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128)
叶静潭,明显比上辈子更加急切了。
“上次我说的话,你告诉奶奶了吗?”
“告诉了,已经找人盯上他了,但一阵叶静潭也雇佣了一伙保镖,不是那么好盯的。”
“保镖?”
“似乎是先前言家倒台后那些无处可去的闲散人员,上次我没提吗?他带着那些人,把地皮上的钉子户给平了。”叶家在燕城把产业做到今天这个地步,自然两路通吃,不常规的事态也有非常规手段。
但叶静潭这心狠手辣斩草除根的行动,可没经过董事会和叶老爷子的首肯,连那伙流氓,都是他自己招揽的,现在走哪带哪,跟混社会的似的,哪里还有绅士精英的风范。
“他这么招摇?”郑秋白近来在金玉庭不够上心,这么轰动的消息,都没传进他的耳朵里。
“他招摇的狠,那伙人也招摇,毕竟是从言家跑出来的狗。”专业混子,办事厉害着呢。
郑秋白闻言忍不住皱眉,别说言家已经早早倒台了,就是还没倒台的时候,燕城正经做生意的也不会与之为伍,明面上是忌惮,暗地里是瞧不起,毕竟那不是做正经事发达的人家。
叶静潭,好像真是疯了。
霍峋不以为意,“闹出大事来,直接给他们定性成组织犯罪,一窝端了。”
叶聿风立马狗腿起来,“这也不是不行,哥夫,你快回去求求你家里,带人把他抓起来吧!这人放在外面,危害社会啊!”
霍峋抿唇,叶聿风夸张的计谋,却让他陷入了真正的思考。
把叶静潭抓起来,不仅能保护大家,还能保护霍少爷的小家安定,何乐而不为呢?
这简直就是皆大欢喜的大好事。
“别胡闹了。”郑秋白分开这俩不大点的‘孩子’,他可不想叫霍峋和叶静潭对上,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
郑秋白拍了叶聿风一巴掌,“还有你,他都已经搬出去了,你还揪着他不放干什么?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我这不是想把他斩草除根吗?”
“……”这明明是在怂恿霍峋去把叶静潭斩草除根。
“那是咱亲家!都是一家人,还分什么你的我的?”
叶少爷的脑袋挨了两下子,嗡嗡作响,眼含热泪,总算是知道换个话题:“那小黑孩呢?怎么不在家?”
“已经回老家了。”
“我还当你要把他养在身边。”那小孩没朝郑秋白告状,叶少爷反倒觉得,他人还不错,虽然娇气,却不是不懂事儿的小屁孩。
“他不会接受的。”
老家那边还有郑母,郑星星心肠太软,就算郑秋白提出要留下他在燕城,郑星星也不会对屋头的老太太弃之不顾。
郑星星又清楚,郑秋白绝不会给郑母养老送终,所以他如果留下,只会进退两难,不如先回去。
说句难听话,郑母如今这样,还有几年好活呢?
这是件有盼头的事。
郑秋白默了默,道:“不过等他暑假结束上高中,就到燕城来了。”
到时候,只要这孩子好好学习,需要什么,他也会毫不吝啬地给一些帮助,至少,一个比较轻松的学生时代,能让郑星星以后不要被坏男人的小恩小惠骗得团团转。
*
其实不用等上高中,郑星星已经到燕城来了,其实他一直想抽时间,去见哥哥一面,告诉对方自己肯定能在燕城上高中的好消息。
但他每天的课程排的太满了,几乎从早到晚,连吃饭和上厕所的时间,都被一位负责他日常起居的老师严格控制。
那位不苟言笑的出资人似乎真的很看重郑星星,在郑星星到燕城的当晚,就给他安排上了一对一的讲师,每一门高中课程,都有一位专业老师来给郑星星上课。
于是郑星星的燕城生活,忙碌到没有一个能给阿良或郑秋白打电话的间隙,更别提出门去找他的哥哥了。
每天晚上,喝完老师递过来的牛奶,不一会,郑星星便觉得困倦不堪,眼睛都睁不开了。
迷迷糊糊中,他总觉得,好像在家下地干活儿,也没有这么疲惫,更不会睡得这样沉。
被麻痹的大脑很快让郑星星陷入了深度睡眠。
在这间房子里负责他起居的男人进来看了一眼,伸手拨弄了两下,确定这小孩已经不会再有任何反应,才放心离开卧室,并将房门反锁。
男人的任务,是不能让郑星星走出这间房子,也不能让他和外界取得联系,这间屋子里所有的座机,其实都已经被剪断了电话线,是拨不出去的。
这个孩子很好掌控,到现在,想打电话或者是想出门的时候,也只是来怯怯地询问自己。
而等他得到男人“你作业写完了吗?”又或者“今天小测的成绩考的很好?”之类的反问,就会自觉羞愧地低下头,重新回到书桌前读书,不敢再提打电话的事了。
男人深夜出门,是为了把今天郑星星身上发生的事情,事无巨细汇报给他的老板。
只是叶静潭听得心不在焉,他不在乎那个孩子一天吃了多少饭,看了多少书,做多少题,这些东西不过是他暂时控制郑星星的手段。
他把这个孩子带到燕城的唯一目的,是向郑秋白投诚,他会亲手把这个替代品毁掉,以绝后患。
似乎在梦里,叶静潭似乎真的对未来的郑星星有过心动。
可眼下,郑星星还只是个没长开的孩子,轮廓中看不出半分郑秋白的模样,叶静潭对他连一点点移情,都不存在。
更何况郑秋白还活着,珠玉在前,他又怎么会看上一堆瓦砾呢?
未来的郑星星能走进叶静潭的生活,根本不是什么命中注定,只是因为那时候叶静潭身边已经没有了郑秋白,太过寂寞了。
现在郑星星在叶静潭的手上,他还要琢磨一下,怎么把霍峋也弄出来,这是个不太好实施的计划。
不仅因为霍峋的背景,还因为郑秋白如今和他算得上是形影不离。
“真烦。”叶静潭的指尖轻轻敲击着自己的太阳穴。
如果霍峋能和他梦里一样,识相地去死,那他会轻松不少。
“也对,让他愧疚到去死,不就好了。”
*
郑星星来到燕城七天,再安分的性子,也已经有点坐不住了,他每天都在学习,到了晚上又沉沉睡去,连周末都没有休息的时间,已经一点属于他自己的生活都没有了。
这些,郑星星都可以不在意,他可以心甘情愿成为一个学习机器,为了回报他的出资人,为了让哥哥以他为荣。
可为什么,哪怕他可怜地央求老师,希望打一通电话联系一下家人的请求,都次次被无情驳回。
他只是想和郑秋白打一通电话,哪怕只有一分钟也好。
“你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学习,别的不要想太多,你的家人知道你在这里,没什么好不放心的。”
“老师!”
男人沉下了脸,郑星星立马不敢再闹了。
孩子总有一种小兽般敏锐的直觉。
郑星星觉得,眼前高壮的男人,绝对不是负责他生活起居的老师那么简单,老师的胳膊上,怎么可能有大片的蝎子刺青。这玩意,郑星星只在闹到家里的催债人和阿良叔叔身上见过。
那时候,察觉郑星星的目光,阿良立马紧紧系上了袖扣,不叫小孩看,“这可不是好东西,甭学,你要纹一胳膊,就废了!”
郑星星也知道,这不是他们小孩子该学的东西,甚至在燕城,这是某一类组织才会有的特殊装扮。
他越来越怀疑面前的男人不是老师了。
“那我能见一见之前的叶先生吗?”求老师达不到目的,郑星星把希望寄托在那位看起来安静又矜贵的出资人身上。
“不能。”
“为什么?”
男人被问的头疼,本来他就不是个尊老爱幼的人,立马低头爆了句粗口,“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你还没看清楚自己的身份吗?你现在寄人篱下,吃我的喝我的用我的,我说话你还不听,你是想回去住狗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