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但是开始发疯(61)
在这方面,他还挺随心所欲,也愿意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欲望。
那么现在,阮榛就闭上了眼睛,心跳着感受这陌生的愉悦。
肌肤接触带来连绵的战栗。
今日是难得的好晴天,上午九点多钟,他们在屋里彼此亲吻,抚摸,颠鸾倒凤,白瞎了这样好的光景。
宋书灵却突兀地停下了。
“没东西……”
他半是尴尬,因为激动,胸口还在剧烈地起伏着:“我、我这会就买。”
阮榛趴在床上,闻言露出只眼睛:“……你没有吗?”
“我当然没有,”宋书灵自证清白似的,拉开床头柜,“跟你讲过的,我……我没跟人好过,怎么可能会有。”
阮榛又给脸埋下去了,臊得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因为宋书灵真的如他所言,太有耐心。
仿佛对待一只紧闭着壳儿的蚌,一点点地亲,一声声地哄,用最大的温柔和细致来等待缝儿的打开,露出里面的软.肉和那汪清亮亮的水。
阮榛伸手,扯住了宋书灵的小臂:“别……”
他闷着声音,耳朵红透了。
“不用……也可以的……”
宋书灵喘着气:“不行,我怕给你弄受伤,你、你稍等一下。”
他拿起电话,简单地讲了句什么,就继续低头,亲吻阮榛的头发。
阮榛是真的受不了了。
他侧着脸瞪来:“既然这样,能不能先给你的手指拿出去?”
否则他完全坚持不到东西送来。
那样也太丢脸,还没完全进入正题呢,就被弄得不行,哪怕宋书灵不笑话他,他自个儿都没脸见人。
宋书灵一叠声地答应:“好,都听你的。”
嘴上说的好听,动作却半分没停。
阮榛即将崩溃,咬牙给人推开,扯过被子胡乱地往身上一裹:“下去!”
宋书灵的手撑在对方耳侧,哑着嗓子:“宝贝……”
混账。
哪儿有给宝贝折磨成这样的?
阮榛是真的恼了:“你听我的不?”
宋书灵毫不犹豫:“听,什么都听你的。”
别说是听阮榛的话了,这会儿哪怕阮榛要天上的星星,宋书灵都得搬个梯子去够下来。
“把领带给我。”
阮榛眼尾一小片都是红的,锁骨上也全是揉搓过的痕迹,可怜兮兮的模样。
他咬牙切齿:“我要给你绑了。”
宋书灵愣了下:“嗯?”
绑已经够客气了,阮榛现在恨不得给宋书灵锁床头了,让他尝尝这是什么滋味。
见人没太大反应,阮榛毫不客气地翻身,直接给旁边那条领带拿过来,瞪着宋书灵。
沉默片刻。
宋书灵乖巧地伸出自己的手腕。
墨绿色的领带缠绕了两圈,又打了个死结,阮榛终于舒坦了,刚拍拍手,就听见外面的敲门声。
“先生,东西买好了。”
宋书灵清清嗓子:“放门口吧。”
说完,他就无辜地看着阮榛,举起自己被绑着的双手:“宝贝,我拿不了。”
阮榛:“……”
他默默地捡起外套披身上,给东西拿进来,重新关好了门。
塑料袋发出悉悉索索的摩擦声,宋书灵躺在床上,仍是一脸无辜。
阮榛突然有些手足无措。
因为宋书灵这会儿的语气特别正经,认真,还包含着殷切的鼓励之情。
“那就……麻烦宝贝自己来了。”
阮榛吞咽了下:“我、我怎么自己来?”
宋书灵没吭声,用眼神瞟了那么一下。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阮榛硬着头皮打开包装,戴的时候指尖都在抖。
宋书灵一直在看着他。
阮榛脸上发烧,最后松开手:“好了。”
“没好,”
宋书灵笑了起来,声音很哑:“乖点,自己坐上去。”
……阮榛无法呼吸,眼前阵阵发黑。
他感觉自己吞噬了一个巨大的秘密,在少年人的青春里,在坝底的山野林间,他像是怀揣着珍宝的孩子,赤着脚跑过溪流与山风,耳鸣鼓噪,心脏跳得厉害,可是,可是还想跑得更快一点,才能到达那人的身边。
然后扑进对方的怀里。
秘密是什么呢?
一定要和他分享才好。
被撞得太凶,宋书灵疯了似的亲他,阮榛的脑袋和肩膀都要悬空了,宋书灵又伸手给人捞出来,一遍遍地去吻他的眼角。
绑着手腕的领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解开的。
阮榛攀着宋书灵的肩,低低地叫,留下深深浅浅的痕迹。
到了最后,宋书灵把人抱起来,什么话也不说了。
都在喘,都出了汗,粗重的呼吸彼此交错,皮肤摸着烫手。
阮榛抬眸看他,眼神是湿的。
“宋书灵,”
声音也哑得不像话:“你过来,我告诉你个秘密。”
宋书灵凑近他,放轻呼吸。
阮榛蹭了蹭彼此的脸颊,眼睛亮晶晶的。
“我喜欢你。”
第40章
宋书灵很早就没了暑假的概念, 对于夏天,他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记忆。
所在的地方都有恒温恒湿的空调,二十四小时同样的送风, 同样的温度,无论什么季节, 在宋书灵眼里,没太大区别。
都一样。
如同他之前三十一年的人生, 别人是四季分明, 各有各的浓墨重彩, 而宋书灵的生活则仿佛永远都在秋天,凛冽,干燥, 维持着不疾不徐,四平八稳的人生。
但如今, 怀里有了阮榛。
而阮榛, 有着春水一般的眼睛。
笑起来的时候很亮,被弄哭的话也很好看,偶然间回眸看过来,正好与宋书灵的视线相接, 里面的眸光清澈到几近透明。
无法让人拒绝。
宋书灵连着迟到了好几次。
朋友知晓他人逢喜事,半开玩笑说您这是从此君王不早朝。
那不行,还是得去上早朝的。
宋书灵这人吧,挺要面儿的,在某种程度上颇有一些刻板印象,譬如认真的男人最帅, 而工作时的另一半最具魅力。
他认为自己长相不赖,阮榛会为自己健硕的臂弯所注目, 但真正能让对方动心的,可能是他有条不紊地处理事端,一件件地推进所有棘手的问题。
宋书灵端着呢。
要在阮榛面前,维持自己最大限度的完美。
这些,阮榛其实早都看出来了。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宋书灵这种明明不近视,看书的时候还非得戴个眼镜的男人,就别指望他有多闲着。
天天儿地孔雀开屏,支棱习惯了。
挺好的。
因为对于阮榛而言,宋书灵如果整日黏在他身边不撒手,他才真的苦恼。
现在,阮榛每天的生活都极为规律。
每两天都去看望一次张老头和黄狗,在疗养院那儿待半天左右,张老头已经可以脱下护具行走了,痴迷于在牌局上进行厮杀,和宋家二哥结盟,打遍天下无敌手。
回来后,他就趁着有足够的空闲时间,去图书馆看书。
算着宋书灵差不多回来,就离开书桌,基本前后脚就能到家,鹦鹉球球围着他俩飞来飞去,黑溜溜的眼里全是不满。
原因无他,纯粹是宋书灵给房门上了锁。
铁丝怎么都捅不开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