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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90)

作者:蒲中酒 时间:2024-05-11 09:37 标签:快穿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万人迷 系统 甜文

  他蹲下来,倒出盆里的脏衣衫,取了一件丢到水里,又拖着水重重提到石板上。
  监察者01语气冷冰冰的。
  【差不多行了。】
  【你真要给他洗衣服?】
  水鹊嘀嘀咕咕:【可是剧情里不是要给男主嘘寒问暖体贴他生活吗……】
  不干活怎么能体现他贴心呢?
  监察者冷哂一声,随后又缓了语气和水鹊说:
  【叫你嘘寒问暖,你多哄哄他不就好了。】
  【宝宝,这不是你最擅长的吗?】
  水鹊没吱声,用捣衣杵捣了两下衣服,差点都要把衣服落河里冲走了。
  怕越帮越乱,他还是停下动作,光蹲在小河边百无聊赖地划水。
  齐朝槿从河岸对面回来。
  大融朝平民一日平均收入100文,之前家中靠体弱的齐母做针线活补贴家用拉扯大两姐弟,姐姐齐雪茹早两年嫁人了,齐母的身体状况每况日下,医馆的郎中说得的是朝里妇科圣手都无法根治的绝症,后来家里就靠齐朝槿给人代写书信勉强维持生计尚且不够,还要每日抓大量的药,常常有入不敷出的情况。
  即便如此,坚持了三两年,齐母还是病逝了。
  齐朝槿操持完丧事,又守灵三月,接着边读书边接些营生,有了秀才功名在身,营生好接上许多,接连几个月不眠不休代写书信、卖书画、给村塾讲学、题字写对联、作碑文……才还上当初东借西贷用以买药的四万钱。
  他一个人过活,本就清简寡欲,日日清粥小菜,葛衫打上补丁也能够继续穿,因而无债一身轻后都是得了闲就念书,偶尔才接点营生供自己生活。
  手中只有四千余钱。
  绢买不起,但一匹纱也得一千八百文,买回去缝制也来不及,齐朝槿转了步子去成衣铺。
  他对衣裳这些身外物不甚在意,买的是铺子伙计说的京城时下流行的款式。
  一件对襟宽袖花纱短衫,一千五百文。
  家中只有草鞋,这人金贵,一穿走不了几步路足底就得磨得长水泡,又得购置一双乌皮皂靴,八百文。
  再去坝子桥的肉铺提了两斤猪肉,80文。
  手中的钱就去了大半。
  最后给自己买了枚30文的松烟墨。
  齐朝槿和团扇铺子的老板谈妥了生意,明日起每日为铺子画三十柄团扇,酬劳日结。
  他站到河岸边,水鹊还蹲着在石板上,齐朝槿淡声问:“在做什么?”
  水鹊压根没注意到有人来了,给他吓得一个激灵,齐朝槿眼疾手快揪住他的衣领子,才堪堪稳住,不至于纵身落水。
  他还没说什么,水鹊倒是嘟囔起来:“你走路怎么不出声啊……”
  齐朝槿启唇要说话,这人便仰着脸嘴角翘翘,邀功似的,得意洋洋:“我正给你洗衣服呢。”
  齐朝槿半阖眼,视线落在石板一整团的衣裳。
  “……这是你的衣服。”
  衣服浸了水,又都是贴身的白色亵衣,水鹊哪里分得出来。
  齐朝槿这么一戳破,他多少有点尴尬,硬着头皮说:“我和齐郎的关系……怎么用分什么你我?”
  说得好似他们是一母同胞亲兄弟,同穿一条裤子长大。
  齐朝槿默然不语。
  还是说这人留在他家给他当小郎君来了?
  大融朝男风并非像前朝一样谈之色变,官宦人家娶男人的也不在少数,因此郎君是客气称谓,可若是称呼旁人“小郎君”,一层是寻常意思,深想的另一层也多少有些揶揄的意味在。
  水鹊还讪讪地垂着脑袋。
  他木簪没束好,河边风凉,一缕乌发吹落恰恰贴着段雪白的脖颈。
  怎么不说话,齐朝槿这样沉默弄得他多尴尬啊……
  水鹊都要扣手指了。
  身前站着的人终于问:“洗的如何了?”
  明眼人都能听出来,齐朝槿这是明知故问,湿水的衣服上皂角磨的泡沫都没有。
  他从河岸对面回去放东西时,余光一瞥,水鹊正在打水漂。
  水鹊怎么好说自己差点把衣服冲河里去了。
  他只好不尴不尬地摊开手来,抬眼多少显得可怜巴巴地说:“这河水太冰,我搓衣服把手都冻红了。”
  时值盛夏。
  齐朝槿实在是不知道说他什么好了。
  去看那老老实实摊开的一双手,粉白细腻,不管是柔嫩掌心还是细长的指节,那是一点茧子都没有的。
  指腹确实发白透红,齐朝槿想,这多半是玩水玩的。
  他说:“还是我来罢。”
  水鹊站起来,乖乖给他让出空地。
  齐朝槿做粗活习惯了的,他的手掌也不似县里的同窗那般,光握笔的指节长茧,手指根部、掌侧面乃至虎口,都布满了粗糙茧子。
  手起手落,捣衣声阵阵。
  “等一下!”余光一瞥,水鹊赶紧扯住齐朝槿的袖子,“这、这件还是我自己来洗。”
  白色的亵裤就这么摊在石板上。
  齐朝槿眼皮一掀,他本来觉得没什么所谓,但看水鹊耳朵尖红红的样子,倒也觉着手里薄薄的布料烫手起来。
  喉头紧了紧。
  齐朝槿面色不显,只眉峰微挑,“你自己洗,一会儿你的……就冲到河里去了。”
  若是粗俗些的人,现下就该说,冲到河里的薄薄亵裤,凭那皂角都洗不去那贴身衣物的香气,让高壮的村野莽夫捡到了,指不定要揉皱了夜里反复嗅闻,想着是哪家的小郎君细皮嫩肉一身香。
  水鹊其实也不太信任自己的洗衣水平。
  齐朝槿低着头,耳根烫着,面不改色的搓着白色布料。
  他正想过清冲水。
  河流上游却漂来点点血腥,把清凌凌的河水染红了。
  水鹊往河流上边看去,就二十余步远的木桥头,一个猎户装扮的男人,戴着笠帽,粗布短衣,正蹲在河边杀鸡。
  鸡喉道已经割开了,放血的时候来不及盛在木碗中,因此落了鸡血到河里。
  水鹊生怕他直接就在河里开始拔毛。
  他走上前去,客客气气地问道:“你好?”
  村里人鲜少这么客套说话,尤其是对着他。
  男人抬起头,笠帽下的眉眼锐利深邃,微抬起的下颚线条凌厉,一双鹰目没什么波动,也没做什么表情,但就是平白给予人一种阴鸷感。
  似乎是融合了塞外胡人血统。
  粗糙的手掌把握着雉鸡的脖子,草鞋边搁置了一把饮血短刀,身上紧实便于动作的粗衣,半蹲而绷出后背沟壑分明的肌肉。
  感觉不太好说话的样子。
  于是水鹊更是细声小气地和他说话:“你能不能到河流下游去处理啊?”
  齐朝槿家在青河村口,这里是绕村河流的上游,平日里许多人到这边石板洗衣服,久而久之约定俗成的是糟污要处理的都到下游去。
  乌淳一声不吭地站起来,身材更是粗犷高大,结实肌肉覆盖着胡人高而宽的骨架,光看腰腹也将近宽了水鹊的一倍有余。
  青天白日的,不答应的话,也不能打人吧……
  水鹊抿紧唇。
  乌淳垂眸看他,鹰目深邃。
  这人雪白的一张脸,就那么点儿,甚至没有他巴掌大。
  胳膊和腿也都细伶伶的。
  乌淳脑子算不上灵光,甚至能称一声木讷,光一身胡蛮力气,都想不通眼前这个人是怎么养大的。
  或许是因着有胡人血统,平日里青河村没人会凑上来和乌淳说话。
  一半由于乌淳是外来的,青河村农户多半排外,另一半是因着他瞧着可怖,村里凡是有孩子的爹娘都以他的名目止儿夜啼。
  眼前的人显然也是怕他的。
  鼓胀唇肉由于主人惴惴不安,给抿得红红的,乌淳觉得那比他上县里卖野猪肉时,路过那些脂粉铺子货架上摆的胭脂还要好看许多。
  水鹊给他幽幽一双鹰目盯得额际冒汗了,还是据理解释:“我们在石板那边洗衣裳,你在这里杀鸡的话,水就脏污了……”
  乌淳抬目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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