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夫子科举日常(285)
刚说完这句话, 里面的人似乎意识到自己的愚蠢,立刻吹熄蜡烛, 并说了声:“这蜡烛,火苗真旺盛啊,我吹了好几次居然才吹灭。周大哥,我真的要睡了。”
“行,那你睡吧。”
隔着一扇门扉, 周自言两手撑腰, 表情势在必得。
躲, 看你能躲几时!
此后几天,宋卫风每次上周自言的课程,都会被叫起来回答问题。
课后还要被单独留下。
当然, 每一次,宋卫风都找到借口溜掉。
周博士只能握着书卷, 看着宋小哥落荒而逃的背影哭笑不得。
得, 还真让这个小哥儿躲掉了。
周自言身上原本就担着翰林院的事情,现在敬宣帝与何家达成合作,共同建造船队,这件大事, 又被平等地分派到大臣身上。
周自言自然也在其中。
朝廷官员虽多,但深得帝心的就那么几位。
建造船队这等大事, 在没有确定之前,敬宣帝不希望让更多人知道,只能把几个心腹大臣当驴子用。
当然,敬宣帝也不是全无良心,在此期间,无论他们需要什么,敬宣帝都亲自掏私人库房,满足他们!
事成之后,加官进爵,或是良田宅邸,肯定也不会少。
翰林院那边只有文书要处理,张翰林看周自言都快忙成陀螺了,便让他暂停翰林院这边的公务,专心为敬宣帝办事。
周自言差点对着张翰林唱‘感恩的心’,当天下午便给张翰林买了几坛好酒备在翰林院。
张翰林用酒葫芦接了一小份,美滋滋抿上一口,拍拍周自言的肩膀,溜达着走了。
敬宣帝如此上心海商这件事,除了他自己对海洋和海对岸的好奇之外,还想借这个全新的海商,打破现在大庆现在有些僵化的局面。
氏族势大,把持着许多民生必需,敬宣帝若想改变已有的,很难。
不如再创出另一条路来,牢牢把在自己手中,培养出一批新的可用人才。
对外,是偷偷摸摸的施行计划。
对内,敬宣帝还是如以前一样,和这些大家族一团和气,互相制约,互相平衡。
这么多年下来,局势也不像以前一样一边倒,现在大庆安康富足,敬宣帝民间声望愈来愈大,氏族势力在时间的发展中渐渐退却。
敬宣帝认定,早晚有一天,大庆不会再有那般超越皇权存在的名门望族,也不会由这些人继续掌控大庆的命脉。
周自言对敬宣帝的想法心知肚明,虽然他和敬宣帝身份、阶级、思想差距都很大,但这件事上,他很支持敬宣帝的决策。
以前氏族势大,那是因为国家不稳,需要这些有身份地位的人来压制本地的乱民。
久而久之,百姓将他们认为是本地的掌权者,这才让他们的声势越来越大,乃至直指皇权。
但大庆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已经不再需要那些盘踞多年的氏族撑住国体,大庆需要把所有权利都集中在一处,然后争取人人发展和人人富足。
敬宣帝要做的,就是把那些分散出去的权利一项项收回来。
这项工程耗时更久,周自言觉得,搞不好自己都过完一辈子了,这个变化都不可能出现。
但
若没有前人积累,何来后人成功?
若能得道,虽九死,其犹未悔。
他们这些‘老家伙’,就应该打好地基,好让后面的孩子们能彻底让大庆走上一条新的道路。
敬宣帝许了何家一些好处。
何青治修书一封,问好了家中长辈的意见,代表何家与敬宣帝达成合作。
从这天起,何家的工匠陆陆续续抵达京城,被何青治引荐到造船队,开始秘密为皇家行事。
莉玛作为其他文名的传播者,她将用自己的经验和学识,帮助这些工匠完善技术。
敬宣帝现在已经得知,周自言就是那种什么都会一点,什么都不算太精的怪才。
既然是怪才,那就得发挥怪才的作用。
以后不管什么事情,敬宣帝都打算让周自言插一脚。
所以,周自言在其中的作用,便是‘锦上添花’,争取用更短的时间,做成敬宣帝心中的模样。
周自言这边职场算得意,但他的情场却越来越离谱。
据前线探查员宋豆丁所说,宋卫风已经快把鸳鸯绣成型了,进步那是相当神速。
“这么快?”周自言皱眉,“豆丁,你不会时时刻刻都看着你哥吧,这几日你有好好读书吗?”
他让宋豆丁多注意注意宋卫风,不是让宋豆丁耽误学习的。
“姜博士都夸我呢。”宋豆丁虽然长大了,但一生气还是喜欢鼓脸,像个小肉包子,“但是谁让我每次往我哥那里看,就能看到我哥在绣鸳鸯嘛。”
他也觉得奇怪哩,难不成他哥每天都在绣鸳鸯?
每次都能见到?
到底是巧合,还是宋卫风故意为之?
周自言摸摸后脑勺,感觉自己那点智商放到谈恋爱上,就会立马消失。
看不透,实在看不透。
不过既然如此,那他倒是不用再去堵人了,只要等着便是。
宋卫风肯定会主动来找他的。
事情果然如周自言猜测的那样,两个月后,周自言又上完一堂课,正收拾东西离开讲堂。
宋卫风与他擦肩而过,周自言手心瞬间被塞入一张纸条。
捏着纸条,周自言抬头看,宋卫风只留给他一个长发飘逸的背影。
展开手心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
【今夜亥时(晚上十点),诚邀君至。】
纸条上还留有一些温热,周自言唇角扬起。
当夜亥时,周自言特意换上自己最整洁的衣物,轻轻敲开宋卫风的号房。
开门的宋卫风,装扮与白日也并无不同,不过周自言眼尖,一眼便看出宋卫风脸颊似乎覆了一层薄薄的粉,弯弯细眉也重新画过。
简简单单一点修饰,原本清丽的面容更加秀美,配上小哥儿面颊上那一点红霞,足叫人心驰神往。
周自言忍耐不住,清嗓,“卫风,你邀我来有何事?”
“周大哥,你先进来。”宋卫风摸着自己衣袖,神神秘秘。
周自言进屋,借着油灯和烛火,他这才看清,朴素清静的号房,所有家具都好像被重新擦过,柜台上还放着几根囍烛。
零零寥落的囍烛,火焰摇曳,照亮那小小的一方天地。
囍烛上贴着一个囍字,不过现在,那个囍字似乎被人刻意转到后面去,不想叫旁人看见。
看到此情此景,周自言心中触动。
他好像知道宋卫风在做什么了。
宋卫风紧张了一会,搓地满手都是汗,他犹犹豫豫,踌躇一番后再踌躇。
最后从身后的木盒中拿出两根长长的,宽角红腰带。
细窄身躯,宽三角带角。
最上面缝着两只别别扭扭的鸳鸯。
仔细看看,其实还是很像两只鸭子。
“我……我这绣工,大概是不成了。”宋卫风捧着这两条红腰带,眼睛明亮,声音却越来越低,“不过这个料子,是我找了许久,才找到的好料子,与周大哥你的朝服颜色很是相配。”
“你这些时日,除去绣鸳鸯,还在外面找料子了?”周自言看着宋卫风手上的腰带,沉默了一会,“宋豆丁这个臭小子,怎么没告诉我?”
宋卫风突然轻笑出声,“周大哥,你当真以为宋豆丁那小子能看住我么?他想看,我便让他看,不过其他的事情,我若想瞒,他也不会有机会知道。”
“难怪。”周自言恍然大悟,“难怪他每次都能看到你在绣鸳鸯,原来都是你故意让他知道的。”
宋卫风咬住下唇,“周大哥,这……这个,你到底要不要。”
他现在捧着这两根腰带,已经快羞晕过去,周大哥还在这儿聊天,真是气人。
腰带是衣冠礼中重要的一项,也是人贴身的衣物,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大庆,小哥儿或者姑娘,亲自绣腰带赠心上人,无需多言,已经是表白和求亲的意思,而且是非常直白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