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42)
“啊?”
楚瀛又笑了,勺子搁到空杯子里。“有时也不知道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我明显是真傻呀……丁厌想了想,没说。哪有人会承认自己傻的,傻子也有自尊的啊。
对方换了话题,“鞋子怎么样?大小合适吗?”
丁厌:“刚好合适,你怎么会知道我穿39码半?”
“看出来的,我很关注你。”楚瀛的两条手臂靠在桌面,是松弛亲近的姿态,“不过我主要是想问,舒适度如何,磨脚吗?”
“新鞋子哪儿不磨脚的,尤其是女鞋,特别是高跟鞋。”丁厌颇有心得道,“你别误会,这和价位没关系,五百、一千、六千这三种价格的高跟鞋我都买过,每一双都会磨出血,大概就是美丽的代价吧。”
“穿着这么辛苦,但还是喜欢?”
“嗯!”丁厌畅谈起感想,“我是男的,痛了难受了还可以脱掉,穿回男装;但我的前女友,她也不矮,可每次去应酬,她的上司就要逼她穿得正式点,其实就是要她穿裙子和高跟鞋,她那几次回家脚趾都肿了,疼的要命,所以她恨死那个老头了。”
曲荷选择出国读博,也有工作环境不如意的原因。
楚瀛追问:“那你是如何安慰她的?”
“我只能为她按摩,帮她上药、贴创口贴。”丁厌气馁道,“安慰人我不会,她常说我一张嘴就暴露智商,还说我要是个哑巴就好了。可我也没有那么烦人呀,只是嘴有点笨。”
“你们这些聪明人,就爱从我这种笨蛋身上找成就感。”
楚瀛:“你跟她是怎么认识的?”
“你问曲荷啊?”丁厌仰靠着椅背,手指在餐桌边缘按来按去,假装那是琴键。“就外面喝酒的认识的,她把我当成知心姐姐吐槽前任,然后我说我是男的,她反而更开心了。之后约会了几次,就顺其自然地在一起了。”
“很羡慕。”
“羡慕什么?你难道会缺恋爱对象吗?”
楚瀛摇头,解释道:“我是羡慕她想和你在一起,是那么容易。”
丁厌眨着眼,探究地问:“怎么?觉得我难追?厌倦了?”
“那倒不是,只是有了对比,心态难以平衡。”
“谁让你是男的了,你要是女孩子,我愿意倒贴你。”
“是男是女很重要吗?”
“重要啊,性取向是个很严肃的问题,比如你吧,你是我见过的同性里数一数二有魅力的,但我对你没有冲动。我也不想看你脱光——这就是我们谈恋爱的最大矛盾核心。我遇到喜欢的女孩,就想和她搂搂抱抱,一天亲好多次,还会……”丁厌省略了私密细节,“反正就会很黏糊啦,但和男人,我不行……”
楚瀛:“你又没有试过,怎么能肯定不行?”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啊……”担心冒犯他人的取向,丁厌没再往下说,但他第一次看男人和男人的小电影时,的确又惊又怕,还有点想吐。
“那上次在你家,你是怎样突破心理障碍,对我投怀送抱的?”
投怀送抱说的也太暧昧了吧!明明知道我那是赌气……坏人。丁厌说:“那是豁出去了,不想在乎了,大不了当成被狗咬。”
楚瀛探手到装饰花瓶里抽出一支假花——细看之下,那其实是一根包装浮夸的棒棒糖。他慢条斯理地拆着糖纸,道:“要试试吗?我还是很有信心改变你的固有认知和想法。”
丁厌倍感压力,警惕地问:“……试什么?”
楚瀛含入半透明的茶色糖果尝了尝味道,然后空出口舌,说道:“猪跑。”
***
两人的位置从餐厅座椅换到了客厅沙发。那只手伸来的一刹那间,丁厌还是很想躲,但他以定力压制了本能,任由对方捧住了他的下颌角。
楚瀛的掌心温度偏高,摩挲着他颈侧和耳朵后方的皮肤,痒痒的,还很热。
粘了一层糖的嘴唇很黏,像湿软柔滑的苔藓堵着他的嘴,但因为甜度高,有种腻腻的果香,所以并不讨厌。
舌尖的触感粗糙,可是它灵活温柔得令他害怕,如同有生命般攫取了他的五重感官,缠着他沉进了糖果味的海水,那里温热暖融,滚热的呼吸灼烫了血液和骨髓。
亲了有半小时之久,丁厌感到缺氧晕眩,唇舌都被吮得失去了知觉,他突然推开身前的人,以舒缓急剧的心跳频率。两瓣肿胀的红唇微张着,他慌乱而羞怯地转开脸,目光发直地看着前方。好像……是还挺不错的?
除了有种快要溺亡的恐慌感。
对于他张皇失措的反应,楚瀛表现得很受用,微笑道:“我刚才的服务,您还满意吗?”
丁厌傲然地扬起下巴,说:“有什么好满意的,这也不过是你的一种熟能生巧。”
楚瀛:“那你可误会我了,我只是天赋异禀。”
丁厌随手抓起抱枕朝人扔去,“休想骗我!”
“真的,我上次亲别人还是在十九岁。”
“十九岁!?”
“嗯。”
丁厌一脸不信道:“那之后呢?”
楚瀛把抱枕压在腿上,说:“无论你信与不信,我已经单身好多年了。”
丁厌心生同情,又格外想探听秘密,于是问:“为什么?你是性冷淡吗?”
“与那无关,个人选择罢了。”
“总有个原因吧……”丁厌被吊足了胃口,心痒难耐。以他的角度看来,楚瀛要么是在撒谎,要么是真有不可告人的苦衷或隐疾,否则无缘无故单身多年是说不过去的。
一个人常年单身这件事并不稀奇,可能是眼光高,也可能是无法与人建立亲密的情感连结。但楚瀛处理暧昧关系的手法太娴熟了,哪里像情史空白的样子。
目的达成,楚瀛兴致盎然地捋着他的一簇长发,绕到耳后,捏了捏他的脸颊,“关于这点,我们进展到下一步时,我再告诉你。”
第30章 连衣裙30
父母的家哪有自己的小窝逍遥自在, 丁厌以陪朋友为由向他老妈告假了几天,舒坦地在公寓里熬夜睡懒觉。
正月的头几天,平常点惯了的外卖好多都没开门, 他只好去楚瀛那儿蹭吃蹭喝——不,严格来说是楚瀛很想施展身手投喂他, 他是却之不恭, 不辜负他人美意。
初三这天的早午餐是墨西哥卷饼和牛油果taco, 楚瀛的厨艺不能说绝佳,但涉及的食材口味之广, 吃不腻。丁厌穿着他的小恐龙样式的连体家居服坐在人家的凳子上转来转去,真把自个儿当嗷嗷待哺的动物了。
这顿吃完已临近中午, 楚瀛把脏盘子餐具放进洗碗机, 看了眼时间对他说:“你要回去换个衣服吗?下午Elsa要来。”
“李芃芃?”丁厌问, “你又帮你嫂嫂带孩子?”
楚瀛:“是我邀请她来的。”
“她爸呢?”
“我也不知道。”
丁厌瞪圆眼睛, “那不是你亲哥哥吗?你不知道?”
“我们不常联络,确切地说是找不到他,他不怎么理我。”
丁厌竖起八卦的耳朵。
见他想听,楚瀛不吝啬地讲述道:“我二哥比我大十岁,他和大哥是对双胞胎,所以从小我就融入不进他们的兄弟关系;对二哥来说, 我或许更像累赘的跟屁虫。他们常常把我丢下,我就只能留在家里自己玩。”
“你们是同一个妈生的吗?”丁厌感觉听到了天方夜谭, “我堂姐表哥也比我大十岁, 但他们可疼我了。”
“当然是, 不过妈妈也很少管束我们, 她有别的更想做的事。”
“你们妈妈是做什么的?”
“她对欧洲的城堡古宅很有研究, 在我十三岁以前她从事的是古建筑壁画的修复工作;后来生病了, 居家休养,没几年病情加重,父亲把她送进了疗养院,再后来我见到她,就是在她的葬礼上了。”楚瀛说的云淡风轻,“我二哥迟来的叛逆期就是那时开始的,他恨这个家里的所有人,虽然我也不清楚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