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满宫堂(14)
黎隶不由被逗笑了:“你看看你,跟着启辰乱来。要是传出去你替老幺作诗,你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凌蔚心里了然。看来小胖子十分仗义,并没有把自己这教唆犯供出来,自己把责任全担了。刚皇帝陛下只是诈自己的吧?不过以皇帝陛下的聪明才智估计也已经猜出来了。现在没生气,这件事算是揭过了?
“当时也急了,没想这些。”凌蔚尴尬的笑道。
“不过没想到你还会写诗?”黎隶早知道凌蔚最先表现出来的“文盲”,只是因为所习的文字有所不同,和所受到的教育不同。以凌蔚所表现出来的学识,明显比他这个年龄的人要博学的多,所以会写诗什么,也并不是很惊讶。只是黎隶还没见过凌蔚的诗,哪知道一拿出来,就是好诗,才有所疑问。
“当然不是草民写的,是草民在华国的时候背的别人的诗。”凌蔚答道。
“……你不是说华国是秦统一的时候六国移民建立的?诗中怎么还有‘汉时关’?”
“或许是梦中梦见的?”
“凌蔚!你好大的胆子!”
“草民胆子很小啊陛下,别吓小民啊陛下!”
黎隶看着跪在地下,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一副无赖相的凌蔚,忍不住伸手在他脑袋上狠狠敲了一下:“起来!”
“是陛下!好的陛下!”凌蔚麻利的爬起来,跟他跪下的时候一样麻利,逗得黎隶又忍不住笑了。
“你有什么才能就老老实实表现出来,朕护着你。”黎隶只把凌蔚的表现认作是对鲁国公和凌韫的忌惮,叹了口气许诺道。
凌蔚抓抓后脑勺,笑道:“陛下英明,草民之前关于海外那些话若是被其他人听着了,就算不把草民当造谣生事的抓起来,也会被认为是胡言乱语吧?也只有陛下有这么宽广的胸襟。所以,草民是没什么担忧的,只是……”
“只是?”黎隶被凌蔚拍龙屁拍的舒服,眉开眼笑道。
“只是……草民以前跟的老师的影响……”凌蔚干笑道,“草民不会联诗,不会题诗……”
“这是为何?”
“老师认为,诗词上焉者,意与境浑;其次,或以境胜,或以意胜。若无病呻吟,那诗词只是一篇押韵的废话。就跟善书法的人不会去抄账本一样。当然,草民回到晏朝之后,也知道联诗题诗是一桩雅诗。只是以前受老师的影响太大,每到这时候就文思枯竭。想着若是说会写诗,友人相聚让即兴来几首,草民写不出来,反而得罪人,还不如最开始就说不会得了。”
“免得草民遭了骂,连累教导过草民的老师也面上无光。虽然老师……再不会知道了。”凌蔚神情落寞道。
编的好辛苦,编的他心都碎了。
“唉……可惜那么多能人异士,没能回归我大晏。”黎隶唏嘘道,表示理解。
一般有才之士都有自己的傲骨,就跟善书者不常留书,善画者不常留画一般。善诗词者,可能也会有自己的怪脾气。曾经教导凌蔚的老师认为诗词必须言之有物,必须情之所至,也是能理解。
只是……
“这只要好好解释就成了,你小子连解释都懒得解释,直接说不会了。”黎隶面色古怪道,“你到底是懒的,还是傲的?”
凌蔚望天:“草民只是有自知之明。”
随你怎么想,先混过去再说。
第十三章 志向
作为一个现代人,凌蔚能背诵经义、攥写策论,但是诗词歌赋什么的,实在没这天赋。
而这个朝代,考科举,是一定要考诗词的,而辞藻华丽的骈体赋也是贵族们所喜爱的。
凌蔚从未认为自己是一个高尚的人,但文坛大盗也不是想当随时就能当的。在需要的时候他能从自己知道的诗词歌赋中选需要的拿出来用,但是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让他时时刻刻都能保持大文人的状态,显然不可能。
现在胡诌一个有怪癖的老师的影响,他也是在为以后铺路。
他是要走科举道路的,也是肯定会和其他真正的文人们打交道的,与其之后得罪人,还不如趁着现在还不出名的时候,就在皇帝面前挂了号,以后也好解释。
凌蔚并非是特别好名的人,但是穿越回一个陌生的古代,他在考虑了自己的安全之后,最终选择了这条道路。
他就是个普通怕死的人,刀枪无眼,上战场他做不到;而官场上都是真正的腹黑老狐狸,他要是去跟人家玩官场斗争,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想来想去,还是当一个讨好皇帝的“宠臣”,一个行事狂放的大文人,适合他一些。
当今皇上好名,天下人皆好名,若是自己传出了文名,别人对付自己,也要掂量一下。
凌蔚这么积极钻营,也是实属无可奈何。
从一个虽然天天嚷着不安全,但是运气好的话基本上就挺安全的法治社会,到了一个没人权的封建社会,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现代人,凌蔚骨子里都透着不安全感。
更何况虽然世人都认定了他是常乐公主幼子,而他无论长相、姓名、甚至身上的胎记也都和那幼子一样,他自己也有冥冥之感,或许他并不用担心自己身份的事。但是毕竟凌蔚心中并不认为那就是他的家人。就算是家人,父亲和大哥对他都不怎么友好,虽说公主娘对他好,可一个自己养大的孩子,和一个流落在外刚回来的孩子,就算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孰轻孰重,不用想就知道。
凌蔚信不过自己在这里的家人。
他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若遇到什么祸事,家人能不能成为他的庇佑,所以他必须成为自己的庇佑。
因此他硬着头皮掺和进皇家卖萌耍宝,和暂时不会对政治上有影响的幼年皇子公主交好,对着皇帝皇后借着自己是海外之人不懂规矩而口无遮拦行事鲁莽,让他们相信自己对他们是一片赤子之心,真的将其当做可靠的长辈而不是君王。
好感刷起来之后,他经过科举晋身,成为“清贵”,再把文名刷高,就算不扬名天下好歹也要扬名京城。
等这些护身符都做好之后,他再给人“古怪惫懒对权势不感兴趣”的印象,只一心一意当个别人眼中有才华,但是自己就是不愿意动弹的“闲臣”,最好再给自己讨个爵位。
有名望、有圣眷、有地位,还不争权夺利,凌蔚觉得,这样子存活率总能高了吧?
有时候闲下来,他也觉得自己是不是杞人忧天,把现实想的太过悲观。但今个儿听见这家人犯事了,明个儿听见那家人贬谪了,他心中的弦立刻又绷紧了。
别说犯事砍头,他在现代社会中习惯了娇生惯养的生活,连身处富裕家庭尚且觉得不适应。若是陷入贫寒困苦,他估计都活不下去。
还是努力钻营吧。他又不是古人想着青史留名。百年之后的名声,哪比得过活着的这百年逍遥自在来的实惠?
……黎隶对自己宠信的人是真的好。
即使是太子,在他面前也是稍稍拘谨的,也只有凌蔚似乎真的因为从海外归来,对君臣之别没有深入骨子里,对待他就像是普通撒娇弄痴的小辈似的,且人又得他欢心,算起来也算是他的子侄,所以黎隶对凌蔚很多时候是非常纵容。
看黎隶惯着自己的幼年子女黏着凌蔚,就可窥一斑了。
把凌蔚叫进宫来吓唬一番,又听了凌蔚一顿忽悠之后,黎隶像一个普通长辈一样,考校了凌蔚最近的功课,又看了凌蔚现在的字,先损了几句,又鼓励了几句之后,才把凌蔚放走,让凌蔚去探望被他揍了屁股的太子。
黎隶背着手,看着凌蔚新留下的墨迹,眼中不掩骄傲。
“这是瑾堂的字?”刘皇后进来的时候,黎隶正摊着凌蔚写的诗观赏着。
那纸上写的俨然是当时在状元楼写下的“黎膺的诗”。
“这可了不得。离童试才多久?”刘皇后惊讶道,“不仅形体不再松散,甚至可以窥见几分风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