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但老婆是鬼王(29)
江云霄连忙说:“我买了木材、买了炭火,还买了一些米面油,去的店有些多,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
“搬进新家,一定要煮顿饭,热一下灶。”
江云霄本来打算就是简单的煮个面,他在店里买了腊肠、鸡蛋还有青菜,还打包了一份酱大骨。
大部分都是现成的,到时候直接用干净水煮两碗面,洗锅洗碗也方便。
他挽起自己的袖子,露出白玉一般光滑细腻的胳膊。
虽然白净,但是少年人的肌肉线条很漂亮,不是那种软绵绵的肉,看上去就硬邦邦的,是那种很结实但一点都不夸张的肌肉。
江云霄道:“你干了这么多活,煮面的事情就我来吧,填饱肚子,咱们再把东西搬下来!”
他到了厨房,嗅了嗅鼻子,一下子闻到了很浓烈的酒味,酒香很是浓郁。
顺着酒香味找过去,江云霄发现,厨房里的大水缸盛满了水,正是这一缸水,散发着浓郁的酒香。
江云霄上辈子是不怎么喝酒的,这辈子还年轻,虽然吃喝玩乐较多,但是对酒兴趣不大。
但毕竟见多识广,他也能够品鉴出酒的好坏。
“秦槐秦槐!”江云霄迫不及待的叫秦槐的名字,结果一转头就看到后者正站在门口看着他。
江云霄问:“这一大缸酒是哪里来的?”
后者说:“我从井里打了水,看到有一只白白胖胖的虫子突然掉进水缸中,过了没多久,这水就变成了这样。”
酒虫在水缸里游来游去,听到这个话,很想要喷秦槐一脸酒水:什么叫突然掉下来的,它明明是被这只可怕的厉鬼抓进来的!
但是酒虫不会说人话,只好翻着肚皮躺在酒缸里,用这种方式表示它自己对秦槐的无声抗议。
酒虫故事还是很有名气的,他们进城后,和店家闲聊的时候。城里的店家对仙缘不了解,但是对酒虫津津乐道:“获得酒虫的那个人进献了酒虫,当了大官呢!”
比起虚无缥缈的求仙问道,大多数人还是想要荣华富贵,得到高官厚禄,光宗耀祖。
江云霄好奇的看了看,觉得这个白胖虫子像蚕宝宝:“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酒虫吗?”
他这是什么运道,感觉去哪里都能碰上稀奇古怪的事。不过这种体质,求仙缘肯定没问题!
现在天色已经昏暗下来,夕阳西下,浅橘色的阳光正好打在秦槐的脸上,门槛处是光暗的分界线。
这种奇妙的光影让秦槐有一种如妖似魔的特殊美感,他的声音暗藏几分蛊惑:“拥有了酒虫,献上去就能得到高官厚禄,只要拥有足够多的权力,一样能够解决困扰你的烦恼。”
酒虫听起来是能够带来金银财宝的好物,但是作为鬼王的秦槐知道,这种宝物现世,出现的地方就注定会引起勾心斗角。在引起无数血腥事件之后,酒虫就会悄悄的消失。
能够养酒虫的东西,一个是人类对美酒极致的渴望,就比如酒虫幻化的那个老酒鬼,对方是个对酒痴迷的痴儿,除了酒之外,什么都不在乎,这种也是酒虫最爱吃的执念。
酒虫因老酒鬼的痴念而生,但是老酒鬼寿命有限,为了能够继续存活人世间,所以酒虫通常吃的是更复杂的贪欲。
它本身带有蛊惑人心的能力,会疯狂的放大看到他的人心中的贪欲。在掀起波澜之后,酒虫吃饱喝足,就会从人群中消失,再度陷入沉睡,直到下一个有缘人将它唤醒。
秦槐望着江云霄,财帛动人心,面对这种有些特殊的宝物,江云霄会动心吗?
这小小的院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一旦被蛊惑起了歹心,为了独占酒虫这样的宝物,高高的举起,厨房里的菜刀,朝着他的脑袋砍过来。
江云霄看了一眼白白胖胖的酒虫,神色依旧清明,脸上略带几分嫌弃:“还是算了吧,我不喜欢虫子。再说了,这种东西一献出去,很可能是祸不是福。”
江云霄不傻也不天真,他只是比较纯粹。
江云霄一脸认真道:“秦槐,你要是想要酒虫酿的酒卖钱,就要做到隐蔽一些,若是被人发现了,就尽快把它脱手,别贪心。”
天降酒虫,江云霄到底还是为秦槐高兴的:“它是你的机遇,你要是想留在小城,做个做酒的买卖,细水长流也很不错。”
秦槐怔住了,他在江云霄脸上看不到一点对酒虫的贪念。
江云霄嘟囔说:“可惜了这么一缸水,我去打点井水来煮面。”
他又不好酒,而且也不想喝酒。科学研究表明,酒对身体有百害而无益,就算要喝酒,他也会选择甜甜的米酒,而不是这种酒虫的洗澡水。
非常讨厌虫子的江云霄是真的对酒虫毫无兴趣,甚至还对酒虫有些恶心。
他转头拎起水桶往外走,还好院子里就有水井,而且没有荒废,直接就能用。
秦槐看着江云霄和他擦肩而过,目光再看向水缸里,原本非常活跃,白白胖胖的酒虫,竟然无比痛苦的挣扎起来,它表情狰狞,然后不断的萎缩,最后在酒缸中消散。
酒虫碰上对它毫无兴趣的存在,多方面都没有办法诱惑到那个见到了他的第一个人类,就会因为被否定了存在的意义而消散。
秦本身就是阴暗的集合体,但是他并非人类,对酒虫起不到半点作用。
秦槐呆呆的看着空无一物的水面,酒虫消散之后,只留下一缸美酒。
江云霄并不是内心另有算计,为了放松他的戒心,同他虚以委蛇。
酒虫的消失,说明他刚刚那些话,全是肺腑之言,完全是发自内心这么想的。
秦槐脸上的表情消失,透露出几分茫然:他不理解,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人,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江云霄这种笨蛋。
怎么会有人不求回报,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这么好呢?
“让一让,小心水泼在你身上。”
江云霄提水的手其实很稳,不过厨房的空间就那么点,秦槐正好堵在了灶台边上。
“你要是觉得冷,要不然坐下来帮忙烧烧火,刚好暖暖身子。”
秦槐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温顺乖巧的听话坐下,机械的把江云霄买回来的柴火往里面送。
“诶,少放一点,不然不好点着的。”
江云霄低头看了一眼,上半身直接压下来,挨着秦槐的肩膀,把堵满了澡堂的柴火抽出来一大半。
的亏他以前去农家乐的时候烧过火,用这种农村土灶也不会很狼狈。
他就说嘛,秦槐肯定不是穷人家出身,连个火都不会烧,都不知道在这种细节上暴露了多少次。
江云霄拿火折子点了火,又把一根细木柴塞秦槐手里,握着对方的手送进去:“你看,要加火就添这么一两根就行,你看着填。”
想到什么,他又往外跑,从袋子里摸了好几个红薯过来,用火钳子塞进里面。
“把这个放里面,煮完饭咱们就能吃烤红薯。”
这个世界毕竟是架空的话本世界,有红薯有玉米有土豆,红薯产量高,吃多了又烧心,价格低贱,是江家这种大户人家基本不吃的东西。
江夫人更是不可能让江云霄吃烤红薯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不过江夫人现在远在天边,也管不着江云霄吃什么。
逃出来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有自由。江云霄忍不住发笑:“冷冷的天,最适合吃香香甜甜的烤红薯了!你爱吃甜的,肯定喜欢”
他和秦槐靠得那么近,先前动作,可以让秦槐闻到属于江云霄身上的那种香气。
天气冷,所以逛了这么久,江云霄身上也没有出汗,没有大部分臭男人那种汗臭味,只有很清淡的如春日里草木的香气。
毕竟江云霄有条件就会洗澡,他的澡豆是淡淡的兰花香。
秦槐像是第一天才注意到,江云霄笑的时候,脸颊边上还冒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小虎牙露在外面,很甜,很可爱。
有什么东西咚咚作响,是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
或许是天色昏暗,或许是空气中酒香味太重,秦槐分明没有喝酒,却久违的感觉到了醉意,他怕是有些昏了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