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乐园(73)
赫伯特蹭了一下眼角,说:“那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吧。从这到垃圾场的边际,有多远,你知道吗?”
尼禄回头张望了一下——在日月交辉的光线下下隐隐反光的,大概是穹顶。那么如果城市尚在视线范围内,说明他们还处在东湖垃圾场的东侧。而东湖垃圾场是一个自东向西的扇形,要完全走通的话,估计还有将近……
“七百多公里吧。”尼禄说。
“什么!”赫伯特大叫起来,“那不是还远得很吗?哪儿来这么多垃圾可以丢啊!”
“如果每天不吃不喝不睡匀速前进,每24小时大概能走90公里,但是垃圾场并非平地,有很多高低差的地方,所以用时上只会更长。保守估计,要走到垃圾场边沿,至少十五天左右吧,这还是在垃圾场的面积没有在我的认知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过的前提下。”
赫伯特无语望天,又看了看插着一根棍儿的接驳车,说:“你说,如果我能把这个车拔下来,你能把它修好吗?”
尼禄皱了皱眉:“就算你把他拆下来了,我也不是工程师。而且就算修好了,也没有足够飞行的燃料。就算能够从周围的废品中提炼一些燃料出来,油箱也已经坏了。就算……”
“打住打住!我错了。”赫伯特举起手投降,“你这孩子,是从小就这么严肃的吗?好了我知道了,不吃不睡十五天是吧。”
他眺望着太阳西落的方向:“但愿我能再活十五天……不,十六天好了。”
第72章 实验体37号
夜幕降临,垃圾场内没有半点人造的光亮,只有漫山遍野的鬼影幢幢。
当尼禄第三次因为看不清地面而摔跤之后,赫伯特无奈地停下脚步:“说真的……”
尼禄撑着地艰难地站起来:“你不用管我,你走你的。”
少年骨架单薄、摇摇晃晃,星光之下肤色近乎透明,浅金色头发乱糟糟的,还粘着一些脏东西。他少年老成地皱着眉头,嘴唇紧紧抿着,分明一副再走一步就要晕倒的模样。
但是尼禄拍了拍手心,又难为情地在裤子上蹭了蹭,语气镇定地说:“我没事,走吧。”
赫伯特仰望夜空——今天晚上月亮隐于层云之后,星星出奇的又亮又多。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过这个了。”赫伯特感叹道。
尼禄也抬起头来——这种辽阔的视野的确罕见,城市里的每一个方向都有穹顶过滤,可能是因为郊区的夜晚更黯淡,于是更突显得繁星熠熠。
“休息一会儿吧。”赫伯特说。
尼禄忙道:“真的不用管我。”垚土
“谁管你,是我有点饿了。”赫伯特轻松地说,“要处决犯人之前一般不是会给一顿大餐吗?你们研究所可真抠门啊。”
尼禄:“……”
“但是……这地方能有什么吃的吗?”尼禄怀疑地问。
“不知道,扒拉扒拉吧,万一有个罐头什么的。”赫伯特随脚踹飞了几个空箱子,原地兜了几圈。他身高腿长,在成堆垃圾之中灵巧地穿梭,忽然弯下腰,单手用力将一块巨大的金属箱子抬了起来,说:“哟,这压着一个破冰箱。”
他打开冰箱门,尚未凑近看清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一股恶臭登时扑鼻而来,赫伯特大叫一声撒了手,轰然一声之后,无数蚊蝇飞了出来。
尼禄惊恐地瞪大双眼,双手捂住嘴:“呕——”
赫伯特忙过来帮他一起挥苍蝇,嘴里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
尼禄一旦开始干呕,顿时看什么都恶心,胃酸阵阵上涌,完全控制不了。赫伯特手足无措地看了他一会儿,只得帮他一边顺背,一边安抚道:“好乖好乖。”
尼禄皱着眉抬起头,眼里全是生理泪水,赫伯特也察觉自己的语气有点奇怪,举起手解释说:“习惯了,我弟弟打嗝停不下来的时候我就这样。”
就算是习惯,也是很多年前的习惯了吧,尼禄心想。他站直身子,往旁边走了两步,但脚下昏暗,不知又踩到了什么,似乎是一截废电池,一不留神再次滑空,重重撞在赫伯特肩膀上,两人摔作一团。
“啊……好痛!”
“哎哟,痛痛痛……”
尼禄本就在坠机时受了伤,虽然止住了血,但伤口还在,光是走路就扯得阵痛。而赫伯特浑身肌肉已经全部掉光,只剩下骨架,被他猛地一撞,顿时也失去了重心,两人两人在乱七八糟的垃圾里摔得四仰八叉,同时哀嚎了起来。
“啊,好脏,这样回家一定会被嫌弃死吧。”赫伯特揉了揉被撞的胸口:“话说你头也太硬了。”
“对,对不起。”尼禄头晕眼花。
赫伯特低头看了一眼,忽然觉得这狼狈至极的场景,不知怎的有点好笑。
“哈哈,哈哈哈……也太倒霉了吧,”赫伯特越想越可笑,越笑越大声,最后笑得眼泪的出来了,“你看起来好蠢,哈哈哈哈!”
尼禄原本又累又饿,浑身又脏又臭,他从未经历过眼下这种境地,心头本来恼火得很。但赫伯特的笑声却奇迹般地将这绝望的情景悉数化解,尼禄勾起嘴角,无奈地摇了摇头。
真是奇迹啊,怎么会有人经受了这么多折磨之后,却仍然能够发出如此爽朗的笑声,尼禄不明白。
他在研究所的时间不长,所目睹的兽人人体实验也堪称触目惊心。尤其是眼前这个兽人,被压榨攫取了这么多年,右手坏死,再生能力已完全没有,生命各项体征几乎要与死人无异,可当他站在眼前的时候,却能够释放着源源不断的活力,和欣欣向荣的生命力,耀眼的叫人挪不开目光。
而那个他宁愿徒步七百公里也要回去的家乡,究竟又有什么惊人的魔力?一定比自己在纪录片里看过的所有冰川湖泊、雪山草原还要美。
好想亲眼看看……
“你说你到底图什么,跟着我走,到底要走去哪?外面的空气根本不适合你生存吧。”赫伯特伸手把尼禄拉起来,给他拍了拍裤子,再整理了衣领,“好好回家去不行吗?你年纪这么小就在研究所工作了,应该学习很好、很聪明吧。哎,我弟弟就是闲不住,让他坐定看个书,比杀了他还难受,一扭头就上外头玩儿去了。”
“你弟弟?”尼禄问。
“嗯,我家是三姐弟,大姐应该已经结婚了吧,不知道还住不住家里了。”赫伯特说着,忽然露出一点骄傲的表情,“不过我弟弟也很聪明哦,什么东西他看一遍就会了,大人都夸他聪明呢。”
“哦,我没有兄弟。”尼禄说。
“是吗?好像你们智人都不怎么爱生小孩,那来来来,我给你讲讲我弟弟,他小的时候……”赫伯特饶有兴致道,“啊,他刚出生的时候,只有这么点儿大,感觉捧在手里都会捏坏掉。而且皱皱巴巴的,可难看了……”
尼禄脸上没有表情,心想——要从出生时候这么久以前开始讲吗?
“但是啊,没过多久,小孩儿的五官就长开了,可爱得不得了,眼睛又大又圆,爱笑不爱哭。你知道吗?他学会的第一个词是哥哥,把我爹妈和姐姐都气坏了,但是他当时牙还没长齐,念不清楚,一直叫‘嘚嘚,嘚嘚’。”赫伯特说起弟弟来,整个人神采飞扬,而在他伸手比划的时候,嶙峋的胳膊上还有手铐的红痕以及无数针眼,形成了某种刺眼的反差。
赫伯特叹了一口气:“我要是有照片就好了,可以给你看看。”
尼禄问:“你弟弟现在多大了?”
赫伯特摸着下巴盘算了一会儿:“现在啊,估计也快二十了吧。”
“啊?”尼禄愕然地看着他——他听了半天,还以为这个“弟弟”是个幼儿呢,结果比自己还大。
“好久没见过他了啊,”赫伯特双手叉腰,抬着下巴,发泄般地大喊道:“啊——好想回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