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后我成了综艺团宠(30)
毕竟晚上不光冷,还可能有野兽出没。
这里除了树就是树,睡树上倒是可以躲避野兽袭击,但零下六七度的温度,没被野兽咬死也先被冻死了。
“你们打算怎么解决住宿问题呢。”摄像师问道。
徐任宇想了想:“看能不能找到山洞吧。”
但那边安饶已经面对一根倒下的枯树研究起来。
摄像师好奇的将镜头对过去。
安饶拍了拍枯树,对徐任宇道:“过来搭把手。”
徐任宇不太明白他想做什么,但只要是安饶说的,他肯定要照做。
两人将枯树抬起来架在另一颗树上,空隙形成一个三角形,然后清理掉枯树下方的树枝,将降落伞展开铺在上方,远远看过去,像个三角屋顶的小房子。
徐任宇折腾半天实在累了,往「小房子」里一躺,觉得除了有点脏之外还是挺舒服的。
但安饶并没闲着,正蹲在地上挖苔藓。
“挖那个干嘛,要煮汤喝么?”徐任宇倒不是讽刺他,纯粹好奇。
安饶挖出厚厚一大块苔藓覆盖在降落伞铺成的房顶上,继续挖,头也不抬道:“御寒。”
徐任宇张大了嘴,感叹安饶动手能力极强外,不禁为他的知识储备量所折服。
不过这倒不是安饶刻意去学的。
大学那年跟着教授一起去实地考察,那地方和这里差不多,树林成海杳无人烟,只有孤独的守林人守着简陋小木屋。
他就喜欢一边写生一边和守林人聊天。
很多看似不起眼的人,其实脑子里装了整个地球。
苔藓小屋柔软温暖,累了一天的二人躺在里面,仿佛置身席梦思大床。
“咕噜——”不知谁的肚子叫了声。
解决了住宿问题,接下来就要安抚自己饥饿的小肚子。
但摆在眼前最大的困难是:
没有刀、没有餐具、没有任何食材。
安饶抱腿思考半天,忽然道:“我记得以前看过一档野外求生节目,必要时蚯蚓也……”
“可以了。”徐任宇忍不住打断他。
虽然他对安饶的话深信不疑,但蚯蚓,不可。
安饶从小屋里爬出来,拍拍身上的土道:“天马上黑了,如果不想真的靠蚯蚓果腹,现在必快点找吃的。”
一旦天黑下去,像他们这样没有照明设备的情况下,如果迷路很可能就再也走不出这片树林。
安饶看了一圈,突然发现身旁的树后长了几大簇香蒲,随着夜风飘散着毛茸茸的种子。
安饶忽然笑了,他转向徐任宇轻声问道:“今晚想吃烤鱼么?”
徐任宇:“想……”
“那一起来摘香蒲吧。”
香蒲是一种外表酷似香肠的植物,搓动香蒲可以挤下来大片毛茸茸的种子,这些种子就是钻木取火用的绝佳火绒巢。
而且它的根茎具有丰富的碳水化合物,在野外弹尽粮绝时可以靠它的根茎补充能量。
两人倒腾了半天终于点着了篝火,而此时,天已经完全大黑下去。
在他们搭建的临时住所附近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水很浅刚过脚踝,两人一人举一支火把蹲在溪边,望着水里一动不动的鳟鱼蓄势待发。
但老天似乎偏要和他们对着干,他们等了没一会儿,天空中就淅淅沥沥下起了毛毛细雨。
手中的火把被雨水浇得势头小了下去,最后化成一缕白烟,彻底熄灭。
摄像VJ狼狈的用衣服盖住摄像机,问道:“不然我们先回去,一会儿下大了不好走。”
安饶点点头,实在不行饿一晚也无所谓。
就在VJ关掉机器准备往回跑时,摄像机熄掉的灯光将所有人隐匿于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中。
安饶心里猛地一跳,抬头看向溪流对面。
黑夜中,一双双青绿色的眼睛闪着幽幽的光,一动不动看着他们这边。
第18章
(修)
想离婚的第十八天。
三个人一瞬间绷直了后背。
雨水打在脖颈上泛起一片凉意。
一双、两双、三双……数不清到底有几双,高低错落、凌厉凶狠。
“那……那是……”VJ吓得六神无主,脚步不自觉向后退去。
“是狼。”安饶压低声音,“而且已经看到了我们。”
狼怕火把和光,这应该算是常识,VJ也考虑到这一点,忙慌张地拉开书包寻找手电筒。
结果手一滑,手电筒应声落地,骨碌碌滚进了溪流中。
三人:三人互相使了个眼色,不着痕迹地慢慢向后退去,徐任宇火速捡起脚边的粗树枝,举起来做防御状态,随着二人向后倒退。
众所周知,狼是群居动物,如果发现猎物会发起群攻,并且狼的夜间视力极好,动态视力也远远高于人类。
当狼群注意到这三个人脚下的动作时,它们慢慢站起身子,后背匍匐压低,伸出前爪试探着往前走,渐渐的,狼群踏入溪流,向着三人徐徐走来。
“怎、怎么办……”即便是零下五六度,VJ还是吓出了一脑门汗,心脏跳到了嗓子眼,下一秒就要尖叫出口。
安饶大概计算了下,如果逃跑,他们的生存概率有几成。
答案是零。
人类本就跑不过狼,特别还是狼群,再加上这里是地形复杂的陌生山林,即使没被狼群围捕咬死也有可能失足摔落山崖,或者撞上巨石尖枝,应该比被狼咬死好看不到哪里去。
它们目前还没有正式进攻,还在试探,一旦逃跑,说不定会激发它们的捕猎天性。
群狼眯着眼睛试探着继续往前走,很快,它们穿过了溪流,来到了距离三人只有五六米不到的前方。
徐任宇又怕又气,忍不住说了句:“你们节目组就没有一点应对措施?”
“我我我们调查过这里没有狼群啊……”VJ更想哭好嘛,他就是个摄像的,命悬一线不说还得背锅。
“别动,冷静,还有办法。”安饶努力稳住心神,打量着这群狼。
如果能拿捏住它们的情绪,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狼生性谨慎,它们现在应该在观察三人,考虑是否合适下手。
安饶低声对VJ道:“你带手机了没。”
“带了带了。”VJ颤抖着手掏出手机递过去。
安饶打开他的音乐播放器看了两眼,都是很俗的口水歌,中间夹杂着一首《小鸭子》。
“这是给我闺女听的……”VJ忙解释道。
不管那么多了,安饶随手点开《小鸭子》,将音量调至最大,目光紧紧锁定狼群,挺直着上半身慢慢将手机放在地上。
本来还在步步逼近的狼群忽然听到了从没见识过的声音,一下子全部停住了脚,好奇地看向声音来源地。
其中有一头,比一般狼要大一圈,长耳阔立,威风凛凛,如果没猜错它应该就是狼王。
狼王眯着眼睛,垂下的大尾巴忽然扫了一圈。
半晌,它后脚一弯,蹲坐在地上,眯着眼打量起面前的人类。
狼群看到它们老大哥坐下,也都跟着坐下。
狼王的大尾巴贴在地面,呈半圆形划过一圈,接着又微微抬起来,「啪」的一声打在枯叶层中。
有几只涉世未深的小狼越听越开心,竟然抬起前爪使劲刨着泥土,紧接着仰起脑袋欢快的「嗷呜」了一声。
叫声冗长响亮,像是在伴歌伴舞。
这时候,音乐忽然播放完毕。
狼王猛地站起身子,垂着尾巴向安饶慢慢走去,吊梢眼角透着高傲的蔑视,长腿缓步,宛如帝王君临天下。
徐任宇眼见不妙,举起手中的树枝向狼王跑去,打算殊死一搏。
但意外的,狼王停忽然停住脚,身体歪向一旁,重重摔在地上,青绿色的双眸在黑夜中极度令人胆寒。
安饶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眯起眼睛看过去,赫然发现狼王的前爪边多了滩深色水迹,月光一照,明晃晃泛着红光。
是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