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尊(164)
莫长空嫌弃地把妖狐尸体丢进芥子空间,又拎起地上的头颅,找了块无人的空地,快速取出制作阵法的工具,想碰碰运气,尝试一两种简单的追踪方式,寻找少年真身所在。
少年见状,嘤嘤哭泣起来“长空,你好狠的心。”
莫长空压根儿不理他的表演。
手机响起,是陆云真发来了短信,说葛新觉已经被解决,安和阿密把残魂带回了阎罗殿,他要送罗小胖去医院,陪床照顾,通知家属,可能会晚点回家。
“哎呀,废物终于完蛋了?我还以为这事应该更快呢,”少年的头颅在地上微微滚动,眨着眼,“天真浪漫”地笑道,“长空天天都和云真仙君在一起恩爱,我想单独见你,太不容易了。”
云真仙君不可能中那么蠢的圈套。
葛新觉的失败是早已计算好的事情,他没有别的利用价值了,留着也是累赘,干脆让他发挥余热,用愚蠢的脑子,设置出充满破绽的陷阱,把云真仙君和莫长空分开,然后滚回阎罗殿,享受绝望和痛苦。
“喂?”少年唠叨了许多,看见莫长空依旧不理自己,抱怨地问,“你难道不想知道,我的容貌为什么和云真仙君相似吗?”
“嘻嘻,我是
故意化形成这样的,你不觉得你师尊很好看吗?”
“白白净净,笑起来甜丝丝的,浑身上下都很干净,充满了阳光的气息,对黑暗里爬出来的垃圾特别有吸引力。”
“其实我是个花楼里出来卖的小倌啦。”
“长空那么纯情,你知道什么是小倌吗?哎呀,万年前,风气和现在不一样,好这口的男人都遮遮掩掩,不敢明目张胆地玩男人,但是有需求便有市场……所以,藏污纳垢的地方,会养些漂亮的少年,接待他们。”
“我的生意特别好,大家都喜欢点我的牌子。”
“对了,有人曾夸过,说我和云真仙君很像,哈哈,他太有眼光了,居然看出来了。可惜,他不敢肖想仙君,便在我身上寻开心。然后,我就故意模仿云真仙君的打扮和姿态伺候他们,生意变得特别好。”
“你知道那些道貌岸然的男人私底下是什么样吗?他们出手很阔绰,还会哄人,我们玩得特别开心,就是我曾教导你对师尊做的那些开心事……”
“我喜欢痛苦,喜欢折磨,喜欢粗暴。”
“我总会想象承受痛苦的是另一个人,不知廉耻的也是另一个人,想想高高在上的仙君堕入深渊,变成和我一样肮脏的东西,心里就像成了瘾的幻觉,让人飘飘欲仙。”
“哈哈,这可太快乐了。”
“你说,我的客人会不会在遇到云真仙君的时候,端庄守礼的谈笑间,偷偷想起那些不堪入目的风月场,想起那些有趣的游戏?”
“我越想越欢喜。”
“哈哈,这些都变成现实了。”
“长空,你对你师尊犯的错,犯得可真好。”
“哈哈,我好羡慕你。”
“……”
“闭嘴!”莫长空忍无可忍,一拳打在少年的头颅上,砸掉了满口牙齿,捏着下巴,逼问,“你就是个疯子,脑子不正常!我不记得自己得罪过你,为什么要做这种恶心事?”
他恨的不止是自己,还有师尊。
他们师徒到底是怎么招惹上这种疯子的?
“不,不记得吗?”
“对啊,你,从来,不会在乎他以外的东西。”
少年满是血沫的嘴里,艰难地笑着说
“忘却,就是最深的怨恨。”
第123章 血池旧友
阿黍的每一句话,都在羞辱云真仙君。
字字诛心,戳着最痛的点。
莫长空强迫自己充耳不闻,不和疯子争辩,埋头继续寻找线索。可是,最重要的人被说成这般不堪的模样,再想起阿黍做的恶行,让他很难克制住心里的怒气,忍不住思考。
阿黍到底是谁?
他绞尽脑汁,把自己得罪过的人全部都回忆了一遍,就连被丢进泥坑的熊孩子都没放过,又把有过交集的人也想了一遍,包括镇上食肆的老板和卖酒的大爷。可是,他怎么都想不起自己在哪里见过这个少年。
越是想不出,就越是烦躁。
少年的头颅在旁边看着他苦思冥想的模样,知道这混蛋再想八百年也不会记得自己,终于忍不住提示道:“你忘了血池边的旧友吗?”
莫长空毫不犹豫:“我没有旧友。”
他从血池里爬出来的日子里,茹毛饮血,人人喊打,谁都不愿意靠近,他厌恶世间所有的一切,连话都不肯说,去哪里交什么狗屁旧友?师尊把他带走后,温柔照顾,他才渐渐懂了感情,想尝试交友,结果认错了明瑾这个狼心狗肺的畜生!
阿黍听着他斩钉截铁的话,心里越发怨毒,阴恻恻地看着他,脸上却带着笑,声音越发甜腻:“我在长空心里,真的什么都不是呢……”
阿黍,阿黍,阿鼠?
莫长空突然想起一件旧事。
妖族的起名方式比较简单,部分是随着种族而来,比如胡绥、楚鹄或者阿密,部分是根据原型特征或出身的地点变化而来,比如莫长空、明瑾……还有少部分妖兽,因为出身低微,遭人嫌弃,会刻意用谐音或者隐喻的名字来遮掩身份。
所以……
虽然他没有在血池边遇过任何人类,但是有只肮脏的小老鼠,总是喜欢跟在他的脚边,吱吱吱地吵个不停。老鼠带着些许妖气,似乎是什么垃圾妖兽的混血,比普通老鼠稍微强壮些,但依旧弱小。
它生活在血池旁边,受到煞气侵袭,情况和自己一样,被天地厌弃,遭万物嫌恶,想溜进村里偷吃的,被村民用石头打得头破血流,慌不择路,躲进他住的洞窟里养伤。
洞窟里很脏,到处都是血肉残渣,味道很不好闻。
一只小老鼠,安安静静地躲在角落,偷偷吃点垃圾,也不碍事,便没有赶它走。
莫长空跟着林中野兽们,学会了简单的狩猎,他每次打到大猎物,吃完好吃的部分,随手把不爱吃的骨头和下水都丢给这只老鼠。
老鼠似乎挺感激,伤好后,便带着他去附近踩过点的村庄找吃的……他终于发现,人类的村子里的食物特别丰盛,到处都是鸡鸭鹅,还有挂在外头的熏肉,厨房里还会飘来好闻的香气,比血淋漓的生肉好吃多了。
他连偷带吃,不亦乐乎,吃得饱了,便分给老鼠一点。
村民发现了他,设置陷阱,试图把他抓住,狠狠毒打,还说要把他卖给仙门,看看是什么妖物,拆皮卸骨,做成法器。
他年龄尚幼,不懂世情,在村民手里吃了好几次大亏,还曾不小心踩中厉害的野猪夹,脚被撕得皮开肉绽,不敢久留,抱着偷到的烧鸡,忍痛逃脱。
老鼠不知去哪里拖来一些奇怪的树叶,放在他的旁边。树叶嚼碎涂在伤口上,冰凉凉的,颇为舒服。
大概是野兽的处理方式吧?
他就把鸡骨头和鸡脑壳丢给了这只聪明的老鼠。
这样的生活大概持续了半年多。
师尊来到血池,把他给抓走了。
那只老鼠不知道去哪里找吃的了,野生的混血妖兽,林子里到处都是,物竞天存,能否活下来全凭运气。
他的眼里全被漂亮干净的云真仙君填满了,想要亲近,却被强制收徒,他绞尽脑汁,每天和师尊斗智斗勇,心里无暇他顾,懂的东西越来越多。再加上师尊很爱干净,总是教育清洁卫生的重要性,还在无剑峰养了只捕鼠的灵猫,他很快就把那只脏兮兮的小老鼠抛之脑后了。
“你是血池边的那只老鼠?”
莫长空不敢置信地问。
阿黍再次“嗤嗤”地笑了起来。
那时候,他还不会化形,只能偷偷跟在别的野兽身边,捡些残羹剩饭,有什么吃什么,饥肠辘辘,饿上几天是常有的事。
肚子饿了要找食物,村里的野狗能吃到好心人丢的骨头,冷了困了要睡觉,猫儿能睡在温暖的火炉边,被人类抱在怀里,撸着柔顺的皮毛,舒服得发出呼噜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