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战神掳走后(134)
霍琚不接她的话茬,赵秀娟难堪地想骂人,但她得忍住,努力挤出笑容,“实在不是我们故意为难你,常安前个儿因为你夫郎被人打伤了,这会儿还躺在床上呢,也怪我们做父母的不中用,你爹年纪大了,做不了货郎,你小弟念书需要银钱,家里着实拿不出银子给常安治病,不得已才求到你头上。”
“就算你不待见我这个后娘,常安可是你一母同胞的兄弟,你忍心看他缠绵病榻吗?”
霍琚对赵秀娟的话向来听一半留一半,闻言眸色沉了沉,“谁欺负凌息了?”
第92章
霍永登夫妻气势汹汹地跑去讹钱,灰头土脸地回了家,他们以为霍琚性情大变是因为凌息撺掇,只要凌息不在霍琚便会回归从前对他们言听计从的模样。
哪料,凌息在与不在霍琚的态度确实有差别,可惜这差别并非他们想要的。
“何必拿什么骨肉亲情来压我,你们予我的生养之恩早在十年前,逼我参军换银子时就还完了。”霍琚一直未提过的旧事被摊开在太阳底下,让对面几度粉饰太平若无其事的夫妻俩面色抖变。
十年前,霍琚十五岁,霍常安以为他抛弃家里人跑了,赵秀娟大概告诉霍常安,他为了摆脱家里,摆脱他们这群负担,拿着征兵的银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以至于小小年纪的霍常安尝到了被背叛的滋味,承诺会永远保护他们的大哥走了,丢下他们绝情地走了,甚至没有知会一声,是怕他们会阻拦他吗?所以才一声不吭地离开。
日复一日地疑问,盘旋在脑海中,随着时间拉长,答案似乎不再重要,霍常安已经在心里给霍琚判了死刑,他的好大哥,满嘴谎言,虚伪无比。
霍琚的离开使得家里全部苦活累活落到霍常安头上,他的日子过得越苦,经历的磨难越多,心里对霍琚的恨越深,如果当初霍琚没有抛弃他们,他不会遭遇这些。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赵秀娟当年以软刀子相逼,迫使霍琚不得不应征入伍,但凡有脑子的都清楚,这一去,恐怕再难回来,年仅十五岁的霍琚不害怕吗,他不想活吗?
他当然想,可赵秀娟说家里穷,养不起一大家子人,如果让霍常安和霍常荣继续念书,家里很快就要揭不开锅,霍琚年纪到了,差不多该寻摸亲事了,无论女子哥儿,聘礼皆不便宜。
而且霍常安和霍宁同霍琚年龄仅仅相差三岁,说亲基本挨着,接二连三,家里哪来那么多银子。
幸亏霍宁模样生得好,可以给霍宁寻个富贵人家,换回来的银子应当能给哥哥们说两门好亲。
言下之意便是准备将霍宁嫁给富贵人家做妾,富贵人家的姨太太,受人伺候,玉盘珍羞用不尽,有享不完的福。
十五岁的霍琚,干着田间地头的活儿,当着县城的力工,以瘦弱的身躯撑起整个家的重担,他并非什么懵懂无知的小孩儿。
正妻不可随意休弃,妾室却能随便发卖打杀,生意场上互相换着小妾玩的人多不胜数。
说着给大户人家的老爷做妾多风光,其实主人家一个不高兴,便可将人像家犬一样处置。
听懂赵秀娟哭诉下传达的真实意思,霍琚如遭雷劈,骤然掉入冰窟,冻得他遍体生寒,血液凝滞。
他找到霍永登,试图从霍永登那里寻求一点转圜的余地,哪怕父亲打从心底里厌烦自己,但弟弟妹妹是无辜的,父亲怎么忍心任由后娘糟践他们。
霍永登闪躲的眼神,恼羞成怒地推开他,敷衍他家里的事都是赵秀娟在管,自己什么也不清楚,让霍琚有事去找赵秀娟讲,别来烦他。
刹那间,霍琚醍醐灌顶,原来一切都是他们夫妻商量好的,他们明白自己的软肋在哪儿,一掐一个准。
十五岁的霍琚走投无路,无可奈何,霍永登和赵秀娟是他们兄妹几个的爹娘,拿捏着他们的婚姻决定权,他可以无所谓娶不娶亲,却无法不为弟妹考虑。
他一夜未眠,次日清晨赶着第一拨人流前去征兵处报名,二两银子卖了他的命。
他把银子交给赵秀娟和霍永登,“答应我的,希望你们做到,否则我即便死在战场上,也会化作厉鬼回来。”
光阴间隔十年,霍琚当时阴鸷的眼神突然清晰地浮现在霍永登夫妻脑海,十五岁的霍琚与二十五岁的霍琚重叠,令他们一时分辨不清眼前究竟是人是鬼。
亏心事做多了的二人早把来找霍琚的目的抛到九霄云外,落荒而逃,像身后有厉鬼在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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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息掐着点回来,推开大门,余晖给屋子披上橘红的霞光,院子里的桂花树摇曳,飘荡开浓郁的桂花香。
左右没瞧见霍琚,凌息以为人在屋里休息,刚放下背篓就见人推着轮椅从厨房出来。
“怎么不在屋里休息?跑去灶房做什么?放心,晚点我来做饭。”凌息大步上前不赞同地说。
他厨艺普通,好歹能煮熟,不会拉肚子,顶多无法做到色香味俱全,霍琚和他皆不是挑食之人,不至于逼得霍琚这个病患身残志坚,带伤下厨。
“没事,闲着也是闲着,小姑他们带来的板栗剩下不少,我担心放坏,琢磨做些板栗酥。”霍琚手腕沾着点未清洗干净的面粉。
凌息闻言双眼放光,大喜过望,“你会做板栗酥?”
霍琚颔首,“大概会,看别人做过,我有位上峰的夫人做板栗饼很拿手……”
两人正说着话,霍琚忽然听到一声细弱的哼叫,像某种小动物,他话音停顿认真听了听,确定自己没听错,视线投向凌息,“你听到什么声音没有?”
凌息跟着他怔愣几秒,旋即反应过来,咧开嘴角笑得狡黠,“给你看个宝贝。”
霍琚视线跟随凌息,眼见少年走到背篓边,掀开盖在最上面的布,从里面掏出个毛茸茸的雪白团子。
“嗷呜~”小家伙通体雪白,叫声奶乎乎,软软的肉垫粉粉嫩嫩,在空中蹬着小短腿儿。
缓缓睁开眼睛,露出一双蓝膜尚未退尽的大眼睛,湿漉漉水濛濛,任何人看见它恐怕都会心软得一塌糊涂。
霍琚瞳孔微微放大,“狼崽?”
凌息得意地扬起下巴,“对,可爱吧?”
与其说像狼,其实这家伙更像狗,如果霍琚生活在现代,大概率会将其错认成萨摩耶幼犬。
霍琚点点头,他记得狼王的毛色灰白相间,并非全白,“挺可爱的,狼王的崽子?”
凌息抱着小狼崽,熟练地撸起来,颇有几分遗憾地回答:“大灰没崽子,兴许明年春天能有,知道我想要头狼崽子看家,它把我带去狼群住的山洞里随意挑选。”
“当时我一眼就相中了这个小家伙,跟棉花糖似的,手感一级棒。”凌息揉揉小狼崽的脑袋,一会儿又摸摸人家鼓鼓的小肚子,再挼挼胖乎乎的小屁股。
云朵的触感也不过如此了。
对于凌息养狼崽一事,霍琚没有意见,总之凌息喜欢就好,不得不提的是,狼王真慷慨,居然任由凌息挑选。
“起名字了吗?”霍琚问。
凌息挑了挑眉,思索一番,“雪团?”
“雪妞?等等,你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来着。”
凌息扒拉开小狼崽蓬松的毛毛检查,眼中闪过一抹诧异,“咦,竟然是个小姑娘。”
“叫你雪妞正合适。”
“嗷!”小狼崽兴奋地应了凌息一声,貌似接受了这个名字。
“雪妞,以后有坏人来咱们家,爸爸就关门放你啦。”凌息迅速适应自己的身份转变,熟练地自称起爸爸。
“爸爸,是何意?”霍琚没太听明白。
在现代称自己为宠物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是件非常普遍的事,古代尤其平民阶层,极少有人把动物当宠物养,更别提自称为爹娘兄姐。
一般只有皇亲国戚,高门大户养得起宠物,宠物往往是各种稀罕的物种,老虎狮子之类,最常见的当属养马和养猫。
毕竟这会儿百姓填饱肚子都困难,养宠物称得上相当奢侈的爱好,至于把宠物当成儿子,弟弟对待,实属脑子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