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失忆都忘记老公是谁(18)
“养养会睡多久?”
沈风骨弯下腰摸了摸他的脸,安抚地低声说:“明天就醒了,不怕。”
“可是我记得……上次这样,我好像……”青年说到一半又停了,似乎是想不起来,因着沈风骨在身边,他也不执着,蹭了蹭男人的手,就安心地闭上眼睡了过去,眉眼间还带着憨甜的笑意。
冉木这一睡,就整整睡了半个月。
每天清晨,青年都是被沈风骨抱着,迷迷糊糊地喂粥喂饭,洗脸洗澡换衣服。
沈风骨工作忙,只得把公司事务带回家里处理,方便照顾冉木。
中午的时候吃完饭,男人便抱着冉木出去晒太阳,给他按摩。
晚间沈风骨又陪着讲睡前故事,偶尔冉木短暂地醒过来,便给他拉琴听。
这样的生活,在过去六年里,有无数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日子。
其实沈风骨应该早就习惯了,却不知为何,每每在青年即将睡过去的那一刹那,依旧会有瞬间没来由的心慌。
大抵人都是这样,再如何无坚不摧,当看着心爱之人沉睡时,依旧会畏惧失去。
直到半个月后的一个晴天里,张老爷子——也即沈风骨的外祖父张嘉导演通知冉木去他的新作《初心》剧组试镜男二号,冉木才终于醒了过来。
拿到剧本的时候,冉木正坐在客厅里看海贼王,他喜欢里面的橡皮人主角路飞,因为路飞看起来总是很高兴,又可以把自己的身体拉得很长,非常搞笑。
沈风骨不放心他,今天依旧在家里陪着。
此刻见冉木站在沙发上,双手举高跟着电视里的橡皮人欢呼,沈风骨面不改色地抬手扶住摇摇晃晃的青年,习以为常地开口:
“养养来看一下剧本。有没有兴趣。”
“什么剧本?”冉木停下欢呼,跳下沙发,乖巧地坐回男人身边,接过剧本念了起来。
“方应许身为权臣二代,一生志向便是要做乱臣贼子。
屠九城,斩天子,娶当朝公主为妾,刃亲生兄长骨肉,不择手段,狼子野心,一朝篡位,独揽大权。
他不信有打不下的江山,更没有舍弃不了的东西,只唯有……
年少时屠城偶然遇见的少年,至死都拷问着他的良心,逼他为初心下跪,甘愿忏悔,万劫不复。
本剧主旨在于抨击为了权力不择手段的大奸大恶之人。”
“女主是邵暖,演亡国公主。男主宋言,演这个方应许。然后我……演那个少年?可是他是傻子鸭!”
冉木看着剧本,伸出奶白的手指戳了戳自己,狐疑地问:“爷爷说让我本色出演,他是不是觉得,养养看起来就不聪明?”
第19章 海怪的心思你别猜~
《初心》这部剧,是张老爷子继《扶苏》收官后沉淀了三年的又一巨作,作为文化导向标一样的代表作,三观正、有一定的文化底蕴、传播正能量是其必须坚持的方针,有相关部门强大的财力物力撑腰,火是必然的。
因而在选角这方面,多少演员挤破头想进剧组一争高下,哪怕是混个小配角,只要演技够硬,就有出头的机会。男主女主更是有问鼎影帝的可能。
单单是三位主角的试镜,就花费了两个月时间。当然,冉木收到剧本的时候,基本上所有角色的人选都已经敲定了,就差一个男三号——剧里丞相之子方应许唯一的良知,少年方初心。
冉木窝在沙发里,紧紧靠着身边正低头办公的沈风骨,手上的剧本看了一遍,又仔仔细细地看了第二遍,第三遍。
第三遍结束后,青年闷闷不乐地耷拉着眉眼,伸手揪了揪自己胸前小熊猫胖乎乎的耳朵。
他今天穿的是熊猫款式的卫衣套装,帽子上还有两只耳朵,黑白的宽大卫衣和同样休闲设计的裤子,看起来又小了几岁,眉眼稚嫩,生机勃勃。
这套衣服还是张老爷子买的,要不怎么说姜还是老的辣,老头子压根不知道冉木本体是熊猫海豚,却在挑衣服的时候一眼相中了这套熊猫装。
长辈送的衣服,小海豚哪怕不符合自己审美也坚持要欢欢喜喜地穿上,为了让老爷子开心,冉木几乎是只要在家就穿着。
这会儿照例揪着熊猫耳朵安静了一会儿,青年才松开手,拿着剧本小声地跟沈风骨求助,软软的小奶音里倒是没多少生气的成分。
“这个方初心,是个傻子,名字还不好听,我不想演他。”
剧本里,方初心一开始是个小乞丐,连名字都没有,这个名字是男主方应许给他取的。
沈风骨闻言停下敲键盘的手,接过剧本看了看,又抬眸看着青年不情愿的模样,哑声道:
“老爷子不是觉得养养傻,他只是觉得你天真烂漫,很适合演这个角色。养养不会因为这种原因就说不喜欢,撒谎?”
“不是……”冉木看着剧本,细细的眉蹙起,精致的眉眼间带着显而易见的抗拒,但他也确实不擅长说谎,憋了半天只好老实说:
“他的名字是方应许取的,最后却死了,我不喜欢这样的剧情。”
剧本里,方应许在沧州遇刺,敌众我寡,身边所有下属都被斩杀,他以一人之力杀出重围,身受重伤,双手几乎被废,拼死躲到了附近的一个破庙里,藏身在佛像之后。
而这个破庙是小乞丐的家,在敌人追来的前一刻,小乞丐把男人拖进了自己挖的洞穴里。
后来,双手和一条腿由于救治不及时而残废的方应许,被小乞丐偷偷养了起来,单纯的少年以为自己捡到了宝藏。
本就没剩下多少良知的方应许一边漠视小乞丐,一边又不知不觉地被少年的善良单纯所触动,两人竟是相依为命地过了半年。
直到方应许的身体修养得差不多了,终于成功避过追兵联系上了自己的暗部,却不曾想在和暗部汇合的时候,小乞丐被敌军抓走了。
方应许本是可以去救的,但他没有去。
“以前我演太子扶苏,扶苏被父皇冷落派去外地,我演得很难过,那时候,你都不开心。”
冉木在沙发上跪起来,看着男人狭长漆黑的眸子,有些难过地说:
“这次我要是演小乞丐,脸上都是泥巴,还要被刀扎,要拿着一个碗跪,要被人踢,爸爸就要担心很久,还要生气。”
青年声线软糯,说得不甚清晰,但沈风骨还是听懂了。
男人抬手握住青年细瘦的手腕,摩挲了一下有些冰凉的奶白皮肤,手掌向下覆着纤长的手指,五指合拢,将那只微凉的手握进了掌心,将温热的体温传递过去。
他抬眼定定地看着不开心的青年,眉眼深邃,仿佛是在沉思,半晌,才慢慢开口,说:
“养养还记得,你小时候玩火吗?海豚一生都在大海,你没见过火,就躲着我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点着玩,好几次烧伤了手。”
“咦?真的吗?”冉木被勾起好奇心,眉眼亮了起来,追问道:“我以前有这么贪玩吗?我都不记得。”
“嗯。第一次你烫伤了手掌,起了一层水泡,擦了药疼得直哭,怎么哄都不行,我训斥你哄你,你都听不进去。过了一个月,你的手好了,又偷了佣人的打火机去玩火,回来被我揍了屁股。没过半个月,又去玩。”
沈风骨神色沉稳,仿佛只是在陈述事实。
然而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男人大部分都不够耐心细心,他对待还是孩子的冉木已经是万分小心,却怎么都教不好,小海豚记吃不记打,疼过就忘了。
“养养,你从来就不知道害怕,也不知道我会担心。但是,现在养养居然说,怕我担心你,知道自己不能去做危险的事。”
冉木有些呆愣地听着男人温和的话语,好半天没有说话。
被牵着的那只手,从冰凉到温热,恍惚间如同深海中永远冰冷的海豚,在男人的怀抱里获得了救赎和温暖。
许久,冉木才嘴角微勾,露出一个小小的微笑,轻声说:“我长大了,知道不能让你担心。”
他平时笑的时候,总是开心地咧开嘴,露出小虎牙和深深的酒窝,眼睛弯弯的,毫无顾忌的,笑得灿烂,自从看了海贼王,冉木就一直笑得这么傻乎乎的。
可是这会儿,当青年羞涩又安静地露出这个极小的笑容时,沈风骨甚至以为,自己又看到了当年仅有膝盖高的小孩。
“养养懂事了,我很高兴。但我希望你能拍这部戏。”最终,沈风骨还是压下了所有震颤的情绪,理智地建议。
冉木见卖萌攻势没用,委屈地耷拉着脑袋,摇了摇头,逃避现实。
“养养喜欢演戏,不是吗?”沈风骨并不逼他抬头,只是安抚地揉着掌心里柔软的手指。
“喜欢鸭,人类拍戏很神奇,明明是现代,拍之后就变成古代了。可是我出门的时候,总是有奇怪的事。养养在家里就好了。反正也要睡觉。”冉木一字一句地回答。
“养养,人活着就不可能不接触外界。你已经脱离外面的世界几年了。这部戏方初心的戏份不多,养养就当出去做自己喜欢的事,累了我就去接你,好不好?”
沈风骨取过遥控器,将关掉的电视再次打开。
屏幕上再次出现了熟悉的橡皮人,熟悉的大海。路飞热爱大海,一生都在海洋之上,这是冉木喜欢他的重要原因。
草帽小子都知道要实现梦想必须勇敢地进入未知的海域,青年又何尝不是这样?
冉木听到熟悉的声音,转过头直勾勾地看着屏幕,又收回视线,对上沈风骨平静的视线,慢慢点了点头。
只不过,他还是有些不放心,蹙着眉说:
“那这次,要是养养在外面睡着,爸爸就不要害怕。”
“好,我不害怕。”沈风骨慎重地重复了一遍。
想要保护青年,圈养在身边无疑是最稳妥的方法,但那也折断了青年自由的双翼。
海豚是大海的孩子,天生向往自由。冉木不应该因为疾病,就长久地住在一座房子里,不再接触外面的世界。
哪怕这栋房子是别墅,有水族馆有花园有健身房有菜园有游乐园,人类需求的生活设施应有尽有,它也依旧不是一个社会,仅仅是一座房子。
冉木答应了接这部剧,就乖乖地坐回沙发,认真地看剧本。
他天赋卓绝,海豚模仿能力极强,冉木又是海怪,自然更胜一筹,几乎是天生的演员,否则张老爷子也不至于一定要他演。
只是这个剧情对于演方初心的冉木来说,实在不太友好。
小乞丐又要跪着乞讨,又要背比自己高一截的方应许,又要演被人欺负,最后还死在敌军手里。
虽然方应许最后自杀谢罪,但方初心受过的苦总是无法抹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