瘩。但他并不觉得朱碧撒娇卖乖的模样很别扭,很肉麻,他只是觉得自己的心脏有些承受不住这样的撩拨。
  别说买包包,就是把整个商场都买下,他也乐意。
  他看了看脸庞扭曲的吴子瑞,又看了看古灵精怪的朱碧,顿时便什么都明白了。
  自己又一次当了小姑娘的工具人。
  然而章鹄总是心甘情愿给朱碧利用的,小时候如此,长大了更甚。她需要他的时候,他总会第一时间赶到。
  “等一下再逛,我先陪你去买双合适的鞋。”章鹄蹲下身,捧起朱碧小巧可爱的双足看了看,用指腹轻轻揉了揉她略微发红的脚踝。
  朱碧咬住唇,暗暗压抑着心中的慌乱和悸动。妈蛋,章叔叔太会照顾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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