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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为了小裙子!(107)

作者:他的耳坠 时间:2023-01-10 11:00 标签:甜文 都市情缘 近水楼台 因缘邂逅

  “这样的婚礼,是为了热闹而热闹,我不喜欢。我觉得结婚和生活,只是我们两个人的私事,最亲近的朋友家人才有资格分享这份喜悦与快乐。什么风风光光地操办一场,那都太俗气了……”丁厌右手支着下巴,注视楚瀛的睫毛,“我和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不想结婚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不想要这么俗气的婚礼,即便我是个俗人。”
  “但哪会有女孩子不想要梦幻瑰丽的世纪婚礼呢?就算女孩子和我想法相同,她的父母多半也不能同意,我的父母更不会同意。”他笑道,“所以我跟你实话实话,我看你是一个不走寻常路的人,才答应和你结婚的。”
  楚瀛一字不漏地听完了他的想法,可眼睛一直没看他。此刻与他四目相对,道:“我也实话跟你说,如果你像李琰那样,非要我八抬大轿把你迎进门,我也伺候不起。”
  丁厌扑哧地笑得倒下去,引得圆桌近侧的几位宾客纷纷侧目。
  他在桌下掐着楚瀛的手掌心,说:“嘴好毒啊你。”
  但是正合他意。
  ***
  表哥的婚礼结束,丁厌厚着脸皮回爸妈家赖了两天。
  跟二老讲讲自己在英国乡下住得蛮好的,房子可大了,有鹦鹉和狗狗,还有照顾他们生活起居的佣人;这次回来,是想把猫咪一块儿带过去。
  他妈冷笑两声说:“儿大不由娘。”
  但其实早就把他发在一家三口小群里的视频看了无数遍,吃饭时盘问他那房子里有几口人,是不是跟楚瀛父母一起住。
  丁厌夹着菜,说哪儿能啊,我都没见过他父母。
  这可叫他妈逮到了挑剔这桩婚事的机会,说他傻、笨、白痴,父母都没见过就敢结婚,胆大包天、不知死活。
  丁厌无辜道:“我也不想见他爸啊……”
  他心知肚明他与父母又多了一项不可调和的观念差异。他不在乎楚瀛的家庭如何、父辈兄长又如何;他坚持认为,结婚和生活只是他们两个人的事。
  哪怕未来不能住大房子或高档公寓了,一无所有,要为生计操劳地去餐厅端盘子,他的生活也照样能继续。因为他和楚瀛都乐意且有能力胜任一份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事实已验证了这点。
  丁厌对自己的将来,有坚实信心、无限的憧憬和遥远的展望。
  有这种意念做定心丸,他什么都不怕。
  他在英国那一个多月的旅居生活,悠长得仿佛一个季节。但在丁茵眼里,时间是追不上的光,转瞬即逝,她给自己强灌咖啡消解睡眠不足的疲倦,上下扫视着弟弟,说道:“我总觉得……你有哪里不一样了。”
  丁厌伸出自己的膀子,拍了拍,“变强了!”
  他的手臂细又白,没有半点儿变强的造型。丁茵没放在心上,只问:“快过生日了,今年想怎么过?请朋友吗,要不要姐姐帮你办?”
  丁厌:“不用了吧。我也没什么可以请的朋友啊。”
  去年他在上班,公司里有交集的同事多,还能聚一聚。但他辞职后都在忙自己的事,最近几月也没怎么跟人来往,突然发消息说过要生日了想请大家吃饭,突兀和尴尬在所难免。
  现代人最怕拖欠人情,他请客吃饭,别人就要绞尽脑汁送他礼物,这不是给人平添烦恼吗。
  丁茵没想这么多,她和弟弟是相反的人,能妥善处理周遭事无巨细的人际关系,过生日送礼物是礼尚往来,维护情谊的最佳时机,她从不会错过。
  所以她又问:“是准备好了要和男朋友过,不想被外人打搅?”
  “是跟他过,但肯定有外人。”丁厌气馁地说,“等我回来再请你吃饭吧,姐姐。”
  “太快了啊,你都要27岁了。”丁茵唏嘘不已,“韩云的婚礼怎么样?”
  “挺好的啊,嫂嫂穿婚纱好美,表哥打扮一下也蛮帅的,登对!”丁厌点评道。
  “那就好,我给他送了红包,但那天不太舒服,实在从床上爬不起来。”
  “你生病了吗?”
  “小感冒,有点发烧,但已经好了。”
  丁厌这才发觉今天姐姐的嗓音轻度沙哑。
  “我还以为你会去的,我们仨小时候关系那么好。”丁厌满是遗憾。
  丁茵:“人跟人的缘分是会用尽的,我和韩云没吵过架、没闹过误会,但就忽然之间无话可说了。你让我去婚礼现场祝福他,我可以去,可说什么好呢?好像还是什么都别说更好。”
  丁厌油然而生兔死狐悲之感,“那我们的姐弟缘分不会用尽吧?”
  丁茵捧起马克杯,吹散雾气,喝着滚烫的咖啡,轻松道:“放心,送子观音给我托过梦了,说你是老天补偿给我的大儿子,我做不了你亲妈,只能给你当一辈子姐姐。”
  丁厌乐开了花,“不要,姐姐就是姐姐!我爱姐姐!”
  姐姐比妈妈更好的地方就在于,姐姐不是妈妈啊。
  ***
  丁厌离开姐姐家,先去宠物店老板那儿接罐头。
  小猫一月有余没见他,闻着他的味儿想起他是谁,在他脸蛋和颈间蹭得难舍难分。
  丁厌亲着它可爱的猫猫头,和它同床共寝三天,夜夜抱着入眠,一刻也不想分离。楚瀛给他们拍了一张合照,命名为《舐犊情深》。
  一家人在两间小公寓内缠缠绵绵了一周,临了又要分别。两个人类计划着离家七天,出一趟远门。
  丁厌搜索着目的地的自然风光,无精打采地坐上了飞机。
  他何曾去过那么偏僻的山区,此行还是体能大挑战,他不临阵脱逃就算言而有信了,遑论期待呢。
  下了飞机换乘火车,火车行驶到镇上,再改坐越野车,颠簸一路,在暮色沉沉的傍晚,他们来到驻扎在山下的一片宿营地。
  这季节本该是徒步和踏春的旺季,可他们来的是鲜为人知的后山,除了他们只有一拨省内游客。
  丁厌很难接受现代都市以外的文明,看到那座四面漏风的小木屋,凉棚下还堆着柴火——好家伙,比夏天吃小龙虾的山村还简陋呢,连砖瓦房都没有。
  他拉着楚瀛的手不想放开,试探道:“我们晚上睡哪里?”
  楚瀛说:“帐篷。”
  帐篷是多么伟大的发明!
  丁厌放心道:“那还好,我去洗洗手。”
  他放下包,走向小木屋左侧的外墙,那里接了一根水管,水龙头生了铁锈。
  山涧流淌下来的水冰冷彻骨,把他的指头冻得红红的。
  丁厌洗个手的功夫,再回到原处,戴心诚和爱撒娇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这两个到的比他们早,前者顶着死人脸,后者笑得很开心,向他们问好。
  他不是没住过帐篷,但和楚瀛睡在同一顶帐篷里,那感觉新鲜又新奇。
  他像一只幼虫缩在睡袋做的卵壳中,只探出脑袋看平板追剧。
  ——马凌峰的新剧,播放量很高,他事先缓存了15集,但看了两集就坚持不下去了;编剧的脑子但凡有瓜子仁儿大,也写不出这等剧情。
  楚瀛衣着齐整,坐在他旁侧看书,那是本关于昆虫的外文书,插图是纯手绘,将虫子们的口器触须刻画得栩栩如生。
  丁厌扒掉睡袋破茧而出,展开细秀的四肢压在楚瀛的腿上,宛如停靠的蝴蝶。
  “好无聊啊……我要抱怨了,你大老远把我拐到这种荒山野岭来,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只能看烂剧和发呆。”
  “他们在外面烤火看星星,你想去吗?”
  “有酒吗?”
  “应该吧。”
  丁厌裹上外套,掀开帐篷。营地里燃着两簇篝火,火堆旁的爱撒娇举着一罐啤酒,闻声转过头来,隔空和他碰杯,“快来,给你留了好吃的。”
  一听有好吃的,他快步走去坐下,戴心诚递给他一串烟熏的烤鹌鹑。
  这算什么好吃的,充其量是下酒菜。
  丁厌尝试地咬了一口,鹌鹑的翅膀被烤得脆脆的,表皮刷了一层油,很香,肉不多,但和啤酒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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