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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小夫郎(217)

作者:五月初一 时间:2023-09-13 09:48 标签:生子 种田文 重生 穿越时空 轻松

  柳芽:“……”
  世子高兴了一路,下车之后依旧开开心心的嘴角上扬,他看到邵晖的时候,还搂着柳芽到邵晖面前炫耀,“我夫郎比你夫郎漂亮多了。”
  他一脸我赢了的表情看起来十分欠揍,邵晖很想揍他,但是在林鱼面前他要装的成熟稳重一些,不想跟世子这个傻子打架,容易拉低他的档次。
  他微笑着跟世子说:“你夫郎有你夫郎的好,我夫郎也有我夫郎的好,不要拿到一起做对比,这样会让人以为你在挑拨他们好友之间的关系。”
  柳芽也偷偷掐了世子一下,低声在世子耳边说:“等回去后看我怎么收拾你。”
  世子吓得立刻夹紧了屁股,害怕的瑟瑟发抖,他还很委屈,“我哪里挑拨他们的关系了?我说的是事实,反而是你,挑拨我跟我夫郎之间的关系!呜呜呜,你是坏人,从小坏到大!”
  众人在世子的吵闹声中进了庄子,所有人先去自己的房间放好东西,再去河边,钓鱼的钓鱼,野餐的野餐。
  程烨然给沈云棠拿了把伞,帮他遮阳,另一只手扶着沈云棠,身后跟着的仆从拿着他们今天准备的野餐食物。
  两个人挑选了个不错的位置,铺好了毯子,摆好了东西,就坐在上面一边看风景一边吃东西,他们很少有这样惬意的时光,沈云棠觉得舒服极了,“咱们要不要也买个庄子?时常可以到庄子里小住一阵子?”
  “可以,以后有了孩子之后,也能带孩子出来玩,可以教他骑马射箭,听说这附近还有猎场,可以打猎。”程烨然之前听说这边能打猎,就想着带孩子来玩,只是那时候他以为他们家是个小闺女,现在变成男孩子了,还是个沉默寡言的男孩子,打碎了他对小孩子的所有幻想和期待。
  他觉得跟兴兴出来打猎,肯定跟老师上课似得,不过兴兴也是他的孩子,无论什么性格他都会喜欢,他又不是神仙,这世界上的事情不会全部听他的指挥,他也不会因为兴兴的性格冷淡就讨厌兴兴,更不会像有些家长那样,强迫自己的孩子变得活泼起来,把孩子逼出心理疾病,无论他的孩子什么性格,在他心里都是优秀的。
  两个人在河边野餐,柳芽和世子在那边放纸鸢,林鱼和邵晖牵着匹马往远处走了,应当是邵晖教林鱼学骑马了。
  元宝和扬诗名坐在河边钓鱼,野狗蹲在元宝旁边看着水面,好像在期待鱼咬勾,而四哥坐在元宝另一边,帮他扇扇子、打伞,时不时还要给元宝喂点吃的。
  元宝好像也习惯被四哥照顾,对方喂吃的,他就直接张嘴吃,连头都没有转一下,但是四哥并没有生气,反而觉得就该这样。
  程烨然和沈云棠忍不住看向了元宝的方向,“没想到扬诗名喜欢的男孩子竟然是元宝。”
  “怕是这些年画画,画出了感情吧。”沈云棠说着看向了四哥,自从知道扬诗名这个男子也会喜欢上男子后,他看自己的四哥就越看越不对劲,“四哥对别人从未这样好过,对我这个亲弟弟都没有这样好过,你说他会不会对元宝……”
  “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点像……”程烨然算了一下四哥的年纪,四哥比沈云棠要大一岁多,沈云棠孩子都有了,另外三个哥哥也都成婚有孩子了,就剩下四哥一个单身的人了。
  之前他们说想要给四哥找一门亲事,四哥一直都是拒绝的,可是现在的情况看,元宝主动跟扬诗名接触,八成要跟扬诗名在一起了,四哥怕是也知道这一点,可是他依旧留在元宝旁边照顾着,不知道他怎么想。
  “四哥有四哥的打算,咱们就算问他,他也不会说,更不会听咱们的,他自己会解决,咱们还是别操心了。”程烨然躺在毯子上望着天,“你也过来躺着,这样好舒服啊。”
  沈云棠躺在他旁边,看着天,想起了小时候,他上山砍柴的时候,也会找块大石头在上面躺着看天。
  像这样什么都不做,毫无负担的浪费时间的日子已经许久没有过了,不知不觉间他竟然睡着了。
  等他再次醒来,已经是下午了,他刚才睡着时是枕着自己的胳膊,现在却躺在程烨然的腿上,身上还盖了件衣裳。
  他慢慢爬起来,看着远处有些吵闹,“他们在玩什么?”
  程烨然扶他起来,“刚才邵晖和林鱼去林子里,出来时带了头鹿出来,元宝他们下午也钓了一桶鱼,他们准备晚上弄篝火、烧烤。”


第167章
  今天扬诗名原本想要让元宝坐他的马车,一路上还能聊聊天,结果刚开头就偏离了计划,不过他也没有气馁,钓鱼的时候元宝不会用鱼竿,他耐心地教对方,元宝学的也挺快。
  这边鱼也很多,一会一条,元宝每次钓上鱼之后都兴奋的拍手,小脸红扑扑的。
  晚上烧烤,邵晖的那只鹿交给庄子里的下人去处理了,扬诗名说要自己处理他们钓上来的鱼。
  元宝没想到他还会处理鱼,好奇的跟上去瞧了瞧,扬诗名熟练的像是鱼贩子一样,杀鱼、刮鱼鳞、去内脏和鱼鳃,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以前元宝总觉得扬诗名是个飘在天上的仙人一般,就像他的画一样的风格,可是最近接触了一顿时间,逐渐感觉到他是有人味的,现在做着凡夫俗子的活,但是动作和表情看着依旧偏偏书生模样,但又是那么的和谐。
  “你怎么会这样熟练?就算以前经常在家杀鱼,也不会弄得这么快吧。”元宝好奇的问他。
  “以前为了赚生活费,帮人杀过一阵子鱼,后来因为味道太大了,书院里的人嫌弃,夫子也说不要再做了,还给我找了个抄书的活,赚的也更多一些。”扬诗名将一条鱼处理好之后,还抹上香料,穿上竹签,然后处理下一条,“我刚刚到县城时,人生地不熟,就只能找这些活来谋生,后来熟悉了,就给人抄书、画画。”
  扬诗名刚到县城的时候,连身长衫都做不起一身,但是书院里的规矩又是必须得穿长衫,那时候他不仅仅杀鱼,还去帮人家洗碗,在入学之前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了,所以当他知道元宝为了赚钱穿哥儿的衣裳时,并没有露出任何异样的目光,还非常欣赏元宝。
  元宝没想到他还有一段这样的过往,真是不容易。
  一旁的野狗看到元宝满脸崇拜的看着扬诗名杀鱼,杀鱼而已,有什么好崇拜的,他也能!
  野狗从桶里抓出一条鱼出来,那鱼滑溜溜的,很快就从他的手里钻了出去,尾巴还拍在了他的脸上,溅了所有人一脸水。
  “你不要闹了。”元宝皱着眉用袖子去擦脸,扬诗名先用自己的袖子帮他擦了擦脸。
  若是平时,扬诗名会拿出帕子替他擦脸,只是现在手上都是鱼腥味,怕弄脏他的脸。
  元宝反应慢了一拍,没有来得及躲开,“我自己擦就行,弄脏了你的袖子就不好了。”
  “不脏。”扬诗名看到他脸上干净了,这才收回了自己的胳膊。
  “我带了香皂过来,不知道能不能洗掉手上的鱼腥味,你要是上职的时候带着一身鱼腥味,再叫人笑话。”元宝想了想,觉得自己回去一定得洗个澡,不然卖香皂的时候再叫人闻到腥味,影响了生意。
  “堂哥说要研究香水卖,结果瓶子还没做好呢。”元宝喊了一声远处的程烨然,“堂哥,你那个玻璃瓶子什么时候做好啊?实在不行就弄瓷瓶吧。”
  程烨然烧了一次玻璃,没成功,他太忙了,没空做,做了那一次杂质有些大,“改天我在试几次,明年肯定做出来。”
  “又要明年了……”元宝迫不及待想要出新品,想赚更多的钱,想要新的突破。
  “我知道几个洗掉身上腥味的办法,一会教你。”扬诗名刚才没叫元宝动手处理鱼,但是刚才抓鱼,也弄了些味道。
  “你会的还挺多,还会照顾人,很少有男子像你这样会照顾人性格还好。”元宝通过今天一天的相处,对扬诗名的改观了不少。
  晚上弄了篝火,世子还叫人过来表演歌舞,几个人看着歌舞一起吃烤鹿肉和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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