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凶兽来袭(102)
不能更心疼。
如何能不炸?
狄伦炸起来真是连他自己都要害怕。
不就是利兹自家的一些球迷+别家眼红心酸的闹腾几把吗?
说是闹腾,其实吧, 这别家球迷因着没立场——
毕竟连堪称白玫瑰最大死敌的红魔都因为阿兰的关系、再加上两家如今不在一个联赛也乐得摆出个大度姿态,连酸话都没怎么说了,
和利兹联仇怨还不如曼联的更没好意思怎么大闹腾, 别家球迷哪里好太折腾?
而利兹联自家球迷, 有全球海洋作为库房的男人撑腰就是辣么要底气辣么不讲道理:
A·D购入利兹联之后发的第一篇声明就是拒绝球迷的一切极端行为。
狄伦当日更是同步用比官方更直白的语言宣称, 管你是几代人的死忠,不守规矩的一律开除出局, 我家(阿兰)不差那几张门票钱!
真有不服气的+能证明前代人都是守规矩球迷、只到了当代才出了老鼠屎的, 他也不计较怎么老实本分的死忠倒能养出那么恶心人得意捧老鼠屎, 情愿将前面老球迷在利兹联的花销连本带利返回去, 活人领钱、死人修墓,真洒脱到连坟墓都没有的, 也愿意以球迷的名义捐款做慈善!
总之一句话, 埃兰路也好, 以后利兹联会新建的其他球场也罢,想来就要守规矩,不守规矩的你别来。
别说主场不欢迎, 就是客场,乃至于电视转播, 也要尽一切努力排斥那些自诩利兹拥趸,却不给利兹攒人品,只知道以爱为名发泄情绪的混球!
当然,以上声明言论,因为利兹联易主之后还没开始一个正式赛季,球迷们也拿不准狄伦和他家(误)俱乐部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
但谁也不想尝试。
毕竟白玫瑰眼瞅着就要重新绽放,谁乐意被排斥得搞不好连电视直播都看不到啊?
毕竟极端球迷也是球迷,狄伦再如何鄙视人家纯粹是以对球队的爱为名、发泄自己的情绪,可人家怎么不以对别家球队的爱为名去发泄,偏偏要找利兹联?
爱其实还是爱的,就是扭曲了点,初衷也还是爱。
但凡爱了的,就总有不得不妥协的时候。
在科威尔的问题上,再极端的球迷也是努力克制了的。
他们甚至连球衣都没烧,也没到俱乐部门口拉横幅,死亡威胁啥的更加没有,也就是日常在科威尔的社交网络账号下打卡嘲讽唾弃罢了。
连咒骂都很少。
谁能想到这样都会点炸狄伦那家伙啊!
更没想到狄伦一炸就炸得那么狠!
——不就是一个即将过气老前锋转会引发的球迷嘲讽吗?
——别说球迷嘲讽球员当今都不叫事,真不满意,□□自家球迷、投诉别家球队不行呀?
——非要一把炸翻整个足坛!
自打世界上的第一家足球俱乐部诞生之日起,球员就在多方关系中出于劣势——
不,不仅仅是球员与俱乐部之间,还包括但不仅限于经纪公司等。
自由与平等被提倡了多少年,时至今日,却仍有足球界“一枝独秀”,投资商依然可以拥有人的份额。
连人的份额都可以被拥有、被支配、被出售……
那这个人,无论看似多么光鲜亮丽,又与奴隶何异?
当然,这种连个人的份额都被几分之几、甚至百分之百归第三方投资者所有的事情,大多还是发生在南美非洲之类,有天赋的孩子们为了得到一点点脱离困境的可能、根本不在乎将自己卖个彻底的地方。
特伦斯经纪公司也算是对这种现象的一种限制了,虽说治标不治本。
英国本土好像没怎么听说这种事,可英国球迷踩了狄伦另一条线。
——哪怕没有第三方投资人针对球员个人份额的支配分割,英国足坛对球员的奴役也只是相对没那么□□裸而已。
——但依然是奴役。
除了奴隶,还有什么存在,连合同期满走人都必须有法案规定?
难道自由选择为谁服务,不该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吗?
——是的,至少对于球员来说,并不是。
英法美诸国早在十八世纪末就先后提出各种关于自由与人权的法案、宣言,再过个百多年,二十世纪中期,更是连什么《世界人权宣言》啦、《人权与基本自由欧洲公约》啦,全都出台了,还有什么欧洲人权法院,号称任何人只有感觉其权利受到《人权与基本自由欧洲公约》缔约国的侵害时,皆可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这个“任何人”,并不包括球员。
不仅仅不包括非缔约国国籍的球员,也理所当然地不包括缔约国国籍的球员。
球员们,曾经一度,连和球队签订有期合同都是奢望。
甚至连有那种想法,都被球队、球迷,乃至同为球员的人们,认为是“不应当、不安分”的。
后来仿佛好了一点,但直到十来年前,博斯曼法案出台之前,所谓的有期合同也并不能保证球员在合同期满之后的自由转会权力。
哦,哪怕是博斯曼法案,维护的也仅仅是“欧盟公民资格的球员”、自由转会的范围也是“欧盟国家”,并且有着许多限制。
博斯曼这位捍卫球员利益的自由斗士好像也没落着什么好。
“叛逆”的名声让他很难找到和他的球技相匹配的新东家,当然,博斯曼的球技最高光时刻也算不上惊艳,在被官司耽误了几年之后更是一般——
但即使是他愿意接受同样一般的、甚至屈就比他的“一般”还要更加一般的球队,也找不到勉强过得去的新东家。
事实上,在狄伦与阿兰重逢之前,这位自由斗士已经草草退役了。
据说退役后的生活也是一团糟。
如果按照狄伦第一世时候的轨迹,事实上,这位自由斗士在退役后将经历破产、酗酒、抑郁症,甚至将因家暴被□□,也许还会更糟。
可这一位博斯曼的境遇显然将会有很大的不同。
因为狄伦决定要搞事。
而且要长期坚持地去搞一件大事!
从球员的转会自由开始。
但绝对不限制于转会这一项自由。
狄伦用个人名义以及名下所有(他自己原先都数不清的资产)公开声明,他要颠覆两百多年以来,连最提倡自由与人权的土地都理所当然了的球员奴役制!
他为此成立了一个基金会。
博斯曼是基金会雇佣的第一位代言人。
可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位。
事实上,在“球员自由”基金会成立的当天,就有许多球员表示愿意捐款,部分甚至公开站出来表示愿意免薪代言。
钱,狄伦是不缺的。
“球员自由”基金会打一开始就是非公募性质的,毕竟那样能省很多事。
但他不拒绝为了自由与人权奋斗的同行者。
于是在“球员自由”基金会成立的当天,“球员自由”协会也宣布成立。
前十位注册成员居然都是南美出身的,科威尔这位仿佛能成为□□的家伙,居然连前二十名都没抢到。
不过那也不算什么,阿兰比他还落后呢!
是的,平时好像什么都不会特意瞒着阿兰的狄伦,这一回搞的大事,居然把阿兰落下了。
也许是故意,也许是疏忽。
可不管怎么说,居然让阿兰被狗仔在俱乐部门口堵住才听说这回事,狄伦势必要付出代价。
毕竟双方家长都认可的伴侣,不说半点儿隐私都没有的坦诚,但搞这种大事,怎么能独自一只悄摸摸地搞?
阿兰在心里磨牙。
可他还是毫不犹豫地先行表态:
“我从不后悔转会曼联,就像我毫不犹豫回归埃兰路。
我更庆幸当年在不得不离开埃兰路的时候,为她留下了我能够为她留下的,虽说在当时而言,显然只是杯水车薪。”
“但是!”
阿兰慎重强调:
“球员同样应当拥有自由与人权。”
“个人愿意那么做,和被逼着那么做,完全是两码子事!”
“也许大多数人都愿意,却并不代表一旦有人不愿意了,就有谁可以理所当然地站出来指责!”
阿兰旗帜鲜明地站队。
不过他同样有些黯然又带了点儿温柔地表示:
“当年离开埃兰路的时候,某些球迷的作为,确实让我更加伤心了,可我能理解大家的心情,利兹联同样是我的母队……
但我同样来理解其他球员在遭遇类似事情、甚至被更激烈对抗时候的心情,尤其是,并非每一个球员都有幸为他们的母队效力。”
“我希望球员能拥有更多的尊重。”
“大家在支持球队的同时,也请记住,球员不仅仅是球队的资产。
他们同样是人,同样应该拥有自由与人权的。”
第103章
阿兰的情商还是满不错的。
嗯,人缘也挺好。
差不多意思的话, 不算崽子但依然傻的某金毛, 和长大了也依然爱哭的某爱哭鬼, 说出来就是一片群嘲。
还是眨眼间就嘲得离题万里,上个洗手间回来就可能错过一万集、不知道还以为“换台”了的那种。
不得不说, 气场真是挺奇怪的东西。
比起背后各有高人支招的两位,明明是剪掉妹妹头的某原妹妹头答得更加随性:
“职业?当然,职业运动员首先必须是职业的, 无论是哪个方面。”
“至于忠诚?哦, 我以为职业除了各种敬业要求, 也是默认能够跳槽的……
难道记者先生您从来没有跳槽过吗?。”
“……我自己?抱歉,我从进入拉玛西亚的时候就说过了, 只要狄伦需要我, 无论何时、无论是怎样的球队, 我都会立刻过去了……
当然、当然, 我是不会去皇马的,毕竟皇家马德里是会员制, 她不可能成为狄伦的。”
“……但说真的, 球迷真没必要对转回到皇马去的前辈和后辈太苛求, 毕竟转会不是球员一个人能决定的。
如果一名球员能够转会成功,除了新东家愿意接纳他之外,也必须老东家放行, 虽说球员的意愿也会被纳入考虑,可说真的, 绝大多数时候,也就是被纳入考虑而已。”
“虽说也有球员的意愿影响了老东家的情况,但就我所知,球员接受安排的时候好像更多一些。
例如费尔南多,是的,就是你知道的那个费尔南多,老实说,正式登陆诺坎普的时候,可以不用和费尔南多对上实在是再美妙不过的事情,但谁都知道,费尔南多可不是心甘情愿离开伯纳乌的……
然而不管是否心甘情愿,当球队要你离开的时候,你一样必须离开,哪怕是费尔南多。”
上帝作证,这位的发言真叫一个漫不经心、坦诚直率啊!
而且从在拉玛西亚时期从未掩饰过的“狄伦一喊我就走”也再度毫不掩饰地出场了。
——某金毛好歹还有颗死活只赖在伯纳乌的忠心呢!
偏偏类似的话,某金毛说出口,连自家球队喉舌都不站他!
美凌格们大多倒还是比较友好的,可狄伦引爆的这事儿太敏感,
别看当年因为雷东多转会的事情,皇马死忠对球队高层满怀怨念,但只看那位迫使雷东多转会的、至今仍稳稳当着他的皇马主席就知道了,球迷对球员的崇拜敬仰,说到底也就是那么回事。
他们对球员的爱,始终源自对球队的爱。
球员的自由与人权?
哪里比得上球队的荣誉和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