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档案(63)
“没有什么推理和理论,单纯是基于第六感以及我个人的情感……”宋文的眼中浮现出一丝冷漠,“我不希望薛景明是一个为儿子报仇的父亲,他不配,我也希望周楚国杀死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是对他的惩罚。”
林修然沉默了片刻,理解了他的意思,他的眼睛回到手机的屏幕上,揭晓了答案:“你猜对了。”
乡村之中,两个案子,四位受害人,两位丧心病狂的杀人者。周楚国不当为人父,而薛景明更加不配。
有时候流言可以杀人,猜疑也可化为利剑。
可怜了那些枉死的妇女和孩童,生命是那么来之不易的东西,不该如此被人践踏。
第47章
十八年前的南城。
这是一个建设中的城市, 四处都有在动工的工地,城市东北方向的几个巨大烟筒没日没夜地吐出着滚滚的浓烟。因为有时候有沙尘天气, 头顶上天空时而是橙黄色的, 整个城市像是一只巨大的钢铁怪兽,从蛰伏中醒来,伸着懒腰想要在世间崭露头角。
九月中的城市, 天气还是闷热的,又是一场雷雨即将到来。乌云挡住了太阳,那些漂浮在空气中的尘埃,让整个世界仿佛都加了一层咖啡色的滤镜。这个时间,正是下班的高峰期。位于南城北不远处的一个街区, 路边都是行色匆匆的人们。
雨忽然就坠了下来,打在身上都有点疼, 慌张的路人在雨中奔跑着, 寻找着避雨的地方。
命运注定了,这是一个多事之秋。
在路口的红绿灯柱旁,立了一位女子,女人的衣着得体, 她披了风衣,穿了一双肉色细跟的高跟鞋, 像是在等红绿灯, 可是红灯变换了几次,都不见她过马路,她又像是在等什么人, 可是等了很久,都不见有人来。她安静地举着一把红色的雨伞。那雨伞是大红色的,鲜艳的像是血一样,那样炙热的颜色,在这昏黄的世界里显得尤为醒目。
咖啡色的天空下,女人的眼睛呈现出一种晶莹的琥珀色,她看得有些出神,整个世界仿佛都凝固了一样,从她的这个角度望去,可以看到住一片灰色的楼群。那是她的监牢,她的混沌之地,享受完这短暂的自由,她便要再次进入那片腐朽之处。
只要想起那个地方,她的耳边就好像浮现出了各种的声音,惨叫声,咳嗽声,呼噜声,叹息声,各种让她嫌恶的声音好像交织在了一起,而这一切……都是拜那个人所赐——那个把她推入地狱的人……
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被摔出了裂纹的鸡蛋,就算里面的蛋液一时还没有冒出,但是也维持不了太久。
她已经临近死期。
女人的胸口起伏着,好像呼吸不畅。她举起了一只手,好像想要抓住一些什么。
随之,所有的声音消失了。一切又被沙沙的雨声所代替。
那些雨滴过滤了空气里的灰尘,天空的远处竟然现出了一片淡蓝色。
女人回过头,目光看向了伫立在南城之中的那座高高的南城塔,忽然有种冲动,想要从那塔上一跃而下。
最终她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她抿了一下嘴唇,似是打定了一个念头,鼓起了勇气,目光坚定地向着那片灰色的楼房走去。
这场对战,成败就在今晚。
她的身形摇曳,脚步轻盈,消失在了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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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后。
时间就像是流水一般,在你不知不觉间就过去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年少时的记忆越来越模糊、朦胧,像是隔了一层雾,一层纱。很多事情仿佛还在昨天,忽然一晃眼,一切都变了。一天一天,一月一月,一年一年,这么日积月累着,人们就这么走过来了,城市就这么走过来了。
今日的南城,已经早就和十几年前完全不一样,只有一些街头小巷,留存着过去急速发展导致的破败痕迹,像是一个精致打扮的妇人,眼角有一些淡淡的纹路。
唯有城里的那座南城塔,几经风雨,依然伫立在那里。
盛夏,晚上六点多的南城虽然不似白天那么繁华,却独有了夜晚的神秘。
此时的人们正在享受自由的时光,远离了白日的喧嚣,蒸腾的热气随着夜晚的来临逐渐散去,又被阵阵夜风卷走,一天中的这个时间,是最自由,最怯意的,最放松的,你可以拉着恋人的手走进影院,可以独自一人打开手机再倒上一杯红酒,也可以拉上几位亲朋好友,准备玩上几把试试手气。
在南城东北面有一片荒区,这里几乎是城市与市郊的分界线,隔着一条早已经干枯的河床,一边是一片的灯红酒绿,红男绿女,另一边,却是一片垃圾满地的荒凉之地。
干枯的河床边,温度都比城市里低了几度。这里白天就人迹罕至,到了晚上,更是安静极了,好像是被所有人遗忘的角落。
流浪人赵晓信早就习惯了这种生活,那些垃圾的味道和嗡嗡的苍蝇声都让他无比熟悉。自从南城开始垃圾分类,就有人发现了这片地方,把垃圾运送到此,省时省力,而且,不会有人发现和知道。
每天晚上,赵晓信会遛弯来到这一片区域,捡点垃圾,晚上再回到不远的桥洞下过上一夜。等着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
今天的河边荒地却是有一些不同,赵晓信敏感地发现,这里的味道浓重了很多,那些虫子们也比往日里活跃了不少。他找了一圈,然后临近河床的地方发现了一个黑色的大旅行袋。
那个旅行袋是纯黑色的,在夜色下,是密不透风的那种黑,袋子有点大,放在那里,足足有半人高,浓重的味道就是从那个袋子里发出来的。
如果是个普通人,这时候看到这样的景象,肯定会马上躲开,可是赵晓信不是常人,他打小就笨,还有点愣,用他父母的话说,脑子不好使,他说话也总是支支吾吾,吭不出来一句完整的意思,正因为此,他无法与常人交流,正常工作,在爸妈死了以后,就做了一个拾荒人。
赵晓信并不引以为耻,他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的人生。
他就喜欢这河边,天也大,地也大,没有人,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好像成了个主宰。
常人能够猜得到的事情,到了赵晓信这里,反应都要慢上几拍。鬼使神差的,他起了贪念,觉得那袋子还算不错,看起来防水,如果捡回去可以装个东西。他这辈子没什么好运气,想着如果能够被老天眷顾一下,那感觉一定很不错。
赵晓信带着好奇心与贪念,壮着胆子走到那袋子旁,往开一拉,只见从里面嗡地一声飞出一群苍蝇。那些苍蝇好像变种成了蜜蜂,在这袋子里筑造了个蜂巢。
赵晓信被吓了一跳,他借着路边的路灯光,探过头去……然后他就看到那袋子里好像躺了一个东西——那是一个死人,而且是完整的,蜷缩着的死人,好像还是个个子不小的男人。
赵晓信啊了一声,往后退了退,下意识就是想要逃,可是他的身体刚才下探的时候,衣角勾住了袋子,这么一动就把那袋子带倒,袋子带着尸体翻到在了一旁,把尸体的头脸完全暴露在路灯之下。
那是一具男性半腐的尸体,尸体的四肢被绑着,全身诡异地蜷缩,一双眼睛倒是睁着,死死地盯着赵晓信,一脸死不瞑目的样子。这样的变故,把赵晓信完全吓懵了。他没有想到,这河边忽然出现了一具被丢弃的尸体。
然后赵晓信发现了一些异样……他有点愣,越是害怕就越是想要看清楚,借着昏暗的路灯,他终于看清了,在那尸体圆睁的眼睛里,有着红色如血的细线,正在慢慢蠕动……
那东西,像是一只虫。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噩梦,赵晓信转了身,没命般地沿着河道跑了出去,急于离开这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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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市局办公室里,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办公室已经变得空荡荡的,只有几位值班的警员还有加班的刑警还在。
宋文没想到陆司语这个点还跑到了市局来,他伸出手接过了陆司语递过来的复职报告书,上面主治医生李医生居然签了字,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让李医生提前同意了他的复职。
“你这个也太心急了吧?”宋文看了看坐在对面的陆司语,“就你的情况,我最近还去专门找李医生谈过。”
陆司语站在宋文对面,用手支在桌子上,等着宋文继续说。
宋文并没有急于签字,而是放下那张纸道:“上次我去的时候,李医生和我说,你现在虽然出院,但是药物治疗还有一个星期,而且这一个星期后,还需要休假和休养。我记得,他给你开的假条还有一个月呢。”
陆司语低了头道:“可是李医生已经准许我出院,然后又签了字……我觉得已经休养的很好了。队里人手不够,我早点回来,也能够分摊一些工作。”
事实上,这些天陆司语在医院,宋文可是一点没有委屈他,有时间就亲自过去照顾不说,还经常带着各种餐点慰问病号。
陆司语能够进食以后就开始少食多餐,每天早上六点吃早餐,然后上午吃点水果,随后午餐,下午茶,晚餐,夜宵,算了算一天到晚吃六顿。住了一回医院,反而胖了两斤。他原本偏瘦,现在稍微胖了那么一点点,这么一看,脸上显得更为白嫩而清秀。
宋文还是没拿笔,双手手指交叉道:“首先,出院和复职是两个概念,李医生之前给你开的假条,肯定是考虑了你的身体状况,医生们不好直说,我作为队长,觉得你还应该多休息一段,至少把假休完再回来。”
陆司语舔了一下嘴唇:“那假条……时间偏长了,而且也没人和我商量,我也是刚知道。”
那张假条还是陆司语刚转院回来的时候开的,队里请假流程需要假条,宋文直接去找了市附属医院的主任医师李医生,让他根据病情开下假条。
李医生那时候拿着检查结果道:“胃里多处溃疡,差点胃穿孔,你这队员不要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