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师护佑,咸鱼翻身(262)
大臣纷纷鞠躬行礼,“皇上圣明。”
一般江湖人与皇宫是格格不入的,哪怕是那些名门弟子,只要入了宫,成为妃嫔,即使得到皇帝特权可随意出入宫闱,也会感到束缚,渴望无拘无束的自由。
赵思洵与叶霄成亲之初,撇开同为男子不谈,无人看好。
赵思洵必然是要统一天下,成为一代帝王,这样的人绝不可能为了一个江湖人放弃皇位,哪怕那是云霄宫宫主,天下敬仰的大宗师。
权力的美妙滋味,谁体会谁知道,是以两人想要长久,只能叶霄妥协留在皇宫。
雄鹰折断翅膀飞入金笼里,是一件悲哀的事。
可惜,他们忘了一点,云霄宫虽在江湖上,可叶霄却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手指不沾阳春水,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出个门都能被洁癖送回家的宅男大少爷!
若非叶雪山死得早,谁能知道云霄宫还有个大宗师叶霄?
这并非清高,实在是他对权力没兴趣,对江湖纷争也敬谢不敏,练武完全是因为……其它他不会。
也亏得出生在云霄宫,否则一个吃喝玩乐,琴棋书画,庶务理事样样不精通,却挑剔龟毛,比后宫娘娘都难伺候的主,谁会搭理?
他这个人,在后宫与在云霄宫没什么区别,唯一有所出入的便是到天山距离远了一些。
然而到他这个境界,何处不能练功?
甚至,独孤求败,闲来无事,自创武功。
寂寞对叶霄来说,跟天山上的雪一样,乃是人生常态,不是个事。
唯一不一样的是,心里住了一个人,目光便不由追随过去,能陪伴在赵思洵身边,叶霄便心满意足。
但要说他全无忧患,也不是。
赵思洵毕竟是个开国之君,王朝百废待兴,天下人都抬头指望着他,那么注定得劳心劳力,辛苦非常,而这是叶霄最不擅,也无法分担的。
要知道叶雪山还能洗手作羹汤,为老婆嘘寒问暖,特别是那张嘴,甜言蜜语哄得月于珠心花怒放,除了庶务不通,其他讨老婆欢心,体贴的手段那是信手捏来。
可惜叶霄……
上天显然是公平的,给了他天下无双的武功,就收回了其他天赋,贤内助的边他都够不上。
好在,作为云霄宫宫主,他有钱。
想到这里,叶霄心安了,看着赵思洵进屋,不由地问:“今日散朝有些晚了。”
“多说了一些事情。”赵思洵在叶霄面前坐下来,然而想了想,又将屁股下的凳子往叶霄身边挪一挪,接着搂住他的胳膊,甜甜地冲叶霄笑道,“霄哥哥。”
叶霄侧眸,眼底浮现笑意,“嗯?”
“你还记得我的生辰吗?”
叶霄闻言愣了愣,心说难道自己忘了?
但是转眼一想,不对,还早。
“不是在半年之后?”
赵思洵将脑袋枕在他的肩头,“是啊,可我想提前要礼物。”
叶霄自然无不可,“想要什么礼物?”
赵思洵觉得有些难开口,自己此刻特别像那种用甜言蜜语一次又一次哄老婆掏出嫁妆补贴的渣男。
“怎么了?”叶霄笑问。
赵思洵轻叹着将朝中商议之事老老实实说了,愧疚道:“霄哥哥放心,这笔钱我会还给你的,等我的千秋一过,我打算对世家动手了。”他展颜一笑,眼里带着些冷意。
虽说混战多年,民不聊生,国库空虚实属正常,但是像赵思洵这样捉襟见肘却实为罕见。
是真的没有来钱的门路吗?
自然不是,早在开国之初,便有人捧着金银送到赵思洵的眼前。
都说王朝兴盛衰亡乃是常事,却有世家源远流长,积累着举世财富,这样的门第,就算对着赵思洵,目光中也带着一丝优越。
他们很清楚,大一统之后便是要大肆封赏,修生养息,稳定朝堂内外……而这一切,都离不开钱。
然而,混战将各国国库打个精光,就是宁家在宁娥登基之后,也将倾世财富投入到战争之中,所留不多。
一旦平息战争,那就轮到世家递出橄榄枝了,给钱给物,甚至给人,毕竟即使寒门弟子中多有抱负之人,但在能力和谋略比较中,终究比不过世家培养出来的人才。
而他们所求的,便是官位,优待,甚至后宫中占得一席,如同蛛网一样将皇室包裹,如历朝历代一般。
这既是交易,亦是威胁,包括迁都之事,呼声最大的便是粱城。
可惜,赵思洵不为所动,宁愿捉襟见肘,跟自家皇后撒娇痴缠地要银子,也没搭理过这些世家门阀。
而云霄宫真不愧是天下第一宫,直接解了赵思洵的燃眉之急。
“他们着急了?”叶霄是知道赵思洵的打算的。
“能不急吗?我之所以没有立刻动手,便是因为朝堂不稳,人心不齐,动他们,容易产生动乱。如今迁都已成,第一批科举也顺利进行,等到各方来朝,威名大振,随便挑个名目都得收拾掉他们,我可不怕流血牺牲。”
赵思洵再年轻,也是从战火中起来的铁血皇帝,他牢牢把握着兵权,掌控着最新式的武器,背后更有两大宗师为依仗,众多武林高手护持,想要推翻他,简直天方夜谭。
叶霄望着自家夫人眼中的志在必得,轻轻一笑,“好,回头我就给师叔写信。”
“霄郎,你怎么这么好?他们故意让我来找你要银子,就是想让你我产生隔阂,你都不犹豫一下吗?这要好大一笔钱,云霄宫已经帮我很多了。”赵思洵眨巴着眼睛,一脸感动。
叶霄道:“你不是说会还给我的吗?”
“可我说了好多次,还没兑现呢。”这点,赵思洵也没办法,他就是穷。
当皇子之时,穷,当皇帝了,还是穷,好在傍上了一个真正的富N代,一路无底洞地填补他,绝对的真爱。
叶霄哑然,“没关系,你慢慢还。”当然,不还更好,一辈子都欠着他。
赵思洵直接一屁股坐在叶霄的腿上,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凑近唇瓣道:“完蛋了,霄郎,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怎么办,要是没有你,我怎么办?你可不许喜欢别人,眼里只能有我一个。”
叶霄搂着他的腰,失笑道:“哪来的别人?”
“没有吗?”赵思洵撇了撇嘴,不太高兴地说,“你就没发现,只要你出现的地方,那些人一个个就不会走路站立了?”
叶霄回想了一下,“似乎……”确实如此。
“就昨天,你是不是去过后花园了?”
“闲来无事,路过。”
“那有没有发现,一个宫女忽然间脚崴了,就跌在你身边?”
叶霄问:“你怎么知道?”
赵思洵挑着眉反问:“这皇宫里还有我不知道的事?”
“然后呢?”
“你怎么就没有怜香惜玉,搀扶一下?那身段,那脸蛋,尤物呢。”
叶霄道:“平地跌倒,不是身体有疾,便是心中藏奸,与我何干?”
“啧,叶大宗师也太铁石心肠了。”赵思洵虽这么说着,嘴角却是翘起来,眉眼都是笑意。
叶霄见这人口是心非的模样,心下一热,低头凑到赵思洵耳边道:“洵儿,你饿吗?”
“还好,怎么……”
话音未落,叶霄便一手握着他的腰,一手按着他的后脑勺,吻了过去,缠绵起来。
赵思洵的身体顿时软了,他搂着叶霄的脖子,唇齿相依之间,唤了一声,“霄郎……”
“嗯。”
“别看旁人,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好看了。”
“好。”
作者有话要说:
叶霄:除了钱,你是不会写了吗?
遥:除了钱,你还有什么?
叶霄:……
第161章 来朝(番外) 知己知己百战百胜。
聂冰作为赵思洵的心腹, 早在吞并其余两国之时便被放出去领兵积攒军功,而他手下带领的就是神枪军,所向睥睨, 尽显收割, 是以人数虽然不多, 就五千,然而在三军之中却是谁也不敢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