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以为我还爱他(74)
在他看来丛烈是有点自恋了,C代表丛烈,那他最重要的人就是他自己。
倒也不意外。
但是这是工作时间,他有责任配合营业。
云集顺着他的话问:“什么名字?”
“‘Für Mr.C’,”丛烈脸颊有点泛红,“意思是,献给C先生。”
“挺好听,”云集点点头,“献给什么样的C先生呢?”
“献给我十七岁时的C先生,我们是那个时候遇到的。”丛烈的目光有些躲闪,但还是朝着云集的方向,“不过这也只是个初步的名字,到真正敲定之前可能还会改。”
云集稍微一愣,只注意到了他的前半句。
原来这个C先生,不是丛烈。
而是另一个活生生的人。
这就更好笑了。
他跟丛烈生活的三年里,居然都不知道居然存在一个对丛烈来说这么重要的人物。
他垂下目光,有点后悔提起这个话题。
“我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喜欢《致爱丽丝》。”丛烈试着去捕捉云集的目光。
云集也喜欢《致爱丽丝》。
但是听见他现在这么说,一瞬间又觉得不喜欢了。
“是吗。”云集有些心不在焉,试图忽略丛烈的声音。
丛烈还在继续,“他对我有很多帮助……”
“好。”云集冲他短促地笑了一下,“预祝你演唱会顺利。”
丛烈让他堵得一愣,但还是跟了一句,“你到时候有空吗?会不会来现场?”
云集简直想问丛烈到底什么意思。
他献给别人的演唱会,自己去那儿干嘛呢?
但是当着镜头,他不好拒绝得太生硬,“到时候再说吧,看时间安排。”
丛烈安静了一会儿,声音比早上刚起床的时候更喑哑了,“到时候你能忙什么忙得连一场演唱会的功夫都抽不出来?”
云集半是开玩笑,半是理所应当,“我买不到票啊,丛老师的票,连黄牛都只能抢到外场吧。”
“你不用买票,”丛烈声音里带了一些低落,“我可以带你进去。”
云集明白了。
这就是在做节目效果。
丛烈现在就是这么一说,那他也就那么一听。
“行啊,丛老师都这么说了,我当然还是恭敬不如从命了。”云集笑了笑。
但丛烈还是没多高兴,又追问了一句,“你真的会来吧?”
云集太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只想赶快敷衍过去,“当然要去了。”
但其实只要他一想起那个名字,那些闪耀的灯牌,就只能回忆起那天的冷雨,还有跟黄牛蹲在一起时周身缭绕的烟草味。
丛烈接下来的兴致明显高多了,在后面出发去海钓的车上甚至唱了两首歌。
弹幕的热度瞬间暴涨。
【听见云集答应来演唱会,某只酷盖眼睛都要笑没了哈哈哈哈!】
【啊啊啊烈哥是我的神!!!】
【为什么有的人的声音就像是乐器一样啊?听见丛烈的声音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夸张。】
【谁救救我为什么会这么甜?丛烈好像那种甜甜小狗,我第一次见这款丛烈救命!】
【刚才你们看见丛烈追着云集问来不来的眼神了吗?啊我的心都怦怦跳!】
【他说他愿意——】
【话说有没有机会听见二位合唱啊?】
【合唱合唱!!!听不见合唱我的朋友死不瞑目呜呜呜!】
【云集老婆——想听老婆唱歌——】
主持人立刻随着风向活跃气氛,“我们好像确实没听过云老师唱歌,观众呼声这么高,云老师愿不愿意赏脸来一段?”
云集摇摇头,笑着说:“我五音不全,该吓着大伙儿了。”
“那怎么会?美人都会唱歌,云老师肯定是谦虚了。”于隋卿笑盈盈地看着他,“大伙都这么想听你唱歌,云老师该不会连这点小小的心愿都不满足吧?”
但云集是真的不会唱歌。
上辈子他为了迎合丛烈,去学过好一段时间的美声,后来那位大师很委婉地跟他说:“爱好和爱人一样,可以是广泛的,但适合自己才最重要。”
但他当时只听懂了一层。
云集记得有一次朋友聚会,当时因为他和丛烈的工作交集非常大,来的好多人都同时认识他俩。
那天吃完饭,大家就起哄说一起去唱个歌。
当然很多人是想跟丛烈多打打照面,日后好走关系。
云集虽然酒量很不错,但是当天替丛烈挡了很多酒,已经喝得有点酒意了。
然后KTV里人一多,大家又起哄架秧子,让从没当众唱过歌的云集开个头,带着丛烈合唱。
他不该喝那么多酒。
以至于一时上头忘了自己五线上面没有谱这件事了。
云集还记得那是一首情歌。
前奏响起的时候其他人还在随着节拍摇晃,等云集一开口,整个包厢都凝固了。
多少是有点醉了,他根本没有察觉出来大家脸上的笑意越咧越大。
然后有人开始把丛烈往前推,“快快快,跟我们云总琴瑟和鸣。”
当时云集眯着一双桃花似的醉眼,“丛烈,这首歌我……我献给你。”
酒气发出来是有个过程的,当时正好到了云集意识最涣散的时候。
他摇摇欲坠地拄着唱歌的大理石的高桌,朝着丛烈招手。
在那短短的几秒钟里,他是幸福的。
因为他在期待和丛烈的第一次合唱。
然后丛烈在众人的注视下,沉着脸走出包厢,哐地把门拉上了。
就像是在耳边砸响一道惊雷。
云集的酒一下就醒了。
但是如今他已经完全想不起来那天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了。
是坐车,还是走着,有没有吐,有没有在家门口彻夜徘徊。
他不想记得了。
“我和你一起唱。”丛烈打断了云集的回忆。
云集眨了下眼,抿着嘴笑了笑,“你唱吧,我真不会唱歌。”
“没关系,”丛烈依旧保持着今天的兴致勃勃,“我带着你唱。”
云集脸上的笑意逐渐变得客气,语气稍微重了点,“丛老师自己唱吧。”
丛烈看着他,浑身洋溢着的热乎气慢慢散开了,陷进了靠窗的座椅里。
主持人笑着打哈哈,“丛老师都唱了好几首了,咱们让丛老师稍微休息一会儿。一直说我们冰樵会唱歌,要不要露一嗓子?”
曹真率直地笑了,“人家首秀就让人家唱公路摇滚啊?你们是真草率。”
主持人脸也不红,“就是清唱最见功力了。”
因为来之前云集打过招呼,廖冰樵看着倒也不怯场,还真就把主持人递来的吉他接了,“唱个流行吧?在大巴车里唱摇滚确实夸张了。”
其实这些都是云集教过他的,就像当年云集教丛烈怎么应付媒体。
什么时候说什么话,露那些藏哪些,都有讲究。
比如这时候要让新人唱歌,一定就是给大家留个温和良好的初印象,底牌一定要留到有仪式感的场合来炸翻全场。
不愧是云集见证过一首爆红的摇滚新星,廖冰樵一开嗓车上的人眼都直了。
整个车厢安静了下来,都在听。
他唱的是云集来之前就给他挑好的一首相对平的流行情歌。
被他那金属质地的嗓音一演绎,那情歌有种说不出的别致浪漫。
就在大家都沉醉在他的歌声中的时候,廖冰樵卡壳了。
他手里的吉他还弹着,词儿忘了。
廖冰樵有点不好意思地准备收了琴,突然听到身后的云集在小声给他提词。
这歌云集看着他练过,也会唱那么两句,顺嘴就给他提个醒。
结果廖冰樵想倒是想起来了,就一直保持着转身的姿势对着云集唱。
这时候镜头也推过来了,云集不好让廖冰樵单方面得不到响应,就配合地跟着小声唱了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