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147)
作者:关山越
时间:2023-06-15 11:15
标签:NP 狗血
我干脆说:“你不用拐弯抹角试探了,我直说了吧,我现在的男朋友是段尧,而且快要结婚了——但是没有邀请你参加我婚礼的打算,不用准备红包了。”
见庄墨有些怔住,我拿起一边的外套起身,临走前还想替钟琛说几句话:“虽然决定权在你,但我希望钟琛的事情你还是再考虑一下,你们之前也是很好的朋友,他这次是无心之失……”
庄墨抓住了我的手,微凉的手指扣着我的手腕,用力到微微发抖:“结婚?和段尧?”
“松手!疼!”
我想甩开他的手,却不小心打翻了庄墨面前的酒杯,酒液全洒在了他的裤子上。还有几滴溅到了他的白衬衫上,殷红的颜色,像雪地里绽放的腊梅。
我没多想,抽了几张纸巾,替他擦裤子上深色的痕迹,擦了几下才意识到那个部位有点尴尬。
脑子里不合时宜地出现了和庄墨耳鬓厮磨的画面,在昏暗的室内,和他十指相扣,心甘情愿地承受他的进入,一遍一遍叫着老公。
那时候多喜欢他,被他碰一下都幸福得浑身颤栗,大脑晕眩。
我猛地缩回手,为自己居然还留念着这个把我当替身的男人感到可耻。他明明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只是把我当成白月光的投影。
幸好庄墨没有注意到我的动摇,他那双清冷漂亮的眼睛紧紧盯着我,一字一顿地问:“为什么要和段尧结婚?”
“结婚当然是因为喜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庄墨看出了我眉眼间蕴含的怒意:“你还在生我的气,因为洛星的事?”
我的表情一僵:“别说了。”
庄墨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艰涩:“无论我怎么保证,我没有把你当成他,你都不会相信,是吗?”
我不想发火的,已经过了那么久,再因为他的一句话就破防,显得我很没用。但我还是没忍住,把手机掏出来,翻出一张我以前保存过的洛星的照片,举到他面前,让他仔细看清楚。
“庄墨,你以为我很想相信吗?但是你自己看看,我跟他那么像,根本就没人能分清楚!我跟你说实话,我真的恨你,你明知道我当初多仰慕你,还要这样糟践我的心意,你还是个人吗?”
庄墨却很认真地说:“点点,我一直分得很清楚。你的眼睛比他圆一点,鼻子要翘一点,左耳垂有一颗小小的痣……洛星是独一无二的,你也是独一无二的,我从来没有认错过。”
我根本不想听他解释,直接打断:“就算你能分清,那你也是因为我这张脸接近我的。一样是别有用心。”
庄墨沉默了几秒,忽然抓着我的手,把我拉进他怀里。我倒下去的时候,唇瓣正好贴在他脸上,气得脸都涨红了。
“庄墨,你到底想干什么?我不找你算账就不错了,你还上赶着来讨骂?别以为我有事求你,你就能对我这样,钟琛的事我不管了!”
他身上的味道还和以前一样,清淡好闻的气息萦绕在我鼻尖。我心里一紧,说话的时候咬到了舌头,疼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每次在庄墨面前都这么丢脸,他哪是我偶像啊,根本就是我上辈子的仇人。
庄墨低头凑近我的脖颈,他从一进门就盯着我的脖颈,终于找到机会咬了上去,吮吸亲吻,像是要覆盖掉原本的标记。
我恼羞成怒,推开他的时候下意识打了他一巴掌:“你有病啊?”
其实打完之后,看着那张被娱乐圈喻为神颜的脸上浮现出鲜明的指印,我就后悔了,觉得不该暴殄天物,应该瞄着其他地方打的,踹几脚也行啊。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只能冷下脸瞪着他,跟他对峙。
庄墨倒没有生气我打他,只是问:“为什么我接近你就一定是别有用心?是段尧跟你这样说的吗?”
“不用段尧说,我自己就能看出来。”我有些难以启齿地说:“不然你那么多粉丝,怎么会喜欢上我,我桃花运一直不怎么样的,肯定要有点别的原因吧?”
庄墨抬起眼睛看着我:“我不会因为你跟洛星长得像而喜欢你,最多在人群中见到的时候,多看一眼,甚至不会放在心上。”
我不知道要不要信他的花言巧语,紧紧皱着眉头,犹豫地打量着他。
“这种事反正全凭你一张嘴,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呗。”
庄墨低声道:“我知道你不信任我。点点,我是第一次谈恋爱,没有经验,很多地方没有做好。”
“和你分开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之前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什么都不说,你没办法知道我的想法,所以才容易被人挑拨。”
“我们是互相喜欢的,不能因为这些误会分开。我可以把全部的事情都告诉你,让你知道我是怎么注意到你、喜欢上你的。”
我忍着怒气坐回去,用手机当镜子照着自己的脖颈,想看看那里被庄墨咬成什么样了。研究了半天,发现吻痕的颜色明显加深,还多了几个浅浅的牙印。
段尧看到肯定又要生气,整个蜜月期我都会被他收拾得下不来床的。
庄墨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思索怎么开口,声音低缓:“有一次我的演唱会,你坐在前几排的位置,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你跟洛星很像,但世上相像的人太多,当时我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觉得很稀奇。”
“演唱会结束之后,我就回酒店休息,路上居然又碰到了你。当时你在路边买棉花糖,吃得嘴巴和手上都是,舔着自己手指上的糖渍……”
我忍不住打断了他:“不可能,我,我哪有那么不讲卫生。”
庄墨眼底流露出一丝柔和的情绪,像是坚冰融化:“我第一次见一个成年人吃棉花糖居然像小孩一样,所以记得很清楚。”
我阴谋论地想:“你是想起了洛星吧,看着我的脸怀念他。”
“不是。”庄墨立刻否认了:“洛星最恨甜食,他身边的所有朋友都知道。但你吃甜食的时候很开心。你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人,神态、举止、生活习惯,一切都不同。”
他看着我:“那时候正在等红灯,我一直从车窗看着你,大概一分钟,我保证,那一分钟里面,我一秒都没有想起过洛星。”
“在那之后,其实我又遇见过你好几次。有一次你跟林蔚然一起吃饭,其实我就坐在你后面,隔了一道屏风,你又背对着我,所以没有看见。”
“吃饭的时候你一直在和林蔚然说我的新歌,林蔚然不耐烦地让你住嘴,不许再提我的名字。但是你还是在说。”
“后来我听到你哼我的那首歌,明明你说你很喜欢,但是你哼的那几句,全都跑调了。”
我尴尬得脸都红了,再次打断他:“行了行了,怎么在你的记忆里我每次都那么丢人?就没有不丢人的时候吗?”
庄墨还真的想了想:“有一次,在一个慈善晚宴上见过你,应该是林蔚然带你去的。你一个人坐在后花园里玩手机,我当时是想跟你说话的,但是过来了一个小女孩。小女孩一直在哭,你着急了,就扮鬼脸哄她开心,还给她跳舞。”
说到这里的时候,庄墨有一瞬间的迟疑,然后平静地说:“好像是螃蟹舞。”
我面无表情:“哦,你又记得这么清楚。”
这不还是黑历史吗?我怎么每次都在他面前丢人啊?
“我从来没跟你说过这些,因为觉得没必要。其实这是错误的,我应该告诉你,我其实见过你很多次,而且总是盼着再见到你。不说出来,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喜欢你,比你想象的更早。”
“就算没有钟琛做中间人,介绍我们见面,我也会主动和你搭话的。”
“洛星只是我的朋友,我对他没有任何非分之想。段尧说我把你当成替身,这个说法不成立,我为什么要为朋友找替身?”
庄墨想握住我放在桌子上的手,我避开了,把手收回放在膝盖上。
他垂下了眼睫,手指有些僵硬地握紧:“你还是不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