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不是中二病了啊(126)
可是现在的情况有点不妙。
现在不是他收不收回尾巴的问题,而是这条尾巴正在疯狂和他作对,不断地想要脱离他的掌控绕到身后去和江烬贴贴。
路迩蜷缩在床与江烬的怀抱之间,他死命抱住它。
“迩迩,让我也玩玩小尾巴。”江烬的声音近在耳畔。
路迩心头一慌,胡乱反驳:“不小!”
江烬笑说:“嗯,大尾巴。我能摸摸吗?”
路迩开始胡说八道:“想摸就自己长一条出来。”
他乱说也就算了,偏偏江烬还顺着他的话,说:“可以。”
“……!”路迩陡然睁大了眼。
他发现,江烬的手正顺着往下,慢慢摸到了尾巴根。
在路迩想要质问江烬这么放肆是打算干什么的时候,江烬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目的:“但我想先看看,尾巴是从哪里长出来的。”
-
“还是不开门。”
“怎么说呢,意料之中吧。”
“那我们是在这儿等,还是怎么着?”
“等着,现在走,明天来拜访他们就得排队了。”
司步和庄弘面面相觑一阵,准备就地坐下。
然而叶涂比他们俩心急得多,他伸手又想去按门铃。
——愿望愿望!
路迩不久前才跟叶涂说过,要和他签订契约,要完成他的愿望。
当时在伦特百港,愚蠢的叶涂以人类自作聪明的脑子揣测路迩是中二病,以为路迩说什么魔王的契约,都是毫无意义的玩笑。
现在,他们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路迩是真正的大魔王,他不仅来自比他们更高等的世界,他还无所不能!
那也就是说……
嘿嘿。
叶涂心里不断地幻想着,自己长高三十厘米后的伟岸英俊。
他的手再次放到门铃上。
但是被司步和庄弘一起拦下了。
“别按了!”司步的脸色有点古怪。
叶涂:“他们万一没听见怎么办。”
庄弘:“他们听见了。”
叶涂:“怎么可能,他们听见了就会来开门啊。我就觉得是这酒店套房太大,他们根本没听见。”
说着,他就不屈不挠地准备继续按门铃。
司步:“涂涂啊。”
庄弘:“叶涂啊。”
叶涂:“干什么,你们干什么?!你们为什么要把我的手捆起来!啊啊!”
最终,司步和庄弘一左一右押着叶涂,在房间门口的大走廊上排排坐下。
于裴清是在他们之后赶来酒店的。
那时候距离他来麓城已经好几个小时了。
于裴清现在虽然还可以瞬移,但要找到酒店还费了些时间。
因为一路上,大家听见他说想去找大魔王,都不太想搭理他。
于裴清问路迩在哪里,所有人的反应都是:“王在哪儿?在我们心里。”
“所有人都想见王,但只能想想。”
“你先去给凯拉雅请示一下,毕竟到现在为止,你已经是第N个说自己认识大魔王并且想要和他见面的人。”
最终能够找到这里来,还是因为于裴清灵机一动,给司步打了个电话。
谢天谢地,司步没有说出“想见王,你得先排队”这种话。
否则于裴清真的会崩溃。
但于裴清来了也没有改变任何情况,那扇门还是紧闭。他只能坐下来一起等。
不过他终于找到机会,给别人大聊特聊,他是如何在沣城和路迩大魔王签订了短效的主仆契约,并且拥有了魔王大人万分之一的力量。
庄弘与司步的反应和于裴清想的差不多——兴奋,激动,嫉妒,眼馋。并且不断地催促于裴清给他们展示一下自己的力量。
但叶涂的反应就很怪。
他当然也兴奋,但他的兴奋是一种自言自语的兴奋。似乎不是因为眼馋于裴清。
他一个人在那儿嘟囔着什么“第二个愿望”“第三个愿望”。
他们很好奇,就问叶涂怎么回事,叶涂老老实实地把不久前路迩去伦特百港找他当契约对象的事说了。
司步:“啊???”
庄弘:“啊!!!”
于裴清:“……”
尝过甜头的他,嫉妒得晕过去了。
想见路迩大魔王的人,当然不止是他们。
如司步所料,在一个小时后,又来了第二波人。
看到他们坐在地上,对方先是一愣,而后露出了一个友善的笑,并且自觉排在了他们后面。
再又过了会儿,来了第三波人,第四波人……
好消息是,由于司步他们有先见之明,来得尚早,因此稳稳占据了排头第一的位置。只要房间里的人一打开他们,他们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和对方说上话。
坏消息是,他们所有人,都从这一天上午八点,一直等到晚上八点。
门一直没有开。
叶涂一度暴躁地跳起来:“我就说了再继续按门铃!他们肯定在睡觉,压根没有听见外面有人找!”
有那么一瞬间,司步他们也开始怀疑:
难道他们想多了?
难道路迩和江烬现在在里面不是在做他们以为的那件事,而是单纯地太累了,所以休息了一整天?
庄弘想了想,最终站了起来:“我再按一下门铃。”
毕竟后面那么多人等着。
总不能因为一个可能的误会,就让大家陪他们一起浪费时间。
于是他抬手,指腹落到了门铃的按键上。
但只稍稍碰了一下。
“——哇啊!!”
庄弘反应极大地收回了手,脸上表情不可思议。
听到他的叫声,所有人都望了过来。
司步和于裴清更是急得凑了过去:“怎么了?!”
庄弘伸出一根险些被烧焦的手指,递到他们跟前。
司步看到他的手指吓了一跳,赶紧又去查看门铃,惊讶地发现那上面正燃烧着一簇蓝色火焰。
火焰仿佛有生命一般,看守着门铃,谁敢碰,它就烧谁。
司步:“他们果然是听见了门铃但不开门,我们还是安静等着吧。”
庄弘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的手指:“我早就说过。”
司步:“啊?你早就说过什么?”
这时,于裴清和叶涂一起接过庄弘的话:
“好奇心害死直男。”
司步:“???”
司步并不知道,几个月前,刚从集训回来的那天,在直升机上,庄弘因为好奇路迩的头发为什么总是金光闪闪的,于是手贱去摸路迩的头发。
然后被江烬烧焦了手指。
当时庄弘就领悟了这个人生道理。
虽然异能者的自愈能力很强,但这样陡然一烧还是很疼啊。
做人。
果然还是不能对危险的事情太好奇。
庄弘如是说。
-
路迩昏昏沉沉地睁开眼,已经不知道现在是何年何月。
江烬正给他揉着腿,看到他醒了,便又眼巴巴地蹭了上来:“迩迩。”
他一边啄着路迩的脸颊,一边喊他的名字。
路迩无力地伸出五指直接捂住江烬的脸:“滚。”
江烬永远都能用最温顺的表情做最大逆不道的事,他亲吻路迩的手心,用舌尖缓慢地绕着他的指缝舔舐。
路迩哎了一声,直接捏住他的嘴巴,又气又笑:“你真的好烦呀。”
他自认为自己是在用很寻常的语气说话,殊不知,他的音色哑得暧昧,让江烬不断回想起他在耳边哭喘的画面。
“……迩迩。”江烬好像又来了劲,无论是他的精神还是他的身体。
他的手和脚都拢住路迩,不知满足地轻咬着路迩的后颈,“你睡好了吗?”
这句话显然还有下一句。
睡好了吗?
可以再继续吗?
“江烬,你是人类吧。”路迩真的很惊讶,他认真地问江烬,“人类难道不用睡觉不用休息?你怎么一天天使不完的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