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仙君的be美学(241)
岑云谏怎么来了?
他不可能也因为天赋不行而被告知要下山啊。
听说岑云谏的父母都是修士,他生下来就确定有灵根,好像他刚学会走路就会拿剑了。
岑云谏也不怎么爱搭理他们,每日只跟在澹台莲州的身后,像是澹台莲州的贴身保镖,寸步不离。
“你们说岑云谏为什么也来了?”
“他要跟我们一起吗?”
“他会仙法,有他跟着更好吧。”
“但是我觉得他是不是只管莲州弟弟,不管我们啊……”
“莲州真的厉害,能跟他那样的怪小孩交朋友。”
篝火旁,正在做饭的澹台莲州用手肘轻撞了一下岑云谏。
澹台莲州不免揶揄岑云谏说:“听到了没?他们说你是怪小孩。哈哈哈哈。”
岑云谏正在专心地处理食材,干脆利落地把一只野兔子给剥了皮,头也不抬地说:“无所谓,随便他们怎么说。”
澹台莲州嘀咕说:“我记忆里,你小时候还有几分可爱,如今直接装入长大以后的灵魂,连那一点可爱都没有了。”
岑云谏用解题般的语气说:“那你说,我要怎么做?只要我能够做到的,我都可以照办。”
澹台莲州撇了撇嘴,无可奈何地说:“就是因为这样才觉得不可爱啊。……唉,算了。”
他面前的岑云谏是他认识的那个岑云谏,作过昆仑仙君的岑云谏。
说实话,有一个相识的人在还是让澹台莲州莫名地觉得亲近,就算这个人是岑云谏也一样。
在作了十年的昭太子后,澹台莲州明白的最大的道理就是:没有永远的敌人。
再者说了,岑云谏也不是他的敌人啊。
他不喜欢岑云谏了。
自然也不恨岑云谏了。
所以能够安然自若地与岑云谏相处,倒是岑云谏,有时还像是会不明白为什么他笑嘻嘻的。
澹台莲州问他:“你是怎么下山的?你应该不能下山太久吧?”
岑云谏洗了洗手,把剁好的兔子肉扔进了锅里:“到你寿尽之前,我都不回昆仑了,会一直在你身边听你吩咐。”
澹台莲州举着勺子:“啊?那你修炼怎么办?你不是想要作仙君、想要得道飞升吗?”
岑云谏抬起头,径直望着他,一双眼眸毫无颤动,非常坚定:“不,我最想做的不是仙君,是拯救苍生。”
澹台莲州被他看得有点心慌起来:“……那跟你要在我身边有什么关系?我肯定不回昆仑了,我打算回昭国。”
“我知道。”岑云谏似乎是发现有点吓到他了,僵硬地转回头去,说,“我不是拯救苍生的那个人,那个人是你,所以我要跟着你。这是第三次了,不能再失败了。”
澹台莲州心往下沉了一沉,他没什么英雄气概地说:“你让我去拯救苍生,我怎么拯救?我没有那么远的志向。你为什么会觉得是我?总不能排除了其他人以后只剩下我了吧?可我只活到三十就死了啊,这一次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三十。”
岑云谏笃定地说:“是你。”
澹台莲州将信将疑,他觉得岑云谏说得跟真的似的。
不过岑云谏一向这样,别看没什么亲和力,说起大道理来倒是一套一套的。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昆仑弟子对他那么信仰狂热,为了他前仆后继地去死,还死而无悔。
可惜,澹台莲州不吃这一套。
在他记起自己究竟跟天道谈了什么之前,他还是保留怀疑态度。
不多时,兔肉汤炖好了。
澹台莲州用竹筒做碗,给每个人分了一碗,自己倒数第二,最后一碗给岑云谏。
岑云谏不要,推给他:“你吃吧,我不会饿。”
澹台莲州坚持要递给他:“好歹吃几口吧,你既然想要跟在我身边,那就得融入凡间,总不能一直摆着你的仙君脸吧?那谁都知道你不食人间烟火,不是个凡人了。”
岑云谏又说:“我不喜食荤腥。”
澹台莲州对他的麻烦翻了个白眼:“就你事多,炼成辟谷丹你就肯吃了是吧?哪有那个条件,你是打算把身上的辟谷丹吃完了以后就餐风饮露吗?你刚筑基不久,还没有到不吃不喝的地步吧,我就不信你真的不饿。”
刚说完,像是在回应澹台莲州的话似的,岑云谏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
澹台莲州哈哈大笑。
岑云谏红了红脸,一声不吭地接过兔肉汤,正要喝,见澹台莲州看着自己,转过身去,背对着澹台莲州,然后才埋头吃了起来,越吃越快,显然是饿坏了。澹台莲州还给他递了两个果子,让他多吃点。
岑云谏不是很想吃肉,这会让他想起作白狼的那段日子。
起初澹台莲州还给他吃生肉,他坚决表示不吃,之后才一起吃人的饭。
倒不是他真的觉得生肉难以下咽,正相反,他觉得生肉比熟食要香,作白狼的时候,光是闻到血腥的味道他就觉得很美味,引诱着他去尝一尝。
就是因着这样,所以他才不能去吃,吃了第一次他就会去吃第二次、第三次,乃至无数次。
到那时,他会不会又想,人肉和妖肉有什么区别?进而忘了自己曾经是个骄傲的修真者。
岑云谏吃完了,回头看到澹台莲州就站在自己边上看着自己,他红着脸,还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脏污,擦了擦脸颊,问:“什么事?”
澹台莲州跟他说:“你有没有学变形易容术?”
岑云谏:“学是学了。”
澹台莲州:“那你变成大人的样子,去告诉清泉村的村民,妖怪已经被杀死了吧,然后再跟他们说要修建一个迷踪阵来保护他们以后也不受妖魔的侵害。”
岑云谏却提出了异议:“迷踪阵只对低等的小妖有用,就算建好了,也不能永世保存,若是失传失修了便没用了。”
在他看来,小妖没必要郑重其事地防备,大魔又防不住,这是一笔赔本买卖。
澹台莲州却说:“有用啊,怎么没用呢?你为什么总想着一劳永逸,永久不变吗?世上有什么是能永久不变的吗?连日月都会变,更何况是凡间?难道要因为一百年后一定会死就干脆什么都不做了吗?能保护一天是一天,保护一年是一年,保护十年是十年,要是以后没用,就等以后再说吧。至少……至少让大家知道,他们要珍惜自己的性命。”
岑云谏沉思片刻,答应了。
……
第二天。
岑云谏变成了二十几岁的模样,带着澹台莲州一起去了清泉村。
澹台莲州并不介意功劳归谁更多,再说了,妖怪本来就是岑云谏杀的。
要是能提早十年救更多人,他不在乎人们歌颂的是谁,只要能成就行。
身为一个孩童的他想必难以取得信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让岑云谏作代表出面吧。
清泉村的村民先是听到山林里有妖兽可怕凄厉的惨叫声,但是没人敢去看,大家反而躲了起来。
直到有一大一小两个仙人飞到了村子里。
岑云谏把妖兽的尸体扔在了空地上,说:“这只妖兽已经被我杀了,以后你们不用再向它进贡童男童女。”
村民们简直不敢相信,眼神与其说是惊喜不如说是惊吓。
岑云谏身上没什么人味儿,实在是让人望而生畏。
说着,岑云谏还把澹台莲州拉了过来:“这一切,都是我身边的这位昭国王长子澹台莲州让我做的,他知道你们为妖魔所困扰,所以驱使我杀了妖魔,他还懂得防御布阵,会助你们建起迷踪阵,保护村子。”
澹台莲州愣怔了下,还没吱声,岑云谏扔下他一个人面对村民,转身就走,冷酷至极。
等岑云谏走了以后,村民们只面对着澹台莲州反而放松了很多。
仙人跟妖魔一样对他们来说是让人敬畏的存在,当然,一国的王子也很尊贵,可起码和他们一样是凡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