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糊咖爱豆今天掉马了吗(71)
但也不至于不能接受的地步,洛炀把他想得太娇气了。
“要不然你在小镇上住着吧,我每周来看你。”洛炀第三次和傅君榆说出相似的话。
小镇上至少还有旅馆,也普及了现代化设施,再往下,条件就更差了。
傅君榆愣了一下,这竟然还不是最终目的地吗?
傅君榆神色很快恢复正常,他不厌其烦地再次强调:“你去哪我就去哪。”
他已经尽力在劝了,洛炀呼出一口气:“那我们等一下,来接我们的人还没到。”
傅君榆没说话,洛炀倒是忍不住先问了:“你都不问一下我们要去哪里吗?”
“只要是和你一起,去哪都无所谓。”傅君榆从容不迫还顺便开了一个玩笑,“难道你还能把我卖了?”
洛炀因为傅君榆的全权信任有些开心,又不想开心得太明显,只好撇了撇嘴以掩饰自己嘴角想要上扬的趋势,说道:“说不定呢。”
话音刚落,一辆皮卡车在两人前方打响了喇叭,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朝洛炀挥挥手。
洛炀也挥了挥手,拽了拽傅君榆示意他跟上:“来了!”
两人把行李放上皮卡车后面,绕回前面,一起坐在皮卡的后排。
傅君榆这会儿倒是庆幸起来,至少不用和他的行李一起坐在后面。
上了车洛炀就和中年男子聊了起来,原来洛炀不是第一次来了,前年他也来过一次。
热闹的小镇被抛在后面,路越来越窄,两旁的风景已经完全换成了农田。
作者有话要说:
第50章
四十几分钟后, 夕阳的最后一点光辉也收走,皮卡终于在一个村子门口停了下来。
洛炀和皮卡司机挥手道别,村口等着的一个人见到两人赶紧迎了上来。
“洛老师!”男人的肤色在昏黄的天色下显得十分黝黑, 笑着露出来的两排牙倒是因此格外明显。
男人和洛炀寒暄了一下, 看向傅君榆:“这位是?”
洛炀犹豫了一下, 还是依据事实介绍道:“这是我的伴侣, 将和我在这里住上一个月。”
“欢迎欢迎!”男人愣了一下,又热情道,“时间不早了, 那我们就进去吧。”
村里的路很窄, 都是石子路,行李箱拖动不了只能提着。
路上没有路灯, 而石子路两旁已经接近成熟的小麦将道路光线遮挡得更加阴暗, 傅君榆怕洛炀看不清路摔倒,便道:“行李给我拿吧,你专心走路。”
“噢我这脑袋!”走在最前面的男人听到傅君榆的话, 掏出裤袋里的手电筒打开, 瞬间将前方的路照得清清楚楚,他得意道,“怎么样?这下是不是就清楚了?”
洛炀在这一来一回中都没能开口, 失笑道:“是的,谢谢你。”
又看向傅君榆,用中文说道:“这里的村民就是这样热情淳朴,是不是很可爱。”
傅君榆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三人走了十几分钟, 路过了一间又一间具有当地特色的土房子, 最后停在一个篮球场前, 篮球场的后面还有一块空地, 空地的三个方向分别立了三栋房子。
和一路走过来看到的房子相比,这房子整体上看着要比村民的房子要新不少。
“还是前年你来的时候住的那间房。”领着他们进来的男人说道,又紧接着邀请,“等会儿放完行李要不要来我们家一起用晚餐?”
洛炀看向傅君榆,征求他的意见。
傅君榆说:“都听你的。”
洛炀笑道:“那等会儿我们放了行李就过去,麻烦你们了。”
男人高高兴兴地回家了,洛炀环顾着这个还算新的篮球场,提起行李,对傅君榆道:“走了,带你去看我们的住处。”
篮球场的地大概算是这整个村最平的也是唯一能拖着行李箱走的地了,篮球场后面的空地看似也是一块平地,拖着行李箱走上去才发现这地有些坑坑洼洼的。
“孩子们在这玩很容易摔吧。”洛炀皱着眉小声嘀咕,指了指正前方有三层高的那栋楼道,“这栋是教学楼。”
傅君榆早在村口那个男人称呼洛炀为“洛老师”时就隐有猜测洛炀此行目的,经过的篮球场和面前的教学楼让他了结论:“炀炀,你是来支教的?”
洛炀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算是志愿者兼职。”
毕竟才一个月,也不太好说是来支教的。
B国和华国是友好国家,华国长期稳定的对B国进行教育援助,只要在官方网站上申请,并且有国际教师证就行。
说话间洛炀带着傅君榆往左边那栋楼走去。
这栋楼两层楼,一层楼只有五个房间,一楼的墙上用油漆写了“教师办公室”几个英文单词,楼梯口在楼层最末端。
“洛!”洛炀正准备领着傅君榆上楼,二楼走廊探出了一个脑袋,朝洛炀兴奋地招招手。
洛炀抬头看去,有些惊讶,也扬起笑容朝他挥了挥手:“哈里斯!”
哈里斯从楼上“噔噔噔”地跑下来,笑容洋溢:“前一段时间就听巴尔克说你要来,等了半个月,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哈哈哈!快上楼吧,来行李我帮你拿。”
巴尔克就是接他们两个进来的那个男人。
“我自己拿就好。”洛炀婉拒了哈里斯的热情帮助,和他一起上楼,“因为一些事情推迟了,这不还是来了嘛。”
傅君榆走在后面,自然猜到这个“一些事情”指的是等自己,嘴角微微上扬。
楼道狭窄昏暗,好在并不长,一分钟就走完了,洛炀和哈里斯在第一间房分别,再往下走的一间房就是他的房间了。
“哈里斯在这里待了三年了,前年我来的时候他就在,没想到两年后再来他还在。”洛炀脸上笑意依旧,和傅君榆一边说一边打开了房门。
房间不大,房间里一片黑漆漆的也看不清里面的布置,傅君榆在门口边的墙上摸索了一会儿,也没找到灯的开关。
洛炀打开手机屏幕,摸索着走到房间中央,一根电线连接着一个简易开关垂在空中,洛炀握住开关按了一下,房间瞬间被照亮了。
也不是很亮,至少站在门边的傅君榆黑着半张脸,没能被这暗黄色灯光照亮。
傅君榆若无其事地把放在墙上摸索的手收回来,看向房间里唯一的光源——一个老式钨丝灯泡。
虽然不是很亮,却也足以将房间里的摆设看清楚了。一张简易木床,一张木桌子和一把椅子,没有再多的家具了。
虽然这配置和洛炀两年前来的一样,当时他不觉得有什么,这会儿却有些窘迫。
洛炀回头看到傅君榆面无表情的脸,脱口而出道:“明早有去镇上的车,不然你明天跟着去吧,镇上有旅馆,虽然比不得星级酒店,但至少比这要好得多。”
他可以将就,傅君榆毕竟从小生活优渥,能陪着他一路已经对他很包容了。
洛炀抿了抿唇,垂下眼眸:“我每周去看你。”
洛炀有些不安地等待傅君榆回答,却一直没听到傅君榆出声,他抬眼看去,就见到傅君榆若有所思的表情。
然后他就听到傅君榆问:“我们是住在一间房吗?”
洛炀愣了一下,似乎并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我去看看。”洛炀出门往隔壁房间走去。
房门都没锁,打开房门用手机的手电筒照过去,可以看见房间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只有灰尘颗粒在手电筒的光柱下飘舞。
旁边三间房,无一例外。
应该是巴尔克以为只有他一个人过来,而刚刚在村口听洛炀介绍傅君榆是他的伴侣,便也没想着再临时安排一个房间。
“看来,我们只能住一起了。”傅君榆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
洛炀咬了咬脸颊内侧的软肉,有些纠结地问道:“你真的要住在这里吗?”
傅君榆嘴角微微上扬,反问道:“和你住在一起,为什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