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垃圾养你啊!(77)
见温半夏替自己生气,愤愤不平的模样,季天冬嘴角不自觉上扬,低声顺毛道:“好了好了,事情都过去了,不提他了。”
“你帮我拿着户口本吧,我先去把小巷收拾一下,别弄湿了。”季天冬把手中的户口本递给温半夏。
温半夏一愣,而后伸手接过,点头道:“好,我帮你拿着。听你的,不提以前那些扫兴事了!”毕竟季天冬现在已经走出来了,没必要一直回忆以前那些糟心事!
见温半夏接过户口本,季天冬朝其打了声招呼,就又反身走进了小巷里。
季天冬先是将昨天被水泡过,后来又被他捡起挂在竹竿上的衣服收集到一处,又将地面上的垃圾与杂物归拢,搬到巷尾的垃圾桶处扔掉。
季天冬干熟了活,手脚动作十分麻利,来回几遍,很快就将小巷收拾干净。
毕竟他近期不会回来住了,得将小巷收拾干净,恢复原本的整洁模样。
温半夏站在一旁看着对方动作,渐渐地,又将目光对向了手中的户口本。
沉默了两秒,他还是遵从内心想法,默默翻开纸张。果然如季天冬所说的一般,户口本上只有对方一人的名字。
温半夏手指抚摸过季天冬三字,又将目光放到旁边的出生日期上。温半夏嘴唇微动,暗暗在心底记下。
一会,温半夏的注意力又转到了一旁忙碌的季天冬身上。季天冬干净利索的身姿,真是将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体现得淋漓尽致!
明明是想过来帮忙的,结果现在却无所事事的站在这,厚脸皮如温半夏,也莫名感觉到几分不好意思。
“真的不用我帮忙吗?”温半夏又问。
季天冬的态度一如既往地坚决,头也不回地说道:“真不用,你帮我把户口本拿好就行了!”季天冬无法想象那个精致干净的青年踩进污水里帮忙的模样。
“哦。”温半夏瘪嘴,一时泄了气。
他就像是拿脚下的小石子出着气,百无聊赖地来回踹。
又过了一会,季天冬终于全部规整完毕,快步走到温半夏面前,用手臂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气喘吁吁地对温半夏说道:“等久了吧?”虽说今日天气阴凉,但经过一番劳动,季天冬还是出了一身汗。
温半夏见状连忙从兜里掏出一包纸,递给季天冬,无奈道:“快擦擦。反正又不急,你这么着急干嘛?”还搞得自己满头大汗。
季天冬接过纸巾随意地擦了擦汗,摇头道:“我没事。”他不想让对方久等。
季天冬收拾小巷时也分出一抹心神关注着温半夏,看对方无聊地在踢石子,不由默默加快了手中速度,才能这么快结束。
温半夏无奈叹气,自嘲道:“说好来帮你忙的,结果你一个人就干完了,也不要我动手……我到底来干嘛的。”跟季天冬一笔,他显得格外无用。
季天冬憨厚一笑,认真道:“你能陪我过来就很好了。”对季天冬而言,温半夏陪他来这,他就很高兴了,哪能让对方动手!
温半夏闻言更无奈了,没好气地白了季天冬一眼,摊手道:“算了算了,不说了。”事情季天冬已经干完了,他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季天冬任由温半夏发泄怨气,只安静地站在原地默默听着,也不反驳。
温半夏本就没什么气,说了两句就恢复往常,平静下来。
忽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只见温半夏将自己拿了好一会的户口本往季天冬手上一塞,低声道:“呐,还给你。拿好了,回去找个地方好好放着吧,可千万别丢了。”
户口本这么重要的东西可千万不能丢失,尤其是季天冬这情况,要是丢了,他不可能特意回家乡一趟去补办!
季天冬当然也知道户口本的重要性,闻言听话地点了点头,乖巧应好,不由自主地抓紧手中的户口本。封面的温热似是还能感觉到温半夏残留的温度。
温半夏抬眸看了眼被季天冬收拾干净,焕然一新的小巷,眼底满是赞叹之色。
思索了两秒,只见他薄唇轻启,对季天冬低声说道:“既然你已经收拾好了,东西也都拿上了,要是没什么遗漏的,那我们现在就回家吧!”
见季天冬没反驳,他率先向前一步,同时招呼着季天冬跟上,一起走。
季天冬没动,站在后面眼神专注地凝视着温半夏笔挺纤细的身影,眉眼含笑,低声呢喃一句:“嗯,我们一起回家。”
不知是哪几个字触动了季天冬的心弦,令其的心神一漾,从心底深处涌出一股无法抑制的愉悦与欢快。
另一边的温半夏见季天冬迟迟未跟上来,不由转身回头,提高了嗓音,朝季天冬喊道:“你还不走吗?发什么呆呢?”
“来了。”季天冬出声回应,小跑着追上了温半夏。
两人并排而行,朝着家的方向而去。
第62章
几日过去,温半夏与季天冬经过一番磨合,温半夏也已经习惯了向来空旷安静的家中另一人的存在,逐渐适应了与季天冬同住的生活。
不得不说,季天冬是一个顶好的室友!
温半夏望着客厅里纤尘不染的地板,内心不由发出第一万次感慨!
明明季天冬依旧每日早出晚归,去外头四处捡瓶子赚钱……温半夏光看着就觉辛苦。但对方每天回来后居然还能抽出时间打扫房间、如小蜜蜂一般勤劳地搞卫生。
一个人将房子打理得井井有条的,比温半夏这个主人家还要上心!
温半夏自愧不如。
他望着一个半大小伙整日里如此勤快,稍一对比,莫名有些羞愧。
温半夏向来不喜欢做家务。
以前他一个人在家住时家中不开火,平时也不咋生产垃圾,每天出门时把垃圾袋提拉出去就行了,房间也算维持得不错。但自从季天冬住进来后,每天地板锃亮锃亮的,简直能闪瞎人眼。
跟其一对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望着季天冬四处忙碌的身影,温半夏也不好意思闲在那干看着,会主动上前帮忙,往往会被季天冬态度强硬地拒绝,坚决不让温半夏上手,并表示我们都说好了!
温半夏叹气。早知道季天冬反应这么大,他就避开着点码字,不这么早他季天冬知道自己的职业了!
至于为何有此一说,那就说来话长了。
季天冬搬家那天感冒刚好,就被温半夏硬压在家休息了一天。
当天温半夏正在连载的小说要更新,他用电脑码字也没特意避讳季天冬。毕竟他相信季天冬的为人,知道对方守口如瓶,不会出去乱说。
所以那天,季天冬也终于知道了温半夏的职业——全职作者。
作家?!季天冬惊呼,下意识地长大了嘴,迟迟未回过神。
“好厉害!”他低声喃喃道。
作家。这个对于季天冬来说,十分高大上,只听说过,一直认为距离自己很遥远的职业。
如今,一个活生生的作家竟然就这么出现在了他眼前,他新认识的朋友居然是作家?季天冬脑袋有些晕乎乎的,不敢置信。
季天冬惊讶地瞪大了双眼,就像是看什么神秘生物一样,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温半夏,黑白分明的眼睛眨也不眨一下。向来平静的小脸上此时满是赞叹与敬佩之色。
温半夏被季天冬夸张的表现吓了一跳。
他哭笑不得地说道:“没那么夸张啦。我也不是什么作家,只是一个网文写手罢了。”他的书又没出版,也没什么名气,算不得什么作家,最多称之为作者。
网文,这项新兴产业,一直不被人们主流大众认可,认为不过是一些不入流的玩意。
他就单纯地写一些网文维持生活,因此,温半夏也不会自大的称自己是作家。
但季天冬却不在乎那么多,知道温半夏能靠写作养活自己时,满脸写着“你好厉害”,望着温半夏的眼睛里满是惊叹。
那天以后,每次温半夏动手家务时,季天冬都会如临大敌,出声制止。
在温半夏疑惑的表情下,他出言解释道:“你的手那么重要,不要干这些活了,万一受伤了怎么办。”在季天冬的认知里,作家嘛,都是要靠手写作的,手对作家来说应该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