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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侧写(31)

作者:廿色 时间:2018-10-31 23:26 标签:强强 都市情缘 悬疑推理 天作之合

  史柯愕然,“西方?撒旦?难道杀人的是个外国人不成?”
  庄笙淡淡扫他一眼,语气平板极了,“信上帝的不一定是教士,拜佛祖的不一定是僧侣。画个倒的五芒星,不代表凶手就要是个外国人了。更何况——”庄笙说到这里顿了顿,垂眸声音低下来。
  “这种作案特征,确实有一名国外的凶手非常符合。”
  史柯听了顿时眼睛一亮,“是什么人?”
  庄笙抬眼看向他。
  “理查德.拉米雷斯,恶魔的首席门徒,已经死了。”
  史柯悚然一惊。
  “所以,这是模仿杀人吗?”
  ——
  庄笙工作到很晚没下班,他联系了以前的同事,要来有关拉米雷斯的资料查看。看得越多,发现凶手留下的作案特征越是与其相似。甚至一些当年不曾向公众披露的细节,也非常的吻合。
  理查德.拉米雷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杀人犯之一。作案特征是潜入室内,将里面的男人杀害,女人和孩子则会遭到暴力侵犯。之后把人杀死,肢解,最后留下一个倒转的五芒星标记。
  这次发生的凶杀案基本与之吻合,除了用尸块摆字,以及进食过后将餐具收拾摆放整齐等行为外。
  因为很晚没回家,导致孟衍亲到局里来接人,强行把他押了回去。
  坐在餐桌前,喝着孟衍亲手炖的排骨汤,庄笙还在怔怔地出神,一口汤喝完了还举着勺子,半天不放下。
  孟衍看了庄笙好一会儿,无声地叹了口气,伸手将他的勺子拿走。庄笙终于有了反应,怔怔地向他望来,眼中浮现迷茫。
  “笙笙,虽然命案的发生不受我们控制,但我们的生活还是可以自己掌控。你想把自己的生活,变成只剩案子吗?”
  庄笙眨眨眼,似乎没明白过来他的意思。
  孟衍将庄笙的汤碗盛满,勺子重新塞到他手中,“无论多么暴虐的凶手,他的外表总与普通人一样,或许平时也是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他抬头看向庄笙的眼睛,“他们是恶魔,也是凡人,与我们擦肩而过时,你可能都不会注意到他。”
  庄笙的眼神一点点清醒过来,他望着孟衍连眨了好几下眼睛,语气不确定又隐藏着一丝窃喜,“你要教我查案了吗?”
  孟衍静静地看他一会儿,心中在叹息,脸上却分外温柔平静,“你既然宁愿忍着心理的惧怕也要选择走上这条路,我又怎么能再拖你的后腿。”
  庄笙听明白他话中所指,下意识就要摇头否认,被孟衍用眼神阻止。
  “到底是痊愈还是假装无事,难道我会看不出来?笙笙,你我只是暂别八年,而不是将你从我的记忆彻底抹去。你心里在想什么,以为我真的会不知道吗?”
  听到前面有些感动的庄笙,当孟衍最后一句话问出时,他几乎想冲口而出。
  “我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这么多年来,你真的清楚过吗?”
  但他忍住了。
  如今两人回到过去的相处模式,在没有一定把握前,庄笙不想破坏这份于他而言,失而复得的温暖。
  压下心底的冲动,庄笙想起一直盘旋在心底的疑问,之前因为种处原因无法出口,现在正好可以借机问出来。
  他放下手中汤勺,抬头认真望向孟衍,一字一字清晰地问道:
  “那么你呢,你受到的心理创伤已经好了吗?经过一年多的休养,你还是没有选择复职,是不是说明,你也还没有完全痊愈?”


第35章 夜游
  孟衍听到庄笙的问题, 手一松,夹着一块排骨顿时掉进碗里。他顿了下,面上表情波澜不惊,若无其事重新夹起排骨放到嘴里咬了口,慢条斯理地咀嚼,直到完全咽下去才慢吞吞说了句。
  “你听谁说的,我有心理创伤?”
  庄笙紧盯着他的眼睛, 寸步不让,“没有谁说,你的档案里这样写着。”
  孟衍愣了下, 似没想到这个回答,望着庄笙近乎执拗的目光,他无奈地笑了笑。
  “当时需要一个理由,我就填的这个了。”说完后, 见庄笙还是用一种不信任的目光看着自己,他耸耸肩, 笑容里的无奈意味更重。
  “笙笙,你看我现在,像是有心理创伤的样子吗?”
  庄笙盯着孟衍毫无破绽的笑脸看了好一会儿,不得不挫败地承认, 哪怕他已长大,并习得一些本事,还是看不透眼前这个男人。
  小时候父亲离世后,当时还是少年的男人便用势不可挡的强悍温柔与略显笨拙的呵护照顾取代了父亲的存在。支起了他几欲倾倒的世界, 也给他阴冷而又黑暗的心田注入光与热。
  那灼热到令他生痛的一道光,支持他走过八年踽踽独行的荒芜时光。
  可是现在,他以为自己已经成长到可以与对方并肩时,却连他真实的过去都无法探寻到。
  望着莫名情绪低落下去的庄笙,孟衍皱了皱眉,心中颇为郁结。清了清嗓子,有心想说点什么,庄笙已经低下头,拿勺喝起汤来了。
  “笙笙——”孟衍刚喊一声,庄笙看他一眼打断他未出口的话,说了句:
  “我明白。”
  说完这三个字,他也不管孟衍一脸等待下文的表情,继续埋头喝汤。
  孟衍:“……”
  汤比本人受欢迎,他不知道该不该高兴。以及——
  小宝贝啊,你到底明白什么了啊你就说明白?
  可惜小宝贝专心致志地喝汤,看样子是不打算再理他了。
  ——
  第二天,庄笙去验尸房查看尸体,顺便找法医询问两名受害者的死亡情况。
  美女法医一身白袍,脸上手上都很素净,只涂了层唇膏。庄笙进来时,她正对着拼在一起的尸块取病理切片。意识到有人进来,也没看是谁,直接递出去一只手。
  “手术刀。”
  庄笙四下找了找,看到旁边盘子里摆满各种手术用具,便拿起其中的镊子放到她手里。
  女法医收回手继续工作,没过一会儿又递出只手,“镊子。”
  庄笙默默递过去。
  直到做完手头工作,女法医一回头看到庄笙的脸,顿时被吓一跳。
  “怎么是你?”
  庄笙不解看她一眼,虽然不明白这个女法医怎么一惊一乍的,但还是认真道明自己来意,“我来看验尸结果。”
  女法医一脸憋不住想怼过去的表情,“我当然知道你是来看验尸结果,我想吐槽的是,怎么又是你来看验尸结果。”
  “?”庄笙回她一个疑问表情。
  女法医顿感一阵无力,这种沟通不在一个频道上的感觉,真是比她连着解剖一天的尸体都还要累。庄笙不知道她此时丰富的内心活动,已经在旁边自己查验起来,看到不解的地方便径直发问。
  “死因是什么?在被肢解前还活着吗?”尸体是被肢解的,看不到其他明显致命伤。而另一位男性受害者死得非常清楚,被从后脑一枪射入,当即毙命。
  “……”女法医深深地看了庄笙一眼,见他沉迷于研究尸体,根本连余光都未分给她半点,心中顿时翻了无数个白眼。
  很好,我记住你了。
  职业素养让她无法在工作时赶人,所以只能不去看庄笙那张虽然长得好看但一脸无趣表情的面孔,宁愿转身盯着切块的尸体看,当自己在做报告。
  “根据死者切口来看,她先是被砍下左右两条胳膊。你看这里,皮肉紧缩,筋骨稠粘,鲜血四涌,说明那个时候她还活着,剧痛之下肌肉的本能反应。之后凶手砍下死者双腿,她应该是在这个时候死亡的,死因判断为大量出血而亡。最后凶手砍下死者头颅,死后截头,筋不伸缩,创口处的血也比较少。”
  女法医故意说得非常详细,一边说还一边指着相应切口给庄笙看,想着吓不死你也要恶心到你。结果她说完回头一看,就见青年白着一张面无表情的脸盯着尸体看。见她望过去,平静地把视线转过来,眼神似乎在问:说完了吗?没等到回应,便又将目光转到尸体上去。
  “……”女法医迷惑了,这反应到底是被吓到还是没吓到啊。
  女法医暗自撇撇嘴,只好继续说下去。
  “……死者身上有两个人的精液,一个是死者丈夫,一个应该就是凶手。”说到这里她的声音低下去,脸色也变阴沉许多。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一般女性受害者大多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可纵使已经见得多了,还是无法减弱心底的排斥与厌恶。
  对庄笙的恶感淡去,女法医看向庄笙认真道:“无论如何,请一定将凶手绳之于法。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庄笙什么话都没说,回她一个同样认真的眼神,然后问道:
  “凶手是在死前还是死后侵犯的受害者?”
  女法医听到这个问题,猛然瞪向庄笙,对上庄笙显得过于平静的眼神,她慢慢败下阵来,瞬间如斗败公鸡。
  “有时候,是真恨你们这些办案人员的犀利,是见过多少类似事件,才能在新的案子中如此平静地问出这种问题。”她说着两手一摊,颇为光棍地道:
  “我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但从一些细节可以侧面推断,那种行为在死者死后也有过。”
  庄笙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目前为止,诸多细节都与拉米雷斯吻合。模仿杀人很难看出凶手本身的特征,模仿度越高,对凶手的识别就越困难,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反侦查手段了。
  而大多数模仿杀人,都是崇拜者所为。
  从这个角度切入,或许能找到些有用线索也不一定。
  庄笙找来许解,让他帮忙搜集这些年来对拉米雷斯表达过崇拜的人。而他也想办法,看能不能拿到当年拉米雷斯关在监狱时的访客记录以及通信。
  ——
  两名死者属于低危人群,无论工作还是生活方式,都在一个安全范围内。凶手选择他们下手,并且入室杀人,可见其横行无忌狂妄到什么地步。
  只是,在杀死两名受者后,凶手仿佛就此销声匿迹,无论警方如何搜查,都没能找到一丝踪迹。庄笙找到了拉米雷斯的访客记录以及通信,其中确实发现许多拉米雷斯的崇拜者,有些甚至是狂热粉丝。
  但,这些人基本都是拉米雷斯的本国粉,都在国外——总不至于,凶手千里迢迢跑到另外一个国家来作案吧。
  如果凶手不在这些粉丝中,那么他又在哪里?
  织井街南段,属于一个半废弃的老城区,因为建设新区这里有一半商户都搬走了。一些办事机构也随之搬到了新建成的开发区,所以这片区域就显得有些空荡荡。尤其入夜之后,除了一些混混和个别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在外游荡外,几乎看不到普通行人。
  十九岁的小爱跟家里闹翻,跑出来已经有一年多。这一年来,她跟着那些社会上的人混,勉强养活了自己,同时,也染上了诸多不良习性。
  因为长的还有几分姿色,之前都是有男人养着她的,但随着她的瘾越来越大,那些男人已经不愿意继续在她身上花钱,至少不愿意供她全部的开销。没办法,小爱只好自己想办法,通过一个认识的姐妹,她学会了“自力更生”。
  每天晚上只要出来晃上那么几圈,运气好的话碰上肥羊,之后一个礼拜的量都够了。她有时候会去酒吧,有时候直接在街上守株待兔。
  今天晚上她的运气不怎么好,街上比较冷清。已经出来一个多小时,除了两个搭讪想白占便宜的穷屌丝外,连根羊毛都没看到。
  “呸,没钱还想玩女人,活该自己撸一辈子。”小爱吐了口唾沫,骂骂咧咧地朝前走。她想换个地方,前面有条步行街,一水的酒吧歌厅,夜里出来玩的人,都喜欢去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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