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婚对象家种地的日子(13)
架子上的肉很快发出滋滋的声音,一股带着红柳清香的香味裹着粗犷的香料气息阵阵入鼻,甄恬坐在小凳子上吸溜鼻子,赞到:“好香,你在烤肉吗?”
“嗯,快好了。”熊孟给手里的排骨串翻了个面,养了一年多的肥猪脂肪厚得很,焦香的烤肉滋啦滋啦,一滴滴油汁把排骨表面抹的油光铮亮,然后不甘心地滴到柴火堆里,柴火堆的火更旺了。
烤到六分熟的时候,熊孟拿着刷子在排骨表面刷了一层蜂蜜,蜜汁泛着金黄色的诱人颜色,懒洋洋的一点点深入肉中,与那些浓烈的酱汁交缠,碰撞出一股鲜中带香,香中带甜的醉人气息。
甄恬有些坐不住了,他半天加一宿没有吃饭,哪里经得住这种勾引,嘴一张,话还没说呢,口水就要流出来,肚子里也已经打了好一会儿的擂台了。
“还没好吗?”甄恬收拾收拾口水催到。
“好了,但现在烫嘴。”熊孟把两大把已经烤得焦黄油亮的排骨抖了抖,霎时间香油四溅,甄恬感觉自己快疯了。
“还有饼子呢,你等等。”熊孟怕这小孩贪吃烫了嘴,把烤排骨连着大托盘放在了树杈中央,甄恬是够不着这么高的,但是房顶上的暗卫化身蝙蝠在房檐下挂了一串,眼睛直勾勾盯着那盘排骨,闪着饿狼般的绿光。
他们不敢吃,超想哭。
熊孟把那盆稀软的面抱进厨房,这时候气温高,面已经发好了,熊孟用大勺子搅了搅,面很黏,不能上手去揉,不过做成饼就会很软很喧腾。
一大勺面糊下了热油锅,鲜绿的葱花和雪白的面糊在油锅里欢快跳舞,很快就在底部凝成一片金黄色的饼皮,熊孟手快勺子稳,锅里一圈一圈很快摆了十几个葱花饼,没用多长时间就翻了面,再被夹出来,装进盘子的时候还有不少油泡泡在表面唱歌呢。
院子里摆上小桌,排骨还是有点热,但已经不烫了,面饼的香和排骨的香交杂,还有黄瓜爽口清新的气息,甄恬大声喊:“我可以吃了吗?”
熊孟将布巾浸了水,给甄恬擦了手,挑了一串肥肥的排骨放进他手中,甄恬迫不及待一口下去,油汁四溅,在口里变成绵软醇香的味道,香料用的粗犷,但很贴心的避开了辣味,甄恬白花花的小牙一撕,整块排骨肉都乖乖的脱了骨,把他的小嘴巴塞得满满的,吃的满嘴流油。
“真好吃,没想到你这么会做饭!”甄恬牙口好的很,不一会儿两串排骨下了肚,手里又被塞了一个热乎乎的油饼。葱花发面油饼咸香又有嚼头,甄恬吃得起劲,心中对熊孟刷了好几番好感度。
“怎么想起做烧烤了?”甄恬问。
熊孟想说我们以前在部队吃的最好的就是烧烤,不过那时候没有时间也没有闲情且这么小的块,也不会这么慢条斯理的烤,都是整只猪羊开膛破肚抹上调料就烤,辣一定要多加才够劲儿!
但是他怕说漏了嘴,掉了马甲,于是话到嘴边改成了:“我听说熊大将军的军队里经常这样吃,在西北又冷又干的地方,将士们冬天冻得慌,就加上大把的辣椒粉烤上几只羊,和着烧刀子几口下去,特别御寒。”
甄恬嚼着大饼,托着下巴悠悠叹道:“驻守边疆可真是辛苦啊!”
熊孟吃肉,没接话,又听甄恬认真地说到:“所以说,咱们大将军是铁铮铮的汉子,是民族的英雄,他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带着那些热血的官兵在前线为我们守住这盛世平安,我们才能在这里开心地吃烤肉。”
“人们不该忘记他的劳苦功高。”
“他不是煞神。”
“我崇拜他。”
--------------------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日子过得不太甜都写不出来甜甜的故事了。。。
第10章 草莓果奶
熊孟已经吃不出排骨的味道了,他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放辣椒,为什么入口不觉辛辣,但是入喉却能带起一股火烧火燎的滚烫,比辣椒还要辣,比烧刀子还要滚烫,烫得他心中发慌,呛得他几乎要流下泪来。
屋顶上的暗卫化身狐獴,静静地矗立了一排,各自心情复杂,他们的大将军顶着煞神、扫把星的名头过了太多个年头,以至于他们都忘记了从百姓口中听见英雄二字的感受了。
模模糊糊的画面从记忆深处升腾而起,无论是熊孟还是那些忠心耿耿的暗卫,都不约而同地回到了当年,他们战胜凯旋,百姓十里长街敲锣打鼓,热闹喧天,每个将士的怀里都被塞了饼子、糕点或者鲜花。
那是怎样一副旷世盛景。
可是后来呢......人人避而远之,提起大将军之名人们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煞神......
能治小儿夜啼。
朝堂上那些纷纷扬扬的奏折,都在说着大将军不适合再领兵打仗,可是问他们谁行,却又都变成了锯嘴葫芦,皇帝左右为难,追究源头不过是......
熊孟深呼吸一口气,放下手中的排骨,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缓缓开口说:“其实关于熊大将军,我听说过另一个故事。”
“什么故事?”甄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兴致勃勃地要听故事。
“多年前,西北贪狼入我边境,年轻的陛下御驾亲征,大将军一路追随,苦战数月,敌我僵持之时,贪狼以数千百姓性命为诱饵,激怒陛下,陛下深入险境,他的小支部队和那数千百姓被困在一处险要山谷之中,大将军带部队赶到时陛下的部队仅剩几十人苦苦支撑,护着身后无助的百姓。”
“大将军一方面要保证陛下的周全,一方面要护着那些无辜的百姓,那一战可以说是他多少年来打得最难得一战。”
“待到苦战险胜,所有人都脱身之时,大将军身负数箭,走到一半......是被亲兵抬回去的。”
“那一战数千百姓无一伤亡,陛下毫发无损,贪狼部队全军覆灭。”
“鲜血将大地染红,战火让天空沸腾。”
“大将军身上拔出了十七根箭,其中六根伤口是黑色的。”
“那是贪狼特有的毒,能使人发狂,据说中毒之人情绪暴躁不受控制,而且力大无穷,破坏力极强,这种毒随着日积月累会越来越深入骨髓,到最后人就没了神志,化身为狼人,如野兽一般嗜杀嗜血。”
“这毒,原是给陛下准备的,他们想让一国之君变成狂躁的野兽,那样这个国家就完了。”
“这也是为什么大将军后来那般......暴戾......陛下对他的恩赐却从未断过,不管他造成了多大的破坏,陛下都会为他善后。”
“因为那是为他挡下的毒。”
“但是百姓们不会知道这些,也不会包容这些,大将军回来之后毒发几次,伤了人,拆了几家铺子,煞神之名逐渐传开,大家说他恃宠而骄,说他有了军功忘了百姓,甚至诅咒他去死。”
“他也很想去死,但是在我朝培养出来能接班的大将之前他不能死,边疆有了战争还要他亲自上阵,所以他在生不如死的煎熬中痛苦度过了这些年。”
“大将军府不断扩建,围墙不断加高加固,外人骂皇帝昏庸,过于宠爱,但其实这些只是为了关住他,让他在每次毒发时将狂躁活动范围控制在自己家里,不再惊扰百姓。”
“没人知道他的苦,他......无药可治,却还死不得。”
一番话说完,院子里除了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再也无声,熊孟仗着甄恬看不见,将头深深埋在双膝之间,无声沉默,屋顶上的暗卫们垂头丧气,有些不争气的还抹了眼泪。
甄恬如同雕像一般呆呆坐在小板凳上,好半晌他摸索着拉过熊孟的手,轻声说:“所以说大将军是英雄啊!”
“孟孟呀,我们作为将军府的家奴要为主家分忧,我听说吃甜的会让人心情好,院子里的草莓熟透了,又大又甜,我们做一些草莓果奶送过去好不好?”
他拍拍熊孟的手背:“你也很崇拜大将军对吧?莫要伤心啦,去采些草莓吧。”
熊孟将另一只闲着的大手覆上甄恬的手背,粗糙的茧子珍重地在细嫩的手背上揉了又揉,心中酸软一片,这小傻子哟,这都没有起疑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