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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ID过多[综](224)

作者:狱明王 时间:2024-01-11 09:45 标签:无限流 穿越时空 系统 轻松 性别转换

  差点就哭出来了。
  古代对于医学其实并不看重。
  这一点几乎一直持续到了清代,你们能想象清朝皇帝小病的治疗方式就是饿肚子关小黑屋吗?
  历史上名医很多,可惜都不被重视。
  华佗厉害吧?
  砍了。
  张仲景厉害吧?
  生前名气平平,算是名医,但是没人重视他,要知道张仲景的历史遗留价值可比华佗牛逼啊,他留下的伤寒论,碾压伤寒两千年,至今都在延用,而且他生前还是个官宦出生,可惜……全族都近乎死绝,对,被伤寒搞死的。
  所以张仲景花了几十年去搞死了伤寒。
  孙思邈好一点,但是孙思邈除了是个大夫,他还是个道士,一个道士行医跟普通人行医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这也是为什么皇家高看他的缘故。
  他如果只是个纯粹的大夫,你看有人理他不。
  至于李时珍,哦,他也是个道士。
  所以说,当前这个环境里,想要找医书,基本上不太可能,一是书贵,二是药方的问题,三就是印刷的问题。
  敝帚自珍的人不在少数。
  最要紧的是,这年头,医生,是贱业。
  古人历来将技术性工作和自然科学列为“奇巧淫技”,从业者地位不高。
  医与百工同列,属于“士农工商”四个等级中的第三级。
  他们的地位和百工一样是很低的,若非司马迁是个很关注社会底层的史家,《史记》里是不会有扁鹊的传记的,可能就如同范晔《后汉书》里不给张仲景立传一样。
  也正因为医是贱业,社会精英阶层不愿意从事,所以这个行业鱼龙混杂,除了极少数优秀者之外,圈内充斥着大量宵小之徒,社会舆论对此多有抨击与讽刺,矛头直指其贪财、恶性竞争、水平低下等恶状。
  孙思邈在《千金要方》序言里说他小时候患“风冷”,为了看病几乎倾家荡产,这促使他开始从事医学研究。
  刘禹锡也说,他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被保姆抱到“医巫家”看病,那些医巫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的印象就是“阳阳满志,引手直求”,洋洋自得,光顾着伸手要钱。
  后来刘禹锡自学医术,为的是再也不挨黑心医人的宰了。
  这里说句题外话,刘禹锡研习医术是很勤奋的,不过好像他在这方面的才干远远赶不上他在文学方面的才干,学了好多年还是没学会把脉。
  医生之间的恶性竞争、相互嫉害也时常为舆论所斥责。
  当年扁鹊到秦国,就遭到秦太医令李醯的忌妒,最后被其所派的刺客杀害。
  华佗也被曹操给砍了。
  而孙思邈也透露过——民间医人恶性竞争,不但互相之间技术保密,而且有的人竟然置病人生命健康于不顾,偷偷篡改其他医生的药方,加害患者,以此嫁祸于竞争对手。
  孙思邈为此呼吁:一名医人所开的药方,不能经其他医生之手,以免被篡改。
  从业人员如此不堪,这就让社会舆论更瞧不起这个行业了,等于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社会精英越来越远离医界,医界越来越被庸俗之人所充斥,于是越来越为人所不齿。
  所以,就算你有钱,肯把医书拿出来,也没什么人愿意给你印书。
  因为你那是医书。
  所以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手抄本。
  孙思邈看到这么大一面书墙,当天就住下了。
  然后,他就不走了。
  为什么要走,这么多书,还没看完呢,走什么走。
  药研藤四郎满意的笑了,然后在某天就开始拉着孙思邈研究天花,这个时候叫做虏疮。
  孙思邈其实这个时候已经在研究天花了,不过还没有方向,因此当药研藤四郎提起牛痘的疗法时,他还有些疑惑。
  最后孙思邈在药研藤四郎的邀请下,进入了研究。
  原本孙思邈在历史上,在晚年研究出用人痘以毒攻毒的疗法,不过危险性比较高。
  这里药研就给他蝴蝶了一下,让他换个目标。
  这是剑明心的意思,与其让未来主角拿天花刷功德,还不如提前让孙思邈弄出来,总比被穿越者抢了功劳好。
  孙思邈其实这会还在太医署挂了名的,一连半个月没去上班,这太医署的人就有点着急了。
  最后找来找去,哦,去了城外的庄子啊。
  于是太医署的人浩浩荡荡结伴来了。
  然后这群人就被付丧神的美貌和数量给惊了。
  孙思邈就在其中。
  其实现在的孙思邈年纪不小了,他名气大很大部分的原因在于他长寿,他如今也是八十岁的人了,看起来才四十岁的模样,保养的十分好,尤其是精神头很不错。
  对比一下,太医署的那群三十来岁蓄着胡须的年轻人就不怎么年轻了。
  看着一帮大老爷们在院子门口站着,孙思邈叹了口气说道:“你们回吧,我暂时住在这里看些书,看完了就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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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剑明心【七】
  孙思邈打发走了一群大老爷们, 回去就接着研究他的天花了。
  过了没几日,剑明心换了一身特效夸张到爆炸的【常羲望月】时装,骑着雪麒麟去了长安城。
  从长安城这一头,逛到了那一头。
  上一次她这般招摇过市, 还是在第一个世界。
  那个时候她对什么都感觉好奇。
  而现在,剑明心只想看看这个古代的长安。
  雪白透蓝, 身上带着蓝色冰晶的雪麒麟是极为美丽的。
  龙首,浑身雪白的鳞甲, 狮尾,螺旋往上的角,浑身冰雪霜华之气的特效,加上剑明心仙阵营的封神特效, 冰蝶流光, 哪怕是在白天依旧夺目的很。
  走哪都是焦点。
  剑明心不在意别人的视线, 也无惧于暗中的窥探。
  实力, 是最好的盔甲。
  她看着所到之处的景色, 从摊贩那里, 从周围的环境里,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
  数据化的好处就在这里显现出来了,视线所及之处, 所有的物品都自动被标注了名称, 集中注意力便能发现详细的注释。
  逛了一圈之后, 剑明心觉得索然无味, 没什么兴趣。
  果然, 恢复的坏处显露了出来,过于理性的人格,总是少了很多趣味性。
  剑明心大大咧咧的出现,除了吸引百姓之外,自然也吸引了不少好事者,毕竟长安城多贵族,而且介于此时并没多少有趣的活动,所以大部分的贵族子弟都很闲。
  不是秦楼楚馆,那就是马球了。
  在不就是在茶楼里聊天了。
  这年头连个说书先生都没有,除了踏青狩猎,能玩的真不多。
  而能玩的那也都是贵族玩的游戏。
  所以好容易有个热闹看,自然是不少人闻风而来。
  在他们看来,这可是看神仙,多有意思啊。
  不少人还觉得是假的,去看个乐子。
  然后到了场,就有点拿不准了。
  聪明人从来不会选择去做那个试金石,没关系,多得是傻子去触霉头。
  而今天这个傻子,就是魏征。
  一句‘大胆妖女’就让剑明心十分想打人。
  剑明心知道魏征为什么来,能为什么,因为麒麟呗。
  走了这么大一圈,听到最多的不是议论她的美貌,就是议论她的坐骑。
  很好,完美的达到了她的最低要求。
  剑明心面上淡淡的听着魏征有理有据的斥责,面无表情,甚至想打个哈欠。
  此时她袖子里的龙灵冒出了头,从小小的半透明的一只,忽然变大将她圈住,然后冲着魏征怒吼了一声。
  很好,魏征倒地。
  乖宝贝,没白疼你。
  龙灵是巫祭的被动技能,一旦召唤了,除非解除召唤,否则会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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