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丈母娘告状去(105)
有这种好闺女是家长的福气啊!
容誉偷偷地塞给王亦二百块钱。
“早饭吃好点,别饿着自己。”
上车回家,容誉解脱了一样,长长出口气。这一天,打仗一样。
还被老妈嫌弃,做的不如郭崇山一点!
不得不承认,幸亏有郭崇山,不然,他这日子过得绝对乱七八糟,这俩孩子他都搞定不了。
他和五个兄弟一起长大的,自认为谁也没有这么调皮过,怎么到王木这了,被孩子气的心脏病都能犯了?现在这孩子不得了啊!
他这一天都受不了,但是郭崇山每天都要面对,不仅家里的事情一把抓,公司的事情没放下,还做的井井有条,包括自己他都给照顾了。
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辛苦了。
容誉第一次知道郭崇山的不容易了。
突然福至心灵。
奖励他吧!
看看时间,晚上十点半了、
下班前郭崇山来电话了,今晚他有应酬,估计要喝多了。
给他做顿饭吧,醒酒汤?
兴冲冲地进了厨房。
首先搜一个懒人菜谱。
醒酒汤不会做,清水面很简单啊。
家里还有郭崇山做的牛肉酱。
煮个面条,放上酱,成功!
说干就干。
拿起煮面的锅,一看这锅,早起郭崇山给他做饭没来得及洗呢,那就洗洗吧。
就是简单的大铁勺,洗干净多简单?但是不太简单,有一块东西糊巴了,黏在锅底,他就用力蹭,铁丝儿的那种刷碗的东西也不能给擦掉,指甲抠抠也不掉。
用铲子铲铲吧。
咔咔咔,第三下,锅漏了,铲子折了。
容誉叹口气,真的没有做饭的天赋。
他老妈创新菜能吃死人,他是厨房破坏大王。碰什么坏什么。
哎,接他去。
给郭崇山打个电话,问问他在哪喝酒呢。
郭崇山没接,三瞎子接了电话。
“喝不少了,要结束了。就在新城区繁华路第一家的大酒楼吃饭呢。”
“我接他去。”
“好啊,郭总能高兴坏了。”
容誉换了一身衣服,一想,郭崇山今天的应酬都是做生意的,脸面排场很重要。
容誉不是怎么重物质的人,但这种场合,还真需要装逼。
进了郭崇山的书房。
别看郭崇山一个初中都没读下来的,他都有书房。容誉这个正儿八经的老师都没有。
一大排的书柜,那些买来滥竽充数的书本,自从买来都没有打开过。
估计这些书是五块钱一斤买的吧,很杂,什么口味的都有,资本论旁边挨着金瓶梅。了凡四训下面就是爱妻娇娇霸总慢点宠。哈利波特和盗墓笔记在一起,红楼梦隔壁就是鬼吹灯。
容誉都不知道要怎么嘲笑他。吐槽都找不到下嘴的地方。
算了,他喜欢就好,装逼的东西还指望他怎么去了解吗?
平时也就是看个计划书看个账本的,其他时候他不进书房只愿意进厨房。
第一百章 他是我爱人
容誉是个体育老师,也不怎么备课,也不太进来。
车钥匙在书桌抽屉里,容誉打开抽屉拿出了迈巴赫的车钥匙。
不经意的一侧头,看到旁边多了一个展览柜。
那多了一些东西。
容誉走进了看看。
是一束永生花。
圆柱形,里边是一束鲜花。
月看着鲜花,越觉得有点眼熟。
小小一束,月桂,玫瑰,松柏,波斯菊。
代表着坚强勇敢,友谊,和平,拼搏。
还有一个小小的绸带,上面写着,第x届全国武术锦标赛。
哦!
容誉一拍脑门,难怪觉得面熟,这不是他获得比赛第一名的时候,领奖给他的花束,他送给了郭崇山,郭崇山爱不释手吗?
这都过去多久了?两个月?三个月?本以为丢了,枯萎了,没想到还在呢!
一个黑色的檀木的小底座,上面写了。
第一次送我的花!获奖花束,值得纪念!
永生花了,这辈子都这么保持这新鲜和鲜艳了,几十年后还是这样,比赛过去,获奖花束能保存很久。
容誉笑了下,好笑又感动。
至于吗?不就一束花吗?
但是郭崇山很看重啊!
很隆重的摆在柜子上,还给打了光,灯光下,这花娇艳欲滴的!
花束的旁边,是拖鞋大裤衩子白背心。
就前几天容誉去南方回来带来的三件套,加一块没有一百块钱。但是郭崇山贴的整整齐齐,还用袋子塑封上,摆在这。
也用字儿写着。
送我的第一份礼物!
容誉不笑了,容誉觉得亏心。
看看别人谈恋爱的时候送的礼物,腕表,手镯,钻石,豪车,皮包,他送礼物一双十块钱的夹角拖鞋!
说出去丢人!
但郭崇山当成宝贝,很隆重的摆在这!
“这是多爱我啊!”
容誉除了这个想法外想不出别的了。
容誉一贯心糙,很少去发现生活中的细节。
其实郭崇山对他特别好,在生活里百般照顾。
从他们认识,容誉没下过厨。不管多晚,哪怕是睡到半夜肚子饿了,喊一句我要吃什么,郭崇山起来就去做。
前几天,这一个区都停电,家里热,容誉热了就烦躁,郭崇山给他扇扇子。
恋爱后容誉的衣服,包括内裤袜子,从来都不洗,都是郭崇山给洗干净了。跑操锻炼夏天一天三换还是汗津津的,这时候也是一天一洗。到家后洗澡往脏衣篓里一丢,他吃饭去了,饭后水果啥的,郭崇山洗澡顺便就把脏衣服丢到洗衣机里,每天穿干净的。
工资打卡上,好像基本上也不花自己的钱了,郭崇山一天给他好几个红包,什么聊十块钱的,笑一个给你一千,不笑给八百。午饭没吃好?给个红包下班的时候买个鸡腿吃。一个月下来,零花钱比他工资多了好几倍。
今天给他带花,明天带小零食,后天举着个冰激凌跑进家门大喊着快快快要融化了!
虽然没买衣服,但是他衣服越穿越多,以前都是简单的运动装休闲的,现在什么颜色款式的他都有。
头绳都多了好多,以前他就买二十来个放着,他还不留心,经常丢一个也不知道搞哪去了,过了很久在缝隙里就找到遗忘的头绳,没东西扎头发那就逮什么用什么,大米白面封口的那种绳子他都能用来绑头发。现在哪哪都是,要不是他抗议不用带草莓的皮套,估计他皮套多种多样了,超可爱的。
各种梳子,塑料的,粗齿的,檀木的,牛角的。
要是自己需要什么找不到,只要郭崇山在身边,去他身上包里翻去吧,要什么有什么。
两个人恋爱过日子,没那么多的我爱你呀,下辈子我还要和你在一起啊这种话,都是把事情落到了实处,柴米油盐。
从他口袋翻出皮套,他拿出梳子帮自己绑好头发,自己会特别高兴。
刚觉得有点饿,他已经端来了吃的,自己也会特别高兴、
换了一件衣服穿去上班,别的老师说今天穿的好帅啊,还会非常高兴。
这些高兴都来自于郭崇山。
当我喜欢你变成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担心叮咛。
当我爱你已经融入到生活里的点点滴滴。
当一辈子开始于笑闹争吵,磨合棱角,在进入相互包容为对方考虑,畅想未来,这感情已经在心里扎根发芽,茂密生长。
相爱的两个人就像了两棵树,虽然地面上我们有些距离,但地下我们根系交缠,不可分离。枝叶交错,如同牵手。我们一起沐浴阳光,一起经历风雨。树叶沙沙响那是你对我说着爱语。一年一年,我们枝繁叶茂,巨大的树干相互交叠已经分不出彼此,我们可以强壮的撑起桥梁屋脊,我们会一起守护靠在树干上休息的父母,守护那枝叶还很稚嫩的小树苗。
“我很喜欢他,不对,应该是我爱他。”
容誉很高兴自己确定对郭崇山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