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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发家致富(14)

作者:空煜锦 时间:2018-11-02 11:16 标签:甜文 穿越时空 年代文 随身空间

  就在周煜以为自己一个铺的时候,一个少年背着破旧的书包进来,而且直直坐到床沿上。
  对方看了他一眼笑着打招呼,“周煜你来这么早啊,早知道我就早点来和你一起去吃饭了。”
  周煜黑着脸看着眼前勉强清秀的少年一言不吭。别说和不喜欢的人睡一被窝了,就是在一个空间里都觉得难受。
  虽然他喜欢男人,却不是随便个男人都能睡的下去,此刻若这少年是陆云洲,他估计会很兴奋的将人扑倒,别说一个被窝,就是给他洗脚都愿意。
  陆志国见他没回应心里有些忐忑,他一直都知道周煜嫌弃他,可没有办法,宿舍紧张,全宿舍都是俩人一床一个被窝,而他们也是班主任分配的床位。加上周煜虽然嫌弃他可有好吃的却不会忘了他,就这一点,他就能忍受周煜的嫌弃。
  “你、你不睡?”陆志国被看的有些发毛。
  周煜瞅着这孩子这可怜样儿心里却也将这孩子的记忆翻了出来,总结来说周煜的粮票和肉票有很大一部分就花给了这少年,若不是他知道原主是喜欢女孩的,他都怀疑原主和这孩子有一腿。
  周煜叹了口气起来,然后将棉裤塞到被子里穿上棉裤然后坐到床沿上,面无表情道:“你睡吧。”
  “哦。”陆志国颇为忐忑的看了他一眼,然后靠着一边躺下了。
  周围陆陆续续响起小呼噜,周煜闻着空气中难闻的气味,他起身到了门口,发现门被锁上了。而这间屋子只有一个小小的窗户,若是他没记错应该也是关着的。
  憋了一肚子气没处撒,简直憋的肝胆俱裂。
  到了半夜才是恐怖的开始,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床前何时多了一个木桶。
  直到有人迷迷糊糊起夜,站在那里提着桶尿尿,稀里哗啦的声响刺的周煜耳朵疼。
  再抬头,尿尿君已经抖了抖,然后抓抓头发爬上床继续睡了。周煜瞥了眼床前的尿桶,好想扣到那人的脑袋上。
  陆陆续续有更多的人起夜,周煜想避都避不开,也是此刻他终于明白为何原主的床会在这个位置了。
  这是个绝佳的欺负人的好位置。
  尿骚味,臭脚丫子味,混合了口臭味,一个屋子里应有尽有。
  直到天亮,周煜才发现自己竟然一夜未睡。
  这环境实在太可怕了。
  门被打开的那一刹那,周煜率先冲了出去,然后蹲在门前的小水沟前吐了个干净。
  他娘的,多来几次要命了。
  

第十七章
  然而更变态的在后面!
  住校生大概有一百多人,可洗漱的地方只有一个水龙头。上百个人也不排队,一人拎着一个破脸盆,你推我我推你往前挤,直将周煜雷个外酥里嫩。
  最后周煜脸都没洗就去了厕所,可去了厕所才发现,没有格子间,只有一排用水泥修的水沟,尿尿的站在边上尿,拉屎的横跨水沟拉。若是俩人挨着大便,那么前头那人的屁股,后面的人看的一清二楚。
  简直忍无可忍。
  周煜瞅着几个尿尿的人边尿边谈话,觉得人生暗无天日。憋着一泡尿,周煜硬生生到了教室那边的厕所才尿出来。
  不是教室那边的环境有多好,而是实在是憋不住了。
  “小叔,你吃饭了没?”
  就在周煜满脸青黑怀疑人生的时候,周晓华弱弱的坐在他旁边开口了。
  哦,他和周晓华是同桌。
  见他没反应,周晓华又叫了声,“小叔?”
  “嗯。”周煜故作淡定的点点头。
  周晓华将手中的纸包递过来,“叔,你吃点垫垫。”
  周煜瞥了一眼,里面是个玉米面窝窝头。
  “不用。”周煜拒绝了,然后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鸡蛋来拨开吃了。
  周晓华瞥了他一眼没在坚持,鸡蛋可比玉米面窝头好吃多了。
  “给。”周煜又摸了一个出来放到周晓华跟前。
  周晓华受宠若惊,忙推回去,“叔你吃,我不吃,我不饿。”
  周煜手不动,静静的看着他,周晓华脸有些红,最后没再拒绝,不过他也没吃,而是塞书包里了。周煜只当没看见,不过他是知道的,周晓华一定是拿回去跟弟弟妹妹们分享。
  周煜凝眉片刻,觉得周晓华窝囊是窝囊了点,却是个疼弟弟妹妹的。“晓军和晓蝶开始上班了?”
  见周煜没追问鸡蛋,周晓华也放松了许多,点头道:“嗯,不过晓军去住宿舍了,晓蝶和晓云一屋睡。”他转头看着周煜道,“小叔,要不你去家里住吧,爸妈不在了,家里能住的下,我和晓星一个床,你自己可以睡一个床。”
  宿舍什么样的条件周晓华是见过的,他小叔爱干净,以前家里人多他和晓云晓星挤一个屋,小叔作为长辈和侄女一个屋也不方便,现在爸妈走了,晓云便带着晓蝶睡了爸妈那屋,而原先的屋里只剩了他和晓星。
  不过他虽然邀请了,却不能确定他小叔能答应,过了一会儿,正当周晓华转过头来放弃的时候听到周煜嗯了一声。
  周晓华心里一喜,“小叔,放学我跟你去搬东西。”
  周煜矜持的点点头:“也好。”
  不过周煜的内心是这样的:耶,终于不用睡地狱了!这侄子可真棒!
  棒棒的侄子放学后就积极的跟着他去了宿舍,然后搬了东西直接回了矿上家属区,临出宿舍的时候周煜竟有种解脱的感觉。
  陆志国有些怯怯的看着他,想说什么最后又没说。
  周煜和他没交情,高高兴兴的跟着侄子走了。
  到了家里周晓云已经做好了饭菜,几个玉米窝窝头,一盘水煮白菜,另外一碟咸菜。
  见到周煜大包小包的来了,也没意外,帮着将东西放下便招呼周煜吃饭。
  “给。”霸气冷淡的五叔又从包袱里掏出一个鸡蛋来。
  周晓星看着鸡蛋眼睛都亮了,语气略带兴奋道:“谢谢五叔。”
  周煜目光对上小姑娘晶晶亮的眼睛不由得软了软,“嗯。”
  想是这几天冲击太大,周晓华和周晓云慢慢也有点习惯他们五叔的变化了,略带忐忑的看了两眼便低头吃饭了。
  饭后周煜洗刷完躺在床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昨晚闻了一晚上尿味儿臭鞋味儿今天可是困的不轻。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时候天都大亮了。
  好在小两间虽小,好歹有个阳台搭的厨房,里面一根水管,几个人不慌不忙洗了脸刷了牙也时间也来得及,早饭周晓蝶煮的杂粮粥,喝了粥肚子也是稀稀拉拉没饱。但现实生活就这样,没有几家能吃饱饭的。
  周煜自己倒是有点心,可自己吃也不好,便拿了几块出来一人掰了一半。
  周晓蝶很是不安连忙摆手,“我们不用,小叔你和晓华吃,读书费脑子。”
  “吃吧,还有呢。”周煜又推了过去。
  周晓云却直接拿了一块咬了一口,“小叔都说了咱不吃多不好。”嗯,真好吃,小叔大方的样子可比以前好多了。
  见此周晓蝶这才肯拿起来吃了。
  饭后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周煜先和周晓华将周晓星送到学校,才紧赶慢赶到了县城高中。
  县城只有这一座高中,本来能上高中的人也不多,奈何隔壁县城穷,高中都没有,但凡上高中的都到他们县城来了,所以这高中好歹也有好几个班了。
  其实这阶段的学校真的学不到多少东西,这两年还好些,前几年都忙着**去了,老师对学生更是不敢管,多说一句有可能便被学生举报然后拉出去**扣上臭老九的帽子。是以学校里即便是高中也就是学学毛选要么就是红宝书,其他的课本也发,但更多的是自学。
  至于自学的程度,那就看个人了,像周晓华不管考卷什么样几乎每次都是年级第一。而周煜不管试卷多简单那都是吊车尾的货。
  而能上高中的当初也是升学考上选上来的,至于周煜如何考上,只能说上辈子拯救地球走了狗屎运了。
  没多久上课铃就响了,老师进来照例背了一段红宝书里的内容才开始让学生自学。
  周煜翻开崭新的课本发呆,突然一个纸团斜斜的扔到他的桌上,然后身后不远的位置有人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
  周煜回头,就瞧见一个梳着大背头脸色微黑的男生正冲他挤眉弄眼。
  呵,愚蠢的人类。
  周煜嘴角咧出一个讽刺的微笑然后转过头来继续发呆。
  对于女人,长的好坏他不关心,可男生不一样,长的好他看着也舒坦,就像周晓华,别看他窝囊,可长的好啊,应该说老周家基因都不错,不然他才不屑管那些事儿呢。
  再就是陆云洲,长的有男人味儿,起码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里陆云洲绝对是个吸引人的存在,让他看一下就想上他。
  可眼下对他挤眉弄眼的那位,啧啧,真的是,长的辣眼睛啊。
  周煜摇摇头,看着眼前的书本,觉得可简单了,反正比上辈子他上学时候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简单的多了。
  而被忽视又嘲笑的男生庞大海有些摸不着头脑了,“这小子咋回事?”
  “魔杖了?”徐爱国也瞧见了。
  庞大海切了一声,“这小子估计舍不得票呢,下次不叫他了。”
  徐爱国恨恨的瞥一眼陆志国小声对庞大海道,“别是陆志国那小子捣鬼吧?”
  听见说陆志国庞大海表情不屑,“周煜这傻子,还当陆志国是啥好东西,还不是哄着周煜拿肉票买肉给他吃。”
  一想到这儿,两人不说话了,他俩诚然是周煜的狐朋狗友,可大家伙出去吃饭也很少吃独食,顶多这顿周煜付钱,下顿他付,总之几人吃肉次数也多,可陆志国那小子却装可怜,甜言蜜语的哄着周煜拿自己肉票买肉给他吃,甚至粮票都借给他,关键是陆志国从来都只借不还!
  中午放学,周煜对周晓华道:“我出去转转,你自己去吃饭吧。”
  他们中午不回去吃饭,一般都是在学校交粮票吃饭。周晓华面色犹豫的看他,“叔,要不别出去吃了,食堂的饭也挺好的。”以前他爸妈粮票肉票还稍微多点勉强能够小叔霍霍,可如今职位给了晓军和晓蝶,他们虽然交一部分,可到底太少了。
  周煜被认为是出去偷吃,有些尴尬,可食堂里的饭真的一言难尽,昨天终于就捏着鼻子吃的,今天再去吃,实在是下不了嘴。
  可周晓华仍然看着他,还想再劝。
  周煜叹了口气认命的跟着周晓华去了食堂。
  花了两分钱买了一份水煮白菜,又买了一个杂粮馒头,两人对坐着相对无言的吃着没滋没味的菜。
  “周煜,吃饭呢。”
  两人刚坐下,一个梳着两条马尾辫的女生满脸带笑的坐到周晓华旁边去了。
  周晓华的脸噌的就红了,站起来呐呐道:“你们先说我去旁边坐。”不等周煜说什么老老实实的去隔壁了。
  韩梅梅给了他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转头瞧见周煜的菜皱眉道:“你就吃这些啊,你等着我去买菜。”
  全程没等周煜说一句话,这姑娘先是撵走了大侄子,又自告奋勇的去买菜。
  周煜呵呵,从脑袋瓜子里扒拉出这姑娘的信息。
  韩梅梅,县城人,爹妈双职工,姑姑在百货大楼卖布的。家里有个姐姐已经嫁人了,弟弟只有五岁,家里条件很好。
  而且这姑娘是周煜隔壁班的,据说喜欢周煜,同学们都说她喜欢小白脸,然后说周煜要吃软饭,事实上周煜扒拉原主的记忆也认同这一点,原主不光霍霍哥哥嫂子的粮票肉票,还兼职吃软饭。
  可人生经不起推敲,周煜扒拉原主记忆的结果是,原主招惹的姑娘不止一个。共同点是都说县城的,家里条件都挺不错,再有就是都舍得在他身上花钱。也就是说吃软饭还不是吃的一个人的软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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