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想死啊[快穿](375)
想见就见了,他一直觉得很正常。
伊万也没指望季随会回答,季随一向会屏蔽一些废话,他羡慕季随的成就和待遇,但并不嫉妒,他自问做不到季随那么孜孜不倦心无旁骛。
那家伙简直就是个变态。
消停了会,人的本质其实就是八卦:“你这次回家干什么去了?回去那么急,应该有急事吧?都是老熟人了,说说啊。”
季随的回答是一贯的简单明了:“回国参加我对门邻居的升学宴。”
“升学宴?”伊万问。
“嗯。”季随回。
伊万又问:“升学宴?”
这次季随没回。
季随绝对不干这些没有意义的事的,除了……伊万使劲扒拉了下脑子,翻出来了一个人:“是不是还是你那个邻家弟弟?当时我就觉得你老在乎人家了,还特意……怎么,你们有联系啊?你专程回去,他是不是特感动?”
他挺感兴趣,“这么久不见,聊什么了?”
也没聊什么,季随记得很清楚:“他跟我说哥哥好。”
伊万等了半天:“没了?”他难以置信地重复了遍,“没了?!”他甚至扭头去看季随,“没了?!!”
本就不熟,季随把手搭在了膝上:“嗯。”
伊万吸气:“那你呢,你说什么了?”
“嗯。”季随轻应了声,又嘱咐道,“看路。”
“……”
“你就嗯?”
脑海又在自动播放当时的场景,类似的情绪又浮现了上来,车窗映着季随眼睫微垂的脸,本能地回避又不是真的讨厌,局促、紧绷,应该是紧张。
他又在紧张。
季随试着放松肩,不太走心道:“嗯。”
伊万绷不住了:“你大老远回去一趟就为这个?”他真摸不着头脑,“你有病啊?”
季随看了眼伊万,伊万下意识收紧了小腹,心虚夹杂着畏惧。
“那啥,我说着玩的。”
季随没有威胁的意思,他只是看了伊万一眼:“我知道。”他和伊万成为朋友很久了,“我很可怕吗?”
也不是可怕,虽然季随相当的心冷手黑……伊万寻思了下:“就是不适。”伴随着鸣笛声,“随,说真的,很多时候,我都觉得你是个冷血动物。”
“你很专注很勤奋,刻苦到常人难以理解,你总是,让人和你说话都会感到惭愧。”
季随安静地听着的,他没什么要辩驳的,在伊万停车的时候:“谢谢你来接我。”
伊万伸懒腰:“客气了,brother。”
季随接着说完后半句话:“但我还是认为打车更高效。”他瞥向伊万,轻描淡写,“我没别的意思,真的谢谢。”
“……”
伊万慢了一步,就看到了季随的后脑勺,季随很久不说这种情商低到他自己都难堪的话了,不就是说他是冷血动物?
他暗骂了声,快步追上去,“季随!”
“你真特么是一点亏都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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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随彻底出名出是在他大四这年,研究到了最后的关键阶段,他跟他的博导产生了不可调和的分歧,主动退出了业内top级的实验室。
伊万其实不想走,但为了挺兄弟,也是真觉得季随很牛,他咬牙跟着季随一起退了。
被嘲讽、被批判是常态,前博导说他们还没学会走就想跑,他们在同龄人的里确实是天才,但真正的业内大牛还是觉得他们毛还没长齐。
人手不够、校内拨下的研究基金基本等于没有,招人、自己跑着揽投资,雪花似的试验数据,即使再回忆,那还是天昏地暗的一年。
但就是这样,过年的时候,季随还是回了趟家,时隔半年,他才又回了次家。之前跟陈幺见了一面,触动是有的,但那种情绪实在是模糊——就像是被湖水吹起的涟漪,真实的存在,又很难留下什么痕迹。
他很忙,需要他负责的事很多。
不说陈幺,他连自己都很少顾忌。
对情感的不敏感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确实是冷血,只是他这种冷血针对任何人,包括他自己。
虽然很难被触动,也没留下痕迹,但季随记性好,模糊的情绪翻来覆去。
似乎只有见面才能平歇。
这两年在闹环保禁烟火,告白也就没那么浪漫了。就楼下,路灯的拐角,薄雪纷扬,他们的头发和肩背都落了一层白。
年轻人不怕冷,再说,雪其实很招人喜欢。
女孩子裹着鲜红围巾,脸也被衬红了:“陈同学。”少女的情怀青涩又赤诚,她应该准备很久了,但临到头脑子还是空了,就知道鞠躬了,“我喜欢你。”
她赤红着脸,“拜托,请跟我在一起吧!”
陈幺是被老同学约出来的,他还记得女生,高中时她总坐在班里的第一排,文文静静地不太爱说话。
印象不是很深,但总还记得。
虽然时不时有人跟他说喜欢,但其实并他不擅长应付这场面:“高三挺忙的。”男生个子很高,周围并没有什么亮色,脸庞也被雪吹的有些冰,眉眼却还是显得很灼目,“还是学习为重比较好吧。”
女生攥了下手,直起了腰,但没有抬头:“你大学有遇见很漂亮的女生吗?”
陈幺被问得怔了下:“嗯?”
他没懂,但还是老实道,“抱歉,我没注意。”
没注意啊。
女生长了张小鹿脸,很清纯,她性子就文静,声音都细细小小的:“我就是担心,你会遇见比我更好看,更优秀的女孩子。”
她看着陈幺羞涩地笑了下,“那样我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所以,我就勇敢了下。”
雪还在飘,有一粒被吹到了陈幺睫毛上,冰冰的,有些凉,不自觉的,他的目光追逐了下被路灯照得通体洁白的飞花。
女孩子也看了过去:“我来早了吗?”
“嗯?”
什么来早了,现在天都黑了,挺晚了。
陈幺需要低头才能看到女生被冻红的脸,他睫毛很长,神情挺认真的,“谢谢,但不好意思,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
女生在陈幺看雪的时候就知道了,她也知道被拒绝就是没机会了。她家教很严,是很典型的乖乖女,主动找人告白对她而言是挺出格的。
揽了下围巾,又恢复了她平时说话的语调,女孩儿嗓音细细低低的:“是这样的。”
“我真的喜欢你。”
“住在窗上的人,真的很喜欢窗外的飞鸟。”
……
送走了女生,陈幺陷入了苦思冥想,要说不是很难懂,但他就是不太懂。在雪里站了半天,他感觉自己的脑子都有点僵。
雪愈下愈大,好似纷飞的杨絮,路都被淹得茫茫的,抖了下肩头的雪,他往前跑,刚就注意到了,路边好像有个人。
穿着大衣,打着伞,握着漆黑伞柄的指骨修长。就一眼,他确定这会儿是小花喜欢的。华菱姓华但小名叫小花,是他一贼喜欢帅哥、多少沾点亲的发小。
小花肯定会走不动路,但陈幺径直跑了过去。
又不认识。
季随也没有叫陈幺,也没理由叫陈幺,等人走了后,他才缓缓扬起伞:“777。”
777只有契约特别有前途的人才会亲自现身:“考虑好了吗?跟我绑定后就能周游万界。”它如魔鬼般低语,“来吧,来吧。”
“终有一天,你所看到的都会是你的。”
它嬉笑,“——包括他。”
季随并不受蛊惑,他的终生目标一直是生物进化的终点和无穷宇宙的源头,他并没有特别的欲望,矮下伞:“走吧。”
风吹过,雪漫过,漆黑的人影慢慢消失。
什么是窗上的人,什么是窗外的飞鸟?季随其实也不懂,也没有去细想,任务是血腥的,世界是残酷的,他逐渐强大又愈发的冰冷,在无数的时光里,他本就不多的人性似乎几乎要被磨灭个干净,但他始终会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