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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路人今天也在路过男主片场(252)

作者:宿星川 时间:2022-12-29 10:31 标签:强强 娱乐圈 爽文 都市异闻

  新府邸,新职位。曲韫没有被这些迷了眼,他知道这都是暂时的。
  所有人的态度都是暂时的、无常的。这点权力不够他实现伟大的梦想。
  庆功宴上他从老贵族口中得知了一件事。许多年前,曲家祖先和薄家祖先一起推翻了陈家王朝的统治。他们最终以血为盟,以河为界。河以南为周国,河以北的草原为北国。
  听起来是感人。
  如果在未来的几百年里,双边冲突没有如此频繁地发生的话。周朝人来北国偷猎,北国人到周朝掳掠。到头来已经分不清是谁杀谁更多。唯一让人铭记的,只有两边的血海深仇。
  庆功宴上,曲韫想,这两人定下这条盟约,当真是因他们亲如兄弟吗?
  还是他们知道自己无法承受统一付出的代价?
  他突然又想到薄明绛。这个太子是个君子,又温柔,如果不是生在这个年代,会是个很不错的君主。
  薄明绛囿于他温吞的性格,没有一统天下的决心。
  曲韫摇了摇头。
  易晚:“呃。薄绛,你觉得薄明绛的性格温吞吗?”
  薄绛:……
  池寄夏也看他。薄绛总觉得池寄夏像是被什么刺激到了,从刚才开始,池寄夏读剧本都读得非常认真。
  他不知道池寄夏正在对系统说:“他们吵得那么热闹,我也好想参与。所以,我正在努力以加入他们未来的争吵。到时候,我也可以以他们的长辈的姿态进行发言了。”
  系统:……
  池寄夏:“不过他们的优秀,真是超越我的想象。”
  “你也很优秀的,寄夏。”系统说。
  系统没有嘴巴,不过这一刻,它觉得如果自己有人物形象的话,应该是正在浅浅而又释然地笑吧。
  它发现它是真的很喜欢池寄夏。
  它喜欢池寄夏神采飞扬的样子,喜欢池寄夏谈起戏时眼睛闪闪发光的样子。它想池寄夏说得不对,它和他签订契约、陪在他身边,从来不是因为怜悯。
  因为池寄夏很可爱。
  很优秀。
  即使池寄夏从来没有自我发现过。池寄夏说起演戏时,眼睛里都是光啊。
  原来它真正想要看到的,不过是池寄夏再次为了演戏露出真心的笑颜而已。
  池寄夏:“可能这就是戏痴吧,唉。他们真厉害。”
  你不也是吗。系统想。
  这样一看,加入虹团确实给自己带来了很多成长。放在过去,他会思考这些问题吗?
  不会啊!
  这样一想,池寄夏又快活起来了。
  “原来这就是男团啊!互帮互助,一起成长……这就是男团成立的意义!”池寄夏喃喃道,“我们每个人富有多样性的背景,都为这个男团注入了更多新鲜的血液!”
  薄绛:……
  池寄夏,你吼那么大声干嘛,所有的忧郁又被你吼走了。
  “温吞……”薄绛说,“这个很难说……”
  易晚:“有道理,我看网上薄明绛的同人里,他的属性标注都不是温吞受。”
  薄绛:……
  薄绛:…………
  “同人是什么?”薄绛难以遏制地叫出声,“我是什么?”
  池寄夏加入讨论:“不是你,是你爸是什么!”
  薄绛:“闭嘴吧!”
  池寄夏:“闭嘴爸?我是易晚的爸!”
  易晚没有参与两个相声演员的演出,他举起屏幕说:“温润受或者清冷攻或者傲娇攻或者病娇攻或者腹黑攻或者霸总攻……”
  薄绛更茫然了:“这些形容词是同义词吗?”
  比如温润和霸总就不太能放在一起的样子。
  易晚:“同人是这样的啦,根据攻/受/乙女向都有无数人设变种啦。百变薄薄。”
  薄绛:……
  他按着易晚的手机翻了翻,很快就涨红了脸,且目瞪口呆:“这是他们对于历史的……解读?”
  我为什么在和我的臣子接吻?
  我为什么在和不认识的女人接吻?
  我为什么在和曲韫接吻?
  我为什么……
  在和我的弟弟接吻?!
  我不可能和我弟弟接吻的啊!
  易晚:“我们先解读剧本吧,不该给你看这个的……”
  薄绛:……
  易晚:“所以薄明绛会一统天下吗?”
  “……不知道。”薄绛最终淡淡道,“比起温吞,不如说是自命清高吧。”
  一个清高的人,是不会俯下身子来做事的。
  也不会做出会引人口舌的、但力排众议也要去做的事。
  易晚:“嗯……清高,还有呢?”
  “已经清高了,还能有什么呢?”薄绛苦笑,“清高的人,什么都没有。”
  易晚:“不一定,清高总比卑鄙来得光明。”
  薄绛只能回以翻书。
  池寄夏心想这两人到底在打什么哑谜。他一边想把两人在晚上拉进自己的主场,一边又觉得自己不能继续依赖金手指。
  这本就是他成长的目标,不是吗?
  不过易晚说的同人引发了他的思考。要不然拉进同人世界里吧?
  拉进同人世界不算演技作弊吧?
  他正思考着,薄绛已经快速地翻过了曲韫在北国的发家史。
  在北国发家没那么简单。曲韫做了再多准备,也无法改变他是一个背后没有母族的王子的事实。
  可他很聪明。北国阶级固化已久,新势力蠢蠢欲动,想找一个带头人。老贵族们都会老的,年轻士卒们喜欢他。他们就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
  “……蠢货。”薄绛轻声道,“又或者,我才是蠢货。”
  曲韫怎么会不明白呢。他想,一个人,想要驯服一群年轻的狼群?
  越是年轻的人,越有争抢肉块的野心。
  北国的蛋糕分完了,那么曲韫要从哪里找到肉、来喂饱这群他试图拉拢的年轻一代?
  战争。
  只有战争。
  北边是冰雪荒原,东边是海,西边是瘴气,那么他们还能去哪里呢?
  南边啊。
  当然是薄明绛在的南边。
  这一切都太过合理。合理得让人悲悯,薄明绛不肯承认自己也在悲悯别人——例如曲韫,他怎么可能觉得曲韫可怜呢?这都是剧本,他不相信曲韫有高尚的理想,不是吗?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悲悯自己。
  所以自然会有矛盾。同样年轻的贵族子弟,甚至更加高傲,同样擅长打仗,带着他的队伍前往南方,斩获了大笔军功。
  因为他没有顾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可这就是北国需要的狼群啊!
  感到被威胁的老贵族开始支持这名贵族子弟,同时对曲韫下手。从古至今,最好作筏子的地方就是忠诚度。
  为什么不杀。
  为什么不奇袭。
  为什么不抢。
  你对周朝有感情,是也不是?
  风头被抢了一头,即使他比他更优秀。曲韫的周朝心腹宽慰他,赞许他。曲韫挥别他,独自一人在桌前,用手扫掉了砚台。
  他看着铜镜中自己扭曲的脸。曲韫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愤怒。
  不只是为了被那名贵族子弟压过一头。
  不只是因为那些嘲讽和怀疑。
  而是因为。
  他不可否认在他的心里,他非常想要喊出“奇袭”。
  他要证明自己的功勋,他要超过后来居上的那人。他能做到,他是草原上最强壮的头狼!
  那些周朝人在他的眼里变得模糊了。他忽然突兀地想起来了。
  幼时在周朝国都时,他被那些周朝的贵族子弟欺凌过,不是吗?
  青年时在周朝流浪,他差点被那对夫妻剁掉当做肉吃,不是吗?
  后来遇到薄明绛……众人心中如明月般的太子,他竟然也没认出自己,不是吗?
  周朝对他有这么多的错处,他为了更伟大的利益,造成这么一点牺牲,又能有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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