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养圆一只白骨精(111)
于莘一愣,满目的失落和伤心:“顾哥……你不愿意帮我吗?”
班顾凶恶地看着他,他对于莘没有丁点的耐性,也许他吐出下一个字时,他就会撕碎他。
但,于莘悲伤地在他脚边跪了下来,亲吻着他脚前的尘土,抬起头:“神子,您不愿再庇护我了吗?我,是您的子民。”
第79章
班顾茫然地看着于莘,他的眼眸里有虔诚,有崇拜,有爱慕……
“神子,你我相别千年。”
班顾倒退了一步,他想起了鱼妇墓里的壁画,那个在祭台上舞蹈的祭司,还有那些吃了鱼妇受到诅咒的国民,然后……然后……因为陆城刻意熄掉了明火,他没看到后面的画,但他知道,那里画着的肯定是一个惨无人道的过往。
陆城尾戒中的红芒狡猾地探出了头,悄无声息藏在班顾在后面,然后扎进了他的后心。班顾低了下头,他的心脏像被刺进了一根冰棱,冷得他打了一个哆嗦。他的意识脱离了身体,半边脸变成了白骨。
他站在亢庄的广场,那里有一株千年老槐,时间在飞速倒退,老槐从枝繁叶茂回复青青幼苗,沧海桑田,战争变迁,生死败亡……不知过了多久,那个地方变成了一个祭台,四周跪满了人,他们悲怆而又绝望,跪在那不断地嗑头告饶。
班顾看到自己躺在木台上,红布绞成绳索将他牢牢缚在那,旁边一个执刀的大汉,裸着上身,半跪在地上,粗犷的脸上满是不冷,可他还是拿起刀,想要割下他的肉,投入鼎中煮一锅肉糜。
很……疼…很疼,他的刀尖会剐尽他关节每一点血肉。
“啊~……”\班顾抱住头,凄厉地叫出声,他想救他们,可是,太疼了,实在是太疼了,刀刃刮过他的骨头,发出刮嚓声,他疼得连骨髓都在颤抖。
“够了,你们该死。”墓门被人用砸开,冲进来的人将手中拎着的东西丢垃圾一样丢在地上,然后飞身过来,轻轻地抱住班顾。
熟悉的气息将班顾浸泡其中,透骨的寒冷里渗进点点的暖意,班顾血红的眼睛眨动了一下:“陆城?”那些幻象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还在颛顼墓中。
“对不起,我来晚了。”陆城将他紧紧摇在怀里,紧得像要把他嵌进自己体内,让血肉整个交融在一块。
班顾将自己缩成一团,他想把自己藏在陆城的兜里,躲掉侵袭而来一切风雨。缓缓吐出一口气,他终于安全了,这个才是他熟悉的陆城,那……班顾扒着陆城的胳膊,探出两只眼睛,看到李鬼陆城闲闲地靠在一边看戏,察觉他的视线,冲他露齿一笑,还摆了摆手指跟他打招呼。
班顾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个不知是鬼是怪还是什么玩意的,居然跟陆城一模一样,这种A货不该存在世界上。
他想杀掉他。班顾缩回陆城的怀里静静地想。
“你果然还是腐烂掉了。”陆城盯着于莘,“亢族最后的一个人,最后的一点良知,终究烂成了泥。 ”
千年前在祭台边上,那个想当人,不想当疯子,不想当兽,拒绝吃肉的少年,在千年后终究与族人同流而归,不惜一切代价,想要吃上一碗肉糜。
“那是因为你不知道千年的生不如死是什么滋味?”于莘怒吼,额角的伤口因为愤怒胀开,流出浓血,他抬手抠了一下,抓下一块肉来,“我是后悔了,我后悔我居然这么愚蠢,所有的人都吃了,根本不差我一个。我的拒绝,是惺惺作态,是蠢不自知。哈哈,我只是来拿我应得的那一份。”
“应得?”陆城的目光快要凝结成一把剑,“什么是你应得的?班顾欠你们?”
于莘扯了扯嘴角:“他是神子,是我族的祭司,为我们祈祷风调雨顺,平安健康。他本就应该救我,就像千年前一样,每个人,每个人!从老到幼,从男到女,从贵族到奴隶,从善人到恶棍,每一个,每一个都得到了神子的垂怜馈赠。凭什么我没有?我后悔了,我后悔没有吃那碗肉糜,看看我的样子,看看我这半腐不烂的样子,这就是我有良知的代价。现在我要得到我应得的那一份,和其它所有的子民一样,和那些吃过他的肉,喝过他的汤的人一样。我想要回那碗被我拒绝掉的肉。”
“我不人不鬼地活到现在,都是因为我那我可笑的自以为是,令人唾弃的良心,我让我自己遭受这样的痛苦。我几乎每天醒来都在后悔!”于莘哈哈大笑,他孩子的脸上是腐老得不能再老的眼睛,笑过后,又痛哭流涕地趴伏在那,对着班顾哭道,“神子,我没有办法,我已经想尽了办法,我拥有了无数的财富,我走遍了每一个地方,我想靠我自己解除诅咒,但我失败了,一这个世上没有第二种办法能让正常得活下去,只有您,神子,只有您才能让我新生,您是我唯一 的救赎。您应该怜悯我,救赎我,我只一碗肉,一点血,就像您千年前做过的一样。”
“我只要一点,一点点的血肉就能救我,就能让我康复。 ”
班顾的一只手紧紧揪着陆城的衣服,不,他没有肉了,他只是一具白骨,没有血,没有肉,他有的,只有苍白的骨架。
陆城怀抱着班顾,像怕沾染掉脏东西一样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冷笑:“他全身的血肉,不是让你们吃光了,哪里还有剩余得留给你?”
于莘倏得止住眼泪,定定地盯看着班顾,扭曲着脸狰狞道,期盼道:“神子不是成了不死骨,不死骨拥有心脏。 ”
“我不会让你从班顾身上得到任何东西,哪怕一根头发。” 陆城看着如烂泥一样的于莘,“你就该这样不死不活地存在这世界上。”
于莘大怒,浓血流到腮边,将他染得如同恶鬼:“要不是他,我们根本就不会吃鱼妇,是神子,是神子误导了我们。”
“呵……倒也不能这么说。”李鬼陆城慢条斯理地开口,“小白骨还是有点无辜的,罪魁祸首不应该是陆城吗?”
陆城缩紧双臂,将班顾抱得更紧了一点,班顾有点懵,他和陆城前世就认识,可他一点也想不起来,有点可惜。
“闭嘴。”陆城神色满是厌恶。
李鬼陆城笑嘻嘻地:“我难道说错了?就因为你自私得想要将自己的小情人长长久久地留在身边,喂他吃了心头血。哈哈哈,于是……你的小情人成了一个半神,不老不死,不病不疫。可惜啊,人算不如天算,你的小情人让人煮了吃个精光,只剩一具白骨被他兄长埋进无字墓里。”
陆城尾戒上的红芒鞭子一样甩出去,在李鬼陆城的脸上割开一道长长的口子。
李鬼陆城挑了挑眉,抹平脸上的伤口:“我说得有什么不对?”想想又冲班顾挤眼,“小白骨,你的老情人又无能又无用,明明是所谓的神之子却只能让你在地底历经千年化白骨。他甚至都忘了你,他轮回的生生世世,说不定每一世都是孩子老婆孩子们热炕头,可怜你在地底一无所知,孤孤凄凄。”
这种油腔滑调,说话永远半嘲带戏谑,又高高在上的姿态。班顾不由想起被恶魇占据身体的齐述。
李鬼陆城见班顾半点没听进去他的挑拨,无趣地住了嘴。
于莘等半天没见他说话,自己絮絮叨叨地开口:“我们的王子在水边邂逅了神,神眷顾他,教导他智慧,指点他辨别草药,完美他的礼仪……给了他心头血,他以后会与天地同寿。后世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鸡和狗还能得到好处,我们这些族人凭什么不可以?那个时人生活下去太难了,外面到处是战争,死人可以堆得山高,你们以为成功避世就到了桃源?一场天灾,一场疫病,就是一场灭顶的灾难。 ”
“我们族几代的繁衍,好不辛苦建立的家园,就跟风浪里的小舟,一不小心就会倾没。”
“这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人太脆弱,太孱弱,寿命短,还容易生病,怕冷怕热怕饿,会淹死,会摔死……凭什么?我们的神子给了我们希望,他本来和我们一样,只不过是个平凡人,吃了神的心头血后,他就逃了生死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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