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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下恋情(16)

作者:绊倒铁盒 时间:2024-07-21 08:45 标签:年上 情投意合 张力

  从总编办公室出来后,夏赊雨回到工位上,看到郑小筝没有过来找他八卦昨晚的事,反而是认认真真坐在那里敲键盘。这人突然这么一丝不苟地工作,实在很反常。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夏赊雨调侃道。
  郑小筝脸转过来,带着一对粉底都没法遮严的青眼圈,脸色极差,把夏赊雨吓了一跳。
  “你这是怎么了?”
  郑小筝扶着额头:“我再也不宿醉了,头剧痛!”
  夏赊雨笑了:“和师父喝酒还能喝多?”
  郑小筝眼神回避了一下,又移回电脑屏幕,责怪道:“还不是因为你放我们鸽子。”
  夏赊雨拍怕她的肩:“好好好,我的错,我今晚请你们,你问问师父,还喝吗?”
  郑小筝眼皮都没抬,嘟囔了一句:“你自己去问蒋辛华吧,我可再也不跟他喝了。”
  酒局自然没约成,人事说蒋编请了假,今天都没来,夏赊雨又给蒋辛华打电话,第一次未接,第二次被掐断了,回了微信过来,说不方便接电话,有点感冒,多谢关心。
  说不出究竟是哪里不对劲,但总之就是怪怪的。
  他本想再问问,可一连几天在绘风的时间一只手都数得上来。他频繁在自己家和傅苔岑家之间来回,帮傅苔岑审合同,写申请书,填表,顺便帮忙满足一些生活需求,比如冲咖啡、买烟和修理吸尘器。
  有时候他感觉自己像西天取经的孙悟空,啊不,比孙悟空还要更难一些,孙悟空至少知道自己有九九八十一难,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而他不知道傅苔岑什么时候才会满意。
  更要命的是,把他和傅苔岑关在一幢房子里,就跟把唐僧和女儿国国王关在一起没什么区别,有时候只消傅苔岑躺在沙发上,被分割成栅栏的日光笼罩出光晕,或者是肌肉湿淋淋的、赤裸着上半身从健身房出来,他就感觉自己随时要破色戒,实在做不到两眼空空。
  不过渐渐地,他大概也摸索出一些规律,自以为和傅苔岑磨合良好——比如知道对方上午做什么,下午做什么,如果傅苔岑进了书房就不要进去打扰,而大纲就算大喇喇摆在桌子上自己也会特意避开;傅苔岑还有点文字洁癖,夏赊雨填好的内容他一定会改,逗号句号都不能出错;还有他遭遇写作瓶颈的时候脾气就不会太好,烦躁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抽烟明显抽得更凶,有时候半夜还需要替他出去买烟或者酒。
  这大概是夏赊雨唯一会感觉很麻烦的事。他有时候奇怪傅苔岑为什么不自己出去买。傅苔岑大言不惭地回答,他没有车,半夜步行去找一家24小时的便利店并不容易。
  事实上,傅苔岑有驾照,具备驾驶技术,但是他在两年前把车卖掉了,理由是他不爱开车。他容易在车上走神,他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有时候灵感就是会不受控制地突然冒出来,或者生出非常美妙的句子,并会因此激动到忘记红灯已经变绿。为了他本人,以及更多路人的安全,他几乎没有犹豫地卖掉了汽车。
  不过傅苔岑有一点好,就是一旦过了凌晨两点,他就会像一只筋疲力尽的凶兽,蜷缩在沙发上,没有烟也不会再想抽了,只是披着毛毯读加缪,或者彻底放空。
  总之他们在一幢房子里维系这种工作关系,他慢慢觉得傅苔岑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以捉摸,所以也常常纳罕前一任助理是怎么丢掉工作的。
  直到有一天,他和这位叫余茉的助理打了个照面。
  他从绘风开车过来,顺路带了些日用品,入户门此时已经录入了他的指纹,等他一打开门,就看到沙发上坐着气势凌人的傅苔岑,和一旁站着的满脸拘谨的年轻女生。
  “这位是……”夏赊雨把车钥匙放进玄关的托盘里,一边换鞋一边问。
  “余茉。”傅苔岑面无表情地回答,“我之前的助理。”
  对于此人,夏赊雨自然有所耳闻,他帮助整理的以前的资料里也常常看到这个人的工作痕迹,虽说不算很有方法,但非常细心。他立刻走近和人打招呼:“我是绘风夏赊雨,最近帮傅老师处理一些工作。”
  也许是他的笑容非常有亲和力,女生放松了些,和他握了握手,解释道:“我今天来是找傅老师签个字。现在的公司需要一个前工作经历的证明。”
  夏赊雨现在对观察傅苔岑的微表情很有一套,看他架着腿坐在那,就知道他不甚愉快,但夏赊雨认为,不管共事时如何,到底是好聚好散,人家有新工作无可厚非,帮一把的事情,没必要闹得太难看。
  可傅苔岑握着笔,低头看着那页纸,短短三行,迟迟没有动作。
  夏赊雨正犹豫自己要不要劝解几句,傅苔岑突然手腕挥动,点了几处,递回给余茉。
  “这里的‘地’字用错了,那两处要用句号。”他双手插兜站起身,“书房有电脑也有打印机,你重新改一份我给你签。”
  余茉看上去松了好大一口气,连连表示感谢后,径直往书房走去。
  夏赊雨撇撇嘴,小声说:“我以为你不想给她签。”
  “我是不想。”傅苔岑也偏过头,小声回答,“我很小气的。”
  夏赊雨发现他在学自己,怪幼稚的,立刻站直身体,用正常的音量讲话:“那你怎么还答应了……”
  傅苔岑眨了眨眼:“但我不想在你面前表现得小气。”
  “……”夏赊雨还没有自我感觉良好到觉得自己可以改变傅苔岑这样顽固的人,“傅老师是不是对谁都这么能说会道。”
  “当然不是。”傅苔岑笑笑,“我只是面对你,比较有灵感。”
  说话间已经走到次卧,这里被傅苔岑改造成了一间书法室,每天下午四点左右,他都会在这里练习书法,顺便静静心。
  傅苔岑今日居家穿的是一件很素的中式衬衫,宽衣阔袖的,提笔前先把衣袖一道道挽上去,他习惯前一天练完字后就铺上新的宣纸,这样第二天研好磨就可以直接开练。
  其实有些工序完全可以喊夏赊雨打下手,但偏偏从推镇纸到洗笔,这个人从来都不假手于人,挽袖时也很有风姿。
  夏赊雨就这么看了一会,突然开口:“我一直想问,你胳膊上的痕迹,是不是之前纹过身。”
  傅苔岑提着笔,闻言将手臂侧转,垂眸审了审:“我以为很淡了,还是能看出来?”他接着解释,“年轻时候一时冲动纹的,后来经常要出镜,去大学作报告,不合适,就去洗掉了。”
  听起来很像是年轻时候因为什么感情经历留下的痕迹,夏赊雨知道自己追问并不合适,但奈何他真的很想知道。
  “当时纹的是什么?”
  傅苔岑提眉:“你很在意?”
  夏赊雨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抿了抿嘴唇:“不想说也可以。”
  “那我不说了。”
  “……”
  夏赊雨已经在脑子里设计一百种把傅苔岑关起来刑讯逼供的方法了,这时候傅苔岑却勾起唇角。
  “但可以写给你看。”
  说罢他提笔蘸墨,在左臂原本残留痕迹的地方,以行书挥毫写就,手腕顿挫极快,笔端几乎没有离开皮肤,走势流畅如剑舞,墨汁在手臂肌理上晕染开,纵横的筋脉与几乎刺破皮肤的笔锋相得益彰。
  “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夏赊雨屏息跟念,不由得赞叹,“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
  他只知道傅苔岑写瘦金,不知道他还摹过行书,而且力道走势,不差真迹,尤其是在立体的手臂上写,形状曲度都会影响运笔的角度,难度是非常大的。
  一行写罢,傅苔岑掷笔,拿了小印,递给夏赊雨:“你来盖。”
  夏赊雨犹疑接过,以为傅苔岑右手盖左手,怕落款印盖不正,于是选了个合适的位置,方方正正地落了印。
  印面抬起时,墨色、朱印、劲韧的臂肌。简直像一幅艺术品。夏赊雨突然觉得把这样一个纹身洗掉,实在是非常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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