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里着迷(11)
霍霆霄莞尔:“我在给你划重点。”
通完话,霍霆霄走去窗边,楼下小花园已经没人了。
林驯侧躺在床上,没拉窗帘,就静静盯着二楼投在花园草坪上的那片光发呆,直到灯光消失,他才闭上眼睛。
今晚连续几场恶斗对他消耗太大,他睡得很快,但睡在霍霆霄家的这个事实对他而言还是太刺激,第二天天刚擦亮,他就醒了。
轻手轻脚洗漱完,再回床边,单手把薄被叠得像豆腐块。
然后他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对着窗外的小花园发呆。
直到外面有了动静,他才开门出去。
管家在一楼厨房和保姆核对今天的食谱,看见林驯出来,他问了声早安,林驯则冲他轻轻点了点头。
看他频频往楼梯口看,纪叔说:“霍先生已经去公司了,他交代我,你今天上午要去趟医院,要空腹,等下有人来接你。”
林驯微微睁大眼。
虽然现在全身都痛,走路也有点拐,但他感觉不是大问题,没必要再跑一趟医院,而且还要麻烦别人接送,实在不好意思。
但这事已经定下了,纪叔走过来,脸上带着长辈式的亲切笑容,说:“现在有时间,我带你楼上楼下走一走吧,这里比较大。”
比较大,这个说辞还是谦虚了。
实地走过一圈,林驯才知道这里究竟有多大。
这是座依山而建的庄园式别墅,前门前院自不必说。从玄关入户,简美风格的一楼大厅做了挑高设计,巨幅装饰画下的角落里,摆了一架三角钢琴。穿过大厅向后院走,无框玻璃门外就是一个波光粼粼的露天泳池。
因为地势高,泳池边际似乎与天相连,放眼望去,能将山色美景尽收眼底。
绕过泳池再走几步,有条向下的台阶步道,直通后花园。
后花园面积比上面更大,园林造景十分别致,不仅有果园、花园,还在一旁地势较平的地方修建了两个标准网球场,一块红土,一块硬地。
“霍先生很爱打网球,我以前还能陪他打两拍,这两年岁数大了,明显跟不上年轻人的体力咯。”纪叔哈哈笑道。
林驯跟着笑笑,又被领去球场旁的健身房逛了一圈。
两人回到别墅,正准备参观地下两层的酒窖和娱乐室时,前门响了声车笛,丁助亲自来接林驯去医院。
身为霍霆霄的特助,时间每分每秒都很宝贵,林驯越发过意不去。
丁俊对他很客气,笑道:“不要紧,这也是我的工作之一。医院那边已经安排好了,去了就做,很快。”
抵达医院后,由他带着,林驯先重新处理了下伤口,再去抽血、做B超、拍X光,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全都检查了一遍,甚至连指检也要做。
林驯有点抗拒。
但听丁俊说这些体检项目都是按霍霆霄要求安排的,他只好硬着头皮走进检查室。
等检查结束,丁俊递给林驯一袋早餐包,“谢谢林先生的配合,你先吃点垫垫肚子,我送你回去。”
林驯用手机写:叫我林驯就好,谢谢你。
丁俊应下来,又给他一部新手机:“换这个用吧,号码是新的,我和纪叔还有霍先生的私人号码都存在里面,以前的人最近这段时间尽量不要联系,等料理完蝎子的事再说。”
林驯略带迟疑地接过,打字问:多少钱,我转给你
丁俊说:“这是员工福利。”
他拉开车门,对林驯眨了下眼:“霍总的意思是,等你养好伤先做他的贴身保镖,合同的话我过两天来找你签。”
林驯消化了一下这个消息,脸上浮现一股难言的激动,他捏紧手机,低头打字:谢谢,我会好好工作的!
回去路上,林驯突然心虚地摸了摸脖子。
他打开手机上的语音APP,对丁俊说:我想去买点东西,可以吗?
丁俊看了他一眼:“买什么,我可以帮你去买,或者……”
林驯打字:我得自己去,买完我自己回去,地址我记得的。
虽然AI没有语气起伏,但丁俊却听出了林驯的坚持,他没再多说,在下个路口靠边停车,把人放下。等林驯的身影从后视镜中消失后,他打电话给霍霆霄汇报了这件事。
“知道了。”
挂断电话,霍霆霄在秘书递来的一份文件上签好字。
等秘书离开,他打开手机点了几下,屏幕上便出现一个闪烁的红色圆点。
他饶有兴趣地看着红色圆点在城市地图的街道中缓慢移动,最后绕着某处地方,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反复多次。
似乎在纠结。
得益于越发精益的GPS定位系统,地图不仅清晰刻画了街道走向,还贴心标注了店铺名称。
霍霆霄放大细节,眯了眯眼。
红点闪烁处,既不是购买凶器的枪械交易所,也不是通风报信的公用电话亭,而是一家成人用品店,名叫“午夜小野猫”。
第10章 “他还少了一条尾巴”
林驯回到别墅时,已经下午三点多。
纪管家给他开的门,告诉他霍霆霄中午就回来了,现在在泳池边。
于是,林驯脸上又浮现出今早的那种紧张表情,频频往一个方向张望。
纪叔觉得好笑,但没有戳破,交代几句就去忙自己的事了。
泳池边的玻璃门此刻完全敞开着,别墅一楼变成半开放式空间,与泳池相连。
阵阵山间凉风穿堂而过,吹散了林驯额头冒出的一点薄汗。
外面阳光洒落,粼粼波光轻晃着反射到厅内,再如星潮漫涨,浸入林驯黑白分明的眼底。
他放轻脚步,走到泳池边。
遮阳伞下,霍霆霄头枕单臂躺在一把休闲躺椅上,闭着眼,像是睡着了。
林驯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回客厅拿来张薄毯,想给他搭一下。
谁知刚一俯身靠近,手腕就被攥住。
这一下用力相当大,林驯感觉手腕要被拧断了。
但他没挣扎,顺从地矮下身,单膝点地。
霍霆霄睁开了眼。
浓密的眼睫下,眸光冷淡黑沉,平直无波。
林驯仰头望着他,似曾相识的一幕,让他有点恍惚。
——六年前的那个雨夜,霍霆霄也曾用这样的眼神看过他。
而霍霆霄看清是他后,眼里的尖锐很快淡去。
但他没松手,依旧保持居高临下的姿势,打量起林驯。
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仔细看林驯的正脸。
之前两人虽然见过几面,但要么距离远、光线暗,要么林驯头发凌乱、一脸血污。
现在离近了、认真看,长得确实很乖,还很容易脸红,单纯被看几眼,耳朵就红得要滴血,眼睫也忽闪忽闪的,一看就很好欺负。
这么想着,他屈起手指,轻轻拨了一下林驯的睫羽。
指骨若有似无擦过脸颊,划过下颌,最后停在喉结处。
指尖轻巧一勾,就勾住了林驯颈间的黑色项圈。
“新买的?以前好像没见你戴过。”
霍霆霄手指加了点力道,像是要拉近些,看仔细。
项圈是最基础的款式,两段黑色皮革以喉结处的银色环扣相连,项圈大小已被调整到最佳,可以完美贴合颈间皮肤。
因此,只稍微用力,林驯就感到轻微窒息。
他脸热地点了下头。
听见霍霆霄又问在哪买的,声音带了丝笑,林驯脸更热了点。
他今天走了好几条街,路过的饰品店都没找到适合男生戴的款式,最后只能硬着头皮进了一家成人用品店,找店主现做了一条不那么夸张的。
林驯摊开左手指了指掌心的伤疤,又指指颈侧,表示这里也有,戴项圈是为了遮住疤痕。
霍霆霄看着他,不置可否。
林驯心虚极了。
他怕对方误会,更怕对方认出他是谁。林驯实在不敢想象,如果霍霆霄认出了他,并知道他对他抱了什么样的心思,会露出多么鄙夷又嫌恶的表情。
这时就该庆幸,霍霆霄是个十足有涵养的绅士。
绅士不会逮着一个人的伤疤刨根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