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男朋友(42)
我奄奄一息地点了点头。
他又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杯柠檬水,柠檬的酸和蜂蜜的甜抚慰了脑子里滔天盖地般的不适;我枕在他膝上,任他在我头上富有技巧的揉按着,他按了一会,柔声问:“舒服点了吗?”
“嗯……”
或许身体不舒服会让人变得娇气,又或许他温柔的样子让人想要得寸进尺,我差一点就想和他撒娇抱怨说我超难受还很想吐,想看他紧张的样子;话未出口就又想起自己依旧和他身处冷战期,硬生生憋了回去。
憋什么,真不想被安慰的话自己应该拒绝他刚刚喂的水,现在按的摩。
可是这也太娇气了吧,还要撒娇一般说自己不舒服,啊,多大的人了。
而且现在还在吵架呢。
我纠结的想。
但男朋友就像敏感的察觉到了我翻涌的心思一般,又问:“会不会想吐?”
我闷声闷气地回了句‘嗯’,语毕又觉得不太对,怎么还是感觉有点在撒娇?
他低声道歉:“抱歉,昨天不应该让你喝这么多。”
我抿了抿唇,睁开眼睛望了满脸心疼与愧疚的男人一眼,喝多少是我自己选择的,和你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道歉啊……
我不喜欢这个道歉。
感觉像……彼此有些生疏。
我沉默不语,他又哄道:“我帮你放点热水,洗个澡,会舒服一点?”我点点头,男朋友扶着我靠着床头坐着,又装了一杯柠檬水给我,然后才去浴室放水。我小小地抿了一口,身体好受一些之后思路就开始活跃起来,昨天喝醉了……
就喝了两杯?
两杯之后意识就模模糊糊的了。
啊……我好菜啊。
我是怎么回来的?不会发酒疯吧?
男朋友和那个男的,后面怎么样了?
我敲了敲脑袋,真的是完全断片了。
低头饮水时无意间看见摁在玻璃杯上的食指指腹颜色有些不对劲,我茫然地把手指放到眼前瞅了瞅,其余的指腹都是浅淡的粉色,唯它格外鲜艳,是醉酒的反应吗?
也不太对吧。
怎么这么像……这个手指在印泥上摁了一通?
我醉了还去玩印泥了吗?
浴室里哗啦啦的水声停了,男朋友带着几分水汽走来,见我在看着手指发愣,问道:“怎么了?”
心里还有些别扭,我没有看他,低声道:“手指好红。”
他微微皱了下眉头,“颜色还没消?”他抓过我的手指仔细端详着,男朋友的指腹并不与他翩翩贵公子的外表一致,略略粗糙,带着湿意的手茧擦过我的指腹,带来一种奇怪的触电感,漫上心头还有莫名的痒。我忍不住把手往后缩了缩,察觉到我的闪躲,他的动作微微一顿。
“我昨天做什么了吗?”下意识想打消他的某种想法,我急急岔开话题问。
他把我的手放下来,道:“你昨天手指摸到了墙漆,那堵墙刚刷不久,那时候弄的。”
我‘哦’了一声,男朋友停了一下,说:“今天应该可以消干净,我……抱你去泡浴室?”他声音有点小心翼翼,似乎怕我拒绝。
我默不作声,微微抬起了手做出拥抱的姿势。男人唇角浮出一个安抚的、然而怎么看都很勉强的笑来,把我抱进了浴室,又礼貌地问我要不要帮忙脱衣服。
我虽然不太舒服,但也没有到没有力气的程度。即使之前坦诚相对过许多次,但要他帮忙把我自己脱得赤条条,我还是会不好意思,于是便摇头拒绝了,男朋友没说什么,只是垂下了眸抿了抿唇角,发觉我还在看着他,又带上了以往温和又温柔的笑,“不要泡太久,知道吗?”
他往我这微微跨了一步,我习惯性地等着他摸摸我的头发,可他手都抬起来了,却只是摇头一笑,转身出去了。
我有些茫然地站在原地,门慢慢被关上,透过门缝看见的男朋友的身影越来越小,直到完全不见。
-
泡热水澡的确有效,氤氲的热气和流动的热水结合起来驱散了不少不适,让人全身心都放松下来。
我记着他的叮嘱,泡了一会儿便起来。男朋友不在房间里面,桌子上放着一杯他为我准备的柠檬水,我慢悠悠的踱了过去,突然瞥见水杯旁边还放着一本深棕封皮的笔记本。
我一怔。
这不就是男朋友最近一直在看的那本笔记本么,之前初初一瞥便觉得它整得挺好看的,拿到手里细细一看只觉得好看已经不足以形容这本本子给我的惊艳感。
整个笔记本是依照维多利亚风格设计,皮套的质感摸起来像是牛皮,缝制着充满蒸汽时代风情的机械齿轮,火漆印章式的按扣更添复古感,按扣带上还有一段烫金的花体英文:XIAO。
我犹豫了一下,慢慢地打开了本子。或许是因为这本笔记本太过精致了,展开的时候有种奇妙的仪式感,感觉自己正徐徐展开一段写下的故事。
本子扉页是运用3D浮雕技术做成的机械鸟,线条流畅,栩栩如生。它歪着头,嘴边叼着的红玫瑰是这一页唯一的色彩。
我又翻了一页,熟悉的字迹张扬的铺满了整张纸面——
>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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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本本子超级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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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摸了它一晚上了,换了无数支笔,但都觉得它们配不上它,刚刚出去买了一支新笔才敢在这上面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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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重要的是,这是Ramses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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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人长得又帅眼光又好,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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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送给我当生日礼物那一刻我觉得我手里拿着已经不是一本本子了,是捧着一个活蹦乱跳的疯狂上下跳动的心脏。
>
> 就,可以完全理解什么叫做“开心到炸”,原来真的不是夸张,你会感觉到你的心在胸腔里面砰砰砰急速跳动,全身血液流动加快,鼓膜能听见的只有和心跳相和的拍子。
>
> 他递给我的时候还笑了,帅到爆炸!帅到窒息!!怎么会有种人啊,每一寸都长在了我的审美上,太可怕了。
>
> 不行不行,我先冷静一点,先把今天的事情记下来。
>
> 今天去Taschen买书,想买的书在书架最上面,但是又找不着取书踏,不过好像Taschen根本就没有这个,毕竟外国人都长得很高……
>
> 然后我就努力踮脚去取,努力用指尖的吸力把这本书吸出来。
>
> ……对,我矮到连用手指把它从书架里面抠出来都做不到,妈的,气死我了。
>
> 不过虽然我矮,我越挫越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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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那本书纠缠了好久,终于打算放弃面对现实,去找人相助,突然有个人帮我把它拿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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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那个人细长匀称的手指,第一个想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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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真好看,和Ramses的有得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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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想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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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真电视剧。这不就是校园剧女主和男主相遇戏码。
>
> 然后一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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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mses表情匮乏地把我的书递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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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日!!我当时整个人都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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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尴尬自己糗样或许已经被他全部看去都忘了,满脑子只有他的名字。Ramses、Ramses加上感叹号,字体加粗初号,不断在我脑子里循环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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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佯作冷静,对他得体地说了一句:“谢谢”,我终于再见到他了!鬼知道我心里有多少头草泥马齐齐咆哮,让我多想在Taschen这个高洁的艺术之地大跳钢管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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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点了点头,“嗯”了一声,说:“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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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你也来买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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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是的,然后我自告奋勇说帮他找书,怕他拒绝还摇了摇我手里的书,说就当做是谢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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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沉默了一下,我超紧张的那时候,然后他笑了笑:“如果也在第一层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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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没反应过来这是在委婉地拒绝我还是在开玩笑时,他从包里掏出便签和纸,唰唰唰地写了几个书名递给了我,说:“那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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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不是拒绝……是在开玩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