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弹窗完本耽美小说
本文首页 当前位置: 腐小书> 穿越重生>

你究竟有几个好徒儿[穿书]

作者:醉书南飞 时间:2019-04-18 09:26 标签:甜文 穿书 仙侠修真 乔装改扮
我,世外高人,收徒
平均每十年救一个主角
第一个十年送了修炼秘籍
第二个十年送了绝世宝剑
第三个十年传了毕生绝学
最后发现,妈的
他们居然是同一个人
现在他们找上门了,非让我出去
他根本不理解我这颗死宅的内心!
我不出去!
就是个沙雕小甜饼,认真你就输了~

内容标签: 乔装改扮 仙侠修真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玉央子 ┃ 配角:徒弟们 ┃ 其它:
==================

第1章早知道就不驻颜了
  五十年前,余笙在宅居多年后的一天清晨突然打了鸡血,震声宣告亲朋好友:“我一定不是见光死!我要锻炼身体,走出家门,我一定可以健康长寿!”
  然后就在晨跑时猝死了。
  自此,健康长寿与宅到天荒地老,两个理论上并不兼容的词,同时成为了余笙的最大执念。
  死后的余笙灵魂不灭,被系统451选中回收,在短暂的商量之后,以完成任务为交换条件,让余笙得到了重活一世的机会。
  任务很简单,就是要穿越到异世界扮演世外高人的角色,避世隐居、捡主角,救命送宝。
  余笙对这个任务很满意,对自己的角色定位更满意。
  世外高人,还是悬崖下的世外高人,这意味着什么?
  足不出户(崖),不问世事——梦想中的宅居生活!
  世外高人,仙风道骨——前世未能体会到的健康长寿!
  最关键的是,世外高人的戏份少,每天只需要修炼、晒太阳、捡主角。
  不,准确来说,捡主角这件事,压根不需要每天做,而是时隔很多年才会碰到一次的事。在余笙眼里,这就是十年不开张,开张吃十年的完美咸鱼生活!
  任务地点是名为三界崖的悬崖底,而余笙则负责在崖底蹲守掉下来的主角。
  崖底荒凉没有生气,地势、风水都不适合寻常人居住,因为这个地方,刚好位于人、鬼、灵三界的交汇处,最是不稳定,危机四伏。
  也正是因此,看起来一片颓败之气,在外界传闻中,也是个掉下来就必死的地方,寻常修士的种种自保救命、御剑腾云的术法,到了这里,都会失效。
  余笙挥挥衣袖,用了三天时间,将崖底的杂草乱石清理了一通,造了个自己的小洞府,小算盘打得噼啪响。
  而后道:451,我想好了,等主角掉下来,我就用白发老者的形象去救他,这样一来……
  有破风声传来,一道阴影自头顶笼罩,余笙脸色微变,脚尖点地、动作利落地往旁边错开十步,躲开了‘偷袭’之人。
  ‘嘭’地一声巨响,人影落地,尘土飞扬。
  是主角一号。
  系统451凉嗖嗖道:晚了。
  余笙低头,十步远处,一个浑身血肉模糊的男子躺在那里,骨头不知道还有几根没断的,尘土散去,四目相对。
  “噗……”主角一号瞳孔骤缩,刚要开口说话,就呕出一大口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余笙微笑,朝着主角走了过去:谁说来不及?
  拂尘飘过,术法过后,主角一号陷入昏睡,余笙也摇身一变,成了白发老者。
  余笙:等他醒来,我就一口咬定他昏迷前看到的都是幻觉,是梦,打死不承认!
  系统默默放出主角一号的资料:一号任务目标,展笑天,来自人界,逆袭龙傲天式主角,现发放任务道具‘不死之身’、‘上古剑灵’,请宿主待主角痊愈后赠与。
  余笙蹲在一旁,试探着展笑天的鼻息,又去摸人脉搏,得出结论:我觉得,‘不死之身’这种金手指,还是现在就给他比较好。
  系统451咬咬牙:按照剧情,你刚才本该直接御风而起,接住下落的主角。
  都说了主角会下来,结果你关键时刻躲得飞快!
  余笙:……咳。
  “安息……不是,安心睡吧,”他慈爱地摸摸展笑天的头,然后以术法将人托起,一边用源源不断的灵力续命,一边往自己的洞府走去,“醒来后你就会忘记一切的,记住将你打下悬崖的仇人就好了,千万不要记得我,我只是个不求回报的老爷爷。”
  ‘老爷爷’余笙如今的确看起来一头白发,白色的胡子也柔顺亮滑,一直垂到肚子上,脸上带着喜庆慈祥的笑纹,眼睛一眯就弯成月牙。
  至于他的原本模样?别说白胡子了,就连白头发都莫得一根,连肌肤都是水嫩粉白,婴儿肥都不带瘦下去的。
  然而在余笙的中二幻想中,世外高人应当是白衣飘飘、白发白胡子、仙风道骨的老爷爷,在谈笑中斟茶下棋,便能化解一切,一开口说话,就是让人听了似懂非懂的玄妙之语。
  比如那种来个人就让人拿茶杯加开水问烫不烫的,就很世外高人。
  然而事实上,他胎穿过来数十年,因天赋太高,驻颜过早,始终停留在16、7岁的容颜,没能变成理想中白发老爷爷式的高人。
  这也导致了余笙原本冲着‘世外高人’的方向去的人设,最终立歪了,成了相差十万八千里的‘盛世美颜’、‘众修士心中的清冷白月光’。
  对此,余笙曾经颇有微词,认为清冷白月光角色怎么也得是个性清冷的,可自己明明只是人一多就话废面瘫而已,更何况还有下不去的婴儿肥,这些人未免滤镜太厚。
  无奈之下,他只好在万众瞩目下宣布退隐山林,特意用白胡子老爷爷的形象在外刷了好几年的高人人设,等到时机成熟了,才终于蹲守在三界崖底等待主角。
  本体,是人称‘君子翩然白如玉,灵河星尘横未央’,美貌与实力兼备的‘半灵仙’玉央子。
  拿来走剧情做任务的身份,是白发白胡子飘飘,老气横秋,每天不是喝茶就是晒太阳的咸鱼笙。
  余笙将主角一号展笑天在自己的玉床上安顿好,很是乐观地自我安慰道,“我觉得,现在开始猛艹自己的世外高人老爷爷人设,应该还来得及,你看主角他睡得多香甜,做梦还吧唧嘴说梦话呢。”
  昏迷的展笑天躺在床上,浑身上下每一处好地儿,显然开始发烧了,脸色一阵白一阵红,干裂的嘴唇喃喃出声。
  余笙五感敏锐,仔细一听。
  “鱼……”
  鱼?他想吃鱼了?这悬崖底下连个鸟都不好抓……
  “羊……”
  羊?怎么还想吃羊?不愧是主角啊,都快死了胃口还这么好。
  “子……”
  子?什么子?不是鱼羊子是鱼羊鲜才对吧?不对……玉央子?!
  卧槽!
  余笙倒吸一口冷气。
  “我决定了,如果他醒来问起这件事,我就说玉央子是我儿子。”余笙想了想,似乎是意识到天下人都知道玉央子出身一般,老子都耗尽了凡人寿命西去了,便又加了一句道,“认的,干儿子!”
  系统451欲言又止。
  余笙毕竟是胎穿而来,在开始执行系统任务之前,已经潜心修炼了数十年,这幅肉身又是被系统开了挂,天赋极高数百年难出一个的好,救人续命对他来说并不难。
  ‘不死之身’这个金手指,虽说能省事很多,但余笙先前也只是当玩笑话说了,把展笑天安置好后,就开始认真治愈、照顾他。
  外伤好说,他作为‘玉央子’行走时,就收集积攒了很厚的家底,最不缺的就是各种丹药,内伤,则是日夜不休地为展笑天输送灵力,让其加速复原。
  展笑天在生死的边缘走了一圈,几次昏昏沉沉地醒来,又很快睡了过去,彻底清醒时,看到的便是白发老者面带疲惫、寸步不离守在床边的情景。
  发觉他醒了,余笙很是忐忑紧张,怕他真的问起、提到玉央子的事,脑子里反复练习各种应对之法。
  然而直到展笑天可以下地走路,再到行动自如,修养身体、养精蓄锐,转眼一个月过去,假胡子都快被余笙摸秃了,也没被询问过玉央子的问题,像是真的忘记了最初掉落时的惊鸿一瞥,从未怀疑过白发老人的身份。
  余笙这才放下心来。
  不知是不是之前摔得那一下太狠了,展笑天恢复的速度,还是比系统给出的剧情中慢了几个月,余笙始终有些心虚,也不好意思催他离开。
  主角不愧是主角,展笑天来自人界,论年纪,的确比余笙小了很多,不过二十出头,身上的血污洗去之后,露出一双明亮的星目,盯着人看的时候,总显得无比专注和认真,视线像是带了温度。
  一看就是能迷倒一片男女的类型。
  余笙觉着,这孩子受了这么多委屈,伤得那么重,怎么眼里也该带点警惕和棱角,每每被他一瞧,却总联想到某种安静乖巧只对外人凶的大型犬。
  明明已经手手脚脚都好了,却还眼巴巴瞅着自己,等着自己个糟老头子亲手喂药,吃了药后不给糖就一直皱着眉不说话。
  这谁顶得住啊。
  余笙无奈叹气,“最后一次了啊,明天自己吃喝,多大个人了还撒娇。”
  展笑天顿时甜甜笑起来,乖巧道,“前辈待我真好。”
  仿佛尾巴都摇起来的大狗子,余笙无奈望他一眼,脑海中莫名出现了‘笑天犬’三个字,忍了忍,没叫出来。
  这兆头可不太好,余笙自认记性不好,健忘得很,但若是不小心起了外号,便会自此停留在他内存紧缺的脑海里了,可身为主角,按照系统所说,展笑天离开崖底后,便不会再回来的,而他也断不会离开这悬崖,抛弃得之不易的悠闲宅居生活。
  余笙高深莫测地摇摇头,“以后还会有更多人待你更好。”
  你的主角剧情才刚刚开始啊。
  “前辈是待我最好的,也是第一个待我好的。”展笑天喝完了药,认真道,“我没有爹娘,前辈您就像我的亲人一样。”
  余笙笑了笑,不置可否。
  “前辈,我想拜您为师。”
  余笙佯怒,“胡闹。”
  也不管余笙答不答应,展笑天冒出了这个主意,便自此不肯放弃了。
  系统451适时提醒,根据人设,展笑天身为主角,最不缺的就是毅力和决心,换句话来说就是一根筋,认死理。
  余笙左右磨不过他,没过几天,还是答应了。
  只不过,他前脚收完了徒弟,后脚就开始后悔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为什么系统的编号是451不是666也不是233:
  451→斯锅一。
  当然是因为5在日语发音里是go啊!连起来就是斯锅一!
  すごい=斯锅一=厉害!


第2章都说了不收徒了
  “师尊,师尊,”展笑天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也得了那一柄上古剑灵附着的宝剑,命名赤辛,功力与日俱增,却仍然和掉下来没多久那时一样,成天地缠着余笙,练剑要看着,好了求夸奖,错了求安抚求指导,
 
[返回首页]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
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