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迷恋的劣质品[快穿](122)
文兰蹊仍是冷着脸,却没有挣扎。
只是担心这小土匪事后发作罢。
他不着痕迹地反握住那只手,带着这小土匪,朝柴房的方向走了过去。
路上经过那灶房,文兰蹊心中一动,想起了那个偷吃饭菜点心的小孩。
也不知他有没有将那盘糕点都吃光。
在灶房的那段时间,是他最痛苦的时期。
直到那偷吃饭菜的小孩出现,他那枯寂的内心,才终于有了点生机。
只可惜今日之后,只怕是再也见不到对方了。
顾虑到身边还有个小土匪,文兰蹊并没有踏入那灶房。
忽然之间,文兰蹊手心一空。
原是那小土匪松开了他的手,跑进了那灶房中。
文兰蹊眉头不着痕迹地微微一蹙,也追进了灶房中。
却见那小土匪站在空空的灶台前发愣。
文兰蹊脚步一顿,看来那小孩确实把点心拿走了。
但下一刻,他却听到小土匪呜呜地哭了出来。
“这里……这里的糕点都哪里去了?!”
小土匪朝那空空的点心盘生气道。
第85章 厄神23
江清辞的这句话,却令文兰蹊心中生出诧异来,“你怎么知道这里有糕点?”
江清辞正掉着小珍珠,猛地听到文兰蹊问自己,这才记起,做出糕点的人还在这里。
他立刻眼中一亮,心想可以让文兰蹊再给自己做一份,可转头过去,却见文兰蹊瞳色隐隐有变成纯白色的趋势。
就像是天道的神识察觉到不对,又要来警告他了一样。
江清辞的小珍珠立刻停住了,“什么呀,我可是寨主女儿,以后这个寨子,可是我的东西,就灶房里几个糕点,凭什么不知道?”
文兰蹊面上仍然带着一丝怀疑,但眼中瞳色却恢复了正常。
江清辞心中一松,生怕文兰蹊又问什么让他暴露的话,也不管什么糕点不糕点的了,上前拉起文兰蹊的手,催促道:“算了,你不是要去放人吗?赶紧走吧!”
脸上却忽地被碰了一下。
是文兰蹊擦去了他脸颊上的泪痕。
青年清冷声音响起:“那灶房中的糕点,是我做的,你若是喜欢,回来我还能做给你吃。”
江清辞有些奇怪地转过头去看他。
脸上那被拭去泪水的部位,再度露出了一丝白皙的皮肤。
被泪水洇红了的胭脂留在了手上,文兰蹊怔怔地看了一会江清辞那张涂花了的脸,忽然一个激灵,红着脸别过了头去,冷冷道:“但你别自作主张,以为我对你有情,我只是不忍见女子落泪罢了。”
江清辞心想,但我不是女子呀。
但他只要有糕点吃就好了,立刻笑嘻嘻道:“你放心,成亲前我都没见过你一面,哪里会对你有情。”
“只是我爹要我和你成亲,我就随便成亲了罢了,你要是不想留在山里,过段时间下山劫道,你再趁机逃跑好了。”
原剧情的文兰蹊,就是趁着山寨劫道逃跑的。
正好遇到了来这里清剿山匪的陆景明和福泽仙君,便被救了下来。
从此爱上福泽仙君,又受到福泽仙君的保佑,一路官运亨达,升至宰相。
而至于到那时候,江清辞已经被抓回天界了,自然就没他的戏份了。
江清辞口中所说,本就是文兰蹊所求。
他本就是被掳到山寨中的,又被迫入赘成为寨主女婿,昨夜又遭遇了寨主女儿那样的……轻薄,可谓是吃尽了苦头,离开山寨去京城参加殿试,才是他最为期盼之事。
可不知为何,听到这些话,他的心中却不似想象中的喜悦。
甚至有些堵。
文兰蹊空着的那只手握了又握,足见他内心之纠结。
可还不等他说什么,江清辞脚步便停了下来。
“柴房到啦,你去放人吧。”
这下子,文兰蹊便彻底没了说什么的机会。
他只得先用大当家给的钥匙开了柴房上的锁,进了柴房,朝柴房中人道:“你们都可以下山了。”
柴房里一堆被关了数日、臭烘烘的男人都看了过来。
文兰蹊不由得顿住了,“怎么……全都是男人?”
他还以为,那灶房中偷吃的人,是个身形清瘦娇小的少年,才能躲藏在灶房中,趁着他不注意偷吃。
可这柴房中的人,个个都和娇小两个字搭不上边,更不用说每一个都臭气熏天,若进灶房偷吃的是他们中的任何一员,只怕还没进灶房,文兰蹊就已经闻到味了,还不至于一连几天都找不到人。
“我们虽然是土匪,可也有原则的嘛,当然是男人扣下来当人质,小孩女人老人放走,要不一个不小心死在山寨里,还要埋尸,多不吉利呀。”
清亮的声音传了过来。
文兰蹊心中忽地巨震。
他忽然转过头,紧紧盯着江清辞。
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这个小土匪的身形,不就正和他想象中那个人的身形几乎一致么?
甚至于,小土匪还知道灶房里有糕点的事……
文兰蹊心中一片混乱。
可还不待他厘清一片乱码的思绪,柴房中那群意识到自己可以走的男人都激动得冲了出来,把他当成恩人地围在中间,朝他道谢。
而至于那花着脸的土匪女儿,自然是被他们躲开了,隔在了外头,文兰蹊甚至看不到那小土匪的身影。
心中愈发乱了。
好不容易把这群人都送出了山寨,一回头,却见那小土匪已然站到了远处树下。
文兰蹊朝小土匪走近了一步,原本还懒洋洋靠着树干的小土匪立刻警惕起来,躲到了树干后,一脸嫌弃地大叫道:“你现在臭得要死,洗澡前不许靠近我!敢过来我就拿鞭子抽死你!”
文兰蹊:“……”
文兰蹊脑海中那一团乱麻直接被江清辞这嫌弃的喊话全部弄断了。
他终于停下了脚步。
随后……忍不住抬起袖子闻了自己一下。
……真的有这么臭么?
*
文兰蹊成为山寨二当家,已有了一段时日。
大当家发现他头脑聪慧,寨中事都处理的井井有条,便开开心心撂了挑子,每日去骚扰脾气变暴躁的女儿,最后糙脸上带着鞭痕心满意足地走出来。
除了他,山寨里绝大多数土匪这些时日或多或少都挨过大小姐的鞭子。
有的是习惯性嘴贱被教训了,有的则明显有奇怪的癖好,就如山寨的大当家,每天一定要挨上几鞭子,才神清气爽。
原本一个个油嘴滑舌、吊儿郎当,现在一见到大小姐,都恭恭敬敬的,恨不得躺在地上给大小姐当脚踏。
有的甚至还学着大小姐,往脸上涂了胭脂,妄图吸引大小姐的注意力。
正如此时此刻,文兰蹊走在路上,就见了两三个脸上涂得红一块紫一块的土匪。
还有几个土匪,故意撩起了袖子,露出印了道鞭痕的胳膊,明晃晃地炫耀,仿佛那不是什么鞭痕,而是大小姐的奖励。
真是不伦不类,不成体统。
文兰蹊在心中冷冷想着。
这山寨中的土匪,恐怕是在这山野之中生活久了,心智行为也与野兽沦为了一类,被鞭子打了,竟也喜滋滋的。
可笑。
所幸他读过圣贤书,心中有那黄金屋,便不会受这群禽兽一样的土匪所影响,所作所为从来光明磊落,也正是因此,那脾气暴躁的小土匪用鞭子打了那么多人,却唯独没有打过他。
文兰蹊正想着时,一个打着赤膊,胸膛上留了条鞭痕的土匪大喇喇走了过来,还朝他打招呼道:“二当家的好啊!”
“你……也好。”文兰蹊说话间,却是全然不觉,自己的语气重而咬牙,一双眼更是不觉间紧紧盯着那男人胸膛上的鞭痕。
很浅,一定是隔着衣服打上的,这五大三粗的土匪竟就脱了衣服,如此张扬地炫耀着,仿佛是光着身子被打中的一样。
真是伤风败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