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说我才是魔王(154)
凌丽差点翻白眼:“明白了。”
这还用得着他来提醒?而且一个单身男人的家里突然出现女人用品,就算给她,她也不敢用啊!
程振华眼看他们目前遇到的最紧迫的,最基本的问题解决了,心下也松了口气。
刚好这会儿也到了宴席的尾声,程振华笑道:“既然这样,咱们也吃完了,那咱们也早点走吧。这会儿都中午了,等会儿肯定还要买点东西啥的,熟悉一下环境。康余也还要回学校。”
康余本来正高高兴兴的呢,一听到这里顿时蔫了。
几人哈哈大笑。
程振华虽然在副本中见过大家吃饭时候的样子,对众人的胃口大致心里有个底,但菜最终还是点多了一点。
生菜和海带只吃了一半,嫩牛肉也还有半盘,红糖糍粑还剩好几个。
程振华问祝元光:“你家有冰箱吗?厨房能用吗?”
有的单身汉从来不做饭,冰箱和锅碗瓢盆说不定都没买,或者有的买了冰箱也不插电。
祝元光想了想,道:“冰箱有的。厨房应该能用。当初装修的时候都搞得好好的,还通了天然气。但是我没咋用过,里面厨具碗筷啥的都有,都没咋拆封。”
程振华道:“行,那把这些打包回去。晚上不吃,明天也能找到时间吃,总之我这几天里肯定给你们露一手。”
祝元光笑道:“那我可得好好期待了。”
程振华道:“没问题。”
他说完,就去外面喊服务员,叫人进来打包收拾。
陆逢灯知道这是已经吃完了,因此他十分自然道:“结账吧,看谁直接付账,我把钱转到微信群里。”
平常他出去吃火锅,结账的都是顾雪中。对方从来不要他的钱,因为他说他们是一家人,不用计算这些。但是根据陆逢灯的观察,这种朋友间的聚会通常都是AA制的多。
他这一番话立刻提醒了其他几人。
在座众人纷纷拿出手机,点开微信,还没再次讨论谁来结总账,再给谁转账的问题,就听见桌边的服务员边把生熟食分开装,边笑道:“半个小时前,这位程先生已经把账结了。”
众人下意识地抬头望去,就见程振华笑道:“大家不用给我钱了,这次我请客。我在副本里面那也是受了各位不少照顾的,年纪最大,也该照顾照顾年轻人。将来你们在副本里面多照顾照顾我就行了。”
“不用给了不用给了,发红包,转账我也不收。何必呢,你还把钱从银行卡放进微信里,到时候出现零头还不好处理。”
众人见他态度认真,说的也在理,也确实不好再推辞。
只有康玉和凌丽都怪不好意思的,觉得自己副本里没出啥力还白蹭了一顿饭。
以前没有移动支付的时候,大人们拿着现金能推辞半天,现在移动支付出现了,推辞文化都快消失了。
两个年轻人现在更是连推辞都不行了。
众人吃饱喝足,拿好东西后就朝外走。
康余寥落地跟陆逢灯他们挥了挥手,就出门左拐进了一家甜品店。
他提了一堆小蛋糕回去犒赏室友,背影看起来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壮士感。
而陆逢灯他们则跟着祝元光直接打了个滴滴。
来的是一辆面包车,五个人完全坐得下。
他们一上车,就听见司机问:“是要去景秀区吗?”
祝元光点点头。
其他人还没有反应,倒是凌丽镜片一闪。
景秀区。
那不是别墅区吗!
刚刚这人完全没提到这一点,还说“如果不嫌弃”!
真是凡尔赛式炫富!
第118章 擦空调
不仅是凌丽, 程振华也惊了一下。
他以前常跑S市,即便现在提前退休养老也对这座城市很熟悉。
S市的房价本来就高,景秀区更是较早发开的一批别墅区, 不但风景秀丽,而且周边各种配套设施都很完善, 已经是很成熟的别墅区了, 自然房价也十分可观。
程振华阅历丰富, 只惊讶了一下,就迅速恢复了平静, 笑道:“好小子,你住别墅区?”
祝元光道:“害, 只是一栋小别墅而已。”
程振华摇摇头, 笑道:“你可也太谦虚了,能在S市买得起别墅,那是真的很厉害了。”
祝元光年纪轻轻,不过三十来岁, 就能在这样的地段拥有一栋别墅,不管是他自己奋斗买的,还是有他家里人帮忙,这在各种意义上都很厉害了。
陆逢灯和顾雪中听着他们之间的对话没什么反应。
他们是外地人,不知道景秀区在S市是什么定位, 因此对此没有感触。
不过就算知道了, 陆逢灯也只会无动于衷。
毕竟那是祝元光的家产, 跟他没有关系。
车辆一路驶离S市市中心, 开上宽敞的高速公路。在经过平稳顺畅的行驶后,车辆进入景秀区。
道路宽敞,两边都是规划好的绿化区。道旁的树木生长时间长, 枝繁叶茂,树影沙沙。
S市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域,虽然时值冬日,天气冷,但行道树是典型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树种,冬日长青,不会掉得光秃秃的。这些树木大多会在秋冬季落下一层泛黄的叶片,在树冠上仍然保留着一部分深绿的枝叶,只是比平常稀疏一些。
地面上有小鸟跳来跳去,两旁规划出来的绿化区中还有人正在遛狗。旁边是一排排独栋的,或者双拼的别墅,铁栅栏围出一个个独立的院子。
院子里有花圃,有草坪,还有人种菜。时值冬日,花圃里凋零一片,倒是小葱长得青翠欲滴。
一半的院子里都养着一条以上的健康强壮,毛茸茸的大狗,正趴在栏杆上往外看,或者懒洋洋地伏在地上晒太阳。
陆逢灯坐在车座上,漆黑的眼珠望着那些大狗。
顾雪中是贴着他坐的,这会儿自然注意到了对方的目光。
他立刻道:“陆哥很喜欢大狗吗?”
语气有些酸溜溜的。
陆逢灯并没有听出这点隐晦的不对劲,只是伸手摸了摸衣襟里偷偷探出脑袋的小怪物:“它们看起来毛茸茸的。”
随后,他的手就遭到了小怪物软绵绵的触手袭击。
大坏蛋!
别以为它看不出来!
又开始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了!
哼!
小怪物叉腰怒视。
顾雪中道:“毛茸茸不代表就好摸。”
陆逢灯对他的观点非常赞同。
平常在家的时候,他有时会和顾雪中一起到隔壁小区附近的绿化区散步。那里晚上经常有人出来遛狗,有些大狗身上的毛摸起来就不软,还有点扎手。
陆逢灯想了想,道:“还是你最好。”
摸。
他没把这最后一个字说出来,因为小怪物现在已经因为他刚才的言论在衣服里面愤怒地扭来扭去了。
陆逢灯默默地摸了摸小怪物的脑袋,又捏了捏对方的触手,从程振华之前给自己的袋子里掰下一小块红糖糍粑放到自己的衣襟前。
正窝在里面生闷气的小怪物立刻咽了咽口水。
好,好香哦!
哼!大坏蛋就会哄它!
不,不过,看在大坏蛋很有诚意的份上,它还是原谅他好啦!
它可是很大方的!
小黑红色的大眼珠子转了转,然后悄悄探出一个小脑袋,嗷呜一下把那一小块圆饼饼咬进嘴里,就飞速缩回到衣服里。
好好吃!好幸福哦!
小怪物快乐地用触手摸着自己鼓鼓的脸颊,眼睛都变成了星星眼。
眼看小黑逐渐平息怒火,还亲昵地往他掌心蹭了蹭。
还好小黑忘得也快。
也很好哄。
陆逢灯又摸了摸它的小脑袋。
比旁边那只大狗好哄多了。
顾雪中丝毫不知道自己在心上人的心里已经拥有了这样的印象。
他现在已经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果然!他的明灯是最喜欢他的!
即使陆逢灯现在经常摸的是小黑,那也绝对是因为小黑最方便摸,而不是因为他最喜欢小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