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知道我是好人[快穿](187)
这群人说的这人也觉得不好意思起来,连忙道歉在底下回复说是自己想多了,为表诚意还删除了这条评论。
谭明瑾:“……”
这些年总是这样,好像不管他和时清多么亲密,都没人觉得他们是一对。
他自然是不知道这些都在时清的预测之中,有时候觉得这样也很好挺不错的,有时候也有点不甘心。
到底还是年龄相差了十几岁,虽然他一直都在健身保养身体,看上去也完全不像是自己这个岁数的人,但眼看着爱人越来越出众,谭明瑾还是很想要宣誓主权的。
他的郁闷过一会也就没了,继续到了正在钓鱼的时清旁边,认真的一点点给他剥核桃。
谭明瑾七十岁的时候,某一天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他躺在病床上,身体倒是没什么疼痛难受,只是无力又清楚的知道自己该走了。
这个时候神志已经有点迷糊的他只会喊一个名字:
“时清……”
一直坐在他床边的时清笑着握住了他的手,两人握住手后,一模一样的戒指就越发显眼了。
老小孩老小孩,谭明瑾心底莫名有些委屈:“我们……戴了他一辈子,都没人看得见。”
“那我们就让他们看见。”
岁月仿佛在时清身上留不下什么痕迹,他依旧是年轻时那样的张扬着,握住了谭明瑾的手,拍下了两人手指上一模一样的戒指。
然后再当着谭明瑾的面,发布到了自己的账号上。
谭明瑾重重吐了口气,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缓缓握紧了爱人的手:
“现在他们都知道了,你是我的。”
他闭上了眼,再没睁开。
时清看了一眼炸开的评论区,又沉默的看了好一会谭明瑾,才微微俯身,在已经先离开的男人额头落下一吻:
“我知道,我是你的。”
谭明瑾去世当天,他唯一的继承人,同样也是已经在国外领证结婚的恋人时清同天去世。
去世前留下遗书,将两人的全部家产都捐赠了出去。
他们去世后,这段晚了几十年才被曝光的恋情才展现到了人们眼前。
程云灵躺在躺椅上看到了这条新闻。
旁边已经从男友晋级为老伴的阿智紧张的看着她,怕她难过。
程云灵摇摇头,已经苍老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
“他们这样也挺好的,就是不知道谭董知不知道,时清护了他一辈子。”
【叮!恭喜宿主完成任务,请选择:1,继续任务,2,休息。】
系统小心看了一眼窝在沙发里,一边喝着娃哈哈,一边拧着眉,手落在心脏前若有所思的时清,小心翼翼的提议:【检测到宿主情绪波动较大,我建议您休息哦。】
时清伸手,一个苹果代替娃哈哈出现在他手中,他吭哧咬了一口,依旧是之前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111111。】
系统:【叮!请准备好,即将跳转世界。】
时清还没睁开眼,就听到了旁边有女人声音在哭:“我清哥儿被那个贱人害成了这副模样,让我怎么能忍,什么破落户,娶了我家溪姐儿敢这样慢待,又这样辱我清哥儿。”
他不动声色的继续闭着眼睛听了一会,大概猜测出正哭着的是他亲妈。
他们家势力还挺大,而他时清是这个家里唯一的男丁,因此上上下下谁都疼他如珠如宝。
和他一母同胞的亲姐因为是个女子就没这么幸运了,和差不多家族的人联姻,结果对方对他姐不好不说还欺辱自己这个小舅子,他妈这会就正哭着,打算上门找个说法。
时清听着后面就是他妈哭哭啼啼,索性直接查看记忆。
乱战时期?谁手上有兵谁就腰杆硬?
正躺在床上装睡的小少爷脑海里立刻冒出来一个宽肩细腰,骑着马神情凛然的男人形象。
嘿嘿嘿嘿。
第118章 富贵窝里的小少爷(1)
时清查看到的记忆还是挺清晰明了的。
毕竟这个身子今年也才十六岁, 之前的日子又差不多过的千篇一律, 他就干脆结合着原文剧情来大略扫过了。
这是一本架空的类似古代背景, 逆袭向。
原作者设定的是,原来的王朝倾塌, 天下大乱,皇室死了个干净,底下的一些人就起了心思, 其中有, 勉强也能算得上是宗室的,也有泥腿子爬上来的,还有原朝廷臣子,之后扯起大旗自立为王的。
造反的人一只手还真数不过来,中原又这么大,巩固自己地位都来不及, 也顾不上去管别人,于是最后就变成了如今这个局面:多足鼎立
是真的多足,毕竟造反的人太多太多了。
一共有多少足那还说不准, 因为随着时间越来越久, 扯着旗子自立为王的人也雨后春笋一般的一个个冒了出来。
在如今这个大家混战的时期, 有这么一座城,因为被手里重兵最多又地位最稳固的宗室王庇护,所以没怎么受到战争波及。
在这座城里, 有钱人家的小姐依旧是和往常一样, 比衣裳, 比首饰,有钱人家的少爷也是照旧鲜衣怒马,各种玩乐。
对于他们来说,如今混乱的局势根本造不成影响,他们还是那个少爷小姐,哥儿姐儿。
男主的家族和原主的家族同在这座名叫鹤城的城里。
只不过虽然都是有钱有势家族的孩子,命运却十分不一样。
男主的家族是个大家族,光是嫡系的子孙加起来就能有一百多人,而他,只是二房老爷在一起醉酒后,随意扯了个丫头行事,所生出来的婢生子而已。
虽然现在世道变了有些平民饿的连肚子都吃不饱,但对这些大家族来说,一切都还和之前一样,小妾想要几个要几个,也依旧跟之前一样,讲究嫡庶,讲究出身。
于是,可想而知,身为奴婢生的孩子,连庶子都比不上的男主过的是个什么日子。
他是男主!
身为男主的他当然不可能一辈子这么过下去。
于是,在男主小时候,因为没资格去学堂,也没钱去上外面的学堂,男主只能悄悄地扒在窗户边偷偷听课,补充自己的知识。
等到他长大了,知道一些事了,就有了自己的打算。
作为男主,当然有炮灰想要对他不利,但他是个有心计的男主,都一一化解清楚。
结果本来还算是好好生活的男主突然遭受到了莫名其妙的殃及。
事情是这样的,与鹤城江家差不多地位权势的整个鹤城也就一家,那就是鹤城时家。
时家与子孙遍地的江家不同,一直都是子孙凋零,到了原主这一辈,即使他亲爹努力的纳姨太太,试图多生几个大胖小子出来,闺女是生了一堆,男丁还是只有原主这么一个。
于是可想而知,就这么一根独苗苗,即使他不争气,被宠坏了张扬跋扈,也还是整个时家的命根根。
偏偏江家二老爷的嫡子,也就是男主的兄长娶了这位命根根的嫡亲姐姐,又不好好对人家,在外面喝花酒,还放言要带个妓女回去大被同床。
不管是在哪个时代,妓女的地位都是低下的。
这个不长脑子的家伙用妓女来和时家姑娘比,那简直就是把整个时家的脸面踩在脚下,当时正好受邀来到花船上的原主能忍才怪。
他本来就是个不饶人性子,直接就上前与江家少爷打了起来,奈何他人是嚣张,从小被人护着长大怎么会打架,没打过不说,还被推到了水中。
被拉起来之后,那位江家大少爷也是自觉理亏,怕自己惹出了祸事,又不想自己担责任,就直接拉了男主出来背锅。
他也是仗着当时到处都乱哄哄的,没人看得见是他亲手把人推下去的,反正原主也只是想要找个出气的,有个台阶下,于是,男主这个不受重视,在江家人眼里甚至连个仆从都不如的,就这么顺理成章的成了原主的出气筒。
原主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拿着他的鞭子,一直打了男主一百鞭,打到了人痛的晕厥过去也没停下。
也幸亏他是个大少爷,又刚刚被从水里捞起来力气小,男主这才没不幸挂掉。
被打了一百鞭的男主并没有逃过原主的魔爪,他的嫡兄还怕要被时家怪罪,索性直接将男主送给了原主。
没错,即使他们是兄弟,但他这个嫡子就是可以底气十足的将庶子弟弟送出去。
男主长相与嫡兄有些相似,偏原主与他这个嫡兄又不对付,两家不好撕破脸,他心里不爽的时候,就将男主当做他嫡兄,用来鞭打折磨出气。
男主一直被折磨了两年,二十岁的时候,才精心策划好后逃了出去。
之后他一路见神杀神,见佛杀佛,直接到了另一个自立为王的人那,混成了个将军。
而作为他人生路上的绊脚石,原主见到这样一个曾经被自己百般屈辱的人登上高位,怎么会不慌乱。
他怕男主之后报复,索性先下手为强,买通人制造出了他要攻打鹤城的假象,引得鹤城的庇护者大怒,恰巧对方也年事已高,正是最敏感别人抢夺自己权利的时候,当即便派人到了那位“王”那,跟对方说要么交出男主,要么两边就打仗。
那位也是个干脆的,直接就要绑了男主交出去。
但男主就是男主,他当然不会轻易狗带。
他见情况不妙,就索性直接反了,带着兵马逃到了另一个“王”那,两人联合,一起打下了鹤城,收了这里的兵马。
这种古代奋斗文的结局时清不用看都知道了,肯定是男主一路打上高位,最后坐上皇位等等等等。
这就是一本普通的爽文。
作者写的不错,剧情逻辑什么的都跟得上,奈何就是因为写的不错这一点,惹得读者喜欢,最后这本小说自成一世界。
结果一没有了男主光环,问题就都来了。
问题一,一个被打了一百鞭子,被拖着丢到了湿冷柴房的男人,没有人给医药,怎么活的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