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上添金(96)
于是,在金向棠低声缓慢开口后,他走上楼梯——
“One,two,three,four……”
圣地亚哥的阳光总是带着浓郁海水气息,海水,连通着世界各个大陆,从匹兹堡到北京,再到这里,他有时想,命运真是奇妙,让他的稳定生活撞上数次巧合,偏偏全与对方相关,如同一出奇幻故事。
可这种奇幻背后,一切又似乎有迹可循,有许多许多人都在帮助他抵达今时今日,朋友、老师、父母,认识的,或是不认识的,当然,还有他自己,人们常说,感谢机遇垂青,但有时,机遇也同样等着人们的眷顾,命运已经为他拉开最后一幕,他当然会与那个人不留遗憾完成它。
“Fifteen,sixteen,seventeen……”
听筒中的计数不断逼近终点,当金向棠喊出“nineteen”后,他已经走到对方身旁,雨伞举到对方头顶,然后,共同喊出了那声“twenty”。
金向棠蓦地睁开双眼,怔怔看过来,手机仍然扣在耳边,再一次,风声与信号同时将声音传到耳内。
反应变得迟钝,但目光已表达出所有,“你今天……演的还是白蛇传,断桥吗?”金向棠看着他,良久,问出这句戏语。
任锦欢莞尔道:“都到结尾了,你怎么还在说开头?”
明明是白蛇传,雷峰塔倒。一叶浮萍归大海,人生何处不相逢。
“学长,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学弟。”
金向棠接过他的伞,与他紧紧相拥。
远方礼乐队奏响入场曲,欢呼与掌声接连鸣起,牧师宣读誓言,新人允下承诺,要一生一世,热爱当下。
任锦欢同他走到连桥中央,讲起母亲的决定:“她其实同意了,但我知道她对舞台有留恋,接下来三到五年可能是她最后的机会,我想给她留下这些时间,等她实现梦想,再接她过来,所以,在此之前,我跟合伙人说暂时延缓调任,但每年会有些来这边的出差机会。”
金向棠肯定道:“这已经是非常好的结果了,只是五年而已,况且,我从来就不做被动等待的事情。”他告知对方自己的“半年回国”打算,“即使你告诉我还需更长日子,我也愿意将一半时间让渡与你。”
任锦欢停下脚步,注视他,温尔道:“学长,你知道吗,我这人其实很贪心的,如果只有一半,是很难取悦到我的。”他看着略有错愕的男人,浅浅笑道,“你为什么不继续问问,我的出差时长是多久呢?”
难道……
“麦肯锡在全球100多个城市都设有分部,变更办公室对于我们来说其实很方便,我向合伙人答复延缓时,也申请了来美过渡期,所以——”他故意停下半拍,说出答案,“我每年可自主支配的出差时长也是六个月。”
一半加一半,等于百分之百,这是他作为一个标准的、热衷平衡的十月FJ人,最喜欢的生活美学。
“你……”金向棠顿了顿,最终哑然失笑,还能有谁与他殊途同归,一起演绎这出完美结局版“麦琪的礼物”?只有眼前这个人。
他粲然道:“虽然我本科是数学系,但你比我先找到了最优解。我输了,S大的计量经济更胜一筹。”
任锦欢也忍不住笑了,他慢慢回忆道:“当初在深圳,你说未来很多无法确定时,你可以一个人冒险,但没法让另一个人共担这种冒险,我那时想,你过去可能经常被当成救星希望、大家的榜样,习惯独自解决所有,可是学长,你别忘了,我们已经上过一次赌桌,你说过……你是我的同谋。”
金向棠眼中颤了颤,他的人生曾获得过诸多肯定,这未尝不是一种外界施予的“赋魅”,但仍有这么一个人,将他那句状似无意、实则有感而发的话记在心里,读出背后的自我局限,为他“祛魅”。
知情达意至如此,是命运的恩赐,还是考验,让他在“取经”途中遇见对方,数度动摇自认为的坚定。
于是,他道:“我不会忘,我会永远做你的同谋。”
热闹的人声徘徊在庭院外,金向棠试探问道:“麦肯锡西雅图office离我现在公司挺近,你要不要考虑申请过来,我可以当你的临时mentor。”
任锦欢似是犹疑道:“申请不是难事,但还得重新找房子……”
“我去接你,我帮你找。”
他眼梢微扬,轻声道:“那……还是‘门当户对’的那种吗?”
金向棠接住他的小心思:“虽然美国房源没有国内紧张,但是节约不失为一种美德,我其实很赞同你当初陪我看房时说的性价比原则,要不……‘同门同户’的那种吧。”
任锦欢抬眼看他,在某个瞬间,与他同时露出难掩的笑意。
不一会儿,喧闹欢声进入到庭院中,今天真正的主角终于齐齐出场,带着摄影师及伴郎伴娘来这边取景拍照,见到桥上二人后纷纷催促其下来。在扔捧花环节中,时露将这个任务交给了宋鸣雨,他头回扔,不知道轻重,捧花一下子飞到略高半空,正好被桥上的金向棠接住,徒留下面的伴娘们唉声一片。
时露替自己的好友姐妹不满,宋鸣雨不得不代为出头,对金向棠道:“Eric,you’re not a gentleman.”
“I do apology.”金向棠毫无歉意笑道,并说出发小的幸运饼干预言,“You make a perfect pass.”
时露挑选的新娘捧花由正中十朵红玫瑰及外圈十朵白玫瑰构成,配叶有文松、天门冬等等,听说产自华盛顿公园,金向棠拿在手上,想到什么,对任锦欢道:“你来我这边,我应该好好准备你的乔迁礼,华盛顿公园所在的波特兰被誉为‘玫瑰之城’,栽种了一万株玫瑰花,我也打算放一些摆在家里。”
说到这里,他目光炯炯,将捧花递到对方面前:“那么,这位学弟,你是喜欢红玫瑰,还是白玫瑰?”
馥郁娇艳的鲜花在阳光下楚楚动人,自有不必多说的好看,可是,任锦欢想,一万株玫瑰里也挑不出让他最心仪的一株,因为他想要的永远是最好的。
于是,他迎着对方目光走上前去,接过捧花,然后,扔到了桥下——散落的花瓣落在众人头顶,倒也浪漫,又一场玫瑰争夺战开始,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拉着金向棠的领带轻拽到面前,金向棠笑着倾身,听他说出了答案:“当然是你这朵金玫瑰。”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