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太长
作者:八分饱
时间:2020-05-16 11:30
标签:年上
连追妻火葬场机会都没有的换攻文学
原创小说 - BL - 中篇 - 完结
HE - 现代 - 年上
向初失恋了。
本以为冬天已经很长了,原来失恋更长。
CP:谢时君X向初 年上九岁
本质上是个换攻文学
温柔老男人=治愈失恋的灵丹妙药
攻受都有前任,且前任戏份很多,攻有个领养的女儿
第1章
“我的星星,我好想你。”
向初又失眠了。
白天,他穿着研究所统一的绝缘外罩,机械性地输入程序,检测电路板的性能,人模人样的,和身边的同事一样正常。
晚上,他却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不可理喻的怪物,安安静静地蜷在沙发角落,却在心里歇斯底里地大吼,砸坏房间里所有的摆设,一遍遍重复恶毒的诅咒。
他在说:
许怀星,你怎么不去死。
可他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一整晚保持着蜷缩的姿势,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睡着过,或许他其实睡得很熟,只是做了个光怪陆离的噩梦,或许他一直睁着眼睛,电视的光照在他脸上,明明暗暗,一直到天亮。
晨间新闻准时播报时,向初从沙发上起身,关掉电视,活动活动麻木的四肢,洗漱,吃饭,上班。
每天如此反复。
•
向初和许怀星分手四个月了。
从8月10号到12月10号,从夏天到冬天。
听起来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可向初却觉得那么快,快到他根本来不及变好,来不及收拾整理,他还是当初分手时的那个向初。
一个无药可救的疯子。
这期间,向初一直住在这间四十五平米的小公寓里。
穷的叮当响的时候,他和许怀星在这里住过三年,没有空调,没有暖气,因为交不上物业费,经常停水停电。
但那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三年。
住在这里,他不可能变好,向初自己也知道,但他就是故意要这样,因为他根本没想过要变好。
他要在这里一点一点杀死自己,和那三年里的许怀星葬在一起,这样他就能永远幸福下去,就算这样的幸福是个谎言,他也愿意当成童话去相信。
八月底,许怀星来找过他一次,带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向初下班回来时,许怀星已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他了。
向初很惊讶,许怀星竟然还留着这里的钥匙,三年前他们从这里搬走时,一人留了一把钥匙,还约定过,每年的情人节都要回到这里做爱,做一整天,来纪念他们在这里度过的日子。
可是一次也没有回来过,因为许怀星说,不愿意再想起那些苦日子。
“你来干什么?”
向初质问他,但语气平平,毫无攻击力,他知道自己在动摇。
许怀星真的太懂他的软肋在哪里,他没有穿那些定制的考究西装,而是穿了一件普普通通的卫衣,那一瞬间让向初想起十八岁的许怀星,那个爱穿卫衣的大男孩,兜里揣着一袋糖炒栗子,站在他宿舍楼下等他。
“小初,我知道错了,原谅我,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向初差一点就要点头了。
可是下一秒,他看到了许怀星手里的玫瑰,妖艳的红,刺眼的红,他看一眼便觉得眩晕难忍,冲到洗手间,止不住地干呕。
他红着眼睛,狼狈不堪,嘶哑着喉咙对许怀星说:“你给我滚。”
许怀星走了,留下了那束玫瑰花,花束中央夹着一张卡片,卡片上用漂亮的花体英文写着:Forever Love。
向初花了一晚上,把九十九朵玫瑰的花瓣,一片一片撕下来,散落在客厅的每个角落,直到满眼都是代表爱情至死不渝的艳红。
向初笑着跌坐在冰凉的瓷砖地板上,他觉得他快要不认识自己了。
那天之后,向初买了很多指甲油,不同品牌的,但都是红色系。
白天他还是那个呆板木讷的研究员,鼻梁上架着细边眼镜,穿着中规中矩的衣服,重复着千篇一律的工作。
晚上,他窝在沙发里,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将自己的每个指甲都涂成鲜艳的红色,不能容忍一丝偏差,哪怕只是涂出去半毫米也要从头再来。
向初抬起手,对着灯光细细端详自己的手指,妖冶的红色让他得到一种病态的满足。
每晚都要涂好指甲再卸掉,卸甲水会用的很快,有一天晚上,向初卸到最后的小拇指,卸甲水空了,一滴也倒不出来。
这件小事成了崩溃的导火索。
凌晨三点,向初穿着睡衣出了门,口袋里装着很多瓶指甲油,他到许怀星公司楼下,用大红色的指甲油在旋转玻璃门上写字:
“我的星星,我好想你。”
早上七点,他收到了许怀星的短信。
“向初,你疯了吗。”
向初哭了,这是他分手后第一次哭。
他拎着两份早餐站在家门口,慢慢地蹲下来,哭累了才站起来,扔掉了其中一份早餐,许怀星曾经最喜欢的,不放香菜的馄饨,香菇肉馅的小笼包。
许怀星说的没错,他是疯了。
向初忘不了那天晚上,他到上海出差一周,提前了一天回来,满心欢喜,想给恋人一个惊喜,他甚至在路上买了几盒安全套,因为他记得走之前,家里的存货已经快用完了。
向初走到电梯间时,电梯门刚要关上。
按照向初的性子,他宁愿多等十分钟,也不愿意多说一句话,让电梯里的人等一下,而且他反感在封闭空间里和陌生人共处,哪怕只是电梯上升的几十秒。
但他这一次实在太急切了,想快一点见到许怀星,一秒都不愿多等,于是他不假思索地跑了过去,对着即将关上的电梯大声喊道:“请等一下。”
电梯门又开了,向初走了进去,低声说了一句谢谢。
那个女人面容精致,穿着性感的抹胸红裙,涂着酒红色的指甲油,右手食指按下了18楼的按钮,没有理会他的道谢。
向初一愣。
18楼,是他和许怀星的家。
高档跃层公寓,一层只有一户。
接下来的事情,向初再也不想回忆,却又每天在他脑海里重演,像刁钻的毒虫,一寸一寸折磨他的神经,吞噬他的理智,让他发疯。
其实要概况起来也很简单,无非是许怀星出轨,明目张胆地在家里私会情人。
向初鬼使神差地按下了17楼的按钮,从漆黑的楼梯间走上18楼,在门口站了半个小时,然后用钥匙打开家门,走入他的噩梦。
在他和许怀星的卧室里,在他们一起挑选的大床上,许怀星裸着上身,却将那个女人护在身后,惊愕地看向他,“小初,你、你怎么回来了?”
向初没有戴眼镜,却清楚地看到,搭在许怀星肩膀上的那只纤细白皙的手,酒红色的指甲油微微反光,成了那天晚上最浓重的记忆点,成了向初黑白噩梦里的唯一色彩。
而前一天晚上,许怀星还在和他视频,一张俊脸凑近镜头,故意让他听到放大的喘息声,“小初,好想你,想得快要疯了。”
向初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没有给许怀星解释的机会,事已至此,再好听的解释都是多余,他把家里的钥匙重重砸在许怀星面前,说:“我们分手。”
距离分手已经过去了四个月,红色指甲油用光了一瓶又一瓶,向初的噩梦还是没有结束,他躺在沙发上等待指甲油晾干,自嘲地想,原来失恋这么长。
北京的冬天很长,很冷,向初没有交暖气费,在家里只穿着薄薄的睡衣。
十二月的某天,向初病倒了,他不愿意去医院,而是买了很多种药,不看服用说明,随便抓起几种花花绿绿的药片,就着凉水一股脑咽下去。
高烧到三十九度,意识陷入混乱的时候,向初又一次想起,他和许怀星住在这里的那三年。
冬天里没钱交暖气费,许怀星就用体温将被窝捂热,把所有厚衣服盖在被子上面,紧紧抱着他入睡,在他耳边发誓:“小初,你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最好的生活。”
那三年里,向初一次也没有生过病,就连感冒咳嗽都没有。
原创小说 - BL - 中篇 - 完结
HE - 现代 - 年上
向初失恋了。
本以为冬天已经很长了,原来失恋更长。
CP:谢时君X向初 年上九岁
本质上是个换攻文学
温柔老男人=治愈失恋的灵丹妙药
攻受都有前任,且前任戏份很多,攻有个领养的女儿
第1章
“我的星星,我好想你。”
向初又失眠了。
白天,他穿着研究所统一的绝缘外罩,机械性地输入程序,检测电路板的性能,人模人样的,和身边的同事一样正常。
晚上,他却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不可理喻的怪物,安安静静地蜷在沙发角落,却在心里歇斯底里地大吼,砸坏房间里所有的摆设,一遍遍重复恶毒的诅咒。
他在说:
许怀星,你怎么不去死。
可他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一整晚保持着蜷缩的姿势,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睡着过,或许他其实睡得很熟,只是做了个光怪陆离的噩梦,或许他一直睁着眼睛,电视的光照在他脸上,明明暗暗,一直到天亮。
晨间新闻准时播报时,向初从沙发上起身,关掉电视,活动活动麻木的四肢,洗漱,吃饭,上班。
每天如此反复。
•
向初和许怀星分手四个月了。
从8月10号到12月10号,从夏天到冬天。
听起来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可向初却觉得那么快,快到他根本来不及变好,来不及收拾整理,他还是当初分手时的那个向初。
一个无药可救的疯子。
这期间,向初一直住在这间四十五平米的小公寓里。
穷的叮当响的时候,他和许怀星在这里住过三年,没有空调,没有暖气,因为交不上物业费,经常停水停电。
但那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三年。
住在这里,他不可能变好,向初自己也知道,但他就是故意要这样,因为他根本没想过要变好。
他要在这里一点一点杀死自己,和那三年里的许怀星葬在一起,这样他就能永远幸福下去,就算这样的幸福是个谎言,他也愿意当成童话去相信。
八月底,许怀星来找过他一次,带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向初下班回来时,许怀星已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他了。
向初很惊讶,许怀星竟然还留着这里的钥匙,三年前他们从这里搬走时,一人留了一把钥匙,还约定过,每年的情人节都要回到这里做爱,做一整天,来纪念他们在这里度过的日子。
可是一次也没有回来过,因为许怀星说,不愿意再想起那些苦日子。
“你来干什么?”
向初质问他,但语气平平,毫无攻击力,他知道自己在动摇。
许怀星真的太懂他的软肋在哪里,他没有穿那些定制的考究西装,而是穿了一件普普通通的卫衣,那一瞬间让向初想起十八岁的许怀星,那个爱穿卫衣的大男孩,兜里揣着一袋糖炒栗子,站在他宿舍楼下等他。
“小初,我知道错了,原谅我,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向初差一点就要点头了。
可是下一秒,他看到了许怀星手里的玫瑰,妖艳的红,刺眼的红,他看一眼便觉得眩晕难忍,冲到洗手间,止不住地干呕。
他红着眼睛,狼狈不堪,嘶哑着喉咙对许怀星说:“你给我滚。”
许怀星走了,留下了那束玫瑰花,花束中央夹着一张卡片,卡片上用漂亮的花体英文写着:Forever Love。
向初花了一晚上,把九十九朵玫瑰的花瓣,一片一片撕下来,散落在客厅的每个角落,直到满眼都是代表爱情至死不渝的艳红。
向初笑着跌坐在冰凉的瓷砖地板上,他觉得他快要不认识自己了。
那天之后,向初买了很多指甲油,不同品牌的,但都是红色系。
白天他还是那个呆板木讷的研究员,鼻梁上架着细边眼镜,穿着中规中矩的衣服,重复着千篇一律的工作。
晚上,他窝在沙发里,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将自己的每个指甲都涂成鲜艳的红色,不能容忍一丝偏差,哪怕只是涂出去半毫米也要从头再来。
向初抬起手,对着灯光细细端详自己的手指,妖冶的红色让他得到一种病态的满足。
每晚都要涂好指甲再卸掉,卸甲水会用的很快,有一天晚上,向初卸到最后的小拇指,卸甲水空了,一滴也倒不出来。
这件小事成了崩溃的导火索。
凌晨三点,向初穿着睡衣出了门,口袋里装着很多瓶指甲油,他到许怀星公司楼下,用大红色的指甲油在旋转玻璃门上写字:
“我的星星,我好想你。”
早上七点,他收到了许怀星的短信。
“向初,你疯了吗。”
向初哭了,这是他分手后第一次哭。
他拎着两份早餐站在家门口,慢慢地蹲下来,哭累了才站起来,扔掉了其中一份早餐,许怀星曾经最喜欢的,不放香菜的馄饨,香菇肉馅的小笼包。
许怀星说的没错,他是疯了。
向初忘不了那天晚上,他到上海出差一周,提前了一天回来,满心欢喜,想给恋人一个惊喜,他甚至在路上买了几盒安全套,因为他记得走之前,家里的存货已经快用完了。
向初走到电梯间时,电梯门刚要关上。
按照向初的性子,他宁愿多等十分钟,也不愿意多说一句话,让电梯里的人等一下,而且他反感在封闭空间里和陌生人共处,哪怕只是电梯上升的几十秒。
但他这一次实在太急切了,想快一点见到许怀星,一秒都不愿多等,于是他不假思索地跑了过去,对着即将关上的电梯大声喊道:“请等一下。”
电梯门又开了,向初走了进去,低声说了一句谢谢。
那个女人面容精致,穿着性感的抹胸红裙,涂着酒红色的指甲油,右手食指按下了18楼的按钮,没有理会他的道谢。
向初一愣。
18楼,是他和许怀星的家。
高档跃层公寓,一层只有一户。
接下来的事情,向初再也不想回忆,却又每天在他脑海里重演,像刁钻的毒虫,一寸一寸折磨他的神经,吞噬他的理智,让他发疯。
其实要概况起来也很简单,无非是许怀星出轨,明目张胆地在家里私会情人。
向初鬼使神差地按下了17楼的按钮,从漆黑的楼梯间走上18楼,在门口站了半个小时,然后用钥匙打开家门,走入他的噩梦。
在他和许怀星的卧室里,在他们一起挑选的大床上,许怀星裸着上身,却将那个女人护在身后,惊愕地看向他,“小初,你、你怎么回来了?”
向初没有戴眼镜,却清楚地看到,搭在许怀星肩膀上的那只纤细白皙的手,酒红色的指甲油微微反光,成了那天晚上最浓重的记忆点,成了向初黑白噩梦里的唯一色彩。
而前一天晚上,许怀星还在和他视频,一张俊脸凑近镜头,故意让他听到放大的喘息声,“小初,好想你,想得快要疯了。”
向初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没有给许怀星解释的机会,事已至此,再好听的解释都是多余,他把家里的钥匙重重砸在许怀星面前,说:“我们分手。”
距离分手已经过去了四个月,红色指甲油用光了一瓶又一瓶,向初的噩梦还是没有结束,他躺在沙发上等待指甲油晾干,自嘲地想,原来失恋这么长。
北京的冬天很长,很冷,向初没有交暖气费,在家里只穿着薄薄的睡衣。
十二月的某天,向初病倒了,他不愿意去医院,而是买了很多种药,不看服用说明,随便抓起几种花花绿绿的药片,就着凉水一股脑咽下去。
高烧到三十九度,意识陷入混乱的时候,向初又一次想起,他和许怀星住在这里的那三年。
冬天里没钱交暖气费,许怀星就用体温将被窝捂热,把所有厚衣服盖在被子上面,紧紧抱着他入睡,在他耳边发誓:“小初,你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最好的生活。”
那三年里,向初一次也没有生过病,就连感冒咳嗽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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