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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火葬场文里的深情竹马(156)

作者:徒玉 时间:2024-01-24 09:53 标签:甜文 穿书 救赎 系统 青梅竹马 复仇虐渣

  后来住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印象也慢慢转变了不少。
  冯飞逐渐发现,裴谨修确实是天生冷脸,气质凛冽,话少沉默,但绝不是高高在上,目下无尘,盛气凌人。
  裴谨修确实不好相处,但是也绝对不难相处,和冯飞一开始想得恰恰相反,公事公办的话,裴谨修反而很好沟通,也很有礼貌,在很多问题上都考虑得十分周到,行事作风也干脆利落,从不拖泥带水。
  期末考试结束后,冯飞想在寒假找份实习充实一下履历。他学着做起了个人简历,在宿舍里用蔡聪电脑修修改改时,正好被裴谨修看到了。
  裴谨修跟他要了简历,简单问了他两句,第二天就有慎明集团的HR联系他寒假实习的相关事宜。实习的事很快就敲定落实了下来,考虑到他家远在西海省,公司还为他提供了一个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宿舍,他可以选择把父母接来留在洛津过年,也可以休假回西海省,公司会补贴一部分交通费。
  冯飞自己虽然也能找到实习,但是条件待遇远没有如此优厚的,大多数薪资待遇堪堪能在洛津市里维持生存,一小部分甚至还需要他付费上班。
  虽然早就听说慎明集团员工待遇好,但冯飞万万没想到对待假期实习生都能这么不遗余力。
  最开始知道裴谨修和池绪家世时,冯飞心里也动过那么几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歪心思。他想他也许可以靠讨好这两位少爷获得一份优厚的工作,跨越阶级,但他也只是想了想,念头升起的一瞬就掐灭在了摇篮里。
  冯飞很了解自己,他知道他性格并不活络,父母怎么教他他都学不会为人处世的那些弯弯绕绕,他是个死脑筋,沉默无趣,不会来事,这辈子注定是说不来阿谀奉承的话,更做不来那种逢迎讨好的事。
  骨子里的东西是改变不了的,冯飞也不打算改变,做人要扬长避短,他起码擅长学习,那就坦坦荡荡,踏踏实实,一步步地用自己能力去换去想要的生活,即使慢点,辛苦点,但他问心无愧。
  与HR对接时,对方从头到尾没有提过裴谨修,围绕的全都是冯飞本身,他的能力,他未来想要发展的方向,他对公司的评价和看法,这让冯飞感受到了莫大的尊重、重视与平等。
  原来他只需要顺势而为,做好自己,命运自会眷顾他,让他心想事成,得偿所愿。
  一月中,同学们陆陆续续地离校,有的回家过年,有的也如冯飞一般在洛津找了实习。
  冯飞是宿舍里走得最早的一个,提前搬进了公司为他准备的宿舍里。入职慎明第一天时冯飞本来还挺紧张,但他很快就放松了下来,专心地投入到了工作当中。
  慎明的工作气氛很好,充实忙碌却不过分劳累,冯飞学到了不少校园里学不来的经验与知识,这一切全得益于周围同事的帮助。
  他的同事们都很好相处,帮了冯飞不少忙,没有一个人介意冯飞是个笨手笨脚的新人,还安慰他谁都是这样过来的,慢慢习惯就好。
  入职半个月后冯飞就拿到了第一笔工资,与正式员工相同。加班采取自愿制度,会给足相应的加班费。除了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外,慎明给每个员工都配置了医疗险与重疾险,甚至连冯飞这种假期工都有。
  身处在这样体贴细心,考虑周到,充满人文关怀的集团内,没有人会不积极上进热爱工作。
  团队间的核心凝聚力极强,员工对集团的归属感也强,做起事来总是势如破竹,事半功倍。
  冯飞心想,怪不得慎明集团在网上风评那么好,怪不得有那么多人都称慎明集团是打工人天堂,怪不得慎明集团盈利能力年年都能再创新高。
  慎明不在乎用金钱与经历培养出来的人才最后到底会不会留在慎明,对集团来说虽然有一定程度上的成本损失,但人才流入社会不仅是一件好事,更是一件正确的事。
  做好事,做正确的事,这是冯飞在慎明实习期间学到的最宝贵的东西。
  实习期间,冯飞在员工餐厅里还偶然间碰到过池绪和裴谨修,两个人都主动跟他打了招呼。
  他们顺便同桌吃饭,就像大学里在饭堂那样。
  吃饭时,裴谨修随意问了他一些问题,有工作上的,有生活上的,甚至还有心情上的。
  冯飞多少有点受宠若惊,但他知道这就是裴谨修处理公事时的性格。他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集团中的每个人对他来说都同等重要,不触碰底线的情况下裴谨修会包容关心所有员工,但一旦越界,他也杀伐果决,毫不留情。
  他随口提了一句宿舍里的电视打不开,第二天就有人上门帮他修电视。
  今年过年冯飞没有回老家,把爸妈一起接来洛津过年了。他盘算着如果毕业以后能在慎明工作,大概三年的时间他就能在洛津买下一套房子了。
  怀揣着对未来美好的期盼,很快,岁末年终,除夕之夜到了。


第111章
  除夕前三天, 裴谨修和池绪一起去民政局领了证。
  法律规定成年就可以领证了,工作人员确定无误后,很快帮他们走完了流程, 最后还笑着祝他们新婚快乐。
  凛冬时节,天寒地冻,池绪怕冷,今天出门时特地戴了顶蓬松柔软的浅色毛线帽。
  他从小到大一到冬天就手脚冰凉, 所以出民政局时,裴谨修自然而然地牵过他的手, 与他十指相扣后插进了自己口袋里。
  他们就这样并肩同行,还没走到停车场, 天上忽然下起了大雪, 风雪簌簌, 漫天飞扬。
  到家时, 院里的红梅正好开了, 素雪落在其上,如同欺雪胭脂,秾丽多姿, 池绪顺便折了几枝开得正盛的, 怀抱着一捧红梅上楼了。
  裴谨修随他上楼, 进房间后,伸手扯了扯他帽子后缀着的毛绒小球, 笑道:“你小时候也是这样,每年冬天都会抱着一捧红梅花来找我。”
  池绪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口袋里的结婚证,感觉格外玄妙, 尤其当裴谨修提起小时候的事时,他总是一再地想确认, 他和裴谨修已经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伴侣了。
  时光境迁,许多人事都已模糊,化为记忆里的星点缩影,但关于裴谨修的总是格外深刻,尤其少年时的心思,池绪直到现在都还记得一清二楚。
  他八岁时想裴谨修要是他亲哥哥就好了,十二岁时想和裴谨修考同一所大学,十三岁时旁敲侧击确定裴谨修不会结婚……他总是想裴谨修不要再有其他更亲近的人,最好能永远陪着他。
  霍凌宇说得没错,特殊的人从最一开始就是最特殊的。
  沾了一身湿雪与花香,池绪找了一个花瓶放置红梅,然后才脱下羽绒服和帽子,挂在了房间门口的衣架上。
  收拾妥当,他这才转头问裴谨修:“你是想现在拆礼物,还是等三天后除夕?”
  “今天。”裴谨修没有犹豫,笑道,“我也有东西要送你。”
  池绪准备了两份礼物,第一份补他的表白,第二份纪念今天领证。
  他送的第一份礼物是一对钻戒,款式简单大方,上面镶嵌的钻石却非比寻常,是极为罕见稀少的红钻,全世界总共不超过十颗。
  在池绪看来,钻石无疑是所有宝石中最浑然天成的浪漫,每一颗天然钻石都是大自然孕育了数亿年甚至数十亿年碳元素结晶的产物,承载时间与风霜,无外乎能成为爱情与忠贞的象征。
  但池绪还有另一层用意。
  “红钻果然很衬你。”他执起裴谨修的手,将钻戒戴到了裴谨修无名指上,不大不小,恰到好处,闪耀华贵的钻石映衬着修长白皙的手指,美丽极了。
  握着裴谨修的手,池绪忽而抬头,很认真道,“我一直都觉得你很像钻石。
  “璀璨夺目,光芒四射,明艳动人,坚不可摧。”
  裴谨修轻笑
  ,也替池绪戴好了戒指,他眸光盈盈,好似盛着美酒一般,令人心醉神迷。
  “你像天上的星星。”
  原本可望不可及,没想到,星星主动落入他怀中了。
  戒指成双成对,熠熠生辉,这是池绪补上的表白礼物。
  还有今天的结婚纪念日礼物。
  裴谨修拆开,是一瓶香水,池绪轻声道:“我亲自调配的印象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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