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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俗者偏好(2)

作者:烈冶 时间:2024-01-15 11:15 标签:沙雕 穿越 欢喜冤家

  在此之前,我从不觉得自己的校园生活如此丰富多彩,成为学生会的一员是我从高中便遗留下来的习惯,而篮球队队长则完全只是兴趣使然。
  如果说这两重身份加上一个无懈可击的笑容便能成为众人口中的“王子”,那么我也无话可说。
  许是发现今天的我格外沉默,羊咩回过头,眼中满是担忧,“今天你的话变得好少。”
  “哦,因为在想学生会的事。”
  “这样啊,”站在教室门口的羊咩仿佛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就是众人的目光中心一般,他松了口气,“是呢,毕竟马上就要竞选会长了,我还在担心,你会不会因为这件事而耽误学业。”
  “怎么会呢?”职业的假笑是学生会副会长的必修课,我的手轻轻拍在了羊咩的肩膀上,“你啊,与其操心我,不如好好担心一下自己的功课。”
  之前羊咩因为出了车祸一直住院,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来上学,课业应当落下了很多,不过根据书中的讯息,凭借他过人的天资,这点小差距他应该能很快就能够补上的。
  我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让我坐下来一个人静一静,让我好好理清脑海中“书”的出现究竟是因为什么。
  “那,下了课还是老地方?”羊咩内八着脚,略显扭捏地看向我,书中他这做派被称为“娇羞”。
  每天晚上放学,我都会骑着自行车送羊咩回家,如果其间途径他打工的店铺,届时他就会如同“一只灵巧的猫咪一般”跳下车,跟我说他要去赚钱补贴家用了。
  作为一个“家庭条件还不错”的少爷,我也曾对自己非要骑着一个破烂的老式自行车跟羊咩一起上下学的行为感到十分费解,最初我还将这一切解释为“照顾羊咩自尊心”的善良,如今我才明白原来这一切都是“书”在作祟。
  灵魂和肉体在这一刻得到了升华,这一瞬间,我不禁有一种“今日方知我是我”的大彻大悟之感。
  坐在靠窗的位置,凝视着讲台上唾沫星子乱飞的老师,我开始深入思考如下几个问题——
  在被篮球砸之前,我的行为是不是都是被“书”控制着的?
  既然如此,那么如今的“我”和之前的“我”是不是得被划分为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书”中的内容我究竟能够知晓多少,如果我想,它是不是能够跟随我的意志自由翻页?
  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究竟是什么?
  我究竟该如何证明“书”存在的正当性,万一它只是我脑海中的臆想又该怎么办?届时我该如何证明究竟是不是着我疯了?
  以及最重要的——对于如今的局面,我究竟该如何去做?就算我采取了行动,那么我的目的究竟应该是什么?
  由于太过于深入地思考,老师抽我回答问题的时候我都差点没接住,好歹我向来聪明绝顶,看着黑板上的板书,便大致猜到了他问的究竟是什么,否则我这“校园王子”的头衔怕是就要保不住了。
  这天晚上,我照常送羊咩回了家,傍晚的微风十分和煦,夕阳也堪称壮美,要是没有描写羊咩那“在夕阳的照拂下那愈显细腻的肌肤”以及“他哼歌时那宛若天籁的腔调”的书就更好了。
  羊咩的家就在我隔壁,我家的大别墅紧挨着他家的小平房,中间隔着一条巷子,贫富的差异如此明显地划分开,在这个荒诞的书中世界里显得格外好笑。
  “那个……商玦,一直以来,真的很谢谢你……一直这么送我上下学,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你。”夕阳下,“漂亮的脸蛋上,那如蝶翼一般轻盈的睫毛细微地颤动着,给人一种极为易碎的美感,可那微启的红唇中,柔软的粉舌却微微吐出,无端令人产生凌虐的欲望。”
  很遗憾的是,此刻的我并没有如书中所写的那样“眸子暗了暗,不由挑起美人那尖俏的下巴,将自己的唇覆了上去”并说:“就当这个是我索要的报酬”这之类的话。
  我只是点了点头,露出王子般的微笑,对他说:“因为咩咩值得。”
  作者有话说:
  大家好,我是作者烈冶的新文《烂俗者偏好》
  作者为了写我煞费苦心,甚至专门去学习了美受的写法,据说眼睛都被辣得嗷嗷痛呢!
  所以如果大家愿意的话,可以给我一点海星一点收藏吗?
  在此替作者谢过大家了!


第2章 2.我很烦
  回家之后,我在网上查阅资料,了解了许多与“书”相关的知识。
  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来不看网络小说,所以对这一类型的故事摸得不是特别清楚,一整晚的时间,我就像那寒假最后一天才开始补作业的学生,疯狂地汲取着这些对于我来说实在有些超纲的“知识”。
  首先可以判定的是,我脑海中的这本书大约就是所谓的“校园题材万人迷苏爽文”。
  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得知“苏”这个字究竟该如何理解,最终通过一本的实际阅读我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先前一直在我脑海中出现的那些雷死人不偿命的描写就是羊咩“苏”的最具体化表现。
  再然后我又发现了一个可悲的事实——像我这种“温柔竹马校园男神”的人设,在多数情况下只能成为衬托主角绝顶美貌的工具人,运气好一点的可能会被主角大发慈悲地纳入后宫,成为诸多“老攻”中的一员。
  我抽了抽嘴角,心说像我这种小心眼的人怎么可能容忍跟别人分享自己的老婆?更何况我对羊咩压根就没有什么十分特别的想法,虽然他长得确实好看,性子也的确够软,声音也的确够甜,但……
  怎么说呢?总觉得他差点味儿,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倒在床铺上,悠悠然地,我想——难道我就非得喜欢羊咩不可吗?世界这么大,我就不能喜欢喜欢别人?
  因为熬了夜,第二天商·校园王子·玦不出所料地睡过了头,当那白发苍苍的老管家叫我起床,并面色担忧地询问我是否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依然要坚持骑自行车上学的时候,我想也没想地直接说:“那不行,得送我。”
  “那就也把少爷您的同学载上吧,他已经在楼下等候您多时了。”
  下楼,果不其然看见羊咩正规规矩矩地背着书包站在我家门口,宛若一个拘谨的小学生一般,脸上写满了窘迫。
  “商玦?你怎么才下来,马上要迟到了,自行车在……”
  羊咩话还没说完,便被我牵住了手,“抱歉,今天我起晚了,坐我家的车吧,很快就到了。”
  说话的途中,司机先生果不其然已经将车开到了我的面前,而羊咩也只能在我的推动下满面僵硬地进入到了车后座。
  “美丽的少年眼角微红,虽然只身着最简单的校服,可一旦坐入车内,他周身那股与生俱来的贵气便藏也藏不住,看着他的侧脸,商玦不由想:这样漂亮的人儿,似乎生来就应该被含在嘴里、捧在手心,投胎到那样一个贫困的家庭之中,可真是极为地不相称的。”
  抽了抽嘴角,身为商玦本人,我倒是很想知道我什么时候这样想了?
  不过,比起羊咩,我更为在意的是“书”中的字迹,为什么变红了?分明昨天在我脑海中还是白色的,难道是因为我违背了校园王子的人设睡过了头,然后导致世界线发生变动了吗?
  正当我这样想着,书中红色字迹的下方便开始大段大段地出现白字,这行文模式、这语言风格,竟好像是书中的大段原文?
  内容过长,我就稍微简述一下,原来在原本的剧情中,今天早上的我本应当因为学生会的事情比羊咩早走一步,收到信息的羊咩自然也就没有在我家别墅下等我,而是打算自己骑着自行车到学校里去。
  然而对于自行车,羊咩自己也是初学者,只勉强到达能够上路的地步。
  于是十分经典地,在骑着自行车去往学校的路上,学艺不精的羊咩不出所料地撞到了一台价值数百万的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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