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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上(287)

作者:迟睡 时间:2023-06-02 10:29 标签:甜文 生子 种田文 穿书

  男人们去买书包的时候自然逮着深色、庄重些的颜色选,也有人选了白色青色这样的浅色,但男子很少会有去选类似鹅黄、桃红这般的颜色。以至于镇上能瞧见的书包颜色都是那几样。
  周围也有姑娘驻足竖着耳朵听呢,这下顿时对“珍宝居”的好感度蹭蹭蹭往上涨!没见过哪家店、摊子会专门给女子和小哥儿专做一样的,家里兄弟都买了书包,那自己也要!
  又过了一日,得益于刘大夫给配的药油效用好,沈丰和顾允身上的伤差不多好了。布艺小作坊收上来的商品数量也很可观,加起来足足有五百多件,大部分都是小的东西,但也是个很大的数字了。
  这一日沈若便打算继续去摆摊,沈丰和顾允陪同。
  结果三人驾着牛车到了“珍宝居”棚子前头,就碰见了不少等候着的客人。
  沈若:“今日确实起晚了,来得晚了些。没想到竟叫你们好等,实在抱歉。”沈若说完视线往顾允那飘了眼,都怪他俩太有话聊,在古时候没有手机玩的时候沈若竟然都熬上夜了!
  顾允接收到,冲他勾唇浅笑。
  惯常面无表情的人突然对你笑了,那杀伤力极其大,沈若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快速地跳动了两下,轻咳一声不去看他。
  “老板,你们可是两日没开了?我每日都来瞧,实在是想买书包得紧,到时候叫我先挑呗?”有人喊道。
  沈若笑了:“先前家中有些事耽搁了,今儿带了不少新的花样过来,你们随便挑!”
  “那敢情好!赶快开张吧。”有人等不及就要催了,但脸上是笑着的,倒是不讨厌。
  沈丰和顾允立刻去打开油布帘子,沈若在牛车边递过去,他们来摆放。大家虽然着急想买,但也还是耐着性子等他们摆好了,这才开始挑选。
  读书人多的地方素质就普遍高一点,沈若想起上辈子说大学生返乡时候都是排着队井井有条的新闻,就觉得和现在很像。人都是会有从众心理的,见前头都排起队,大家也就自发的往后站。
  和最开始那两日疯抢的时候不同,现在有秩序多了。
  不过今日沈若发现还多了不少姑娘和小哥儿在队伍中,在大宇男女大防不算严,但也会顾忌一些。沈若便喊他们另起一队,由他来招呼。
  大家对这个长相漂亮的小哥儿老板更是心有好感,再瞧见里头摆着的书包,发现那颜色好看的都摆在外头,更是高兴。这些颜色书包前两日可没人买,但老板也未将它们收掉,只留下男人们喜欢的那些颜色,所以此人人品可见一斑。
  “老板,我想要那个浅桃红的书包。”走上前来的姑娘红着脸说道,她还是头一回瞧见像“珍宝居”老板这样标志的小哥儿,眼睛就定在他脸上了。
  清瘦高挑的小哥儿面上含笑,眼睛弯弯的,看着你的时候仿佛像是把你当成了朋友一样,让人如沐春风。
  “可以,你要挑挑吗?”
  书包很多,里头桃红色的不少,不是一匹布颜色会有细微的差别,还有些暗纹上面的不同。
  沈若见她一直看着自己,眼神中带了点询问的意味,冲她微微一笑。
  姑娘顿时呼吸一窒,立刻随手点了一只:“就、就要这个。”说完就把用麻绳串好的一贯钱递给了沈若,拿着书包就准备走。
  都说男人爱看美人,但实际上姑娘也爱看!小哥儿也爱看!
  沈丰和顾允那边招呼着男人们,倒是不太忙乱,大家目的性极强,也不会太过挑拣,一般看中哪个就直接拿了付钱走人,效率极高。
  所以顾允还有空隙能去瞧沈若,他吾日三省吾身,发现了自己最喜欢的三件事:做学问、爱沈若、爱家人。
  “珍宝居”生意好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样的若哥儿会发光。谁说哥儿就不能成就一番事业呢!
  沈若就可以!他身体力行地做给所有世人看!
  而这样渐渐要显露出耀眼光辉的明珠,是他的未来夫郎。
  顾允轻笑出声,引得周围瞧见的人怔愣一瞬。同为男子,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确实瞧着十分俊朗,身上自带读书郎的文气,看一眼就知道他很有学问。
  而且人家可是案首秀才!!
  再看看那小哥儿摊主,长相更是没的说,这两人站一块登对极了。而另一个男人也是浓眉大眼,瞧着自带一身正气的,有这三人在这里,这灰暗的棚子都显得亮堂几分。
  沈若说话说多了口渴,拿起一边竹筒喝水,水珠从红润嘴角滚落一路滑进脖颈,那竹筒随后便被另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接了过去,男人对嘴仰头便喝了一口。
  随后拿了怀中的帕子耐心地给小哥儿摊主擦脸上的水迹,帕子上翠竹小笋的刺绣一闪而过。
  “累了么?累了便换我来。”顾允低声询问。
  沈若看了眼排长队的姑娘小哥儿队伍,摇了摇头:“不累。”
  开玩笑,顾允是有多招人沈若是清楚的,十里八乡的姑娘和小哥儿喜欢他的不计其数,当然有的不仅仅是看中他的脸,最主要的是他还有秀才功名。
  这会儿暗戳戳看他的视线沈若都发现不少了。心中默默吃醋,但不想叫顾允发现。
  还有胆子大的小哥儿和顾允搭话,毕竟是做生意,人家问了关于商品的问题自然不好不回答。
  没等沈若继续说话,一只手便盖住了他的头顶,安抚性地轻拍了拍。
  “别逞强,”顾允知道沈若此刻极困,毕竟昨夜他们俩话匣子一打开聊到了午夜之后,今儿又起得早,这时候早就困得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他倒是能忍,但不想叫若哥儿强撑着,“我早先托人帮忙去’阑珊‘传话,估计待会儿小松会过来,我们去找个地方睡一觉,如何?”
  沈若算是知道了什么叫“偷得浮生半日闲”,等小松来了,就叫他在姑娘小哥儿这列招呼,他阿兄倒是越来越熟练,收钱收的心花怒放,一点儿也不想休息。
  沈若也就随他,未来自己不可能一直来顾着摊子,本就是打着等摊子客源稳定之后,交给阿兄来管。先前他也一口答应下来了的。
  顾允带着沈若去了当初他们在镇上住过一夜的客栈,这回就买了一个白日,用作补眠。
  沈若确实是困了,又招呼客人打起精神干了三个时辰多的活儿,这会儿是沾了枕头就能睡。
  顾允见他困,便学他哄崽崽的时候一样,轻轻拍着他半边肩膀。
  很快沈若便安心睡去了,顾允目光落在他光洁的额头上,滑过如鸦羽般纤长的睫毛,落在他脸颊颧骨上的那颗小痣上。这颗痣的颜色是嫩红色的,不由让他联想到若哥儿后腰处那颗隐秘的心形胎记——也是同样的颜色。
  只不过他还没有再亲眼瞧见一回。
  顾允缓缓靠近,在他颧骨上摩挲亲吻,低低说道:“……不想叫摊前那些男人看你。”


第188章
  随着“珍宝居”生意的火热, 沈若的布艺小作坊也日益走向正规,每日都有收回来的成品和派发下去要做的活计,几乎将原本冷寂的沈家村给盘热乎了似的, 几乎家家户户都在为了赚钱奔忙。
  或是在沈家村木工厂中做工;或是在虎头山上伐木、种树苗;或是在给沈若的布艺作坊做活儿。总之只要想赚钱的,不在木工厂和布艺作坊里,也能去做那人人都能去的伐木和种树。
  先前沈若和村长提的,砍掉一棵树便要种下一棵树苗,这还要与他们的工钱息息相关, 要是那树苗枯死可是要倒赔钱的,因着这项规矩, 进而衍生出了有人专门伐木, 然后请村里其他擅长种树的人帮忙种,分给人家一部分工钱,这样效率更是提高不少。
  村长对此喜闻乐见, 毕竟大家都是农人侍弄地里庄稼算是熟手, 一个个的都不差,但是种树还是得要有经验的来才能种得好, 成活率高。这样的分工合作,族老们也是乐见其成的,现在木工厂接的订单越来越多, 已然赚了不少钱, 他们脸都要笑烂了, 回想起村里那两个有为青年人族老们嘴里心里都是夸的。
  这一日,一辆稍显华贵的马车从土路行驶进了沈家村, 问了路边的村民后径直往晒谷场方向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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