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美人(58)
林初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不是约会,就是去走走,你怎么知道我们去了公园?”
沈东就把手机给他看,“那公园正好有咱们店的客人在,把你们俩拍下来了,现在群里的人都知道你有个男朋友了。”
林初接过手机挑眉看完微信群里那个叫锋哥很行的人发的偷拍视频,又把下面的聊天记录一目十行过了一遍,神色有些许阴沉,“拍我就算了,把我哥也拍进去算怎么回事?”
一直在一旁沉默不语的程晚秋问了句,“能让我看看吗?”
林初转头就把手机递给他,“是我们在公园玩滑板的时候被人拍了。”
程晚秋也像林初一样看过视频又把底下的聊天记录飞快过一遍,然后把手机还给沈东,神色不变,“东哥打算怎么处理?”
沈东咬着烟却没有点,看着面前的两人,“我以为你们知道这件事多少会有点慌。”
林初耸耸肩,“比这值得慌一百倍的事情我都经历过了,这算什么。”
沈东听得一脑门问号,“什么是比这值得慌一百倍的事情?”
林初:“我和我哥的事情被他奶奶知道了,我们俩被赶了出来,现在在外面住酒店。”
沈东:“……这样一比好像这确实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我不介意我谈恋爱的事情被人知道,因为我现在确实和我哥在一起,这个人要是只拍到我就算了,我老被店里的客人偷拍已经习惯了,但是拍到我哥就是不行。”林初说着拿出口袋里的手机,找出那个还在讨论他和程晚秋的群聊,艾特了那个锋哥真的很行。
几秒后,群里所有的人都看见了从来不发言的账号发送了他进群以来的第一条信息。
林初:你知道你这么做侵害我和我哥的肖像权了吗?我的性取向是我的隐私,我没有义务要告诉任何人,你偷拍我和我哥还发到群聊里,让大家讨论我的隐私,我们是有权利起诉你的。
谁也没想到林初会突然发这么一段话,一时间群里安静得像被群体禁言。
过了一会儿,锋哥真的很行发出一个擦汗的表情:不至于吧……我又不知道那个人是你哥,我以为是你男朋友。
林初:那确实是我男朋友,有什么问题?
锋哥真的很行:你果然是同性恋。
林初:跟你有关系?
锋哥真的很行:okok我投降,你们gay吧了不起,我惹不起我躲总行了吧?
说完便火速退出了群聊,跟着一起退出群聊的还有之前觉得林初恶心的LLL,五百人的大群不一会儿就剩下四百七十人。
沈东叼着烟看着仿佛被冰封的群聊,无奈地叹了口气。
林初抬眼看他,“东哥要是觉得为难我辞职也行。”
“别开玩笑了,我干嘛要因为这种事叫你辞职?”
“我留在这上班你的酒吧要被人叫gay吧了。”
“明事理的人还是有的,我要是因为你是同性恋就让你辞职那我还是你东哥吗?”沈东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在我的地盘上我不会让你被欺负的。”
林初:“酒吧生意肯定会受影响。”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总之先这样吧,你今天要是没心情上班我放你几天假,你现在事情多,先是被赶出来,然后又被人偷拍放到群聊里,你要给自己一些时间缓缓,别把自己逼得太紧。”
沈东说着起身走向林初,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初,我知道你想帮我,但你现在22岁了,你总不能因为我帮过你就把自己一辈子搭进来,那我罪过就大发了,抛开别的不说,你也是时候好好想想了,想想你将来的路,别用我来困住你自己。”
沈东走后,员工休息室里只剩下程晚秋和林初两人。
林初表情纳闷地看向程晚秋,“他哪里学来的话一套一套的?”
程晚秋对他笑了笑,“你在这里太久了,是时候走出去了。”
林初没太在乎过时间的流逝,只是每天闷头上班挣钱,别的没管过也没在乎过,他没有什么学历,高中都没读完,在学校的时候也没有好好上过一天学,就是在虚度光阴得过且过,浑浑噩噩的今天就过去了,迷迷糊糊的一年就过去了。
算算时间他来到这里给沈东的酒吧当服务员都已经快六年了,好像是待得有点久。
林初站在原地有些无措地挠挠头,“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什么。”
程晚秋牵起他的手转身走出休息室,“我们可以一起想。”
两人像来时一样离开了酒吧,散着步回酒店。
路上林初看到了好几家培训机构,广告词都是升学考证,但是林初越看越是觉得迷茫,这些字眼离他太遥远了,他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远大理想又或是要实现的目标,他从小到大为之努力过的事情就是活着而已。
努力挣钱,不愁吃穿,不愁生病没钱看医生,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然后默默地活着直到他死去,这是林初以前给自己设想的未来,能看出他的精神世界很匮乏也很疲软,一点也不像是一个只有22岁的年轻人,反倒像是随时准备退休每天思考吃什么就可以的老年人。
周围人来人往,林初很想牵起程晚秋的手,但是他忍住了,他走在人行道上,看着自己影子和程晚秋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哥,你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情吗?要不你分我一件吧,我实在想不出来我想干什么。”
“你可以想想你最想过的日子,想想你感兴趣的,喜欢的东西。”
林初沉默了一会儿,“我最喜欢你,还有钱,我最想过的日子就是和你在一起,然后坐着收钱。”
程晚秋听得忍不住笑出声,“坐着收钱,收银员吗?”
“收银员收的钱都是老板的,我要收了是我们俩的钱。”
“那你就得自己当老板了。”
林初看了看街道两边灯光耀眼的商铺,又看了看路边摆摊卖手机壳卖些小玩意儿的年轻人,“那我估计只能当个地摊老板。”
“地摊也没什么不好,只要你想,我都陪着你。”
林初就不说话了,他一路沉默着回到酒店房间,洗完澡躺在床上,表情若有所思,程晚秋就坐在他身边,腿上摆着笔记本电脑,正在看股市还有他作为股东收到的公司季度报告。
林初转过头看着程晚秋认真的侧脸,“哥,你小时候有想过长大要做什么吗?”
程晚秋想了想,“我上小学的时候,我住的华人街区有家店专门卖中国糕点,生意很好,每天都有很多华人排很长的队买,我也很喜欢吃那家店的糕点,但是太难买了,经常排到一半就卖完了买不到了,我那时候就想,我长大了也要开一家这样的店,我想吃多少有多少,不用排队买。”
林初听得闷闷地笑,“那你长大了怎么没有开?”
“因为我父亲比起让我去当一个糕点师,他更希望我以后能学金融,去华尔街搅弄风云,所以我大学专业是金融方向的。”
林初看着他,“那你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中国糕点是什么?”
“桂花糕,豌豆黄。”
林初沉默了几秒,“那不如我就去学做中国糕点吧,然后摆个地摊什么的,将来老了还能给你做糕点吃。”
程晚秋听得一怔,愣愣地看着他。
林初平静地和他对视,“读书我不行,什么数理化古诗词,我想想都头疼,如果我非要给自己找点什么事情做,给未来定个方向,我更愿意为了你去学,这样我会比较有动力。你喜欢吃中国糕点,我去学,学会了做给你吃,想吃多少做多少,不用排队。”
程晚秋还是有些回不过神来,“为了我……去学?”
“对啊,你不是喜欢吗?虽然我厨房都没进去过几次,但是我还年轻,学东西比不上你但怎么也不至于很差。”林初说着坐起身盘着腿,“虽然给二井爷爷治病的时候用了不少钱,但后来多少还是攒了些的,如果我学好了去摆个摊,初始资金肯定是够的,我慢慢做大做强,攒钱开店,然后我是老板你就是老板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