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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112)

作者:蜀七 时间:2018-12-30 20:32 标签:穿书 重生 打脸


    沈臻说:“不用麻烦了,我不渴,也不饿。”

    沈母一愣,艰难地冲沈臻笑了笑:“那……那也挺好的。”

    “只是偶然路过,想过来看看您。”沈臻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害怕吓到她,他不知道自己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柔和。

    沈母露出一个不知道是要哭还是要笑的表情,她问:“你现在……过得好吗?”

    沈臻笑道:“还不错,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公司,生意也还行。”

    沈母:“那就好,我、我有看你拿奖的电视节目。”

    沈臻想起那段羞耻的颁奖词,表情瞬间凝固。

    沈母对这个唯一没有成长在自己身边的儿子带着深切的愧疚。

    她低着头说:“我对不起你。”

    沈臻一愣。

    沈母伸手擦拭眼角的泪水:“我不配当妈。”

    “当年,如果我再坚持一点,或许家里没有现在条件好,但是我们一家人都能在一起。”

    沈臻没说话。

    沈母抬头问他:“小臻,你恨不恨我?”

    人们对于母亲似乎更苛刻,孩子对母亲的期望也总是大于父亲。

    沈臻被带到秦家的时候,经常想到的不是爸爸,而是妈妈。

    沈臻叹气说:“我不狠您。”

    沈母看着他,不说话,明显不相信。

    沈臻笑道:“您当时什么也决定不了。”

    沈母在这个家,没有什么地位。

    她是暴发户家庭出身,而且这个暴发户也只是在当地的城市还不错而已。

    嫁到沈家,完成了阶级跳跃,沈母根本没有发言权。

    毕竟是许多年没有见面的母子,他们也很快没有话说了,沈母似乎有千言万语,但她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能说出来。

    他们母子间的缘分,好像从沈臻幼年就已经被斩断了。

    时光带来的隔阂,并不是现在依靠时光就能抹平的。

    “我还有点事。”沈臻看了眼手表,“有空再来拜访您。”

    沈母慌忙的站起来:“怎么这么快就要走了?再坐一坐吧,我、我最近学会了烤曲奇饼干,我烤给你吃。”

    她讨好的姿态叫沈臻看着有些心酸。

    沈臻看着沈母,心情有些复杂,他最终还是没有移开视线,端正的看着沈母——这个怀胎十月把他生下来的女人。

    沈臻摇头道:“如果有时间,我会来品尝您做的饼干的。”

    离开沈家以后,沈臻大步走在阳光下,他觉得自己好像轻松了许多。

    有什么从没被他放下的担子,现在终于被放下了。

    他终于跟那个渴望亲情的自己说再见了。

    这次去到沈家,看到了沈复和沈母,终于明白他其实早就不渴望亲情了。

    他只是充满了怨恨和嫉妒,从小就不明白,为什么被抛弃的是自己。

    那时候的沈云明明只比自己小一岁多,为什么最终被放弃的却是他。

    现在他看向沈家,终于释然了。

    他跟他们没有缘分。

    秦邢就扮演着他的朋友,他的导师,他的亲人,他的爱人。

    至于兄弟这个角色,就让沈厉扮演试试吧。

    沈臻嘴角勾起一抹笑,打车去了公司。

    他在公司里转了一圈,看到沈厉坐在办公桌旁,正在跟带他的前辈商量着什么。

    大概是想到了沈厉说的,觉得前辈对他有意思的话,沈臻也打量着带沈厉的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三十多岁,年薪好像在百万上下,比普通员工高不少,但比不上核心员工。

    他的头发是自然卷,皮肤很白,带着黑色的框架眼镜,留着小胡子,他看起来像个不羁的艺术家,体格比沈厉还要高大一些。

    沈臻想了半天,没想起这人叫什么名字。

    公司现在一步步的扩大,公司来了不少新人,人越来越多,沈臻认识的就显得越来越少。

    新员工们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以前渡过了最艰难的时期。

    还记得刚开始的时候,公司完全就是靠着信息公司那边的盈利和沈臻自己的补贴运转的。

    完全就是亏损状态。

    后来城市规划,地皮涨价以后才开始日进斗金。

    然后公司的招人门槛就提高了。

    之前招人的时候,除了核心员工,大部分都是新人,刚毕业的大学生,被核心员工们一点点带出来。

    现在招来的人大部分都是有经验的。

    一切都走上了正轨。

    沈臻坐在办公室里,靠在座椅上,手边放着一杯泡好的茶。

    办公室的窗户打开,自然风吹进来。

    他终于有一种,重活一世,没有白过的感觉。

第91章 091

    沈臻没想到郑骁会出现在他面前。

    他是在下班以后, 在公司门口看见的等着树下的郑骁。

    郑骁的气质很好, 不显得猥琐,他的年纪看起来很小, 明明已经大学毕业了, 看起来却像刚升大学的学生。

    “沈哥。”看见沈臻以后郑骁连忙迎上来,他脸上带笑,整个人沐浴在阳光下, 沈臻看着他的时候, 都觉得苏时清状态最好的时候都比不上他。

    他越是这样, 苏时清看到他的时候就会越难受。

    沈臻微笑着说:“有什么事吗?”

    其实沈臻不讨厌这样的人, 要不然当年也不会把苏时清带出苏家。

    郑骁看到沈臻的表情, 明显松了一口气。

    他来之前一直害怕沈臻会讨厌他。

    毕竟他现在也知道, 自己跟苏时清有多相像。

    每次看到苏时清, 他都忍不住的倒吸一口凉气。

    “我想请沈哥你去咖啡厅坐一坐, 有时间吗?”郑骁很有礼貌。

    沈臻看看时间,这时候才下午四点,他的上班时间跟普通员工不同,没有大业务的时候基本都是早上九点半到下午三点。

    他定的上班时间是弹性上班时间, 除了人事以外,有业务的员工只要在中午十二点前到公司, 一天干满八个小时就行。

    所以员工们对他的观感很好, 觉得沈臻应该算得上是最佛系的老板。

    业务忙的时候, 每个小时都有加班工资, 也没人有怨言, 如果能缩短加班时间办好,还有奖金。

    沈臻在管理公司方面没有给员工施加太多压力。

    最近还请了专门的阿姨来公司给员工做饭,甚至还请了照顾宠物的阿姨,鼓励员工把宠物带到公司,有专门的宠物活动室。

    这一套操作下来,员工们就差没爱死他。

    沈臻冲郑骁点点头:“行,走吧。”

    郑骁选择的咖啡店是在距离沈臻公司不远处的小巷里,装修的很漂亮,可惜这里过往的人不多,大多数都是住户,所以白天的生意不怎么好,只能等晚上附近的上班族下班之后生意才能好起来。

    他们坐进了包厢里,毕竟卡座的隔音效果并不好。

    “我上次听秦哥提起,说您爱喝茶。”郑骁讨好的朝沈臻笑了笑,“我也不知道您爱喝什么茶。”

    沈臻:“不用这么客气,给我点一杯竹叶青就行了。”

    他爱喝的茶这样的店里肯定没有,再说了,咖啡店能有多少种类的茶?

    郑骁给他自己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又给沈臻点了一杯竹叶青。

    等服务生离开之后,他才有些忐忑不安的看着沈臻,憋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话来:“最近苏先生一直住在秦先生的房子里。”

    那套房子原本是他跟了秦越以后秦越让他住的。

    他现在在一家培训机构给初高中生做法语辅导,他学的是小语种,拿到的工资不算很低,正好这房子离培训机构很近,再加上他自己也对秦越有除了金钱之外的意思,所以就开始跟秦越的同|居生活。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苏时清竟然还真有脸面再次住进来。

    本来想搬走,却又觉得苏时清都有脸留下来,他为什么要搬走?

    再说了,秦越可没进过苏时清的屋子。

    平时在家里,他早上给秦越做饭,吃完饭秦越会送他去培训机构然后自己再去公司。

    下午他和秦越都下班以后,秦越就会开车过来接他。

    就算苏时清来了,他们的这种习惯也没有改,这给了郑骁希望。

    只是苏时清每天都会蹭饭,他做好了饭菜,苏时清就自觉自发的坐在餐桌上,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郑骁想骂他,却又怕秦越生气,只能强忍下来。

    “苏先生一直认为是我抢走了秦哥。”郑骁觉得这些事难以启齿,但一想到自己都求到沈臻面前了,再矫情也没什么意思,只能一股脑的说出来,“其实我现在手里已经有一笔钱了,该还的欠款还的差不多,本来我已经可以走了。”

    沈臻:“那为什么不走?”

    作为被包|养的一方,不管是在感情上还是地位上,天然的处于劣势,他跟秦越没有平等的地位,又怎么去谈爱情?

    哪怕是当年的苏时清,也聪明的没有在最开始就接受秦越的馈赠。

    只会一个劲的卖惨,然后自己和秦越就会像昏了头一样悄悄的把东西送给他。

    那时候的沈臻会用“这些是我不要的东西”来做借口。

    秦越则是借别人的手给他。

    所以苏时清才会觉得沈臻看不起他,估计用沈臻自己不要的东西来侮辱他。

    ——虽然他收东西的时候很快活。

    郑骁低下头:“不怕您笑话,我……我对秦哥……”

    沈臻的眉头微皱:“你爱上秦越了?”

    郑骁艰难的点点头,他知道沈臻以前和秦越的关系。

    他还记得苏时清曾经对他说:

    “阿越为了我都放弃了沈臻,你觉得你比得上沈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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