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逆徒疯魔后(46)
而白云观,小心、谨慎,被商骜欺凌到头上也没有办法,只得按照他的无理要求,拖延三界祝礼的时间。世人只会道商骜跋扈、蛮横、且有那么多滥杀无辜、血流成河的前科,是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又有谁会想到,白云观作为道修五大宗门之一,也是有悍然拒绝、与商骜搏命的能力的呢?
澄玄子对着三清真人的画像,露出了个笑容。
搏命?谁要拿自己的命去搏。
只要商骜命令他们拖延三界祝礼的时间,便就是打了修真界所有大能的脸。那么多刚正不阿之士,有的是想尽办法想杀商骜的人。
哪里用得到他去搏命?
澄玄子对着三清真人的画像静立良久,转过身去,借着婆娑摇曳的竹影和暖融融的的灯光,立在桌前,不紧不慢地写下了一封信。
——
【……听闻璇玑仙尊身有不适,为尽快赶来三界祝礼盛典舟车劳顿,缠绵病榻。老夫心有戚戚,既想念仙尊,又记挂仙尊安泰,思虑良久,愿将三界祝礼推迟一月。请仙尊不必赶路,老夫在观内静候仙尊莅临。】
沈摇光读完了这封信,面上难得地露出了几分诧异。
“这真是澄玄子前辈亲笔所写?”他问。
“笔迹你是认得的。”商骜坦然说道。“怎么,还不相信?”
沈摇光迟疑着摇了摇头。
“只是没想到。”他说。“我与澄玄子前辈并不相熟,虽早听闻他为人良善,却……这么重要的仪式,怎能为我推迟?”
商骜在旁边听着,慢悠悠地嗤了一声。
“良善?不过是个装模作样的伪君子罢了。”他说。
“我总觉不妥。”沈摇光凝眉道。“三界祝礼,是千年前诸多前辈大能共同敲定的,若因为我违背了先例,岂不是有违祖宗前辈?”
商骜却满脸漫不经心。
“怕什么。”他说。“既然是他主动提的,你还怕是你背这个锅?”
沈摇光自是不怕的。但他却知道,修真界各处是如何重视这次节礼。
他觉得不妥,商骜自然也知道不妥。
但他不怕就是了。
他早在修真界臭名昭著,不怕多一条罪名。他做不做这件事,想杀他的人也只会多不会少。
但这些人有这个心思,没这个本事,对他来说就不用放在眼里。
他唯一要放在眼里的,只有沈摇光。
快要十年了,这么大的盛会,他既不希望沈摇光缺席,也不希望沈摇光迟迟赶到,没有一点水花波澜。
这样说起……修为尽失这件事,他似乎比沈摇光要在意多了。
从前的每一次,只要沈摇光出现,必然会吸引
所有人的目光。所有人,都像是仰望天上的神仙一样看他,商骜也觉得是应该的,因为他本来就是天上的神仙。
这一回,即便神仙坠入了凡尘里,他还是要所有人都仰望他、重视他。
因为他是沈摇光,这些,都是他应得的。
看沈摇光还凝眉沉思,似乎下一刻便要回信去回绝澄玄子,商骜一把拿过他手里的信,径直收进了怀中。
“行了,想这个做什么?你休息了两天,正赶上这边的中秋佳节。言济玄说你受的风寒已经好了,这儿中秋时节的桂花最好看,想不想去看看?”
第37章
沈摇光一看便知, 商骜是在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的目光在那封信上落了落,还是作罢了。
要是说澄玄子此举是为了他, 他是绝不会相信的。无论论及旧情, 还是他在修真界的声名地位,都不足以让澄玄子做这些。更何况,这样重要的盛会, 即便是澄玄子的亲生儿子要晚到,或是当年沈摇光的父亲要迟来,都是不会因此推迟的。
这是整个修真界的信仰, 是铁律般的规矩。
因此,能让澄玄子说这话的, 想必就是商骜了。
他只知天下如今沧海桑田地剧变,却不知商骜的威势已经强大到了这样的程度——他不来, 连三界祝礼都开办不下去。
他从来都知道, 月升日沉,朝代更迭,是世间的铁律。蜉蝣一般百年便更替的人间是这样,稳固如日月星辰的修真界也是这样。
那些宗门看起来在世间屹立了千百年,主宰着这片天下,可焉知不会有兴盛衰落的时候呢?
只是他不知,究竟是商骜如徐徐升起的太阳,将众人都压在足下,还是修真界的各大宗门正在垂垂衰落,原本坚定而神圣的信仰,也在逐渐地被动摇。
只是, 沈摇光知道, 无论是哪一点, 都不是他能再置喙的了。
毕竟那信件上所说的,担忧他生病,也不过只是掩盖这层权力博弈的、冠冕堂皇的说辞罢了。
——
沈摇光答应了商骜的提议。
他和商骜在客栈中用过了晚饭,便披上厚重的大氅,与商骜一同出了门。
在这里住了一两日,沈摇光也知道了此处是何地。这儿是陵城,如今是靖朝的国都。说来也过了几十年,当年的沽朝灭了商骜的雍朝,便将都城建在陵城。可沽朝立国不到二十年,便为靖朝所灭,都城仍旧在此。
陵城水土丰美,又是千年古都,因着秋季满城桂花,金灿灿得极其好看,因此也被称为桂都。
陵城的中秋确实热闹。
一出客栈,沈摇光便差点被迎面跑来的几个孩子撞到。商骜按着他的肩略一侧身,才堪堪躲过。
沈摇光抬头看去,便见那几个追逐的孩子手里握着桂枝,上头鹅黄色的桂花初初绽开,看上去鲜嫩又漂亮。
而面前的大街,此时人来人往,喧闹极了。
靖朝民风开放,便是闺阁女儿也可上街的。此时人来人往的,既有布衣短打的百姓,也有锦衣华服的公子小姐。还有些行走江湖的散修术士,道袍翩翩,腰上悬着宝剑,背后挂着拂尘。偶尔还有一两个佛修经过,身上的布衣袈裟朴素却干净,背上背着厚重的箱箧。
街道两边的摊贩已经摆起来,既有热气腾腾的食铺,也有许多卖小玩意的。还有不少卖灯的铺子,挂起的多是些玉兔灯、莲花灯,瞧上去亮堂堂的。
街上也随处可见桂花。城中不少人家种桂树,鲜花满枝的桂树枝叶纷纷从墙头探到街上,落了满地嫩黄的落花。便是卖面的小摊桌上都会插两瓶桂花,闻上去清透怡人。
沈摇光都不知不觉看得有些入神。
不过看到这些,沈摇光也不自觉有些好奇了。
他今日没穿道袍,穿了身寻常公子的锦衣。商骜也换了一身窄袖的劲装,行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便方便多了。
他走在商骜身侧,问道:“你怎么知道陵城的桂花好看?”
毕竟,即便是他,也是这两日听店里的掌柜小二念叨才知的。修真之人不爱问凡间之事,自然,对他们来说,何处桂花开得好看,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
更何况是冷硬如是的商骜呢?
却见商骜微微侧过头,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一眼。
“怎么?”商骜反问他。
“只是我还以为,你来过这里。”沈摇光说。“你来过吗?”
商骜目光闪了闪,转过头去,避开了他的问题,反来问他道:“要不要买盏灯?”
又是这样。
不想回答他的问话也便罢了,拿这些搪塞糊弄他做什么?
“不必了。”他偏过头,也不去看商骜。
他没看见,旁边的商骜偷偷地看了他好几眼。
接着,他听见商骜又问他。
“那,看不看桂花?”他问。“我知道有个地方,看桂花很漂亮。”
——
一直到被商骜带着到了那个地方,沈摇光才恍然发现,商骜是在回答他刚才的那个问题。
——他来过这里。若非他来过这儿,绝不会知道,会有这样一处绝佳的、看尽满城秋色的地方。
这是在陵城的皇城城墙上。
城墙高有数丈,波光粼粼的护城河静静倒映着皎洁的圆月,细碎的波光将月影也晃成了粼粼的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