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哥谭求生日志(4)
而且相信警察会扭头把我送回孤儿院,一切又会回到最初的起点,不,或许更糟,因为我是一个背叛者,所有帮派必须杀鸡儆猴。
我必须匿名。
我第一个想到的人选是蝙蝠侠,虽然这只是个小案子,但我相信蝙蝠侠会认真对待我对主角有十二万分的信任。
但显然蝙蝠侠不是我能摸清踪迹的,除非我直接把证据放到蝙蝠灯旁。
嗯,只要我能爬上警察局的天台。
别异想天开了。
不过这也给了我启发,或许我可以悄悄把证据塞进警车?
但很有可能会被警察无视,在美利坚,警察并没有什么光辉使命,只是一种职业,他们首先保证的是自己的生命安全,费力不讨好的事人家才不乐意干。
而且,若是不小心正好撞上到供货人的后台那玩笑就开大了,我绝对会被揪出来,最好的结果就是被扔进哥谭湾。
我需要找一个正直可靠的人,最好是主角团。
我不由得想起了报纸里鼓吹的哥谭三剑客之一——哥谭市警察局局长戈登。
我对个消息保持谨慎态度,毕竟我不太相信媒体的公信力,他们大概只有扒的绯闻和丑闻才有可能是真的。
不过转念一想,不管怎么说戈登局长负责守卫蝙蝠灯是铁打的事实,按照二次元的逻辑,主角崩坏了这类服务型角色都不一定会崩。
我还在犹豫,但我的时间不多了。
我保证我没露出任何马脚,但当老大的或多或少都有疑心,尤其我还负责最敏感的交易。
他已经开始试探着问我,要不要也试试享受享受粉末。
我当然拒绝了,我表示这么好的东西用在我身上太过浪费,还是卖出去给帮派积累资金、或是给老大买瓶好酒更好。
老大哈哈一笑,表示满意,但他的目光总会时不时地落在我身上。
我必须尽快开始行动。
我决定赌一把,开始蹲戈登警长的点,然后在他经常停靠的地方摸清了所有监控器的位置,这都要感谢老大对我的殷勤栽培。
不得不说,虽然大家都抱怨蝙蝠侠控制欲太强,在哥谭安装了太多的监控器,但和天网一比,还是小巫见大巫。
毕竟,哥谭每个区的电网由不同的私人电气公司负责,而贫民区的需求向来被资本无视。
扯远了,总之,我成功找到了机会戴上手套将证据塞进到了车把手上。
中间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证据是一个小姑娘最先发现的,让蹲在一旁的我提心吊胆了好半天,但所幸最后还是移交到了局长的手里。
小姑娘和局长看起来非常亲密,我隐约听到了“爸爸”两个字。
哦,原来是父女啊,那按照正常的二次元剧情发展,这波稳了。
我没再看下去,回去耐心等了一段时间,终于等到老大被抓。
其他手下也纷纷作鸟兽散,而早有准备的我是第一个跑路的。
我自由了。
I\'m free!
我从未感到如此轻松,尤其在看到报纸上登载的老大入狱是新闻后,虽然这则新闻仅仅只占一块豆腐角。
我小心地把这则新闻裁下来,跨过几个街区,用偷窃的技巧,将它悄无声息地塞进那个女孩的背包。
老大已经入狱,出来那也是几年后的事,一般情况下不会再想起这名受害者。
不会再有威胁,勒索,恐吓了。
我想,这个女孩今夜很可能会有个好梦。
或许,我也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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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既然这么多人接受不了原来剧情,还是把剧情修改了算了,如果还是对主角的道德准则有疑惑,可以先去看24章番外上,那里有主角对于黄du毒的具体看法。
讲真,如果穿越到dc,可以考虑变性,安全程度直接翻倍←_←
这里是日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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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今天收获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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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见,我现在成为了哥谭流浪儿童的一员。
之前我花了大篇幅讲述我的过去,或许有人会觉得我就像祥林嫂一样,反复地重复过去的故事,惹人厌烦。
不过应当没人会厌烦我,毕竟我孤身一人,没人和我交流,以上的一切都只是我的独白和碎碎念罢了。
我需要这样做,不仅仅只是为了排解自我,更是为了维持我的社会性,否则独自一人流浪的我最后很可能会和《斗牛》的主角一样,几年后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
我用英文问自己:“你不想成为那个样子对吧?”
我用中文对自己回答:“当然,我还要成为翻译呢。”
虽然看起来很神经质,但我必须强调一遍,我没有疯。
今日份的口语训练结束,我抹掉脸上的汗,开始思考去哪里获得今日份的口粮。
这个时候就需要在《三毛流浪记》里汲取生活的勇气了,我将自己和三毛作比较,自认为自己的境遇还是要比三毛好很多。
起码三毛光着脚满大街跑,而我的脚上穿着鞋子(还是名牌!)
而且三毛的故事背景在民国,几乎不可能在垃圾桶里找到食物,而我现在生活在一个粮食浪费严重的资本主国家,翻开垃圾桶很容易就能找到坏掉的番茄、土豆,或是过期的面包,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有用无用的小玩意儿。
拾荒还是蛮快乐的,有种抽卡的感觉,如果没饿着肚子的话。
我很快积累了不少翻垃圾桶的经验,动作一定要快,因为即便是垃圾桶也是有势力范围的,尤其是快餐店前的垃圾桶,一般是由强壮的流浪汉占有,如果慢了一步被看见很有可能会被一顿打。
哥谭的夏天很难熬,不止热,还特别闷,犹如被架着的蒸笼,到处都是蒸腾的水汽,身上不是汗就是油,有时候我宁愿烈日当空,也不想看见满天的乌云。
我一直以为如果我惨死在街头,很有可能会死在哥谭冬天的雪夜(听起来还挺童话的),但事实上,夏天我都不一定能挨过去。
中暑湿热,蚊虫叮咬,食物腐败,霍乱肝炎……
每一样都能要我的命。
我闻了闻手里的番茄,酸腐的气息扑面而来,只能遗憾地扔掉。
看,这就是夏天的坏处,就算我运气好找到好几天的食物,也不得不在第二天把多余的部分统统扔掉。
每到这个时候我都恨不得遇上急冻人,好蹭点免费的冰块。
爱玩笑的,这种事情想想就好。
一般而言,急冻人的冰块里都冻着破碎的人体组织——当人肉被冻住时,外力很容易就能把人肉敲碎下来。
用这种冰块保存食物?抱歉,我没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定力,无法接受这种场面。
扯远了,我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找到食物,如果我再饿下去,我就不得不冒险去和流浪猫抢吃的了。
但我最好不要这么做,在哥谭,没有一个生物是好惹的,哪怕是弱小、可怜、无助的生物,背后也往往依仗着大佬。
哥谭□□敢杀人放火,但绝不敢虐待流浪猫,这不仅仅是因为动物保护政治正确,更因为流浪猫背后的猫女。
虽然严格意义上,猫女和猫没什么关系,但老大一直以来都对流浪猫敬而远之。
一直有传言说,今天你踢猫咪一脚,明天猫女爆你□□。
我怀疑之所以有这种传言是因为毒藤女的存在,虽然很离谱,但毒藤女是个极端环保主义者,认为植物才是她的同类,是真的会为了植物而杀人的狼灭。
因为这个,我就算饿着肚子也不敢吃草,哪怕是一朵蒲公英,我有时候会胡思乱想哥谭的素食主义者要怎么存活下去。
倒是没人说猫女会杀人,因为听说猫女和蝙蝠侠有一腿,而蝙蝠侠是出了名的不杀人。
我一边走一边权衡,然后我看见了流浪犬救助队,他们扛着摄像机从我身边走过,看起来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