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21)
“……霍峋是我们家最早结婚的也成,我倒是还挺想当伯伯,”霍嵘一说起话来就没个消停,话筒那边的静默引起了他的注意,“喂喂?你掉线了?”
“没有。”郑秋白将脑子里那段不愉快的碎片记忆甩开,“霍嵘,我一会还有客人。”
霍老三总算知道安生挂断电话也是一种美德。
来客是杜希,他是下班顺道过来给郑老板送东西的,“这是你丢的钱包?梁明成还忙着呢,让我把这个给你送来。”
两人共同的同学梁明成是桥东区公用事业单位的,找这种丢在垃圾桶里的东西正好顺手。
黑色的真皮钱夹,单调又简单,不像是郑秋白会用的款式。
杜希一路送来,不知道多少次想打开看看里面的东西,但最终没好意思。
“这么快,我前几天刚老梁提了一嘴,”郑秋白接过,翻开瞅了眼,霍少爷十三四岁拍的身份证就在里面放着,傻兮兮的模样叫郑爷忍俊不禁,“就是这个,真帮大忙了,改天我做东,请你们两个吃饭。”
看着青年脸上的笑,杜希下意识偏开视线,“这都是小事。不过秋白,这周五我准备请同事吃顿饭,事到临头定不到好的酒楼了,你这可以借我个包间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叶狗:男人怎么能生孩子呢?
温崽(儿女双全版):我以前也觉得不能
郑爷(还没意识到命运的安排已经悄悄埋下伏笔版):生孩子?下辈子再说吧。
——
修改一个bug 郑爷属马
第18章 霍田螺
近来的检查工作太辛苦,杜希想犒劳一路配合他的同事们,其实早就定了市区酒楼的大包间,但今儿凑巧见到郑秋白,试探的心叫他脱口而出这样的请求。
“包在我身上。”郑秋白一口应下,只当是还人情,问清人数和需要便交给经理去安排。
送走杜希,今晚上重要的客人郑秋白几乎都打过照面了,于是郑爷从阿良那抽了车钥匙,准备提早回家。
他和霍峋的行程实在是不对付,郑秋白早上起来的时候,霍峋已经出门,郑秋白晚上外出工作,霍峋还在外面没回来,等郑秋白凌晨回家,霍峋已经房门紧闭。
周而复始,明明同住一片屋檐下一周,却连打个照面的功夫都屈指可数。
郑秋白觉得这件事有一半怪他的日程异于普通工作族,但另一半也要怨霍峋,这小子似乎也在成心躲他。
记得霍嵘讲弟弟有点洁癖,郑秋白开车绕去了商场,找了个箱包品牌买了只差不多的钱夹子。
这贴心举动估计足够霍峋起一身鸡皮疙瘩。
燕城的四月底,满城绿化的杨树到了折腾的季节,四下都是飘飞的杨絮,大团的从街道上翻滚而过,小团的飘在空中,爱往人身上粘,也总往人身上各个有洞的地方躲。
郑秋白从住到燕城的第一年,就不喜欢这毛嘟嘟的玩意,但凡赤裸在外的皮肤被这杨絮随风‘轻薄’了,就喷嚏不止浑身发痒,要尽快洗澡换衣服。
是轻微的过敏。
郑秋白下车屏息凝神小跑进家门,却还是觉得胸前和大腿都在发痒,当即解下身上的西装,随手丢在了沙发上,又火急火燎去脱腿上粘了杨絮的西裤。
鼻头控制不住的痒意叫人想打喷嚏。
过敏症状愈演愈烈。
卫生间里刚涮洗好墩布准备来一场晚间大清洁的霍峋听到外面的动静,皱着眉打开门,这些天来的经验告诉他,外面的人不应该是出门上班的郑秋白。
霍少爷背在身后的手捏紧了墩布木柄。
见识过燕城小贼的他已经做好准备打一场硬仗了。
只是门一打开,客厅已经脱到浑身上下只剩下白色衬衣、衬衣夹、袜夹、高筒正装袜的人,能在客厅大咧咧脱衣服的,明显是郑秋白。
他背对着霍峋,似乎对身后的一切都无知无觉,那被透黑色的西装袜勾勒纤细的一只脚蹬在沙发上,正低头解着袜夹,衬衣本就短,这样的动作几乎能清楚看到那被平角内裤包裹的臀。
霍峋猝然扭开脸,攥着墩布木把的手青筋暴起。
他怀疑郑秋白有暴露癖,这怀疑相当合理。
不然没有办法解释这个人为什么一到家就要脱光光,且洗完澡之后总穿着那宽松到一览无余的浴衣满屋子转悠,甚至连睡觉都不穿居家服!
霍峋完全不能理解郑秋白野兽一样的习惯。
但在郑爷眼里,浴袍他一天一换,对他而言已经是舒适的居家服了。
至于睡觉过程中浴衣会松开,那也不是他能控制的。
再说了,谁让霍峋看了?
还有,霍峋为什么会知道他睡觉时候不爱穿衣服?
“我还以为你在房间,”郑秋白听到了身后憋闷的粗喘,利落地解开身上剩余的四条夹子,往沙发潇洒一丢,扭身冲站在墙角怨气冲天的霍峋招招手,“你用完卫生间了吧?我现在要用,快让开。”
霍峋被推开,卫生间的大门在身后合上,他只能把对郑秋白这厮的隐忍和愠怒狠狠释放在手上的墩布身上,将全屋的地仔仔细细拖了一遍。
郑秋白三天叫一次家政,霍峋依旧受不了,尤其燕市春天刮大风,多沙尘,地板上一天不擦,都是一层灰,出于自己舒坦,霍峋将墩布使的虎虎生风。
可惜郑秋白压根没注意过洗浴后擦的锃亮的镜子、卧室平整一丝不苟的床单甚至沙发上叠放整齐的外套,更不会想到这些出自家里的霍田螺。
他眼里没活,当这个家一直都是这样的干净。
冲过澡,处理及时,发痒的地方没有起过敏的疙瘩,郑秋白这才穿着浴袍出了卫生间。
霍峋正坐在沙发上,听到动静,机警扭头,黑沉沉的眼睛紧紧盯着一副慵懒做派的郑蝴蝶。
他手上紧攥着自己失而复得的钱夹,这是刚刚叠衣服时候发现的,“是你帮我找回来的?”
郑秋白在沙发上坐下,“招待所的案子被市局并案了,你这钱夹子丢了主要还得去催环卫,我有认识的同学,就问了问。”
不找人催,公用事业单位帮普通市民找失物的速度比郑秋白还要慵懒。
但郑秋白本来也没抱着希望能找到,只是试着问问,所以一直没跟霍峋提,万幸还真有清洁工在处理垃圾时看见并保留了。
郑秋白抽过霍峋刚刚叠整齐的西装,从另一个歪兜里掏出礼盒包装的钱夹,笑眯眯道:“这也给你。”
霍峋看着眼前笑弯眼的人,后脖子汗毛竖起,心扑扑直跳,莫名紧张。
显然,按照霍峋对郑秋白的理解,这人应当无利不起早,他又何必对自己这样好,“是霍嵘许诺你什么了吗?”
为了讨好霍嵘,就可以对自己这么亲近?
他就这么看重霍嵘?
家里诸多兄长,霍峋还挺烦霍嵘的,毕竟霍三少就是出名的不着调。
但偏偏,他三哥这样的人,竟然还能叫郑秋白这样“捧着”。
霍峋有点不快。
不对?他在为郑秋白同霍嵘关系好烦闷?!
这是什么毛病?!
沙发另一侧的郑爷仔细想了想霍嵘有没有许他什么,道:“他许诺让你来给我打工,让我好好奴役你,你身上应该没钱了吧?你哥不让我借钱给你,但我可以给你挣钱的机会,要来我这吗?”
打工这种事放在从前,跟霍峋八竿子打不着干系。
但放在现在,就不一样了。
身上真已经要没钱,连金融报都只能在报亭蹭看的霍峋抿了抿唇,他能懂好赖,郑秋白做到这个份上,不是在给他难堪,“你要我做什么工作?”
郑秋白当然已经有了打算,毕竟上辈子霍峋就在大街上被摸走了钱夹子,偷了个精光,走投无路又不肯落下脸回家认错,最终也是到金玉庭打工。
要说那时候的郑老板也挺不情愿的,他金玉庭的员工都是经过三月培训才能上岗的,不是一般端茶倒水的营生,看眼色听口风说好话的本事缺一不可,而这些本事,霍峋一点没有,因此,他做事又给郑秋白气的够呛。