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厨神[快穿](70)
说起来,超凡就是超凡,歪着脖子都能看清路啊!
一路上都没人提起脖子上的那块红痕,李慕雪的心情有些灰暗,在见到家主李明启的时候脖子不歪了,但李明启也是个超凡,一眼就看出李慕雪和平时有什么不同了,再定睛一看,那张宛如青年人的面容上就露出了老练的笑容。
“我其实以为小白不会忍这么久,魔族的亚成年期很难熬,你还天天在他面前晃。”
李慕雪起初一脸懵逼,直到被科普了一番魔族的生理构造,大狗勾顿时就脸红了,但脸红可不代表害羞,反而李慕雪相当诚恳地向李明启求教了很多事情,李明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到最后李慕雪有些狐疑地打量了一下家主,觉得别看家主现在老了,年轻时候或许在情场上是个不得了的人物。
虚岁不满两百.李明启:……
从人生导师李明启这儿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建议,李慕雪差点忘记了今天来的目的,一心想要回家试验试验,还是李明启知道他的不靠谱,多问了一句,才知道他今天来是为了李雪风。
李雪风这几年在李家过得相当沉寂,李二爷在家族里的地位虽然不低,也是真心疼这个流落在外的儿子,但李二爷也不止这一个儿子,能给的资源都是要分出去的,在李雪风修习什么秘法把一身本事都废了之后,李家也为这个曾经的天才找了不少药剂师来看,可结果只有一个,这孩子不像修岔了路子废功的,倒像是从来没练过一样。
习惯了系统外挂的氪金升级,李雪风虽然起初还能用重来一次脚踏实地来安慰自己,但他在李家得罪的人不少,那些原本和他差不多的李家子弟和他的差距一旦拉开,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李雪风本身能弄到那么多资源也不是全靠外挂,他也是有几分歪门邪道的本事的,不免又想捣鼓起了捷径。
李雪风曾经在系统外挂的启迪下冒充过炼药师,也明白一些高阶丹药应有的品相气息,他其实做得很谨慎,但骗得多了总会遇到鬼的,李雪风前些日子伪造了一批丹药,原本是卖给小世家的,但不巧这小世家又和大世家联姻,两下一对就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
这消息还是在张小白那儿吃饭的世家子弟背地里告诉张小白的,李慕雪瞬移来这一趟是给李明启提个醒,免得对方上门了才知道面子上难看。
果然李明启的脸色一下子就比吃了屎还难看。
李慕雪对李家归属感不深,也没觉得李雪风倒霉有他什么事,通知了李明启一声,然后就带着一肚子宝贵的知识回家找他的小白了。
张小白现在开店只卖到中午,有时候人多一早上没过去就卖空了,李慕雪回来的路上又按照李明启的话买了一些道具和衣服,回来的时候才中午,张小白刚刚到家就被拉进了房里。
张小白:“……你想干什么?”
戴着一对仿真狗耳的李慕雪:“家主说魔族最喜欢这种惊喜,小白,惊不惊喜?”
说着,又把屁股朝向张小白,抖了抖身后毛茸茸的大尾巴。
作者有话要说:
李慕雪:爷学会了!
小白:……哦。
第67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完)
看着仿佛从李慕雪的头顶长出来的狗耳朵, 张小白沉默了一下,觉得家主可能想表达的不是那个意思。
少年情动总是恨不得时时刻刻都腻在一起,饶是张小白再惦记着食肆那边, 也被大狗勾撩拨得一个月内关店五六次,关键是第一年如此,第二年第三年往后都如此, 也不怪李慕雪这人常年高居世家仇恨榜第一名。
作为一本只有开头的仙人笔下书, 这个世界的地图其实相当大, 人族之外有精灵冰原, 龙族世代栖息的海岛,南方群魔聚集之地,还有天外之天的升级版图, 这是一个设定相当完善, 也能看得出剧情展开之后会有多么恢宏的世界。
但这和李慕雪无关,他没有半点野心和不甘心, 只愿意和心爱的小白一起蜗居在小小的江渚城里,有一片园林, 闲时写文稿, 喝枸杞茶,晚上泡脚,过提前养老的生活, 有时来了兴致, 就带着小白去大陆各地看一看,从少年到身姿笔挺的青年,不变的只是两个走在一起的, 一头白发和一双长角的背影。
李慕雪和张小白过三十岁生辰的那天, 两个人又是在星息城过的, 和十来年前不一样的是,如今的星息城多了许多喧嚣,年轻人变多了,还有许多新生的幼儿,当初连烟花晚会都静寂无声的星息城如今看上去已经像是一个颇有人气的小城了,到了晚上也热热闹闹的,晚风带着熏人的暖意。
仍旧是高塔之上,和十八岁相比没什么变化的李慕雪把准备好的斗篷铺在地上,从储物戒里把带来的点心吃食还有酒水都一一摆好,最重要的奶油蛋糕则放在正中间,拉这张小白坐在一起,笑眯眯地说道:“今天是三十岁,最后一个按规矩过的生辰,到明天我们还是十八岁,以后只过十八岁的生辰,小白好不好?”
张小白对年纪没什么执念,但还是顺着李慕雪的意思点了点头,蛋糕不是他一个人做的,只看那丑丑的一坨坨就知道李慕雪居功甚伟,好在奶油和蛋糕本身没做坏,最多是难看了点儿,张小白不大喜欢这种甜腻的吃食,给李慕雪切了一大块,自己则是小小地切了一片,只尝个味道。
但气氛还是很好。
李慕雪用去年的桂花酒配着蛋糕吃,桂花酒甘醇甜美,细品之下却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苦味,用甜甜的奶油一压就过去了,李慕雪一边吃蛋糕,一边轻声说道:“最近我总是做梦,做很多梦,在梦里总想着一醒来就一定要和你说点什么,可醒了就忘了。”
张小白抿了一口蛋糕上的奶油,“梦里的事忘了也不打紧。”
李慕雪的眉毛也是和头发一般的白,皱起来时就像白针根根竖起,看起来有些冷峻,但很快眉头就舒展开,露出一个懒洋洋的笑容来,脑袋一低,在张小白颈窝蹭了蹭,亲昵又抱怨地说道:“以后我要是连你也想不起来了,你就打我,我肯定会想起来。”
张小白忍不住笑了笑,说道:“你啊,你要是连我也想不起来了,我又何必去打你。”
李慕雪撒娇似地又蹭了蹭,这才好过了些,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轻轻地说道:“咱们同年同月同日生,如今又日日相好,到了地下肯定也是一对儿,只是要投胎的时候你可别拽着我,拽紧了万一到了下辈子做个双生兄弟,那可就糟了。”
张小白不信什么转世轮回之说,但听着李慕雪絮絮叨叨的话,竟然也不由自主地生出了几分期待,抱住了李慕雪探过来的上半身,顺势向侧边歪倒下去,躺在塔楼的地板上,抬着眼睛看着李慕雪的金眸,“要是真有月老,就让他给咱们系一根红绳,这样你就跑不丢了。”
李慕雪俯身在他额头落下一个吻,渐渐覆盖上去。
一阵一阵的潮水之中,张小白的视线逐渐模糊,任由李慕雪亲吻如雨,将他细细浇透。
九重天上的仙人微微一叹,拂去了眼前影像。
天生神明也好,区区凡人也罢,总是情关难破,太白是他诸弟子中慧根最深的一个,天生星辰化身,生而不凡,也栽在情爱上头。
回不去人间的神仙多如流星,唯有一个贪狼被人记得,便是因为在众多渡不过情孽的仙人里,唯有贪狼是因贪欲陷落红尘,贪狼本身是没有情的,他贪钱贪权贪美人,就是不贪情,故而他失去仙性之后便无情近似妖魔。
仙人最难是情劫,那个被灶王公取名覆雪的孩子,正是仙人之劫。
太清天尊无悲无喜的面容上忽而有残念丛生,记起自己无数年月的某一天,曾见过的那一道划破长空的红痕,那红痕自仙人脱胎的星辰碎屑中诞生,自诞生起就是情火灼烧,欲念缠绕。
大罗天是至清圣地,承受不住红痕的重量,让它自上而下坠入九重天,九重天仙人之境也不过只承载了红痕数千年,便又破天而坠落入三重天,被一个小小下神捡拾回去,取名覆雪。
梅花遍地覆春雪,本意是红色。
神的反面是魔,但魔从来不存在于现实,魔是神的另一面,神性消则魔涨,魔气散则为神,那红痕本是天外的魔,得了神仙之名便覆了一层神仙皮,成了至真至纯的存在,却又从骨子里透出致命的诱引气息,一旦神撑不过去,就被诱成了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